《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全文介绍
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一、背景介绍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性活动中产生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和地理标志等。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全球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因此,制定一份全面的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对于促进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提高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提高经济竞争力,推动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2. 原则: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原则包括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
三、规划内容1. 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建设,打击侵权行为。
- 提升知识产权审查和审理的效率,加快知识产权申请和授权的速度。
2. 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和转化- 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意识。
-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加知识产权创造。
- 支持知识产权转化和运用,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3. 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咨询、申请、保护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设,提供便捷的知识产权查询和交流平台。
- 加强国际合作,提供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
4.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 完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提高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效率。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
四、实施步骤1.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任务和责任部门。
2.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工作机构。
3. 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对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认知度。
4. 加强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五、预期效果1.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增强,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 知识产权创新和转化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成果得到更好地应用。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2004年-2008年)的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2004年-200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4.10.21•【字号】京知局[2004]58号•【施行日期】2004.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2004年-2008年)的通知(京知局[2004]5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2004年-2008年)》已经第61次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2004年-2008年)北京是国家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北京的发展越来越需要以知识产权为支撑。
为此,特制定和发布《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2004年—2008年)》。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北京实际,着眼于推动解决当前本市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坚持发展和保护并举,进一步促进北京知识产权的产生,不断提高对知识产权的利用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逐步将知识产权转变为支撑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解决的主要知识产权问题(一)在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调整产业布局以及发展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过程中,需要自主知识产权的支撑。
目前,在自主知识产权的产生方面创新能力不足,具有产业支撑能力的专利技术缺乏,驰名商标不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不强。
(二)市场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屡禁不绝,既损害了首都北京的国际形象,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市场诚信制度的基础,不利于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4.06.13•【文号】国知发管字[2014]34号•【施行日期】2014.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4〕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驱动城市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4年6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驱动城市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开展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城市(城区)”以下简称“城市”)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评定管理工作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集中评定、分类指导、分级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的申报主体为:符合条件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城市(州、盟)、直辖市所辖的区及县级市。
第四条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分为试点、示范两个层级。
称号分别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
第二章试点城市的评定第五条试点城市的申报条件:(一)城市领导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列入议事日程。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4•【字号】京政办发[2012]56号•【施行日期】2012.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14日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8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首都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京发〔2012〕12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3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在2020年率先形成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初步建成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文化创新之城”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当前本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统筹规划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先行先试和辐射带动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
(二)工作目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1•【字号】京政发[2011]39号•【施行日期】201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的通知(京政发[2011]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支持“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实施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保障能力与水平,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标准是科学技术传播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桥梁与媒介,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要工具,是实现社会管理目标的有效方法。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标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国家和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首都标准化工作有力支撑了首都经济快速发展,推动了首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幅提升了首都城市服务管理水平,支撑了首都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力保障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等重要活动的成功举办。
目前,首都已经进入了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新阶段,同时也面临一系列难题:一是首都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任务依然艰巨;二是科技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首都的科技智力资源优势尚未充分发挥;三是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面临着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等问题的挑战;四是城乡一体化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仍有待提高;五是社会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在新形势下,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更好地克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加快实现精细化、规范化、数字化管理。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目录序言一、“十五”时期北京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回顾(一)取得的成绩(二)面临的挑战二、“十一五”时期北京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发展目标三、“十一五”时期北京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一)增强意识,转变观念,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地位(二)突出增量,提高质量,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三)加强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四)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五)构建机制,搭建平台,加速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六)实施“首都知识产权一二六工程”四、“十一五”时期北京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一)制定和实施北京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二)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三)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四)加大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保障力度(五)建设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与预警机制(六)促进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的发展(七)建立北京地区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八)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和人才培养基地(九)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序言在当代经济、科技全球化的趋势下,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的“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知识产权正在成为行业高生产力、产品高附加值以及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的重要基础和手段,成为各国增强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的战略资源,成为各国制定大政方针和经济发展方略的重要环节。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已融入全球经济并日益深刻影响着世界,知识产权面临着更大的国际竞争压力。
自主创新能力的不足和体制障碍,成为知识产权发展的瓶颈,关键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缺乏是中国企业参与世界竞争的软肋,因此化解发展中的瓶颈制约,大力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是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从比较优势走向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
面对新形势,在客观分析和判断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北京要抓住并利用好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契机,以自主创新为主线,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引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首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形成产业结构调整的新格局,实现跨越式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72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72号)《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3月31日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2022年3月31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第三章社会共治第四章促进与服务第五章纠纷多元调处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知识产权首善之区,支持和促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服务和推动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对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知识产权予以保护:(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四条本市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加强知识普及和文化宣传,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
本市每年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向社会公示本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第五条本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坚持全面、严格、快捷、平等的原则,构建行政监管、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共服务、纠纷多元调处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健全制度完善、运行高效、管理科学、服务优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

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作为中国的首都和全国知识产权事务的中心,北京一直致力于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创新创业环境的建设,北京市政府制定了《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该纲要的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设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设。
首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
其次,增加知识产权审判和仲裁机构的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量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专业能力。
二、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和应用推广为了鼓励创新创业,纲要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和应用推广。
一方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创新者提供更好的创作环境。
另一方面,推动知识产权的积极运用和转化,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和传播。
三、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为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的能力,纲要明确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
首先,加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力度,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其次,加强与国内外知识产权机构和权威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的国际专业人才参与北京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工作。
四、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纲要提出要加强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普及,培养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此外,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案例的公开宣传,让公众充分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价值。
总结《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的出台,意味着北京市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
通过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加强创新保护和应用推广,培养和引进人才,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北京将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为打造创新型城市和知识产权强市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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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助推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对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特制定本规划。
一、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近年来,国家和北京市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给予高度重视,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2012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知发规〔2012〕110号)。
2011年12月,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成为全国首个引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府文件。
2012年12月,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大会召开,对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进行总体部署,并提出新的要求。
2013年5月,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重要参展方,首次在京交会上亮相。
推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措施相继推出,为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北京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增多,中介服务基本实现市场化、社会化。
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作为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中坚力量,不论是机构数量,还是从业人员队伍,都在全国居领先地位。
截止到2012年底,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共251家,占全国专利代理机构的28%;执业专利代理人3254人,占全国总数的40%。
目前,北京市已初步形成由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商用化服务、咨询服务和培训服务等组成的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成为首都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然而,从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看,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与不足。
高端业务的服务能力有待加强,行业无序竞争现象严重,行业标准和规范建设滞后,行业自律与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高层次、复合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人才相对缺乏,团体意识和社会影响偏弱。
在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日趋旺盛,北京作为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从国际来看,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发展具有国际化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有效地应对涉外知识产权争端,是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从国内来看,北京在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龙头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拓展服务模式,将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成为高技术服务业的主导力量之一,是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使命。
因此,需要对未来一段时期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为首都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为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着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为首都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做出重要贡献,为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显现,知识产权体系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规范,实现以培育百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百名知识产权服务领军人才为目标的“双百工程”,打造高端知识产权服务品牌,使北京成为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先行示范区。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明显提高。
实现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提高优秀自主创新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效率,提升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效应,加快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并实现其经济社会价值。
到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业成为高技术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其规模和产值占现代服务业的比重明显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明显提高。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形成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协同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由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商用化服务、咨询服务和培训服务构成的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围绕技术创新、文化创意和品牌创建,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和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领域提供专业化服务。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环境更加优化。
建立较为完善的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行为规范,健全行政监管与行业自治自律相结合、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管理环境,改善有助于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到2020年,实现1000家国有企业的软件正版化。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力更加强大。
形成市场化发展机制,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综合能力,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向多元化发展,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到2015年,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达到300家。
到2020年,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达到400家,培育首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100家;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达到500家,培育版权输出超过100种的版权贸易(输出)企业10家,版权输出数量年均增长10%,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版权交易品牌。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人员结构优化,培养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打造一支专业素质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队伍。
到2015年,北京市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4000人;到2020年,北京市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6000人,培养100名首都知识产权服务领军人才。
三、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一)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政策体系1.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科技、金融、区域等政策衔接。
制定有利于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出台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扩大行业规模,鼓励服务机构做强、做优。
强化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导向,健全科技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重大科技经济活动中明确对于知识产权配套服务的要求。
2.完善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
制定政策措施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创新发展,出台中关村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的支持政策,通过租金补贴和物业进驻优惠政策,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中关村聚集。
完善北京市专利相关资助政策,支持服务机构提高专利质量,支持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分析评议能力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支持行业协会、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在专利预警方面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服务;鼓励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应对海外专利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的服务。
3.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和监测制度。
建立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明确统计范围和统计对象,设计统计指标,规范统计内容,统一统计口径,完善涉及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和培训等服务内容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体系,建立健全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
(二)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1.完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推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公共产品,整合政府部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信息分析机构的信息资源,加快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实现面向社会公众的专利基础信息的检索查询、在线统计分析服务,面向北京市重点行业及企业提供专利信息应用服务和专利预警的数据支持,并为政府部门提供管理决策分析服务。
依托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构建由主站、工作分站、服务网点组成的专利信息三级服务体系,实现专利信息服务的物理延伸。
加强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整合,进一步开放知识产权信息基础资源,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准确、及时、全面地向公众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数据。
2.建立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服务平台。
立足北京市重点发展产业,逐步建立全面覆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建设专题数据库,为产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专利信息服务,推进专利信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和相关企业的产业布局、研发创新、技术引进、贸易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应用。
3.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语音电话系统和案件流转系统的作用,依托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举报投诉与维权渠道。
依托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网,为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最新、最快、最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信息。
强化首都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公共服务功能,提供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服务,为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提供有力支撑。
4.搭建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平台。
利用现有的专利信息资源对专利的技术价值和潜在风险进行鉴别分析,提高专利交易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促进知识产权转化,重点支持知识产权成果在本市转化。
搭建集商标展示、商标事务咨询、商标融资、商标交易和闲置商标转让等功能于一体的商标服务平台,推动商标资产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进一步推动商标服务的市场化进程。
搭建集版权交易、评估、投融资和信息交流为一体的版权服务平台,实现版权产业化、市场化运作。
(三)拓展知识产权服务模式1.发展综合知识产权体系化服务。
支持服务机构开展包括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援助、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商用化、培训等业务类型的综合服务,根据市场主体的立体需求,为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和不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提升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
2.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政策以及进行重大项目决策时,要对可能影响科技和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信息进行分析。
引导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把知识产权信息查询、分析纳入科技创新活动过程之中,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工具,提高知识产权信息的利用能力。
鼓励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分析和预警服务,形成为特定领域服务的专业特色。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建立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协同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制。
依托首都知识产权保护公共资源,开展专业化、公益性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指导行业或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防御体系,提升纠纷处理能力。
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资金,鼓励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依托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的构建,多渠道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矛盾纠纷。
支持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形成对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服务体系,全方位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