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标准
区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

区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区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管理,提高支付效率和减少支付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收支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区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电子化管理。
三、支付机构的选择和监督1. 区县财政局应根据业务需求和支付机构的资质、信誉等综合考虑,选择支付机构。
2. 区县财政局应建立支付机构监督机制,定期评估支付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合规性,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任何违规行为。
四、支付流程和审批权限设置1. 支付流程应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包括申请、审核、复核、支付等环节。
2. 区县财政局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分工,合理设置支付审批权限,确保支付流程的正常进行。
3. 支付流程应具备完整的审批记录,确保支付操作的可追溯性和可审计性。
五、支付信息的保密和安全1. 支付信息应严格保密,仅限于有关支付业务的工作人员知悉。
2. 支付信息的传输应采用加密等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区县财政局应建立健全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因意外情况导致支付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六、支付业务的监督和审计1. 区县财政局应定期对支付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支付流程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2. 区县财政局应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对支付业务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处罚措施1. 对于支付机构违规行为,区县财政局可以采取警告、限制资格、停止合作等处罚措施。
2. 对于支付人员违反细则规定的,区县财政局可以采取警告、暂停支付权限、停职检查等处罚措施,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责任追究。
八、附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区县财政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九、业务流程的规范化为保证区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电子化管理的顺利进行,需要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化操作。
首先,区县财政局应建立完善的支付申请流程。
支付申请人员应在电子支付系统中填写支付申请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给审核人员。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凭证和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凭证和报表格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5.12.11•【文号】财库[2015]239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调整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凭证和报表格式的通知财库[2015]239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为进一步推进预算执行细化管理,规范中央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6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220号)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预算执行管理的新要求,财政部对国库集中支付各业务环节涉及的凭证和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完善。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预留印鉴中央预算单位办理预留印鉴手续,使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资金拨款印鉴卡》(附件1)、《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资金拨款印鉴卡》(附件2)和《中央一级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印鉴卡》(附件3)。
二、用款计划中央预算单位通过中央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系统编报用款计划,及时将电子数据报财政部。
中央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系统中的用款计划表格包括《明细用款计划打印表》(附件4)、《预算单位1-5月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表》(附件5)、《预算单位6-12月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表》(附件6)、《预算单位1-5月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表》(附件7)和《预算单位6-12月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表》(附件8)。
三、财政直接支付(一)支付申请。
基层预算单位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时,填写《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9),报送财政部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审核;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单位财务公章)》(附件10)。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2019)》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2019)》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2019.12.25
•【文号】财库〔2019〕64号
•【施行日期】2019.12.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务制度
正文
关于印发《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
(2019)》的通知
财库〔2019〕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推动国库业务实现全电子化,提高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水平,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2017)》(财库〔2017〕201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2019)》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调整相关系统,尽快启用新的接口报文规范。
使用过程中,如对标准报文规范有新增或特色业务需求,请及时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反映。
附件: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2019)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12月25日。
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接口报文规范V2.3版

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接口报文规范版本号:V2.3中国人民银行二○一二年三月修改记录日期版本号章节修改内容修改人2007-03-14 1.0.5.1 对外发布版本葛龙2008-1-22 2.0.0.0 所有章节对原扣缴费业务的报文接口进行了扩充,使该报文既支持征收机关扣缴税业务,又支持社保机构扣缴费业务。
1、报文的关键项保持不变:报文的标识符、类型、长度、强制/可选项保持不变。
2、报文的辅助描述项修改如下:(1)将原“数据项名称”一列修改为“扣税数据项名称”;添加“扣费数据项名称”一列,同时为了突出差异点,因此,对该列当中与“扣税数据项名称”名称相同的字段没有再重复书写,而仅将不同的字段的名称进行了编写;(2)对“数据项描述”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如将税票改为税(费)票等;(3)将“报文格式”中的报文示意图进行了修改,如将税票改为税(费)票等。
韩宏2008-1-24 2.0.0.0 5.1.2.26-8章修改报文列表重新调整报文归类韩宏2008-1-29 2.0.0.0 6 数据项说明书中“整理期标志”社保机构填写固定值改为“0”本年度韩宏2008-2-22 2.0.0.0 7.2.3 序号字段增加数据项描述韩宏2008-4-18 2.0.0.0 7.1 增加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等报文韩宏2008-4-22 2.0.0.0 10 A1.22处理状态增加普通业务包、止付、冲正、撤销的98状态韩宏2008-4-25 2.0.0.0 10 增加附录表A1.48预算管理类型韩宏2008-5-20 2.0.0.0 8.21 增加机构类型字段韩宏2008-5-22 2.0.0.0 7.2 增加社保支出退回报文增加支出验证请求和应答报文韩宏2008-5-23 2.0.0.0 7.2.6 将证件名称改为证件类型韩宏2008-6-2 2.0.0.0 7.1.47.1.57.1.67.1.77.1.147.1.15 在3133、3134报文头中添加转发银行行号字段7.1.4和7.1.5增加支付交易序号、支付报文编号、支付委托日期、发起行行号韩宏2008-6-10 2.0.0.0 对7.1章进行了调整,部分报文进行了修改。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规范,它对整个国家财政体系的运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介绍国库集中支付的概念出发,进一步阐述其电子化管理的必要性,并探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的具体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是指将财政资金集中到一个账户中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的一种财务管理形式。
在实际应用中,国库集中支付的优势非常明显,例如可以减少政府开支、增加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等。
然而,传统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方式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纸质文件流程繁琐、容易出错,可靠性差;其次,操作步骤繁琐,耗时较长;最后,容易出现安全隐患和信息泄露等问题。
因此,将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方式进行电子化,实现支付数据的实时交换和自动处理,成为了当下的趋势。
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的制定,就是为了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顺利实现。
这里所说的接口报文规范,是指一份详细的技术规范,包括了接口文件格式、数据交换协议、安全性规范等内容。
接口文件格式方面,规范详细规定了交换文件的各种字段、格式和内容。
这些内容应该是简单明了的,保证可以方便的进行数据交换。
同时,规范还要求各个交换文件的命名应当有规范,以防止文件重名和混淆发生。
数据交换协议方面,规范则包括了数据分类、数据传输协议、数据安全等一系列细节的约定。
例如,对于交换数据的安全性要求,规范要求进行加密确认,确保数据安全传输;对于交换数据的可靠性要求,规范要求进行数据校验和确认,以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
安全性规范方面,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
一个好的安全性规范,可以有效避免数据泄漏和其他安全风险。
规范通常会包含许多安全性方面的信息,包括交换文件的安全性、交换过程的安全性、系统安全性等等。
针对不同的安全性问题,规范会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要求,例如数据加密、用户身份认证等等。
总之,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规范,它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体系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浅谈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

浅谈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推动国库业务实现全电子化,提高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水平,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2017)》(财库〔2017〕201号)进行了修订。
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是财政支付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财政管理方式的必要途径。
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从基础上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从整体上提升国库管理水平。
按照“省级重提升,市级抓拓展,县级促规范”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信息技术支撑国库改革能力明显提升。
目前运行情况看,资金支付正常、工作流程顺畅。
电子化改革的成功运行助推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通过建立核心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将原来的由人管事,改为系统管事,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效率,确保支付流程和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以下简称“支付电子化”)是近年来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建设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升国库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所谓支付电子化,可以简单理解为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之间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的流转,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及清算等业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纸化”支付。
现结合市本级工作实际,就推进支付电子化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精心部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支付电子化是铁岭市财政国库工作的一件新生事物,也是一件大事难事,涉及到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方方面面。
为落实好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实现预期工作目标,市财政局国库科在借鉴省级支付电子化的工作经验基础上,认真组织、多措并举,做好推进市本级支付电子化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2017年9月份全省财政国库业务培训会议后,国库科立即向市财政局主要领导汇报了会议有关精神,尤其是重点汇报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工作要求。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

6
凭证类型列表 ............................................... 10
6.1 凭证类型编号说明..........................................................................10 6.2 额度类凭证...................................................................................... 11 6.3 支付类凭证...................................................................................... 11 6.4 划款类凭证...................................................................................... 11 6.5 收入类凭证......................................................................................12 6.6 对账类凭证......................................................................................12 6.7 基础数据类凭证..............................................................................12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接口报文规范
(暂行)
版本号:V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2015)》优化清单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2015)》优化清单1.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5106)1.1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主单信息增加了预算类型编码(BgtTypeCode)、预算类型名称(BgtTypeName)、付款人账号(PayAcctNo)、付款人名称(PayAcctName)、收款人账号(PayeeAcctNo)和收款人名称(PayeeAcctName)字段。
1.2财政授权支付汇总额度通知单明细信息增加了序号(Id)字段。
2.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5108)2.1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主单信息增加了预算类型编码(BgtTypeCode)和预算类型名称(BgtTypeName)字段。
2.2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明细信息增加了序号(Id)字段。
3.申请划款凭证回单(2301)3.1申请划款凭证回单主单信息无变化。
3.2申请划款凭证回单明细信息增加了序号(Id)字段。
4.申请退款凭证回单(2302)4.1申请退款凭证回单主单信息无变化。
4.2申请退款凭证回单明细信息增加了序号(Id)字段。
5.预算拨款凭证(5207)5.1预算拨款凭证主单信息增加了预算单位编码(AgencyCode)和预算单位名称(AgencyName)字段。
5.2预算拨款凭证明细信息增加了收款人账号(PayeeAcctNo)、收款人名称(PayeeAcctName)、收款人银行(PayeeAcctBankName)、收款银行行号(PayeeAcctBankNo)、实际拨款金额(XPayAmt)、支付日期(XPayDate)、银行交易流水号(XAgentBusinessNo)和附言(XAddWord)字段。
6.预算拨款退款通知书(3208)6.1预算拨款退款通知书主单信息增加了预算单位编码(AgencyCode)、预算单位名称(AgencyName)和备注(Remark)字段。
6.2预算拨款退款通知书明细信息增加了原收款人账号(PayeeAcctNo)、原收款人名称(PayeeAcctName)、原收款人银行(PayeeAcctBankName)和原收款银行行号(PayeeAcctBankNo)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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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2017)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目录修订说明 (1)1适用围 (3)2文件依据 (3)3术语和接口说明 (3)4数据类型及处理规则 (4)4.1数据类型定义 (4)4.1.1字符集 (4)4.1.2符号约定 (5)4.2数据处理规则 (5)5报文格式说明 (5)5.1报文规原则 (6)5.2报文结构说明 (6)5.3报文节点说明 (6)5.4报文头数据项说明 (7)5.5电子凭证数据项说明 (7)5.6报文Schema说明 (9)5.7报文格式示例 (12)6凭证类型列表 (13)6.1凭证类型编号说明 (13)6.2额度类凭证 (14)6.3支付类凭证 (14)6.4划款类凭证 (15)6.5收入类凭证 (15)6.6对账类凭证 (16)6.7基础数据类凭证 (17)7交易流程说明 (18)8全国通用报文 (23)8.1支付业务 (23)8.1.1财政与人民银行支付业务 (23)8.1.2财政与代理银行支付业务 (49)8.1.3代理银行与人民银行支付业务 (89)8.2收入业务 (94)8.2.1一般缴款书(5408) (94)8.2.2收入入库流水(3409) (97)8.2.3更正(调库)通知书(5407) (99)8.2.4国库往来票据(3403) (103)8.2.5国债(地方债)发行明细回单(3419) (105)8.3公务卡业务 (108)8.3.1公务卡基本信息 (108)8.3.2公务卡消费信息 (115)8.4报表业务 (117)8.4.1财政与人民银行报表业务 (117)8.4.2财政与代理银行报表业务 (133)8.5对账业务 (140)8.5.1财政与人民银行对账 (140)8.5.2财政与代理银行对账 (166)8.5.3代理银行与人民银行对账 (186)8.5.4代理银行与预算单位对账 (191)8.6财政专户业务 (195)8.6.1财政专户拨款凭证(5212) (196)8.6.2财政专户拨款退款通知书(2214) (199)8.7基础数据同步业务 (202)8.7.1基础数据信息(5904) (202)8.7.2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备案(5903) (204)9特色报文 (206)9.1财政直接支付批量业务支付明细(5210) (206)9.2财政授权支付批量业务支付明细(8207) (209)9.3划款清算申请单(2351) (212)9.4财政授权支付退款申请(2215) (213)9.5国债兑付报表(3221) (215)9.6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扣(缴)款通知书(2241) (217)9.7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到账通知书(2242) (219)9.8特色字段说明 (221)10附录 (221)10.1代码表22110.1.1资金性质 (222)10.1.2支付方式 (222)10.1.3结算方式 (223)10.1.4支付类型 (223)10.1.5预算类型 (223)10.1.6支出类型 (223)10.1.7收支管理 (224)10.1.8业务类型 (225)10.1.9退款类型 (226)10.1.10办理方式22610.1.11预算级次22610.1.12退票原因22710.1.13币种22710.1.14业务期间类型22710.1.15退库原因22810.2修订对照表22810.2.1支付业务—财政与人民银行支付业务 (228)10.2.2支付业务—财政与代理银行支付业务 (232)10.2.3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与人民银行支付业务 (241)10.2.4收入业务 (242)10.2.5公务卡业务 (243)10.2.6报表业务—财政与人民银行报表业务 (244)10.2.7报表业务—财政与代理银行报表业务 (244)10.2.8对账业务—财政与人民银行对账业务 (245)10.2.9对账业务—财政与代理银行对账业务 (247)10.2.10对账业务—代理银行与人民银行对账业务24810.2.11对账业务—代理银行与预算单位对账业务24910.2.12财政专户业务24910.2.13基础数据业务24910.2.14特色报文25010.2.15代码表251修订说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以下简称《报文规》),作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重要的标准化文件,已在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广泛应用,有效提升了各方业务管理水平,有力推动了各方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按照“全量注册、增量发布、以先为准、尊重现实”的原则,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加强对《报文规》的统筹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要树立标准化意识,严格遵照执行。
使用过程中,如对标准报文规有新增或特色业务需求,请及时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反映。
为进一步发挥《报文规》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高《报文规》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适应性,结合各地修改意见,基于2015年12月发布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2015)》(财库〔2015〕253号),对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之间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涉及的接口报文进行了优化和扩充,主要包括以下容:一是完善报文业务类型。
对报文实行“分类管理、宽严相济”。
支付、收入、公务卡等业务报文,是涉及业务处理规则的通信报文,严格规相关报文字段和基础代码;单设报表业务报文,主要用于总预算会计辅助记账,不影响业务控制,尽量照顾各地的不同需求。
二是提高业务及标准的协调性。
在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等报文中增加非税收入缴款识别码、申报完税凭证号、政府采购交易识别码等字段,以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与非税收入收缴、税费缴纳、政府采购等业务的一体化衔接。
同时对收付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等报文字段进行修订,与中国人民银行《第二代支付系统报文交换标准》保持一致,提高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与金融业务的协调性。
三是提高标准的适应性。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管理需要,增加了经济分类、业务期间、业务追溯识别码、币种等报文字段,推动国库业务实现全电子化管理。
1适用围《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以下简称《报文规》),适用于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间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以及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间的收入、缴库、退库、国债(地方债)等电子化业务,提供了各方系统间在交互财政业务相关电子凭证时的接口报文规,包括应采用的报文类别、报文格式、报文填报方式、报文处理原则等,作为规性文件供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系统开发使用。
2文件依据《报文规》依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财库[2001]24号)和《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2.0版)》制定。
3术语和接口说明●报文:用于数据交换的信息载体。
●标识符:唯一标识报文中一个数据项或者节点项的代码。
●XMLTag:某一段数据域的标识,用于组织报文中节点项的代码。
●凭证:是为了完成某一项财政业务所使用的专用单据,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中以“业务凭证原文”方式展现。
●电子凭证:是指经过电子签名(章)的凭证。
●代理银行: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与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分为代理银行分支机构和代理银行归集行。
●清算银行:负责和代理银行归集行进行划款清算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和专户银行。
●财政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
●预算单位:是一级政府为了完成其正常运作、发展而设立的机构,此机构正常运转的资金来源是本级政府安排的财政资金。
由于预算单位的组成规模不同,所以预算单位从管理上分为一级、二级直至多级、基层预算单位。
本规中一级预算单位代表部门。
●行政区划代码: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县(自治县、市、市辖区、旗、自治旗)的代码,使用6位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金融机构编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的唯一代码。
●节点代码:直接参与电子凭证交换的各方实体的唯一标识码。
4数据类型及处理规则4.1数据类型定义4.1.1字符集x-字符集由以下87个字符组成: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0 1 2 3 4 5 6 7 8 9. , - ( ) / / = ‘’+ ? ! “”% &* <<>>; #(cr) (lf) (space)对于使用TCP/IP协议的系统,x-字符集的编码(字符的二进制编码)适用于ISO-2022(ASCII)。
4.1.2符号约定4.2数据处理规则(1)对于每个字段所填容,在后面的章节中针对不同报文将具体说明(2)当“长度”是n时表示此域出现时,长度固定为n个字符;当“长度”是[1,n]时表示此域出现时,其最小长度为1个字符,其最大长度为n个字符。
(3)当“强制/可选”是M时,表示此要素为强制项,不可为空;当“强制/可选”是O时,表示此要素为可选项,根据业务要求填制,可以为空,为空时组装报文仍要保留该要素字段结构。
各地可根据管理需要将可选项修改为强制项。
5报文格式说明5.1报文规原则所有报文使用XML格式进行描述。
5.2报文结构说明报文分为两部分:报文头和报文体。
报文头是交换各方进行数据交换的相关信息,主要是为电子凭证在消息中间件上按照消息传输时增加的头信息。
报文体包括电子凭证数量和电子凭证信息两个部分。
电子凭证数量用于描述报文中所包含的电子凭证的笔数,电子凭证信息可包括一笔或多笔电子凭证,每笔凭证由凭证状态、附加信息、业务凭证原文、签名信息以及签章信息五个部分组成。
考虑网络传输的限制,业务凭证原文大小不超过4M。
5.3报文节点说明报文节点说明如下表:5.4报文头数据项说明XMLTag:CFX/HEAD5.5电子凭证数据项说明XMLTag:CFX/MSG/MOF/VoucherBody其中SignatureList和SignStampList实例如下:5.6报文Schema说明5.7报文格式示例一个报文完整格式示例如下:6凭证类型列表6.1凭证类型编号说明凭证类型编号由4位数字组成,见下图。
第一位表示发起机构(2:代理银行,3:人民银行,5:财政,8:预算单位)。
第二位表示单据分类(0:消息类,1:额度类,2:支付类,3:划款类,4:收入类,5 :对账类,6:非税收入缴款类,9:基础数据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