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的员工呢
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不给员工购买社保的法律风险分析

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不给员工购买社保的法律风险分析《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的调整越来越严格和规范化,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将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
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双方未签劳动合同未形成劳动关系进行抗辩,根据《合同法》及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仍然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和适用范围。
随着实际用工时间的加长,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大。
具体如下:一、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法律责任。
当然,从用工之日起,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已经建立,用人单位应承担社会保险、劳动报酬等各方面的义务。
只不过就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本身,用人单位没什么责任。
所以用人单位可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经过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拒绝签订,则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在劳动者拒签时,用人单位也不能继续事实劳动关系,否则仍应当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
补签劳动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的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三、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的劳动仲裁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的劳动仲裁1、干了七年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做多为11个月。
2、社会保险费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
因此,你2004年进去的,单位2008年才买的社保,显然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
并与离开单位一年内主张相应的权利。
4、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5、证明你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按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办理。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吴光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
对此观点,笔者则有不同看法。
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
合同范本之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

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篇一: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协议书】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协议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乙方于年月日到甲方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年的《劳动(务)合同》。
在此期间,甲方同意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因乙方考虑从工资中扣除个人承担的缴费部分会影响工资收入,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放弃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保并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乙方自愿放弃办理社保,并承诺因未办理社会保险而产生的任何状况,如在办理社会保险后理应由社保机构承担的利益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二、经乙方申请,甲方不强制为乙方在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
三、在工作期间,如有需要,乙方可以重新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甲方接到申请后,按照社保机构的规定,从社保机构同意受理乙方参保的当月起,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参保费用。
四、本协议是基于乙方申请而签订,今后凡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包括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 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篇二:不交社保--劳务合同[定稿]】编号:劳务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姓名):签订日期:年月日劳务合同书乙方: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家庭电话:鉴于:1、乙方属下列情形之一:(1)乙方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乙方已在其他公司或单位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3)乙方已以个人的名义向国家劳动社会保障机构缴纳了城镇职工个人社会保险或农村农民社会保险。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聘用乙方到甲方从事劳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应对方法

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又不想将其解雇;应该怎么办一、企业应对方法之一1、发书面函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签订的后果..另外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就不能上“社保”;上保险就意为着有劳动关系..2、签一份劳务协议;协议中说明他与外单位有劳动合同;你们双方只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但出现纠纷可参照合同法协商解决..3、建议和他讲明“社保”与“劳动合同”的关系;要不出了工伤都没人负责;最好是签;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比较好;要不也不好管理..4、员工拒绝签合同;最好就是让他走人了;不然他还在公司工作的话发生事故责任照样是公司的;因为只要在公司工作即使没签订合同也是事实上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跟他签合同;有些人过后还会告你;因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者;每月按工资的2倍给劳动者发工资..5、员工自己拟一份声明;自己不与公司签声明有效;如果他本人确实不愿签;且必须有书面的东西提交.二、企业应对的方法之二1、发书面函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签订的后果2、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3、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制定劳动合同签收名册;让员工签名签收..4、对于一些员工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企业又比较需求此类员工的..可按以下处理:1尽量说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其本人有保障;及可以缩短劳动合同的期限;令其先签订合同;再尽快招聘替代的人员;2如员工一定不肯签订劳动合同;那用人企业就必须要求员工签订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并证明不签劳动合同是员工自已的意愿;同时放弃双倍工资的赔款及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权利;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3在企业公布栏;发布公告书证明企业已通知了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告..4同时要求工会出具相关的证明书证明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5、对于连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都不愿意签的员工;企业必须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以免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劳动用工风险..。
销售员没签合同怎么处理

在商业活动中,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行为。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出现销售员未签订合同的情况。
面对这样的问题,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妥善处理:一、了解原因首先,企业需要了解销售员未签订合同的原因。
可能是以下几种情况:1. 销售员入职时未及时签订合同;2. 销售员因个人原因未提出签订合同;3. 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合同签订流程延误。
二、与销售员沟通针对不同原因,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 对于入职时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情况,企业应与销售员进行沟通,解释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并尽快补签合同。
2. 对于销售员因个人原因未提出签订合同的情况,企业应主动了解其顾虑,如对合同内容有疑问,应耐心解答,消除其顾虑。
3. 对于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合同签订流程延误的情况,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合同签订流程规范、高效。
三、签订合同在与销售员沟通后,企业应尽快签订劳动合同。
以下是一些建议:1. 明确合同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合同期限,如一年、两年等。
2. 规定工作内容:明确销售员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考核标准。
3. 确定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提成、奖金等,并明确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4. 规定福利待遇:如五险一金、带薪休假等。
5. 明确违约责任:规定双方违约行为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完善合同管理1. 建立合同档案:将所有劳动合同归档管理,便于查询和统计。
2. 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确保合同条款得到有效执行。
3. 加强合同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
五、处理未签订合同的风险1. 法律风险:未签订合同可能导致企业面临劳动争议风险,如员工要求补签合同、支付赔偿金等。
2. 经济风险:未签订合同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如员工离职后泄露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等。
综上所述,企业应高度重视销售员未签订合同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完善合同管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没买保险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To be indifferent, it is a kind of mood in life, an attitude of sticking to life's duty.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没买保险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吗试用期内员工被辞退的在没有购买社保的情况下公司也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因为试用期阶段双方都还不确定是否能够真正的建立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也没有义务给员工买社保,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也可以随时随地辞退公司的人。
一、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没买保险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吗?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没买保险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正式入职后公司需要在多久内给职工办理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三、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签订劳动合同销售员怎么处理

在职场中,销售员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表现直接影响着企业的业绩。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销售员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那么,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销售员,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呢?一、了解原因首先,企业需要了解销售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
可能是因为以下几种情况:1. 销售员入职时未签订劳动合同,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签订;2. 企业内部管理不善,未能按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 销售员自身原因,如对劳动合同条款不满意等。
二、沟通协商在了解原因后,企业应与销售员进行沟通协商,以解决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1. 如果是销售员自身原因,企业可以耐心解释劳动合同的条款,并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2. 如果是企业内部管理不善,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3. 如果是销售员入职时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尽快与销售员签订劳动合同,补签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实际工作期限。
三、签订劳动合同在沟通协商后,企业应尽快与销售员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合同内容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争议;2. 合同期限应与实际工作期限相符;3. 合同条款应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四、加强培训与考核为了提高销售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能力,企业应加强培训与考核。
具体措施如下:1. 定期组织销售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2. 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销售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激发其工作积极性;3.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销售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销售员进行培训和辅导。
五、关注员工福利待遇企业应关注销售员的福利待遇,确保其合法权益。
具体措施如下:1. 为销售员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2. 依法为销售员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权益;3. 关注销售员的工作与生活,关心其身心健康。
总之,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销售员,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其合法权益。
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沟通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培训与考核、关注员工福利待遇等方式,提高销售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能力,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员工死活不愿意交社保,怎么办?

员工死活不愿意交社保,怎么办?经常遇到社保问题,但这一次却反过来了。
公司经营的是高端时尚品牌,员工以新生代的高学历人才为主,现状是老板要求我们的劳动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政策要求,给员工足额上保。
但是,许多员工仍然拒绝参保,理由大致分为:不看好现有国家养老保险政策;不愿意参保宁愿公司把这部分钱发给个人;不愿参全部险种只愿意参医保、生育保险,等等不一而足。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呢?这种矛盾应该如何解决呢?言归正传,类似的情况实在是太多了,可以有以下几种方法来应对:1.充分理解老板的意思。
不少单位或者老板非常注意成本控制,总想在人力成本特别是社保上打主意,作为HR,身在屋檐下,也只能照领导意见办。
好在此案例中的老板要求“保险足额上”,对HR来讲,真是一件大好事:老板都认为上社保不是个事儿,还不照办?2.不愿上保的不让入职。
在招聘面试时,就必须将社保之事讲清楚:如果不愿购买,则不能入职,入职后来申请不购买社保的,统一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辞退处理。
这样的规定既符合劳动合同法,也不违背社保法,操作起来也简单,只是暂时没有顾及招聘工作而已。
社保足额缴交的单位给应聘者会留下较好的印象,多数应聘者还是愿意寻找如此规范的公司,应当讲,招聘工作的及时完成不会成为问题。
3.统一按当地社保政策对待。
国家虽然在社保法,但各地社保部门在操作时略有不同,比如:五险可以不同时参、可按当地社平的一定比例作基数、主动查办企业社保缴交的力度不同等。
你有老板的强力支持,完全可以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要求来实行,只愿意部分参保、不想参保、不足额参保等行为统统作违纪对待,建议辞退为好,免生后患。
4.协商劝服为主。
对于已经招聘进来的员工,在参保方面,还是多做思想劝说工作,从长远利益、个人得失来分析,HR部门与用人部门领导一起引导,能够劝过来的尽量争取,实在不行的再作辞退处理,而且如果不愿意购买的人太多,也不能一起同一时间辞退,要分批处理,人员补充才跟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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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
保的员工呢
摘要:当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劳动法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咨询:
我是一家工厂厂的企业负责人,现在不少工人进厂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愿参加社保,很苦恼。
企业该怎么办工人写一份声明是否就可以不为其购买社保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参加社保的情况确实存在,法律、法规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因此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用人单位依然要尽到及时催告的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及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同时,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劳动者不愿意参加是违法的。
如果迁就了这种违法行为,要承担违法责任,不仅要如数补缴,还要缴纳滞纳金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四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未按当地规定的险种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未按当地规定的险种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但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应从XX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须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将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事后反悔并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拒不办理,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