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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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不交社保违法吗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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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不交社保违法吗在我国企业是要为职工购买社保等保险的,不为职工购买保险会面临被劳动部门处罚的风险。

但在我国有一种劳动关系是劳务外包,这种用工方式可以不为员工交社保吗?不交社保是不是违法?律伴网为大家解答。

一、劳务外包不交社保违法吗《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不想交社保用人单位也必须购买。

员工不为职工购买保险是属于违法行为,职工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并要求企业作出经济补偿。

二、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有效吗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有效吗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有效吗自愿放弃社保是指个人自愿放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以减轻企业负担和提高个人收入。

下面是对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有效性的一些观点:首先,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通常是企业与员工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其有效性受到劳动法以及相关规定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4条的规定,无论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还是解除,都需要依法进行,并经过劳动双方的自愿同意。

因此,只要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受到法律保护,就具备一定的有效性。

其次,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是否有效还需要考虑其是否满足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必须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因此,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在内容上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工时、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再次,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的有效性还需要考虑劳动者是否具备完全的自主选择权。

法律规定劳动者具有平等自愿的基本权利,决定是否放弃社保应该是在劳动者能够理解自愿放弃社保的风险和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

如果企业以虚假宣传、强迫、威胁等手段进行强制性自愿放弃,那么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此外,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的有效性还可能受到社保管理部门的监管。

各地社保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社保协议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审核。

如果协议内容违反法规,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那么社保部门有权拒绝接受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的有效性与是否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

因此,在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时,应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选择合法合规的途径进行协商和签署。

劳务合同可以不缴纳社保吗

劳务合同可以不缴纳社保吗

劳务合同可以不缴纳社保吗
劳务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用于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中国,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但是,有些雇主可能会试图规避这一义务,不愿意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否合法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因此,劳务合同中不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缴纳社会保险不仅违法,还会给劳动者带来诸多风险。

一旦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或者生病,没有社会保险的保障,将会给劳动者和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

因此,劳务合同中不缴纳社会保险是不负责任的行为,雇主应当认真履行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发现雇主在劳务合同中不缴纳社会保险,应当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劳动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劳务合同中不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雇主应当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劳动者也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容忍雇主的违法行为。

希望通过法律的严格监管和劳动者的自我维权,能够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有效吗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有效吗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有效吗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意味着社会保险的缴纳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义务,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性条款。

因此,任何形式的放弃社保的协议,如果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将被视为无效。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员工确实已经在其他地方参加了社会保险,或者因个人原因确实不愿意参加社保,双方可以协商一致,但必须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即便如此,这种协议也必须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我们提供一个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范本】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鉴于乙方已在其他单位参加了社会保险,或因个人原因不愿参加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放弃甲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自愿放弃甲方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甲方在此确认,已明确告知乙方放弃社保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并确保乙方是出于真实意愿做出此项决定。

三、乙方放弃社保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四、本协议一旦签署,即表明双方对上述条款的认可,并同意遵守协议内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签订了上述协议,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其他责任。

例如,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即使有放弃社保的协议,用人单位仍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中约定将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员工有效吗?

劳动合同中约定将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员工有效吗?

劳动合同中约定将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员工有效吗?陈某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XX年到一家公司工作,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为XX年6月到XX年6月,试用期2个月,月工资1000元。

订立劳动合同时,陈某表示不愿意上社会保险,能否将公司应缴纳的相应社保费直接支付给其本人。

公司也考虑到部分员工经济困难,不想参保,希望直接获得货币形式的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同意将应付的社保费223元,折现为200元,每月连同工资一起支付给陈某。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此作了明确约定,公司还要求陈某签署了保证书,保证不再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

XX年6月,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通知陈某将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陈某要求公司为其补缴XX年6月到XX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公司认为,试用期员工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是合同事先就有规定的,陈某转正后,公司每月都支付了200元的社会保险费,陈某现在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是不合理的。

陈某不同意,与XX年8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为其补缴XX年6月到XX年6月的社会保险。

问题一劳动仲裁委员会该怎样审理此案?为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公司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为陈某补缴从XX年6月到XX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陈某应将已领取的社会保险费返还给公司。

理由:由于陈某已经按月领取的社会保险费是基于双方的无效约定获得的,因此,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陈某应该将该笔款项返还给公司,故仲裁委员会裁决陈某将已领悟的社会保险费返还公司。

问题二该公司与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社会保险约定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的项目、保险费缴纳的方式和标准,保险待遇的内容和标准等为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由于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因此,其不因双方当事人的任何约定而被排除或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问题的答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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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12月20日)
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征缴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责,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依法办理社会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保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金,无论欠缴社保费或者拒缴社保费,社会管理部门均可依法强制征缴。

这种争议并非单纯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

——结束——。

签劳务合同未缴纳社保

签劳务合同未缴纳社保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务市场日益繁荣,许多企业和个人通过签订劳务合同来建立合作关系。

然而,在签订劳务合同时,有些企业和个人可能会忽视社保缴纳的问题,这无疑给双方带来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围绕签劳务合同未缴纳社保的问题,探讨其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签劳务合同未缴纳社保的法律风险1. 违反劳动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劳务合同中未约定社保缴纳问题,或者约定由劳动者自行缴纳,均属于违反法律规定。

2. 劳动者权益受损未缴纳社保可能导致劳动者在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方面受到损害。

一旦劳动者遇到意外或疾病,将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3. 企业面临法律责任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企业,将面临以下法律责任:(1)补缴社保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支付滞纳金: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行政处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可以处以罚款。

(4)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社会保险诈骗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应对措施1. 明确约定社保缴纳责任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社保缴纳的责任。

用人单位应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2. 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企业和个人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3. 及时办理社保手续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确保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4. 加强法律意识企业和个人应加强法律意识,提高对社会保险的认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5. 寻求法律援助在遇到社保缴纳纠纷时,企业和个人可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签劳务合同未缴纳社保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企业和个人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高度重视社保缴纳问题,确保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签劳务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合法吗

签劳务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合法吗

签劳务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合法吗只要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双方签字确认,没交社保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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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新闻报道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如今就业难的问题十分普遍,不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条件,不办理社保或者将这部分费用转化成工资再发给员工。

那么,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王某等10名职工于2012年5月被某公司招用。

在商谈待遇时,公司提出如果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的话,将每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费近200元。

王某等人觉得还是多拿点工资好,至于办不办社会保险也没什么关系。

2012年6月1日,该公司与10名职工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基本月工资1200元,另加提成,社会保险事宜公司不予负责。

2013年8月,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年检时发现,公司没有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公司称,不负责职工社会保险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所以拒绝为这些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第7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案中,该公司与王某等10 名职工虽然是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合同中有关社会保险约定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的规定,从而导致双方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为王某等10人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手续,补缴了社会保险费。

辽宁斯达尔律师事务所王佳欢律师指出,目前很多企业为了减少开支,常常与职工私下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殊不知这是作茧自缚。

劳动者平时应该多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理应享有的一种权利,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是不合法的行为。

社会保险法规常识一、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人员;(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三)灵活就业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

缴费比例:参加统筹的单位缴费比例为21%,个人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个体工商户主为12个百分点,雇工个人缴纳8个百分点。

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用人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其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

每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工资。

鼓励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前提下,为其参保人员建立企业年金。

积极发展个人和团体养老保险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

享受待遇:符合规定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退休时间之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等机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一)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各类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单位)、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困难和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

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缴费不变2%,大病医疗救助标准为72元/人·年(单位和个人各36元)。

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参人员以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人员缴费工资收入高于本县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本县社会平均工资80%,以社会平均工资80%为缴费基数)享受待遇:1、个人账户待遇:个人实际缴费和统筹基金划入。

统筹基金划入标准:35岁以下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0.8%划入,36-45岁按1.2%划入,45岁以上按2.1%划入;退休按本人上年度退休金4%划入。

2、住院报销待遇:起付标准——6000元,报销75%;6000——12000元,报销85%;12000元以上报销90%,最高支付限额为22000元,超额的部分实行大病救助。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很多人可能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对现在的单位不满意,想要辞职,重新换个单位,那辞职后社保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广大上班族们详细解析辞职后社保怎么办?本文由小编整理编辑,欢迎您的浏览!辞职后社保怎么办—养老保险怎么办: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

办理转移手续:在老单位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失业保险怎么办: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工人身份的档案放在街道,干部身份的放在人才或单位)办理转移手续:不用办理,到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医疗保险怎么办:医疗保险比较重要,规定是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三个月以后看病就得自己掏钱,小病无所谓,大病就惨了,中断三个月以上的到新单位重新上。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公积金怎么办: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比如工资3000元,单位给你300,你自己扣除300,所以你每月公积金帐户应该有600元,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积金中心取,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

办理转移手续:先在新单位开帐号,拿帐号给老单位,让老单位把原来帐号的钱转入新帐号。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怎么办: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没有个人账户的,在离职的同时就取消了。

离职后社保怎么办,大家都清楚了吗,看来最主要要处理的是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公积金账户。

离职后社保怎么办,具体办法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一定可以得到更详尽的办法。

小编推荐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作为与社保结合的双重保障。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大多数人在辞职的时候不是关心后面能不能找到好的工作,而是关心由单位购买的社保该怎么办。

小编为您整理编辑“辞职后社保怎么办”,希望能为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网友咨询:辞职后社保怎么办?辞职后公司会帮我们暂停缴费,到新东家的时候就直接叫给公司他们会帮我处理好的吧?辞职后,公司会自动帮你停买社保。

当你进入下一家公司,他们有买社保的福利待遇的话,他们会按照你进入公司的时间给你买入社保,那么你就可以继续享受社会保障了。

社保卡还是原来那张,不要弄丢了。

咨询内容:我现在在的工厂要求每人都买社保。

我也在不愿意的情况下买了,就是怕现在有个人的能力支付。

如果不工作了就没有能力支付社保。

那我现在买了这个社保不就等于没有用了吗?专家解答:首先,要相信自己,收入是会越来越高的,而不是越来越低的。

公司要求每个人办理社保,按照缴纳比例,公司交的钱实际上是你缴费的2倍还多,所以你不必心疼,公司为您付出的更多。

再说社保是交的越早越好,及早给自己准备养老金,让你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至于你所担心的问题,如果不在A单位干了,要换B单位,是可以转移你的社保关系,继续缴纳就可以了。

如果以后是自由职业者也可以选择自己缴纳,总之社保最少交够15年就ok了。

至少现在有医保保障啊。

以后不在这间工厂了,在另外的单位上班还可以接着买的。

能理解你现在的困惑,但你也不用担心!目前国家的社保政策也是越来越完善了,如果等你辞职时无续缴能力,社保可以暂时中断的,等再就业时就可以接着购买,前后购买期是可以累计叠加的,按政策缴足相应的年限就可以!如果你的经济情况不错,等失业后不想让社保中断,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或是挂靠其它公司名义下去购买,将个人缴费部分与企业帮缴部分都由自已来缴,另支付一定的服务管理费给予对应挂靠公司即可!《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政策问答《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是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而制定施行的,那么该条例有哪些大众比较想了解的知识呢?本文作了一个《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政策问答,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一、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种类?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五种。

二、哪些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国家和我省的规定,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等都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在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 单位有哪些职责, 个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 单位的职责有:1. 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2. 如实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3. 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4. 定期公布本单位和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有:1. 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时领取社会保险金;2. 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缴费记录;3. 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个人账户通知单;4.督促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单位如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登记事项包括: 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家劳动保障部规定的其他事项。

尚未参加社会保险和新成立的单位, 应当在4 月份办理登记; 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 应当在 6 月底前补办登记; 单位的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单位依法终止的, 应当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五、单位和个人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 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今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的5% ; 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工资的1%、2% , 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社会保险费必须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 不得以实物抵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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