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平与效率
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平与效率.

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平与效率张涛法律与政史系08级政专班学号:2008010060摘要: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的不断富强。
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的条件下做到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又要在公平与效率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特点,抓住问题的主要方面来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还要保证遵循公平和效率兼顾的原则,保障各方面的因素正常流动,清除各项不利的因素做到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兼顾公平。
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从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伟大的目标而前进。
关键词:公平与效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学发展观共同富裕一﹑公平与效率的历史形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的不断富强,从而城乡之间贫富差距也逐步逐步的扩大,越来越成为社会所关注对象。
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一重大的现实依据,邓小平同志提出要鼓励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从而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这一伟大的目标。
因此,我们首先要注意先富与后富之间的关系,先富不等于让一部分人或地区富裕起来就不带动其它地区富裕,只有在先富带动后富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一伟大目标。
其次,注重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
在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一直提倡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兼顾公平。
所谓公平,是指不管在任何条件下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相对与绝对公平,而效率在政治经济学上的概念,是指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经济资源的有效利用。
只有做到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兼顾公平,才能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个方面的需求,以推进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进步,这样才能做到人尽其用,物尽其能。
而且随着我党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如何对待效率与公平关系的问题依然成为一个关系到国家民族命运的关键问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做了深刻的理解,科学发展观以以人为本为核心,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权为民所谋,利为民所系,满足人民最需要、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利益问题,做到公平与正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平与效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平与效率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逐步建立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经济体制。
在这一体制下,公平与效率被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
然而,如何在市场经济中实现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平衡一直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实现公平,需要通过改革调整财富分配结构。
在市场经济中,资源与财富的分配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容易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
为了避免贫富差距过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采取了一系列的财富再分配政策,如纳税制度、社会保障体系等。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将社会资源更加均衡地分配给全体公民,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效率问题是必须要解决的。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机制自发调节资源配置,通过供求关系来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
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个体行为往往在追求私利的同时忽视了整体利益,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合理。
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通过制定合适的政策来引导市场行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益。
例如,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减免手续等方式鼓励创新创业,促进经济增长。
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也需要谨慎处理。
一方面,过分强调公平会可能导致效率低下,抑制创新和竞争力的发展。
如果资源过于集中,在一些企业、个体上设立过多的限制会阻碍市场的运作,进而影响整体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过分追求效率可能会牺牲一部分人群的公平权益。
这就需要政府具备合理的调节能力,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市场发展的是有序和公平的。
此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平与效率问题还与法治建设密切相关。
市场经济的自由和公平需要有规则的保障,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基础。
通过法律的保护,市场参与者可以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市场资源的配置可以更加高效。
同时,健全的法治体系也能够保障个人权益,减少经济活动中的不法行为,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的法律环境。
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历来就是人类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目标,也是衡量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尺度。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繁荣进步的同时,各领域的矛盾日趋尖锐,区域、城乡、行业发展的巨大差距给社会公平正义带来了巨大挑战。
促进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目标公平正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
“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
”马克思主义所设想的人类的理想社会正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的社会,这种以全人类的解放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公平正义思想体现了社会发展的远大目标。
这为我们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理念。
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理论的指导下,结合中国实际国情,领导人民大力发展生产,努力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始终贯穿着不断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理念,肩负起带领中国人民探索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使命。
在改革开放历史大发展时期,邓小平把公平正义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内容权利公平。
权利公平是社会公平的核心内容。
权利公平是指全体公民不分性别、年龄、身份、区域、职业、财产、种族等方面的差别,在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都享有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权利。
它是整个社会公平的逻辑起点,也是社会公平的核心。
人们只有享有最基本的权利公平,才能拥有最起码的尊严与自由。
这样,社会才能够维持稳定,才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
机会公平。
机会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关键点。
机会公平即“机会均等原则”,是指生存与发展机会起点的平等、机会实现过程本身的平等,它强调人们在创造社会财富过程中的平等权利。
机会公平使人人享有同等的机遇和权利,使进入市场的主体不因家庭背景、自然禀赋、特权等因素而少得到或多得到某种竞争机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效率与公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效率与公平2009302480048余丽玫图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效率,是指资源投入和生产产出的比率,它表示的是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
投入多,产出少,则效率低。
投入少,产出多,则效率高。
它强调的是事半功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公平,主要是指经济成果在社会成员中公平分配主要体现在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分悬殊,要求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它强调的是公正,不偏不倚。
由效率和公平的定义可以看出,效率和公平有明显的差异。
效率与公平所强调的完全是相悖的两方面。
因此,很多人都认为效率和公平是对立的。
然而,其实效率和公平在某些方面是统一的。
首先,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
一个国家只有具有一定效率,创造出足够的物质,才能有能力达到公平。
没有效率作为前提和基础的公平,只能导致平均主义和普遍的贫穷。
其次,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
只有给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利益和权利上的公平,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由于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关系,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倡导“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坚持效率优先,实质是发展生产力优先,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首要目标。
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根本任务决定的。
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没有达到足够的高度,社会所生产的物质财产还没有达到能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的程度,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待提高。
除此之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要求我们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所有我们要提高效率,坚持效率优先,单位时间内生产出足够多的物质财富,来满足人们的需求。
兼顾社会公平,是指社会要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是分配的结果能促进人们的奋进,社会具有生机和活力。
它能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还能稳定社会。
此外,它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本任务的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平与效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平与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既强调公平又注重效率的经济体制。
在这个体制下,公平和效率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平与效率。
首先,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双重目标。
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之一,而效率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之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应确保经济发展的公平性,使资源合理配置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同时,市场机制和竞争力的发挥也对经济效率的提高起到重要作用。
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平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功运行的关键。
其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需要精细的调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平并不意味着绝对平等。
通过市场机制,不同个体和单位有机会获得不同回报,这是效率的表现。
但对于那些因种种原因无法参与竞争的弱势群体,政府必须提供特殊保障,确保社会公平。
例如,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能够帮助贫困家庭、残疾人和失业者等群体获得基本保障。
再次,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需要在制度层面上加以保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需要制定公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来限制市场行为,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出现。
例如,反垄断法的实施可以防止市场权力过度集中,保护小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此外,政府还需要设立监管机构来监督市场的运行,维护公平和效率的平衡。
另外,教育和培训也是实现公平和效率的重要手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备高素质的劳动力和创新型人才。
通过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培训机会,政府可以帮助每个人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提高整体社会的素质和创新能力。
同时,注重技能培训也可以提高劳动力的生产效率,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最后,公平与效率的平衡还需要深化改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体制,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
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更加公平和有效的经济机制。
例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率,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入竞争机制,同时加强监管,防止权力滥用。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效率与公平问题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效率与公平问题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逐步取代了传统的计划经济,在改革效率大幅提升的同时,收入分配出现了差距过分扩大的现象。
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日益受到人们关注,我国理论界也开始更多地关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并开展了热烈讨论。
在讨论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效率与公平之间是“两难选择”,二者不可兼得:如果选择了效率,就必然牺牲公平;同样,如果选择了公平,又必然失去效率。
这种观点,把效率和公平截然对立起来,完全割裂了二者的联系。
我认为,尽管效率和公平是社会发展中两个不同的目标,但二者又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一、效率和公平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具有一致性。
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没有效率作为前提,只能导致平均主义和普遍贫穷。
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只有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
效率指的是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关系。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投入或成本就是利用一定的技术生产一定产品所需要的资源,既包括物质资源,又包括人力资源;既包括无形资源,又包括有形资源。
产出或收益指的是人们利用一定的技术、投入一定的资源生产出来的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或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物品或服务,既包括有形的物品,又包括无形的服务。
公平是一定历史条件下,通过经济、政治、法律、道德等方式整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发展的价值准则。
现代社会的公平,是通过社会整合、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的价值准则。
从经济的角度说,公平就是“得其应得”;从政治的角度说,公平就是“平等待人”。
效率与公平的一致性体现在:首先,效率是公平的基础,没有效率就没有公平实现的物质条件和源泉。
效率主要体现的是生产力、经济的发展,若没有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和财富的增进,则公平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难以有什么真正意义的公平。
简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简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既注重效率又注重公平的经济体制。
在这种体制下,效率和公平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本文将从效率和公平两个方面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一、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效率是指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实现最大化的生产和利润。
在市场经济中,效率是企业追求的目标之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效率不仅是企业的追求,也是国家的追求。
国家通过制定政策和法规,引导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追求效率。
公平是指在资源分配中,各方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平是国家的基本原则之一。
国家通过制定政策和法规,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效率和公平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只有在保障公平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效率的最大化。
反之,只有在追求效率的同时,才能更好地实现公平。
二、效率与公平的平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效率和公平的平衡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如果只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会导致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不稳定。
如果只追求公平而忽视效率,会导致资源浪费,经济发展缓慢。
为了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平衡,国家需要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法规。
首先,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防止市场失灵和垄断。
其次,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防止企业追求效率的同时侵犯公民的权益。
再次,要加强对社会的调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最后,要加强对教育和文化的投入,提高公民的素质和文化水平,增强公民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结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和公平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只有在保障公平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效率的最大化。
反之,只有在追求效率的同时,才能更好地实现公平。
为了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平衡,国家需要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市场、企业和社会的监管和调控,提高公民的素质和文化水平。
只有这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更好地发展,实现效率和公平的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效率与公平再思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效率与公平再思考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已经成为一种显著的经济模式。
这种模式具有着高效率和公平性的双重优势。
虽然这种经济模式在实践中遇到了许多挑战,但是它仍然是一个有效的经济模式,特别是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效率与公平是经济发展的两个重要因素。
效率是指资源的最优配置,并且它通常意味着生产率和经济的增长。
而公平则是指分配制度的合理性,包括资源和收入在社会各层次之间的公平分配。
在这种经济模式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重效率和公平两方面的发展,并通过制度上的建设和政策上的引导,实现两者的均衡发展。
但是,在当前的经济发展中,我们看到效率和公平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中国的经济快速增长,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和福利,促进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的提高。
另一方面,由于收入分配上的不公平问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相对比较低,尽管他们也是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之一。
这不仅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也导致了社会对经济模式的不信任和质疑。
因此,我们应该在这种经济模式下思考如何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均衡发展。
关键在于改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和人民福利的均衡发展。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收入再分配,强调红利和财富的再分配,特别是通过税收政策,让优秀企业和富人承担更多的责任,并直接帮助弱势群体,例如,提高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让低收入阶层能够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其次,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注重劳动力的市场化定价,通过市场机制和竞争来提高劳动力的价值和收益。
这不仅可以增加社会劳动者的收入,而且可以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此外,我们还应该建立一个公正、透明和规范的市场环境,增加市场竞争,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影响,让市场机制发挥最大的作用。
尤其是在特定行业和领域中实现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在维护市场纪律的同时,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杜绝违法行为和造假现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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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平与效率摘要:主要从收入分配角度分析并阐述了中国建设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并介绍了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关于公平与效率问题的政策转变,同时也对这些政策提出的背景和原因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效率公平收入分配政策转变原因一、对公平与效率问题的辩证思考公平与效率是一对辩证的概念,它们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同时相互促进。
公平的一个最简单定义就是公共认可的平等,是一种相对的平等;而在实践中将公平和绝对平等划上等号,就会在收入分配中追求结果的极小差别甚至没差别,这种状态会压抑人们的积极性,影响人们的进取心,从而降低生产效率;在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我们总是认为公平就是一种结果的平等,实行事实上的平均主义,如在农村实行的“大锅饭”,就形成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
与之相对的是,效率的意义在于促进企业和社会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它更注重的是对个人贡献的大小和能力发挥的正确评价,并以此为基本原则来决定社会产品在人们之间的分配;如果在分配中以效率为中心,就必然会拉开人们的收入差距,以此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然当收入差距过大,超出人们的承受能力,就不但不会促进反而会影响人们的积极性了。
一个只讲公平不讲效率的社会,会使经济停滞不前,不能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正常需要,会在人的因素上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迟滞生产效率的提高,阻碍社会进步,可以这样理解,一个没有效率的社会不可能真正实现公平。
同样,一个只讲效率不讲公平的社会,只会使人们的收入水平不断地拉开距离,差距会无限地拉大,最后形成两极分化的局面,会使一部分素质、能力相对较低者连维持自己生活的收入都得不到,从而极大地挫伤他们的积极性,而一部分从事高层次劳动的劳动者收入极高,失去进一步发展自我的动力,最终丧失劳动积极性;最终必然在不公平的前提下导致无效率。
在现实生活中,效率与公平没有能够很好地协调起来,相反,矛盾突出。
追求公平,效率就打折扣。
追求效率,公平便有失公允。
其结果必将影响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
因此,强调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显得非常重要。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
讲求效率才能增添活力,注重公平才能促进和谐,坚持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本质。
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我们要社会主义的高效率,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是为了人们更高层次的发展;惟效率而效率是没有意义的。
二、党和政府关于效率与公平的政策转变1.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实践了一条符合我国当时情况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从1949年建国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实行的是“公私兼顾,劳资两利”、“低工资,多就业”和“劳动致富”的收入分配政策。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转而向苏联学习,很大程度上沿袭了苏联的计划经济模式,实行高度集权化和计划化的经济体制,高度重视积累,相对轻视消费,与之相应的是相对固定化的收入分配方式:在城市居民主要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推行事实上的“铁饭碗”制度,分配方式过于单一化,分配结构高度固定化,分配水平平均化;与此同时,农村从人民公社化运动到人民公社体制调整的时期中,伴随着收入平均水平低于城市的状况,实行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式的分配制度。
无论是“铁饭碗”还是“大锅饭”,可以说都是在低效率基础之上的名义“公平”。
2.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党中央关于效率与公平的指导思想。
邓小平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之上,科学地发展了社会主义理论,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1];“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企业、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劳动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
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效应,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波浪式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
……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
”[2]回顾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不同时期对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的政策定位,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走向“效率公平,有机统一”的重大政策创新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更加注重效率。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低效率局面,邓小平首倡“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政策,本意是希望这样的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实际上是采取非均衡发展战略,优先强调“效率”。
这一发展战略从公平效率的关系在以下各次中共重要会议报告中的定位得到体现:十三大报告中的提法是“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十四大报告的提法是“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十四届三中会全首次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十五大再次提出“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应当说,这一大政策在改革开放头十几年间取得了巨大成效,确实使一部分地区、单位、个人,迅速摆脱了贫困,开始富裕起来。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大政策在实践中演变为首先强调提高效率,发展生产力,把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摆在首位;至于社会公平,则摆在适当照顾的从属地位,次要地位,能兼顾多少算多少,兼顾不到就算了。
二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更加强调公平。
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在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收入分配差距过度拉大,人们更加关注社会公平。
十六大报告虽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但强调“再分配注重公平”,强调“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三是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从十六届五中全会开始,不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是从完善分配制度角度提出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此次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强调“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
”十七大报告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要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
三、政策转变的背景和原因改革开放前的分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当时我国刚从旧中国脱胎出来、生产力水平低的客观环境,与当时我国最大限度提取剩余,大力发展重工业的大环境是分不开的,而且在高积累、低消费的条件下,有力的保证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加快我国的经济积累,使我国迅速地发展了国民经济,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种分配制度的弊端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在微观上极大地抑制了国民的积极性,阻碍了经济效率的提高。
而当代中国经济起飞的大势已成,不可逆转,而社会公平的失衡问题却日益凸显,不可忽视。
社会公平失衡问题主要体现在贫富差距日益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从提出“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开始,中国经济发展的高速度为世人瞩目。
然而,改革开放在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同时,又出现了收入差距持续拉大的问题。
收入差距的扩大导致了显著的社会贫富差距,占中国人口10%的贫困人口的储蓄只占全社会私人储蓄总额的3% ,且呈下降趋势,而占总人口10%的最高收入者的储蓄却占有全社会私人储蓄总额的40%,且呈上升趋势。
2006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上升到0. 496,大大超过了贫富差距的国际警戒线。
[3] 社会公平的失衡问题尤其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层面的贫富差距:一是城乡差距日益扩大。
与其他国家在工业化发展中期相比,我国的城乡差距问题在世界上都是比较严重的。
目前,我国的城乡差距仍在扩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06年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显示, 2005年,各地区的“城乡收入差”比上一年扩大500元以上,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及城镇居民的1 /3。
二是地区差距日益加剧。
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地区获得了快速发展,从而急剧拉大了与中、西部居民的收入差距。
特别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区域之间差异明显。
上海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 53 倍,而贵州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59.7%。
由于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的迅速拉大,东西部地区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富裕程度和消费结构也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三是各阶层收入出现明显差距 ,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已经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转变为收入差距超过了国际上中等不平等程度的国家,利益格局的分化和转型,明显地出现了高收入层、中等收入层和低收入层的社会分层。
我国现在的问题是,低收入层太大,中等收入层还太小,而高收入层集中的财富过多。
高收入层较多地占有了社会上其它各阶层的收入。
四是干部群众收入差距不断拉大。
这不仅表现在公务员的收入不断增加,更多的表现在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的干部和工人的奖金分配的差距越拉越大。
总之,政府要解决国家面临的日益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就必须加快政策转变。
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是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公平与效率统一观为指导,根据十七大报告精神,在实现教育公平、就业机会公平、分配公平、保障公平等方面更加强调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努力缩小贫富差距,注重实现社会公平,努力达到真正的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1]《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第三卷,373。
[2]《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第二卷,152。
[3]孔泾源:《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J],学习与研究,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