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综述

合集下载

环境噪声监测方法规定

环境噪声监测方法规定

环境噪声监测方法规定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环境噪声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噪声对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护公众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噪声监测方法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环境噪声监测的方法规定,包括监测设备的选择、监测点的布设以及监测数据的处理等方面。

1. 监测设备的选择环境噪声监测的首要任务是选择合适的监测设备。

根据具体要求,监测设备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1 测量范围:监测设备应具备足够广泛的测量范围,以能够适应各种不同环境下的噪声测量需求。

1.2 灵敏度:监测设备的灵敏度要足够高,可以准确地测量低于环境噪声标准的微小信号。

1.3 频率范围:监测设备应能够测量全频段内的噪声信号,从低频到高频都能有较好的响应能力。

1.4 稳定性:监测设备需要具备较好的长期稳定性,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监测点的布设为了全面了解环境噪声的分布情况,监测点的布设非常重要。

在选择监测点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2.1 多样性:监测点应尽可能地涵盖城市内的不同区域和功能区,以便全面了解不同环境下的噪声水平。

2.2 代表性:监测点应选择在人口密集区、工业区、商业区、居住区等多个具有代表性的地点,以能够准确反映当地的噪声状况。

2.3 合理性:监测点的布设应遵循一定的规律,如格点布设、等距离布设等,以确保监测结果具有可比性。

3. 监测数据的处理环境噪声监测得到的数据需要经过一定的处理和分析,才能为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在处理监测数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3.1 准确性:监测数据的处理需要考虑到监测设备的误差、环境因素等因素,并进行相应的修正,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2 统计分析:监测数据应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环境噪声的主要特征和变化趋势,为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提供依据。

3.3 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应编制成监测报告,清晰地陈述监测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篇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监测测量计划制定、现场调查方法、监测点位设置、室内低频噪声测量方法、监测数据处理与评价、资料整编和监测质量保证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引起的室内低频噪声污染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的条款。

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3241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T15173声校准器GB/T17181积分平均声级计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倍频带声压级soundpressurelevelinoctave采用符合GB/T3241规定的倍频程滤波器所测量的频带声压级。

本标准规定的噪声频谱分析时使用的倍频带中心频率为31.5Hz、63Hz、125Hz、250Hz、500Hz,其频率覆盖范围为22Hz~707Hz。

3.2低频噪声LowFrequencyNoise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于低频噪声的频率范围的认定不尽相同,我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和《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规定固定设备结构传播的低频噪声范围规定为31.5~500Hz。

3.3噪声评价数noiseratingnumber(NR)是一种噪声评价方法,它通过一系列频谱曲线(NR噪声评价曲线)来反映不同声级和频率的噪声对人造成的听力损失、语言干扰或烦恼的程度。

曲线的NR值等于中心频率为1000赫的倍频程声压级的分贝整数。

为了弥补A声级在评价室内低频噪声污染方面的不足,本标准引入噪声评2价数NR。

4现场监测测量条件4.1测量仪器4.1.1声级计与滤波器测量仪器性能应符合GB3785和GB/T17181对1型声级计的要求且符合国际电工协会(IEC61260)Class1标准;噪声频谱分析滤波器性能应符合GB/T3241中对滤波器的要求,具备实时频谱分析功能,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doc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doc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do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40-20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noise monitoringRoutine monitoring for urban environmental noise(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2-12-03 发布2013-03-01 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区域声环境监测 (2)5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 (3)6功能区声环境监测 (5)7监测点位调整 (7)8城市声环境监测报告 (7)9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7)附录A(资料性附录)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点位基础信息表、表与结果统计表 (9)刖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与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的监测内容、点位设置、监测频次、测量时间、评价方法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12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的监测内容、点位设置、监测频次、测量时间、评价方法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部门为监测与评价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所开展的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乡村地区声环境监测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环境噪声检测技术

环境噪声检测技术

9、背景噪声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 10、噪声测量值修正 从噪声测量值中扣除背景噪声的影响,得到被测噪声源的排放值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环境噪声监测要求
1、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2型及2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 其性能需符合 GB 3785和 GB/T17181的规定,并定期校验。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 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无效。声校准器应满GB/T15173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测量时传 声器应加防风罩 。 2、测点选择
几种常见声源的A声级
A声级[dB(A)] 20~30 40~60 60~70 80 90 100~110 110~120 120~130 130~150 160以上 声源 (测点距离声源1-1.5m) 轻声耳语 普通室内 普通交谈声,小空调机 大声交谈,收音机,较吵的街道 空压机站,泵房,嘈杂的街道 织布机,电锯,砂轮机,大鼓风机 凿岩机,球磨机,柴油发动机 风铆,高射机枪,螺旋桨飞机 风洞,喷气式飞机,高射炮 宇宙火箭
用 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 LA表示,单位 dB(A) 2、等效连续 A声级equivalent contfm,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level 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 T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 LAeq,J表示(简写为 Leq), 单位dB(A)。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限值皆为等效声级。 3、昼间等效声级 daytimeequivalent soundlevel、夜间等效声级night-time eqaivalent sound level 在昼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 A声级称为昼间等效声级,用Ld表示,单位 dB(A)。 在夜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 A声级称为夜间等效声级,用 Ln表示,单位 dB(A)。 4、昼间day-time、夜间ni1jht-tim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 “夜 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 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 应按其规定执行。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环境噪声无处不在。

从繁忙的交通要道到热闹的商业街区,从工厂车间的机器轰鸣到居民区的邻里喧哗,噪声已经成为影响我们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管理环境噪声,准确、科学的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就显得至关重要。

一、环境噪声监测的目的和意义环境噪声监测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和掌握环境噪声的状况,评估噪声对人们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影响,为制定噪声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监测,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噪声超标的区域和时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善,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秩序。

意义方面,首先,它有助于保护人们的听力健康。

长期暴露在高强度的噪声环境中,可能会导致听力下降、耳鸣等问题。

其次,良好的噪声环境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和学习质量。

安静舒适的环境能够让人更加专注和集中精力。

此外,有效的噪声监测还能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和形象。

二、环境噪声监测的基本要求在进行环境噪声监测时,有一些基本的要求需要遵循。

监测设备的选择和校准至关重要。

应选用精度高、稳定性好、符合国家标准的噪声监测仪器,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测点位的设置要具有代表性。

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特点,如噪声源的分布、人口密度、土地利用类型等,合理选择监测点位,使其能够反映出监测区域的总体噪声水平。

监测时间和频率的确定要科学合理。

一般来说,对于不同类型的区域,如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等,监测时间和频率应有所不同。

例如,在居民区,夜间的监测可能更为重要;而在工业区,工作日的监测则更具代表性。

同时,监测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熟悉监测仪器的操作和数据处理方法,严格按照监测规范进行工作,确保监测过程的规范性和数据的质量。

三、环境噪声监测的方法和技术目前,常用的环境噪声监测方法主要包括定点监测和移动监测。

定点监测是在固定的监测点位上进行长时间的连续监测。

这种方法适用于对特定区域的长期噪声状况进行监测,能够获取较为稳定和全面的数据。

噪声监测技术规范3篇

噪声监测技术规范3篇

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第一篇: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综述噪声监测技术是指对环境中的噪声进行监测、收集、处理、评价、预报和管理的一系列技术。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噪声对人类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噪声监测技术的重要性与需求也越来越大。

本文主要围绕噪声监测技术的规范问题进行探讨。

噪声监测技术规范主要包括如下方面:一、噪声监测点的设置噪声监测点的设置要考虑到环境的复杂性、目标的准确性、覆盖面积的广泛性以及技术的可操作性等多个方面。

在实际设置中,应该根据环境的特点确定监测点的数量、类型、位置和高度等,同时考虑到监测点在环境中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尽可能贴近噪声源。

二、噪声监测仪器的选择在选取噪声监测仪器时,要根据实际监测需求选择适当的仪器,在保证测量精度的同时,还要尽可能选择价格适中、操作便捷、数据处理方便的仪器。

比较常用的噪声监测仪器有声级计、噪声分析仪等。

三、测量参数和测量方法测量参数是指在噪声监测中需要进行测量的具体参数,如声级、频率、时间等。

在测量参数的选择时,要根据环境噪声的特点和规律进行选择。

而测量方法则是指在测量参数的基础上,采用哪种方法进行测量。

在选择测量方法时,应该充分考虑到环境的特点、测量目的以及仪器的特点等因素。

四、噪声监测数据的处理与分析对于所监测到的噪声数据,应当进行适当的处理和分析,以形成能够反映噪声水平的综合指标。

常用的处理和分析方法有加权平均法、频率分析法、多端点法等。

五、噪声监测报告噪声监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监测目的、监测环境、监测时间、监测参数、测量方法、监测数据分析与处理等。

同时,还应附带相应的监测数据、图片和分析报告等,以供审核和参考。

综上所述,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制定对于保障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需要制定完善的技术规范,同时注重培养专业的技术人员,确保噪声监测技术的可靠性和精确性。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是为了确保环境噪声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护公众的健康和环境的稳定,制定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

下面将从监测设备的选择、监测点的确定、监测指标的选取、监测周期的安排以及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方面详细介绍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一、监测设备的选择在环境噪声监测中,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法、准确、稳定的监测设备。

监测设备应经过标定和检验,确保其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测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也应按照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监测点的确定在环境噪声监测中,应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监测点。

监测点的确定应考虑到噪声源的位置分布情况、地形地貌、建筑布局等因素。

监测点的布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要求测量点与噪声源的距离、观测点高度、观测点方位等有规范的要求。

三、监测指标的选取在环境噪声监测中,应选取与噪声源、受噪声影响的对象和环评要求相关的监测指标。

常用的监测指标包括噪声频率特性、声级、相对声级、等效声级等。

监测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在监测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测量。

四、监测周期的安排在环境噪声监测中,应根据监测目的和需要,合理安排监测周期。

对于长期的、连续的噪声源,应选择适当的监测周期进行定期监测。

对于短期的、突发性的噪声源,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监测周期。

监测周期的安排应充分考虑噪声源的运行情况和环境变化因素。

五、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在环境噪声监测中,应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

对于长期监测数据,应采用合适的数学模型进行数据处理,计算出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等统计指标。

对于周期性和突发性的数据,应根据监测周期和特点进行分析和处理。

监测报告的编制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方法、监测结果、数据处理方法和结论等内容,并按照规范的格式进行编写。

通过以上的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可以确保环境噪声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也可以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的稳定,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一、技术背景随着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的不断推进,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噪声监测技术得到了广泛关注和应用。

本技术规范的目的是通过规范环境噪声监测技术的操作流程和数据分析方法,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设备的选用1.环境噪声监测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并具备相关的检定合格证明。

设备应具备线性、稳定、宽频带和高分辨率等特点,能够满足监测任务的要求。

2.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在具有代表性的监测点上,并远离可能影响测量结果的干扰源,如交通流量大的路口、机械设备等。

同时应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防止人为破坏和天气因素的干扰。

3.为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校准和检修。

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定期提交给相关部门。

三、监测方法和参数1.环境噪声监测应采用现场监测和实时监测相结合的方法,以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可靠。

2.监测应涵盖全天24小时,并包括工作日、休息日和节假日等不同时间段,以综合反映噪声的全面情况。

3.监测点的选择应具有代表性,根据城市规划和环境质量要求,在不同功能区域、主要道路和重要设施周边设置监测点。

4.监测参数应包括噪声的A声级、C声级和Z声级,以及频谱分析和噪声事件的持续时间等相关参数。

四、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制1.监测数据应通过计算机处理和分析,绘制相应的噪声分布图和频谱图。

同时应进行数据的质量控制和误差分析,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2.监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报告格式编制,包括监测地点、时间、参数、结果等内容,并标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环境法规要求。

3.监测数据的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并进行数据的备份和存档,以备查阅和追溯。

五、监测结果的运用1.监测结果应作为环境保护决策的重要依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加公众参与和监督的透明度。

2.监测结果应及时通报给相关企事业单位,并要求其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
监 测 结 果 计 算
将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的等效声级采用路段长度加权算术 平均法,计算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
路段长度
等效声级
道 路 交 通 监 测 评 价
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
等级 一级 昼间平均等效声级(Ld)≤68.0 夜间平均等效声级(Ln)≤58.0 对应评价 好 二级 68.1-70.0 58.1-60.0 较好 三级 70.1-72.0 60.1-62.0 一般 四级 72.1-74.0 62.1-64.0 较差 五级 >74.0 >64.0 差
点 位 设 置
选点位置
监测点位距地面高度1.2m以上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
测 量 时 间 每个监测点位每次 连续监测24 小时 记录小时等效声级Leq、 小时累积百分声级L10、L 50、L90、Lmax、Lmin 和 标准偏差(SD)。
监测点位数量:巨大、特大城市≥100 个;大城市 ≥80 个;中等城市≥50 个;小城市≥20 个。
如城市规模小,不具备最低布设点 位要求的,点位数量可相应减少。
选点位置
测点选在路段两路口之间,距任一路口的距离大于 50 m,路段不足100 m 的选路段中点,测点位于人 行道上距路面(含慢车道)20 cm 处,监测点位高 度距地面为1.2~6.0 m。测点应避开非道路交通源 的干扰,传声器指向被测声源。
禁区、马路车道。 一般户外的要求:
测点位置要 符合GB3096 中测点选择 一般户外的 要求。
距反射物3.5米以外, 距地面高1.2米以上必 要时可置高层建筑以 上;使用车量可固定在 车顶部1.2米处.
敏感建筑物户外: 距墙壁或窗户1米处,距 地面1.2米以上.
测 量 时 间
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L 50、L90、Lmax、Lmin 和 标准偏差(SD)。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
选择能反映各类功能区声环 境质量特征的监测点1 至 若干个,进行长期定点监测 ,每次测量的位置、高度应 保持不变。
对于0、1、2、3 类声环境功能区,该监 测点应为户外长期稳定 、距地面高度为声场空 间垂直分布的可能最大 值处,其位置应能避开 反射面和附近的固定噪 声源;4类声环境功能 区监测点设于4类区内 第一排噪声敏感建筑物 户外交通噪声空间垂直 分布的可能最大值处。
L50:相当于噪声的平均值; L90:相当于噪声的平均本底值 Leq: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声级的能量均值。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
噪声计中的频率计权网络有A、B、C三种标准计权网络。A网络是模拟人耳对等响曲 线中40方纯音的响应。B网络是模拟人耳对70方纯音的响应。C网络是模拟人耳对100 方纯音的响应。声级计经过频率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称为声级,根据所使用的计 权网不同,分别称为A声级、B声级和C声级,单位记作dB(A)、dB(B)和dB(C)。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监 测 时 间
分别测量昼间和夜间时段。监测工 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每个 城市监测日期应相对固定,监测应 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敏感建筑物室内: 距墙面和其它反射面至少 1米,距窗1.5米,距地面1. 2-1.5米
区域声环境监测
监 测 结 果 计 算 区 域 监 测 评 价 计算整个城市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将整个城市全部网格 测点测得的等效声级分昼间和夜间,进行算术平均运算, 所得到的昼间平均等效声级Sd和夜间平均等效声级Sn, 代表该城市昼间和夜间的环境噪声总体水平。
计算目的:说清楚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
等级 一级 昼间平均等效声级(Sd)≤50.0 夜间平均等效声级(Sn)≤40.0 对应评价 好 二级 50.1-55.0 40.1-45.0 较好 三级 55.1-60.0 45.1-50.0 一般 四级 60.1-65.0 50.1-55.0 较差 五级 >65.0 >55.0 差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HJ 640-2012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1 2 3 4 5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区域声环境监测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自2013 年3 月1 日起实施。 •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的监测内容、 点位设置、监测频次、测量时间、评价方法及质 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说清楚后评价整个城市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分析城市声环境状况的年度变化规律和趋势。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
反映城市建成区内各类道路交通噪声排放特征。
各类道路:城市快车道;主、次干道;轨道、高速公路。 选点原则
反映不同道路特点交通噪声排放特征。
点 位 设 置
不同道路特点考虑车辆类型、车流量、车辆速度、 路面结构、道路宽度、敏感建筑物分布等。
例行监测:为掌握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环保部门所开展的区域、交通、功能区声 环境监测。 说清楚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楚污染源排放状况、说清楚潜在的环境风险
•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部门为监测与评价城市声 环境质量状况所开展的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乡 村地区声环境监测可参照执行。
区域声环境监测
点 位 设 置 将整个城市建成区划 分成多个等大的正方 形网格,整个城市建 成区有效网格总数应 多于100 个。 每个监测点位测 量10 min 的等效 连续A 声级Leq 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 布设1 个监测点位。 或将监测点位移到距 离中心点最近的可测 量位置。 不宜测量:水面、
功能区监测采用GB 3096 附录B 中定点监测法。 能满足监测仪器测试条件安全可靠。 监测点位能保持长期稳定。 能避开反射面和附近的固定噪声源。 监测点位应兼顾行政区划分。 4 类声环境功能区选择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区域。 监测点位数量:巨大、特大城市≥20 个;大城市 ≥15 个;中等城市≥10 个;小城市≥7 个。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
测 量 时 间 每个监测点位测量 20 min 的等效连 续A 声级Leq 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L 50、L90、Lmax、Lmin 和 标准偏差(SD);分类记 录车流量。
L10:在测量时间内有10%的时间A声级超过 的值,相当于噪声的平均峰值;
监 测 时 间
每个城市监测日期应相对 固定,监测应避开节假日 和非正常工作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