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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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章制度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章制度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度一、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党员活动室是企业党组织展开党员活动、进行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主要阵地,是党组织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短接职工群众、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场所。

为促进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一)目标任务按照“阵地面积充足、职责制度健全、配套设施到位、档案资料规范”的标准,努力实现“活动场所标准化、制度建设规范化、台账资料规范化、电教设施现代化”的目标。

(二)建设原则1.整合资源,合理布局。

企业党员活动室与企业职工活动室、职工文化活动中心等企业公共设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方便党员和职工。

2.配套设施,注重效能。

在布置党员活动室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活动设施和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做到房屋、设施、制度、资料、管理五到位,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整体综合效能。

(三)基本标准1.阵地面积充足党员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2.职责制度健全主要包括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十项制度,即党支部工作职责、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四)配套设施到位1.室内有能够满足党组织展开活动会议的桌椅。

2.电教设施齐全。

在党员活动室内,配备“两机一柜”,既有电视机,DVD机,配备一个电教片柜,存有一定数量的电教片。

(五)档案资料完备1.记录类:活动记录本(含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党员电教播放记录等)、党费收缴记录、党员资料档案移交记录本、党员组织关系结转记录本等。

2.名册类: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

3.综合类:企业党建工作发展历程、大事记、图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级有关文件及材料、党建特色工作相关资料。

4.其他类:组织或党员获得的相关荣誉资料等。

(六)工作要求1.落实责任。

制定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5篇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5篇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5篇1. 党员活动室的管理制度党员活动室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党员的基本权益,维护党的形象,提高党员素质和贡献,制定了以下的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1)党员活动室应该经过组织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修改或销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动。

(2)党员活动室应该实行门禁管理制度,妥善保管钥匙,防止被盗或遗失。

(3)党员活动室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开放,不得随意开放或关闭。

(4)党员活动室应该做好日常卫生和维护,保证内部卫生,使党员活动室整洁舒适。

(5)党员活动室应该制定详细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协调。

2. 党员活动室使用制度(1)党员活动室应该按照计划和申请制度进行使用,要求提前预订。

(2)活动结束后应该送交管理人员进行清点及妥善保管设备。

(3)不得将党员活动室用于私人聚会等非法活动。

严禁使用党员活动室过度密闭、实施吸毒、赌博、嫖娼等行为。

(4)严厉禁止在党员活动室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避免发生火灾或引起其他安全事故。

(5)党员活动室的设备和设施应该按照规定进行维护和使用,如出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修或报告管理人员。

3. 党员活动室的安全制度(1)党员活动室应该配备防火灾、防盗、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2)党员活动室内的电器设备用电应该保证安全,避免发生电器故障等事故。

(3)党员活动室的使用人员应该遵守安全规定,加强对自身安全和设备的保护。

(4)党员活动室内应该配备急救箱、灭火器等安全设备,并对使用方法进行培训和演示。

(5)党员活动室管理人员应该保证时刻关注活动情况,处理好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问题。

4. 党员活动室的文化制度(1)党员活动室应该传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文化,推动党员学习和思想教育。

(2)党员活动室内应该定期举行主题座谈、讲座、培训、读书会等思想文化活动,加强教育、交流和沟通。

(3)党员活动室应该树立正确的文化观念,坚持反对低俗、不良文化。

社区党员工作室规章制度

社区党员工作室规章制度

社区党员工作室规章制度社区党员工作室是为社区党员服务社区而搭建的平台,是社区党委、居委会工作的延伸和补充。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作室的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工作宗旨:巩固和发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立足服务居民群众,构建和谐社区,不断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切实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条遵循原则:社区党员工作室在社区党总支的指导下,坚持务求实效、自愿参与、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于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于为社区党员和群众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加强对社区工作的监督,密切社区党总支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三条每日值班制度:1、每周一至周五分别由“胜利四路党支部、胜利三路党支部、体育场路党支部”的党员中心户和党员骨干轮流值班。

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2、值班人员每天安排社区党员义务巡逻队员的巡逻。

3、接受社区居民的来电、来访并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做好记录,对能及时解决的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社区党总支。

4、值班人员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

5、值班人员应监督社区工作者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对社区工作者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向社区党总支和街道党工委反映。

第四条每周工作汇报制度:1、每周五,社区党总支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3个支部书记和全体社区工作者参加。

2、各个支部就一周值班情况向党总支汇报,并将受理群众来电来访情况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向党总支汇报。

3、所有社区工作者应向党总支汇报一周工作。

4、社区党总支应就各支部一周值班情况予以总结并就支部汇报的待解决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第五条处理情况反馈制度:1、工作室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后,应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进展情况。

2、对已经办结的来电来访,应要求来电来访群众在登记表上签处理情况反馈意见。

党建工作站章程

党建工作站章程

党建工作站章程一、总则党建工作站是党委(党组)领导下,为推进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党员队伍素质而设立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党建工作站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工作方式等,确保党建工作站有效发挥作用,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组织架构党建工作站设站长、副站长若干名,由党委(党组)委派产生。

工作站设立办公室,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工作站可以设立党员服务中心、学习室等附属机构,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三、职责权限1. 落实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负责党的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

2. 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党员队伍素质。

3. 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4. 组织开展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等党内活动,加强党内民主监督。

5. 加强党员联系服务工作,关心党员生活,解决党员思想和生活中的难点。

6. 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内作风建设。

7. 加强与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协助党委(党组)开展党建工作。

8. 完成上级党委(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方式1.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 组织开展党员培训、学习交流活动,提升党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3. 定期组织党员大会、党内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4. 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宣传,加强党内作风建设。

5. 加强党员联系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员档案,定期走访慰问党员,关心党员生活。

6. 积极组织党员参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 加强与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8. 建立健全工作站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工作站的支持保障1. 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工作站的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2. 工作站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必要的政策和资源支持。

3. 工作站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党工共建办公室规章制度

党工共建办公室规章制度

党工共建办公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工共建办公室的管理,促进党团共建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党工共建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党组织与工会组织共同开展工作的机构。

其任务是围绕促进企业和谐、共建共享,推动党群工作发展,增进工会组织与党组织的联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加组织积极性,引导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优化企业环境等。

第三条党工共建办公室的领导机构是由企业相关负责人、工会主席、党委书记等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党工共建办公室的整体工作规划和决策。

第四条党工共建办公室的具体实施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党工共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包括常务工作、工作计划的起草、工作会议召集、工作计划的执行等。

第五条党工共建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和工作安排均须经过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保证人员合理配置,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六条党工共建办公室的财务收支由工会经费提供,经过负责人审核、领导小组批准后,实行公示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第七条党工共建办公室应当定期向领导小组和全体党工共建办公室工作人员提交工作报告,并接受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党工共建办公室的管理第八条党工共建办公室的管理应当遵循民主、科学、依法原则,维护党工共建办公室整体稳定。

第九条党工共建办公室在事务性决策方面,应当先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再向全体党工共建办公室工作人员公示。

第十条对于党工共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应当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及时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保持工作积极性。

第十一条党工共建办公室应当建立正式档案,定期整理工作资料,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党工共建办公室的工作第十二条党工共建办公室应当围绕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工作的高效开展。

第十三条党工共建办公室应当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促进企业和谐。

第十四条党工共建办公室应当积极协调企业内部矛盾,化解纠纷,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党建工作站章程

党建工作站章程

党建工作站章程一、总则党建工作站是指为加强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的工作开展而设立的基层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党建工作站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党建工作站的有效运行。

二、组织结构1. 党建工作站由站长、副站长和站务委员组成,其中站长由上级党组织指定,副站长和站务委员由党员自行推选产生。

2. 党建工作站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3. 党建工作站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工作小组,如宣传组、组织发展组等。

三、职责权限1. 党建工作站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党的各项工作。

2. 党建工作站负责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包括招收新党员、转正审查等。

3. 党建工作站负责组织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4. 党建工作站负责组织开展党的宣传工作,包括组织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

5. 党建工作站负责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公益活动,推动党员在社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 党建工作站负责收集和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机制1. 党建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计划。

2. 党建工作站定期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和培训。

3. 党建工作站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对党员进行日常管理和教育。

4. 党建工作站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

5. 党建工作站与上级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接受指导和监督。

五、经费管理1. 党建工作站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党组织的拨款和社会捐赠。

2. 党建工作站应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 党建工作站应及时报送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审查。

六、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由党建工作站成员共同商议,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后生效。

七、附则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党建工作站可以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和规范。

学校党建办公室规章制度

学校党建办公室规章制度

学校党建办公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学校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维护学校稳定和团结,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党建办公室是学校党委的职能部门,是学校党建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学校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三条学校党建办公室的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党建工作,监督党建工作的落实情况,推动学校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学校党建办公室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党的工作在学校得到有力的推动和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党建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校党委书记兼任,下设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党委委员或党建工作骨干担任。

第六条学校党建办公室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育部、监督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职责由党建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七条学校党建办公室设主任助理,由校党委书记或主任指定兼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学校党建办公室设领导小组,由主任、副主任、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学校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学校党建办公室设办公会议,由主任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出席,研究部署学校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事务,并定期向学校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条主任负责领导学校党建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研究协调学校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部署学校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

第十一条副主任负责分管学校党建办公室各部门工作,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参与学校重大党建事务的研究和决策。

第十二条组织部主要负责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党内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宣传部主要负责党建宣传工作,策划组织学校党建活动,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和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教育部主要负责党员教育工作,制定党员教育计划,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党员思想理论水平。

张泾实验小学党建工作规章制度

张泾实验小学党建工作规章制度

张泾实验小学党建工作规章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2、党支部议事制度3、党外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4、党员责任区制度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6、民主生活制度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8、支部委员与民主党派联系制度9、党务公开制度10、支部委员评议学校中层干部制度“三会一课”制度1、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会议,分析党员、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党建工作。

2、党员组织生活各支部每月举行一次。

3、党总支全体党员大会每年召开2-3次。

4、党支部每学期各上一次党课。

5、支部党员大会前应作充分准备,努力提高会议质量。

6、严肃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应办理请假手续。

党总支议事制度1、议事范围(1)讨论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2)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等。

(3)研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

(4)研究解决群团组织、职工群众提出的重大问题,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5)讨论决定党内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以及后备干部推荐等事项。

(6)讨论决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选拔和党员发展等工作。

2、议事形式(1)党总支议事采用召开支委会议(不设支委的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2)支委会(党员大会)一般每月一次,由书记主持,会议必须要半数以上的支委(党员)出席方可进行,讨论重大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委(党员)出席。

(3)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对重大事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议事要求(1)会前应把议事内容提前通知与会者,在充分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2)与会者对集体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必须坚决执行。

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能按照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总支复议。

(3)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支委(党员)抓紧落实,并及时报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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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室规章制度【篇一:党建工作制度2015】党建工作制度一、落实领导职责。

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

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

站党务工作机构为站办公室,三、明确工作目标。

制定出届期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同时,结合本单位所在行业领域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

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每年年底向局党组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班子按期换届,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

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一、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二、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月党建工作。

三、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布臵党建工作任务。

四、年底召开党员会议,报告支部工作。

五、支部成员应对干部职工进行帮助,经常分析工作情况,加强个别指导。

党支部工作职责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知识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它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站党支部每年要举办1-2次党风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率达到100%。

二、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支部每半年要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向上级党委报告,及时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三、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教育或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处党员的违纪行为。

四、搞好党员干部的自查自律工作。

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考评工作,对全体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要求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装入党员个人档案,并报上级党组织。

五、年内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检纪员报告工作。

党支部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和维护机关良好的风气。

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一、组建由党支部成员组成的监督检查组,对站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明确五项监督检查内容,落实监督检查职责。

即帮助党支部对照党建目标责任书,拟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参加并监督检查开展好“三会一课”和专题主生活会;监督检查党支部完成党组织设臵调整、党员管理、党务公开等工作;监督检查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夯实基础工作;为党员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制定三项制度,确保监督检查见实效。

即建立考核制度,要求监督检查组各成员每月至少深入科室检查或指导党建工作一次,并详细记录每月的监督检查要点和开展情况,确保监督检查组成员能切实担负起检查指导的责任;建立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将召开一次党建工作监督检查组工作会议,围绕党建“创建”目标,破解工作中的难题,推动血站党建工作上新台阶;建立工作任务“菜单”制度,根据上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要求,站党支部每季度下发一次党建工作任务计划“菜单”,要求监督检查组成员围绕“菜单”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篇二:党建工作基本制度】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党籍党费管理制度1、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开展的各项组织活动。

外出党员和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及时进行补课,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2、党员的组织关系各党委要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总支开具介绍信,基层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学院内各党委之间可以互相接转,外出或外来党员经学院组织部接转。

3、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党费。

支部应经常向党员公布党费缴纳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作自动脱党处理。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也是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即: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密切联系群众制度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

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

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

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制度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建工作责任制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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