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合集下载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文(二篇)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文(二篇)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废物分类、封装、运输、处置环节的安全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的登记和交接工作。

三、责任部门1.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登记、交接的具体执行和监督工作。

2. 医疗废物产生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正确分类、封装,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格。

3. 医疗废物运输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运输工作,并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工作内容1. 医疗废物产生部门在每日产生医疗废物时,应按照废物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和封装,并填写《医疗废物登记表》。

登记表包括以下内容:- 废物生成时间及产生部门;- 废物类型、数量和重量;- 废物分类和封装情况;- 废物处理方式;- 废物运输部门名称及相关信息。

2. 医疗废物产生部门每天结束工作时,应将填写好的《医疗废物登记表》交给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同时保留一份备份。

3.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接收到《医疗废物登记表》后,应及时核对废物类型、数量和重量等信息,并将核对结果记录在相关登记表格中。

4.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每日将核对好的登记表格交给医疗废物运输部门,由运输部门负责废物的运输工作。

运输部门接收到废物后,应核对废物数量和重量,并将核对结果记录在相关登记表格中。

5. 运输部门在废物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废物容器的密封性和完整性,并防止废物泄漏或污染环境的事故。

6. 运输部门将废物送达目的地后,将废物交接给接收部门,并与接收部门对废物数量、重量进行核对。

接收部门核对无误后,将核对结果记录在相关登记表格中,并将废物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工作。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 对于未按要求填写医疗废物登记表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未按规定封装医疗废物或运输过程中造成废物泄漏、污染环境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罚措施。

六、其他1.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应对医疗废物的登记交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前言医疗废物指的是在医疗行业中产生的废弃物质,包括医疗设施、器具、包装材料、用过的敷料、药品残余、化学品等。

由于其危害性较大,对于医疗废物的管理非常紧要,其中一个紧要的方面就是交接登记制度。

交接登记制度的作用医疗机构中的废弃物质必需按要求适时处理,交接登记是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重要作用是:1.确保废物来源的可追溯性。

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应当由负责处理废物的人员进行清点、分类和打包等处理,记录下废物的产生时间、来源、种类和数量等信息。

通过交接登记,可以追踪废物产生和去向,从而建立一个完整的废物监控体系。

2.保证废物的安全运输。

交接登记制度可以明确规定废物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废物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得到妥当处理。

3.提高医疗废物管理的效率。

通过交接登记,可以明确废物的去向和处理方式,加强对于废物的监管,提高医疗废物的处理效率。

交接登记制度实施的条件要实施良好的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需要充足以下两个条件:1.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废物管理机制和制度,明确负责人、职责和各项操作流程。

这样可以帮忙废物管理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2.确保交接登记制度落实到位。

交接登记制度要想真正起到作用,必需通过有力的监管和培训来确保执行到位。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废物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废物管理水平和意识,从而确保交接登记制度的落实。

交接登记制度的实施流程1.废物来源登记:对每个部门产生的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废物来源、种类、数量等信息;2.废物分拣和包装:对废物进行分类、分拣和包装,确保其无害化处理;3.记录废物运输和处理的信息:记录废物的去向和处理方式,包括接收单位、处理方式、处理日期等信息;4.交接单据签署:由废物管理人员与接收单位代表签署交接单据,明确交接双方的权利义务。

交接登记制度需要注意的问题1.废物分类要精准。

废物作为一个整体并不是很有利于后续处理,因此分类非常紧要。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一、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务人员和运送人员应共同清点废物种类、数量,由运送人员统一记录。

二、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部门及医疗废物类别、重量或数量等项目,胎盘、一次性血液透析器、输血血袋、介入用导丝、导管、鞘管等,需按个数记录,交、接人员分别签名。

三、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后勤科报告。

四、每天由医疗废物暂存处人员与河南辰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回收人员当面交接,交接时应记录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各类别废物质量、交接时间、车牌号码,回收人员签名、暂存处人员签名。

五、各项登记记录应当妥善保管,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随时备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2003。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一)运送人员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收集后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点,运送路线自产生地直接到医疗废物暂存处,不得在中途携带医疗废物到其它场所。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志、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处置处;盛装医疗废物的垃圾袋为黄色且有标识,装至3/4满时应扎紧袋口,更换新袋。

(三)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四)运输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尖角,容易处理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运送医疗废物,运送工具须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性标志,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医疗废物的运送工具不运送其他物品。

(五)既要做好科室与收集的交接登记,也要做好本机构与医疗废物集中回收单位的交接登记: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地、种类、日期、重量、交接时间。

交接双方要签全名。

医疗废物管理交接登记及转移联单交接记录资料保存5年。

(六)运送医疗废物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医疗废物伤及皮肤。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文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文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文一、目的与背景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毒性、放射性或者其他有害特性的固体、液体和气体物质。

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理和交接十分重要,不仅能保障医疗机构的环境卫生和健康安全,也能避免对社会和环境造成的污染和伤害。

为此,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流程,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交接与处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药店等。

三、定义与缩写1.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指医疗机构内部建立的一套规范医疗废物交接和登记的管理制度。

2. 医疗废物: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毒性、放射性或者其他有害特性的固体、液体和气体物质。

3. 交接人员:指参与医疗废物交接与运输工作的人员。

四、程序与要求1. 交接登记表的填写a) 每个交接点设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包括医疗废物的名称、数量、重量、交接时间等信息。

b) 交接人员在交接登记表上填写医疗废物的具体信息,并签字确认。

2. 交接人员资格与培训要求a) 交接人员应经过相应培训,了解医疗废物的处理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b) 交接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c) 交接人员应具备责任心和专业素养,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交接与处置。

3. 医疗废物交接的操作要求a) 交接人员应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包括口罩、手套、防护服等。

b) 交接人员应使用专用容器进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交接,确保不发生泄漏和污染。

c) 交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径和时间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和运输,严禁随意携带或转移。

4. 医疗废物交接的监控与检查a) 医疗机构应设立相应的监控措施,对医疗废物的交接和处置进行严格监管。

b)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和外部审计,确保医疗废物交接制度的有效运行。

五、违规与处罚1. 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登记表或填写虚假信息者,将受到警告、罚款或者其他相应的纪律处分。

2. 交接人员未佩戴个人防护设备或未按要求操作,将受到警告、罚款或者其他相应的纪律处分。

医院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和个人。

二、医疗废物分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敷料、血液制品等。

2. 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切除的组织、病理标本等。

3. 化学性废物:包括过期药品、化学试剂等。

4. 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药品等。

5. 其他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等。

三、医疗废物收集1. 各科室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明确标识。

2. 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进行包装。

3. 收集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

四、医疗废物登记1. 各科室应建立医疗废物登记簿,记录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时间、处理方式等信息。

2. 登记簿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审核。

五、医疗废物交接1.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应与废物处理部门定期进行交接。

2. 交接时应填写医疗废物交接单,双方签字确认。

3. 交接单应包括废物种类、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等信息。

六、医疗废物运输1. 医疗废物运输应使用专用车辆,并遵守相关运输规定。

2. 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七、医疗废物处理1. 医疗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2. 处理方式应符合环保要求,并定期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监督与考核1. 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请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对以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本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本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交接,确保其安全、合规处理,并确保医疗废物产生、转运、处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留存,以便实现全程可追溯。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相关部门、岗位人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环卫部等。

三、责任主体1. 医务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生成、分类、收集等工作;2. 环卫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运输、处置等工作;3. 医疗废物管理员负责监督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并填写相关记录。

四、工作要求1. 医务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生成、分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类准确;2.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将医疗废物放置于相应的收集容器内,并确保正确关闭;3. 环卫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及时收集,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运输;4. 医疗废物管理员应每日检查医疗废物的收集、包装和交接情况,并按规定填写交接登记表;5. 全体员工应接受相关的培训,明确医疗废物交接的流程和规范。

五、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流程1. 医疗废物生成部门将生成的医疗废物分类放置于相应的收集容器内;2. 医疗废物管理员每日检查医疗废物的收集情况,确保包装完好无漏;3. 医疗废物管理员将收集好的医疗废物交接给环卫部门;4. 环卫部门负责将医疗废物进行统一的包装和封存,并填写相关交接登记表;5. 环卫部门将封存好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6. 当医疗废物到达处置场所,接收方应及时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将记录反馈给医疗废物管理员。

六、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内容要求1. 医疗废物交接日期;2. 交接单位与联系人;3. 收集容器数量与重量;4. 医疗废物数量与种类;5. 运输工具及运输人员信息;6. 接收单位与联系人;7. 接收单位验收情况。

七、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填写要求1. 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信息;2. 填写应清晰、可辨认,不得有涂改或过度修饰;3. 填写应及时、准确,不得有遗漏或延误。

八、监督与检查1. 医疗废物管理员应定期对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2.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医疗废物交接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3. 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交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第一条各科室、部门应及时收集本科室、部门产生的医疗垃圾,并按照类别分别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第二条科室工作应及时将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垃圾运至医院临时储存地,并按规定内容填写交接手续。

(交接双方签字)
第三条总务科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处置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理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四条供应室建立一次性物品的发放和回收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以旧换新的发放制度,并请专人负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发放、回收登记工作,保证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率为100%。

第五条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输血器(袋),采血后的一次性注射器等应在检验科高压蒸汽灭菌处理后,放入专用收集袋,由医疗废物专职人员收集运至医疗废物暂时存放处,并填写交接登记、签名。

第六条总务科将医疗垃圾处理交与内江市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时,必须与垃圾处理厂认真签好交接手续,并向其索取三联清单。

三联单保存期为三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一、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务人员和运送人员应共同清点废物种类、数量,由运送人员统一记录。

二、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部门及医疗废物类别、重量或数量等项目,胎盘、一次性血液透析器、输血血袋、介入用导丝、导管、鞘管等,需按个数记录,交、接人员分别签名。

三、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后勤科报告。

四、每天由医疗废物暂存处人员与河南辰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回收人员当面交接,交接时应记录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各类别废物质量、交接时间、车牌号码,回收人员签名、暂存处人员签名。

五、各项登记记录应当妥善保管,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随时备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200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