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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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租赁了解农村土地租赁的权益与法规

农村土地租赁了解农村土地租赁的权益与法规

农村土地租赁了解农村土地租赁的权益与法规农村土地租赁:了解农村土地租赁的权益与法规农村土地租赁是指农村居民将自己的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和经济转型的推进,农村土地租赁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了解农村土地租赁的权益与法规,不仅有助于农民保障自身利益,还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土地租赁的权益农村土地租赁涉及到两个主要的权益方,即出租方(农村土地所有者)和承租方(租赁农地的经营者)。

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在农村土地租赁中获得相应的权益保护。

1. 出租方的权益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农民出租土地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

在农村土地租赁中,农民应该享有以下权益:首先,他们应该享有公平合理的租金收入。

农村土地作为有限资源,其租赁价格应该根据市场需求和供求情况来协商确定,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合理的租金收入。

其次,他们应该享有土地的安全保护。

农村土地租赁需要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以确保农民在租赁期间不会面临土地被侵占或失去土地的风险。

最后,他们应该享有土地回迁和继承权益。

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农民有权要求土地回迁,或在土地继承和转让中享有相应的权益。

2. 承租方的权益在农村土地租赁中,承租方也应该获得一定的权益保护。

他们应该享有以下权益:首先,他们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合法使用土地。

承租方有义务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用途和方式使用土地。

其次,他们有权享受租赁土地带来的收益。

作为使用者,承租方通过经营土地获得的收益是其合法的权益。

最后,他们有权参与土地的规划和管理。

承租方可以在土地规划和管理过程中参与决策,并为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提出建议。

二、农村土地租赁的法规为了保障农民和承租方的权益,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在农村土地租赁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一些与农村土地租赁相关的法规:1.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律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管理方式,为农村土地租赁提供了法律基础。

2. 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律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的权益和责任,规定了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终止等事宜。

农村土地租赁相关法条

农村土地租赁相关法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之规定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税租赁无须缴纳情况说明

土地使用税租赁无须缴纳情况说明

土地使用税租赁无须缴纳情况说明土地使用税是指政府依据法律规定,针对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租赁土地的个人或单位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或免征政策。

本文将对土地使用税租赁无须缴纳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个人或单位在租赁土地时,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或免征政策。

具体情况如下:1. 租赁土地的个人:对于个人来说,在租赁土地时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这主要是因为个人租赁土地的行为被认为是一种使用权的转让,而非所有权的转让。

个人仅仅是通过租赁手段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

因此,个人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2. 租赁土地的单位:对于单位来说,租赁土地的情况相对复杂一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单位租赁土地时,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或免征政策的条件有两个:一是租赁土地的时间不超过五年;二是租赁土地的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单位才能享受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或免征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个人和单位在租赁土地时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或免征政策,但是在其他方面仍然需要履行相关的税收义务。

比如,个人和单位仍然需要缴纳相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这些税费与土地使用税是不同的概念。

除了个人和单位的租赁土地情况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也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那就是农民的土地租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农民租赁土地时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这主要是因为农民租赁土地时是以农业生产为目的,符合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和扶持政策。

总的来说,土地使用税租赁无须缴纳的情况主要包括个人和单位的租赁土地以及农民的土地租赁。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和单位在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或免征政策的同时,仍然需要履行其他相关的税收义务。

农村房屋租赁了解土地权益与法律规定

农村房屋租赁了解土地权益与法律规定

农村房屋租赁了解土地权益与法律规定农村房屋租赁是农村地区常见的一种居住方式,对于租房人和房东都有一定的权益和责任。

在进行农村房屋租赁之前,了解土地权益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十分重要。

本文将介绍农村房屋租赁中的土地权益问题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土地权益在农村地区,土地是农民的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管理。

在农村房屋租赁中,房东拥有的是房屋的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权仍然归属于集体所有。

这意味着租房人在租赁农村房屋时,只能获得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土地的使用权。

二、法律规定1. 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期限为三十年,一般情况下不得延长。

在农村房屋租赁中,如果土地的承包期限未满,房东应向农户取得土地使用权。

同时,如果房东想转租农村房屋,必须获得农户的同意并经村民委员会备案。

2. 城乡居民住房租赁条例《城乡居民住房租赁条例》规定了农村房屋租赁的一些基本要求和权益。

根据该法规,农村房屋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和支付方式等内容。

房东有义务保证房屋的安全和合规性,租房人有权拒绝支付与安全、合规性不符的房屋租金。

3. 农村房屋租赁合同农村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应当详细规定租赁期限、租金、居住条件以及维修义务等内容。

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在合同中,租房人应当明确知晓自己只获得房屋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仍然在农户手中。

4. 违约和纠纷处理如果房东未履行合同中的义务,租房人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租金,并终止合同。

同时,如果租房人未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房东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在处理农村房屋租赁纠纷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法院寻求帮助。

结论:农村房屋租赁中的土地权益和法律规定对于租房人和房东都具有重要意义。

租房人需要了解自己只能获得房屋使用权而不能使用土地的权益。

同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签订合法合规的租赁合同能够有效保护双方的权益。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一、农村土地出租期限有哪些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和租赁的,那么,农村土地出租期限是多久?最高期限是多少呢?下面,来买地网就来带大家一起看看-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出租都有哪些规定。

第一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七十年。

需要说明,承包土地跟土地出租是同一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这种形式的承包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格。

第二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二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土地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来买地网二、农村土地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吗?处理该问题主要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别法,应当适用其规定。

只要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

比如: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为15年,那么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

第二种办法是:应当执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

所以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农村土地租赁协议(简易)2017-01-10 22:41 | #2楼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

农村土地租赁用地合同管理规定

农村土地租赁用地合同管理规定

农村土地租赁用地合同管理规定一、总则二、合同签订1.签订农村土地租赁用地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巧取豪夺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租赁土地。

2.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土地的权属进行核实并取得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确保土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农村土地租赁用地合同应当书面形式,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和周期等内容。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应当交存相关部门备案。

4.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保留合同副本及相关证明文件,以备日后审查和维权使用。

三、合同内容1.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2.土地的基本信息,包括土地所在地、面积、用途等。

3.租赁期限,明确租赁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4.土地租金的支付方式和周期,应当明确每年或每月支付的金额和具体支付时间。

5.对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包括出租方的基本权利(如收取租金、监督使用等)和承租方的基本义务(如按时支付租金、合理使用土地等)。

6.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包括合同期满、协商解除、违约等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土地的保护和管理、补偿、纠纷解决方式等。

四、合同管理1.农村土地租赁用地合同应当由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加强对合同的记录、备案和监督。

2.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租赁用地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保留合同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并及时更新和维护。

3.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进行处理,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4.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共同参与监督和管理,互相配合,共同促进合同的履行和落实。

五、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农村土地租赁用地合同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承租方经营许可证等。

六、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土地租赁用地合同管理。

农村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及风险防范

农村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及风险防范在农村地区,房屋租赁作为一种常见的方式,为人们提供了灵活的居住选择。

然而,租赁产生的法律问题和潜在的风险也不能被忽视。

本文将介绍农村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并提供一些风险防范的建议。

一、农村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1.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租赁中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通常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应当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相一致,一般不得超过30年。

2.房屋承租人资格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房屋租赁应当以居住为目的,承租人必须是农村户口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同时,承租人需具备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且未受到法律限制。

3.租赁合同租赁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房屋租金、租赁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条款。

租赁合同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的平等和合法性。

4.土地房屋使用权转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享有在同一土地上续期承包的优先权。

然而,如果土地使用权发生变更或转让,租赁合同应当重新签订,经有关行政机关批准。

二、农村房屋租赁的风险防范1.合法性验证承租人应当核实房东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合法性,确保其具备出租资格。

可以通过查阅相关部门的登记备案资料进行确认,并留存有效的合同副本。

2.租赁合同的明确租赁合同应当详细明确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以免引发纠纷。

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并咨询专业人士,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3.租金支付与保证金承租人应按时按约支付租金,并保留支付凭证。

同时,租赁期开始前,可以要求房东提供保证金,作为租赁期满后的维修和赔偿费用保障。

4.房屋状况检查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承租人有权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并记录房屋的状况。

这有助于避免因房屋损坏或设施故障引发的争议,并保护承租人的权益。

5.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发生租赁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承包地出租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承包地出租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我国法律法规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对承包地出租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承包地出租的概念承包地出租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他人经营,承租人支付租金,承包人仍保留承包权的土地流转方式。

三、承包地出租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出租、转包、互换、转让等。

”第二十三条规定:“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发包方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规范物权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出租、转包、互换、转让等。

”四、承包地出租的法律规定1.出租条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承包人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2)出租的土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改变土地用途;(3)出租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4)出租的租金应当合理。

2.出租程序(1)签订书面合同:承包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出租期限、租金、土地用途等事项。

(2)备案:承包人应当将出租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3)登记:出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3.出租合同内容出租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出租人、承租人的基本信息;(2)出租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3)出租期限;(4)租金及支付方式;(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7)争议解决方式。

土地承包和租赁的区别

土地承包和租赁的区别近期平台上有部分用户向我们咨询土地租赁和承包间的关系问题,对此我们相关工作人员也及时的反馈客户的需求和意见,下面是由小编整理的关于土地承包与租赁方面的相关知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含义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

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通过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获取利益并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承包经营方式。

二、区别1、权利类型不同租赁权是一种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的总称。

即土地租赁权是债权。

承包经营是一种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

2、期限要求不同租赁期限,即租期,指出租人出让物件给承租人使用的期限。

物品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不同土地用途,承包经营期限有所不同: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3、主体不同土地承包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土地租赁则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租赁;三、土地租赁相关法律规定摘录:(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土地出租期限规定有哪些,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是否有效

⼟地出租期限规定有哪些,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是否有

关于⼟地出租期限规定有哪些,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是否有效,有什么法律规定?也许很多⼈都还不清楚,接下来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些知识供⼤家参考⼀下,⼀起来看看下⾯的内容吧。

⼟地出租期限有哪些规定?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效吗?
⼀是《农村⼟地承包法》“第三⼗三条“⼟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是《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年。

超过⼆⼗年的,超过部分⽆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续订之⽇起不得超过⼆⼗年。

”三是《⽴法法》“第九⼗⼆条同⼀机关制定的法律、⾏政法规、地⽅性法规、⾃治条例和单⾏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般规定不⼀致的,适⽤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致的,适⽤新的规定”。

处理该问题主要有两种办法:第⼀种办法是:《农村⼟地承包法》作为⼟地承包⽅⾯的特别法,应当适⽤其规定。

只要⼟地出租的期限不超过⼟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

⽐如:⼟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为15年,那么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

第⼆种办法是:应当执⾏《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年。

超过⼆⼗年的,超过部分⽆效”的规定。

各地根据实际酌情把握处理。

以上就是“⼟地出租期限规定有哪些,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是否有效”的相关知识,希望⼤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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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之规定
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1、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2、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等农业生产。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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