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统计工作规范
乡镇统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和有关法规,健全乡镇统计工作机构,规范统计工作程序,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信息化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乡镇统计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乡镇统计办公室、统计调查中心等,统计工作机构的职责是负责统计业务工作和管理。
乡镇统计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成,乡镇统计办公室主任由乡镇政府委派,统计调查中心主任由乡镇统计办公室任免。
乡镇统计办公室作为统计工作的牵头单位,是乡镇统计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统计政策的研究、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以及统计监督检查等统计工作。
统计调查中心主要负责乡镇统计调查任务的组织实施,编制和发布统计报表、出具统计调查结论、宣传统计制度和统计法规等。
三、统计工作程序1.统计工作计划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每年制定统计工作计划,包括任务分配、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2.统计资料的收集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收集制度,确保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主管要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统计资料。
3.统计资料的整理和汇总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整理和汇总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统计资料的上报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向上级主管统计机构上报统计资料,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统计监督检查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对每个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
乡镇统计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统计调查计划的制定、调查对象的确定、调查程序的实施、数据分析处理和成果报告等。
1.统计调查计划的制定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根据上级主管统计机构的要求和乡镇实际情况编制统计调查计划,包括调查内容、调查对象、调查方法和调查时间等内容,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2.调查对象的确定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根据统计调查计划确定调查对象,包括各部门、单位和个人等。
乡镇统计工作职责与规范

第二章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规范
������ 第二节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管理制度 (六项) ������ 一、建立统计调查工作管理制度 (三)做好调查网点的维护、管理。 (四)建立健全以乡镇统计工作站为 核心的基层统计调查网络。 (五)对调查工作网络实施动态管理, 建立工作网络统计人员名录。
第二章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规范
第一章 乡镇统计工作职责
第二节 乡镇统计机构职责
������ 乡镇统计机构(或统计工作岗位) 在统计业务上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 构领导,接受国家调查队业务指导,负 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业务 工作,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指导 村级统计工作。
第一章 乡镇统计工作职责
第二节 乡镇统计机构职责
乡镇统计机构的具体职责:
第二章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规范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规范的概念及制定规范的
第三节 统计调查工作规范 第四节 统计服务工作规范 第五节 统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第六节 统计法制工作规范
第二章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规范
第一节 规范的概念及制定规范的意义和作用
一、规范的概念
乡镇统计工作职责与规范
乡镇统计工作职责与规范
《乡镇统计工作职责与规范》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中关于统计人员职责和 义务等规定,以国家 统计局制定的《乡镇统 计工作规范(试行) 》为基础,对其部分内
容进行了拓展和细化。辽宁省统计局制定《辽
宁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 2014年4 月10日起试行。
������ (三)责任追究
第二章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规范
������ 第二节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管理制度 (六项) ������ 五、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农村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农村统计工作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是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店铺今天为你整理了农村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农村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乡镇统计工作是县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统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乡镇统计工作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是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源头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规范乡镇统计工作,提高乡镇统计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县乡镇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襄垣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由乡镇统计站行使乡镇统计工作职能,在本乡镇进行数据采集、数据整理、数据公布和管理。
第三条乡镇统计工作站依法全面组织协调本乡镇的统计工作,确保本乡镇的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推进各项统计改革和统计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乡镇统计站依法受县统计局委托,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保证统计资料科学、及时、准确、可靠。
第五条乡镇统计站要努力实现乡镇统计工作“七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帐、有设备、有办公室,)“四化”(即台帐电子化,档案规范化、分析长态化、报表信息化),并不断提高七有四化标准。
第二章乡镇统计站的职责第六条乡镇统计站和统计人员要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村级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传输上报。
(二)负责对本乡镇部门统计数据的审核、管理与统一使用。
(三)负责参与本乡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在全国人口普查、业普查和经济普查期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本辖区的普查机构,负责辖区内普查的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搞好统计工作,,并组织领导本乡镇的统计业务学习,培训统计人员。
(五)建立健全计算机数据台帐和统计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将当年各种统计资料整理装订归档。
乡镇统计规范管理制度

乡镇统计规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乡镇统计管理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真实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管理制度。
二、任务与职责1. 统计局:负责乡镇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负责乡镇级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编报和上报工作。
指导各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
2. 相关部门:配合统计局开展统计工作,配合统计局完成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数据。
三、统计调查1. 统计调查内容:乡镇统计调查内容包括人口、经济、社会、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2. 调查对象:乡镇统计调查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体两大类。
单位调查主要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组织单位,个体调查主要包括农户、个体工商户、个体服务业等个人。
3. 调查程序:统计调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调查实施、数据整理和研究分析等环节,统计局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项工作。
四、数据报送1. 数据报送内容:乡镇统计数据报送内容包括年度统计数据、季度统计数据等不同频率的数据报送。
2. 报送时限:乡镇统计数据报送时限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报送形式:乡镇统计数据的报送形式可以采用纸质报送或者电子报送,要求真实准确。
五、数据保密1. 统计数据的保密责任:统计局和相关部门要严格保守统计数据的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相关数据信息。
2. 数据保密措施:建立健全统计数据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的保密意识培训,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六、统计工作质量检查1. 数据核实:统计局要定期对乡镇统计数据进行核实,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2. 统计质量检查:统计局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的质量检查机制,对统计数据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七、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统计规范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统计局要依法进行处理,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违规行为查处:对于造假、篡改、瞒报统计数据的行为,统计局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统计工作规范

乡镇统计工作规范
乡镇统计工作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领域,它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的决策和发展方向。
因此,规范乡镇统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乡镇统计工作应该严格遵守统计法规。
各级统计部门应该积极引导和协调乡镇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信度。
同时,各乡镇统计员应该深入了解、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统计方法,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提高业务素质。
其次,乡镇统计需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
在流程上要建立完整的数据采集、整理、审核、发布和监督机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在方法上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同时,应该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数据查询、分析和应用系统,为决策者提供准确、全面的数据支撑。
第三,乡镇统计应该增强信息安全保障。
各乡镇应注意保护信息安全,确保不泄漏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
同时,要遵守信息安全规范,加强建设信息安全技术和设备,正确管理用户身份和权限,以免信息被窃取或篡改。
最后,在乡镇统计工作中,应该强化监督检查。
乡镇各级统计部门应该加强对乡镇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并纠正乡镇统计中的问题和漏洞。
同时,可以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增强乡镇统计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工作的持续发展。
总之,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建立规范的统计体系,才能为地方政府的发展和决策提供更加精确、全面的数据支撑。
XX区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

XX区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某某区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统计工作,确保镇(街道)统计机构健全、统计人员稳定、统计基础夯实、统计业务规范,根据《某某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三条镇(街道)根据经济和人口规模,明确承担统计工作职责的机构,负责本区域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包括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业务、统计基础等各方面。
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统计队伍建设,配备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的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
第四条各镇(街道)要保障统计机构足额的人员经费和开展日常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业务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五条镇(街道)统计机构配备专职统计负责人,根据本地区统计工作任务量配备统计人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人,实行人员集中、业务扎口管理,独立开展统计。
镇(街道)统计负责人发生变更时,应当征得上级统计机构同意。
镇(街道)统计人员变更时,应当向上级统计机构备案。
并实行先进后出,以保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和统计业务的连续性。
第八条镇(街道)统计人员应当接受统计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和保障统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参加统计专业培训。
第十一条各镇(街道)必须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保证源头数据质量,禁止镇(街道)统计人员代填、代报现象发生,严禁随意修改、篡改统计数据,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依法统计。
第十二条各镇(街道)要加强对统计资产的管理,凡是上级统计机构配发给镇(街道)统计机构的资产,镇(街道)不得挪用,由上级统计机构定期组织对镇(街道)配发统计物资的检查。
镇(街道)统计人员调动的,由上级统计机构监交统计物资和统计台账。
第十三条各镇(街道)要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年内全区所有镇(街道)统计部门必须通过区统计规范化验收,对统计工作规范化达标的镇(街道)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上级统计机构要制定镇(街道)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并严格进行考评、奖惩。
基层统计工作规范考评细则

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考评细则为贯彻落实皖政办秘〔2013〕165号文件精神和淮政办秘〔2015〕101号文件精神,夯实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切实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以保证全区统计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现结合本区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核对象各镇、办及开发区统计站及统计员。
二、考核范围各镇、办及开发区的统计工作三、考核方法1、实行百分制。
本考核细则按季度考核,以百分制计算,与统计工作项目补助经费发放挂钩。
2、考核方式。
考核组通过现场看文件、查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进行打分,90分以上为合格,按100%发放项目补助经费;80分以上按90%发放项目补助经费;70分以上按80%发放项目补助经费;60分以下为不及格,取消当季度项目补助经费发放。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基层统计工作规范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各镇、办及开发区统计站统计机构、办公场所及设备配置,统计制度建设,统计队伍建设,统计档案盒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和统计服务六个方面,具体如下:(一)统计机构、办公场所及设备配置(10分)1、有分管领导1分;无分管领导扣1分。
2、经费实报实销1分;不能实报实销扣1分。
3、有固定办公场所1分;无固定办公场所扣1分。
4、有公章、有牌子1分;无公章、无牌子扣1分。
5、有办公桌椅、档案柜、计算机(人手1台)、打印机、电话、传真等配套设施6分;计算机不能人手1台,每缺1台扣1分。
(二)统计制度建设(5分)1、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各项统计制度1分;无制度扣1分。
2、统计制度公示(上墙)1分;无公示(上墙)扣1分。
3、认真执行统计各项制度3分;联网直报触一条红线扣3分。
(三)统计队伍建设(23分)1、根据文件规定足额配备专职统计人员1分;少于文件规定人数扣1分。
2、明确统计站负责人(首席统计人员)1分;没有明确负责人(首席统计人员)扣1分。
3、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并持证上岗2分;没有或未能持证上岗扣2分。
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

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统计局制订的《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和《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0月24日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乡级统计能力,促进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统计工作。
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统计工作,参照执行本规范。
第三条乡级统计工作在业务上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主要任务是:(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标准、统计调查制度,依法依规完成上级政府统计机构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在全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等大型普查期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本辖区的普查机构,负责辖区内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监测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统计业务,指导村级和调查单位统计工作,管理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监督检查辖区内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贯彻实施情况,配合上级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第二章统计人员第四条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
第五条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在乡镇(街道)在编在岗人员中明确1人担任首席统计员,承担辖区内的统计业务。
乡镇(街道)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强统计能力建设。
村(居)民委员会应明确人员承担本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第六条首席统计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动,须征得所在县(市、区)统计局同意后,按照“先进后出”原则,接任者在原首席统计员离任前1个月到岗交接、学习,或上挂所在县(市、区)统计局学习业务。
首席统计员聘期应不少于2年。
第七条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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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统计工作规范一、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1、乡镇统计工作基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⑴人员编制落实。
截止2012年底,全省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已落实人员编制2056个,到位1159人⑵人员素质增强;90%以上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有依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专(兼)职统计人员⑶工作条件明显改善。
有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传真设备、通讯网络线路、文件柜、办公桌椅等);有必须的年度工作经费保障。
⑷信息网络建设水平提升。
目前,省、市、县统计专网正向乡镇一级延伸。
2、基层政府管理社会对统计数据资料的需求越来越多⑴掌握区域内的基础设施情况;⑵掌握区域内的人口情况;⑶掌握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状况;⑷掌握区域内的居民的生活水平等等。
3、统计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统计受到的关注越来越高,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
解决办法:三个提高――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政府统计公信力四大工程――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
四条红线不入库不出数不得要求企业按给定的数据上报不得代报;不得代为修改统计服务型建设:党委政府决策到哪里,统计部门就服务到哪里。
二、乡镇统计工作规范主要内容(一)乡镇统计工作任务?1、完成上级统计机构的调查任务;①第三条负责统计辖区内经济、社会基本数据。
②国家局的《规范》第六条中(三):及时了解乡镇基本情况,监测辖区内经济社会以及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动态,搜集整理基本统计资料和用于统计目的的行政管理记录, 协调和畅通数据搜集渠道,管理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
③第五条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标准和规范,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负责辖区内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重大周期性普查: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实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实施)、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尾数逢3、逢8的年份实施)。
2、为基层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统计数据资料;①第四条定期向乡(镇、街道)领导报告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情况,提供辖区内有关统计数据资料,报告统计工作情况。
一是主动向领导报告数据成果,共领导参考;二是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争取领导关心和支持,解决工作中困难;三是加强与领导沟通,把领导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统计工作的重点,早谋划,早准备。
3、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①第六条协调和指导辖区内单位(企业)和村(社区)开展统计业务工作。
②第七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③第八条学习国家方针政策、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④第九条逐步推进统计工作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黔党办法[2012]35号)◆《乡镇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统计监测方案(试行)的通知》遵市统[2012]44号(二)规范做好乡镇统计工作?1、建立统计工作网络,履行职责任务,全面统计;⑴建立覆盖乡镇→村(居)、单位→组、企业的三级统计工作网络。
网络人员由乡镇综合职统计人员、各工作部门统计人员、村(居)统计人员组成,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乡(镇、街道)统计网络登记表⑵乡镇综合统计人员的主要任务①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
②履行乡镇统计网络的管理职能和综合统计工作的职能。
③收集、审核、汇总辖区内各单位(企业)及村(居)统计人员提交的各种统计数据资料和统计报表。
④对统计数据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报送和对外提供统计数据。
⑶乡镇各工作部门统计人员的主要任务①负责本部门统计数据和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
②向乡(镇)综合统计人员提供制度规定的统计资料。
⑷村(居)统计人员主要任务①根据乡镇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收集、整理本村(居)的相关数据。
②负责向乡镇综合统计人员提供本村(居)的相关数据资料。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标准、统计制度,依法统计;用制度管人、管事。
保证统计工作有序,数据真实,资料规范。
⑴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第十三条)建立统计报表、资料管理制度。
国家局的《规范》第十四条:原始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汇总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及普查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磁介质资料应当及时备份,刻录光盘存档。
电子台账应当留档纸介质资料。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管理制度⑴负责辖区内各项统计工作的组织开展,按时完成县级统计局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
⑵严格遵守《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完成对基层统计报表的搜集、整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⑶定期将统计工作的计划、任务、内容、进展情况、问题和困难、建议或最终结果向领导汇报。
⑷定期向乡镇领导报告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情况,提供统计数据资料。
⑸定期召开辖区内统计业务人员的学习、交流和协调会。
⑹建立辖区内单位、个体工商名录库,实现与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对接。
⑺各单位上报的统计报表都要有签收单,验收报表必须是合法报表,有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制度事项。
⑻专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核实搜集的统计资料和数据,核实无误后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上报或对外提供。
⑼建立统计台账或电子台账,台账分为基层统计台账、综合统计台账⑽对统计工作形成的各类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基层统计表、综合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重要统计文件、重要会议材料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包括纸介质和磁介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和期限进行规范化管理、妥善保管。
统计报表的保存期限:月报:5年季报:5年年报:长期⑾如遇机构变动、人员调整等情况,应当办理统计档案移交手续,确保档档资料的连续和完整。
⑿逐步实现数据处理计算机化、数据传输网络化、数据保存电子化。
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包括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培训制度和考核评比制度。
工作例会作用:一是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以便更好的抓往工作重点;二是增加统计工作网络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工作报告制度作用:争取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支持和理解。
乡(镇、街道)统计工作报告提纲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重要工作详细讲,汇报内容要全面(要有情况、有结果、有问题、有建议)。
常规工作简要说。
乡(镇)年月统计工作报告提纲:现就我乡(镇)月统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报告如下,请予指示。
一、本月工作完成情况1、计划完成情况:(工作内容、进展及结果)2、存在的问题:(导致工作效果不佳或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因)3、工作建议:(个人对问题原因分析后,提出解决办法的建议)二、下月工作计划1、工作计划:(内容、步骤、时间、目的)2、工作思路:3、需要解决的问题:乡(镇)综合统计员:年月日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统计资料验收、审核、报送制度、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统计工作保密制度、统计资料对外发布制度、统计法制工作制度。
3、按照统计工作任务流程,规范统计。
第四章工作任务流程对统计任务接受、统计资料的数据采集、汇总、上报、资料管理等工作环节进行了规定。
作用:将每个环节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内部磨擦,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①接受上级统计部门业务指导;参加上级统计部门工作任务布置会,接受调查任务,参加业务培训,明确任务要求和掌握任务所需的业务知识。
②向乡镇领导汇报工作任务要求,提出完成任务的办法和希望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得到支持。
③根据乡镇工作任务的要求,制定好完成任务的程序,分解统计工作任务,确定任务的承担者。
④组织召开乡镇统计工作任务布置会议,分发统计报表,讲解统计数据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要求统计单位的参会者签收统计报表,确认承担任务。
⑤按时搜集各承担任务单位统计报表。
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统计报表必须有填表人、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审核各承提任务单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发现不真实或错误的,要求承担任务的统计人员进行重新核实,并限时提供数据说明。
⑦对需要汇总的统计数据进行计算机录入、汇总。
根据乡镇情况,对汇总数据进行评估,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要及时查询纠正。
⑧核实无误的汇总表提供给乡镇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无需汇总的单位调查数据,经乡镇综合统计员审核后,签署审核人姓名后上报。
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出统计报表。
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乡镇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统计台账。
⑴为什么建乡镇统计工作台帐?①避免资料的散失,保证统计资料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②反映社会经济活动的进度和动态,有利于对照历史资料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
③满足基层领导管理社会对数据的需求。
⑵建立统计台账的要求◆统计台账是一种将原始记录、报表经过整理而形成的保存资料的表式和账册,是一个单位经济活动全面、历史的记录。
◆统计台账的设置应在统计报表所需的基本内容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特点和需求,建立健全统计台账。
◆统计台账记载必须与原始记录数据衔接,做到准确、及时、连续、完整、清晰,查询方便。
统计台账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内容要满足乡镇管理需要,增加地方特色指标。
村(居)委员会应当根据统计台账的要求建立原始记录表,并妥善保管;以原始记录表为依据,填写统计台账。
每一项统计报表都必须分专业按照时限类别(月、季度、半年、年度)、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电子台帐和纸介质台帐;台帐建立必须在上报报表结束后10天内完善;台帐建立必须做到全面、完整、规范,其数据必须与上级统计部门评估反馈的数据一致。
基层统计台账⑴企业(单位)基本情况年报⑵企业月报表月报⑶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表年报⑷村基本情况表年报⑸居基本情况表年报⑹乡镇基本情况表年报⑺街道办事处(社区)基本情况统计表年报⑻畜牧业生产情况表季报综合统计台账⑴法人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年报⑵年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法人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年报⑶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法人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年报⑷法人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年报⑸法人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年报⑹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年报⑺法人企业月报汇总表月报⑻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汇总表年报⑼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一览表年报⑽无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一览表年报⑾乡镇灌溉主要水源情况表年报⑿乡镇生活使用主要能源情况表年报⒀乡镇设施情况表年报⒁村基本情况汇总表年报⒂居委会基本情况汇总表年报⒃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汇总表年报⒄街道办事处(社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汇总表年报⒅畜牧业生产情况汇总表季报5、《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个体经营户调查表》的填报要求⑴《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时间:随时填报对象:法人单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为法人单位—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定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