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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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联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

供销联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

供销联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供销联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建设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实施方案旨在建设一家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的村级综合服务社,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内容和措施1. 综合服务社的功能提供农资销售、贷款发放、商品购销、技术培训等服务,满足农民群众在农业生产、生活消费方面的需求;提供农产品收购、加工、储运等服务,帮助农民群众增加收入;提供金融服务,为农民群众提供优惠的贷款和理财产品;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援助、健康保障等社会公益服务。

2. 建设步骤(1)编制建设方案:由供销联社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明确建设目标、服务范围、资金投入等内容;(2)选址建设:选择一个村庄中心地带,建设集店面、仓库、办公室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社;(3)设施设备购置:根据综合服务社的功能需求,购置农资、商品、收购加工设备、办公设备等;(4)人员培训与招聘:组织综合服务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农业技术、金融知识和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5)宣传推广: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综合服务社的功能和服务内容,吸引农民群众使用;(6)运营管理:建立科学的运营管理制度,确保综合服务社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服务。

3. 资金来源(1)供销联社资金支持:由供销联社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建设初期的场地选址、设施设备购置等费用;(2)农民群众资金投入:农民群众可通过认购股金、入股等方式,参与综合服务社的建设和运营;(3)政府扶持资金:通过申请相关扶持政策的资金支持,如农村发展基金、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等。

4. 效益评估与调整根据综合服务社的运行情况和效益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包括服务质量、产品供应、经营模式等方面的调整,以提升综合服务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三、预期成果1. 农民群众收益增加: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和产品,帮助农民群众增加农业收入和生活收入;2. 农产品市场稳定:综合服务社作为农产品收购和销售的平台,可以帮助农民群众稳定销售农产品;3. 自我发展能力增强:通过多元化服务和金融支持,帮助综合服务社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提高自身发展能力;4. 农村经济发展:综合服务社的建设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切实转变职能,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系,建立为农服务工作新机制,努力构建起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合作社服务体系,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供销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2016〕87号)、《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2016〕23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任务,以组织体系科学化、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坚持为党和政府开展农村工作服务、为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为合作社成员服务的方向,强力推进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金融体系和管理体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办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利于调整优化涉农资源配置,明确供销合作社在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力量;坚持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催生供销合作社体制内生动力;坚持有利于实现供销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科学体制。

(三)主要目标。

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张家口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任务部署,强力推进县供销合作社在体制、机制上实现转变。

到2016年实现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基本构建起具有我县地方特色、上下贯通、规范运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合作社联合社体系+现代服务网络体系+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三位一体”为支撑,构建科学规范的新型供销合作社体制架构。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现就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重要意义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

随着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我国农村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农村人口结构加剧变化,部分地区非户籍居民大幅增加,非户籍居民的社会融入问题凸显,部分地区存在村庄空心化现象,农村“三留守”群体持续扩大;农村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农村居民服务需求更加多样,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明显滞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难以适应;村民自治机制和法律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等。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推动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和谐相处,有利于促进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与农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更好地衔接互动,有利于增强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农民幸福安康、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农村社区建设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行政村范围内,依靠全体居民,整合各类资源,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社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努力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实践证明,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配套工程,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举措。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顺应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增强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试点工作。

二、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为根本,完善村民自治与多元主体参与有机结合的农村社区共建共享机制,健全村民自我服务与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有效衔接的农村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形成乡土文化和现代文明融合发展的文化纽带,构建生态功能与生产生活功能协调发展的人居环境,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冀政[2006]9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冀政[2006]9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冀政〔2006〕96号2006年11月13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社区服务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不断满足广大城镇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有利于城镇居民的工作、生活和全面发展,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社区承担的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对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调解利益关系、促进城市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大力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推进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通过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再就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岗位信息服务、提供社区公益性岗位等,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和再就业援助。

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挖掘社区就业潜力,增加就业途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

加强信用社区建设,探索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

2024年供销社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方案

2024年供销社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方案

2024年供销社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方案方案名称:2024年村级综合服务社建立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农村发展取得了快速的进展和良好的成效,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的供销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2024年我国决定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农村提供更加全面、便捷、高效的供销服务。

二、目标与意义1. 目标: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提高农村供销社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2. 意义:通过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实现农村供销社的功能整合、资源共享,提高服务质量和供销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1. 充分调动村级综合服务社的积极性,鼓励村民的主体参与,加强组织管理,形成群众自治和政府支持有机结合的动力机制。

2. 坚持市场导向,依靠市场机制调节供求关系,提高供销社的服务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3. 积极引导农民增加农村经济社会组织参与度,推动农村供销社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济组织深度融合。

4. 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社与上级供销社、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互相支持,形成共赢的合作关系。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1. 完善村级供销社组织机构(1) 设立村级综合服务社。

根据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工作需要,设立合适的机构和岗位,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部等。

(2) 培训和选拔人才。

加强对村级综合服务社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提高其管理和服务水平。

2. 改善供销社服务功能(1) 建立农产品流通体系。

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农产品采购和销售网络,形成农产品市场流通渠道。

推动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和加工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2) 开展农资供应。

提供农业生产所需的农资产品,包括肥料、农药、种子等,保障农民的生产需求。

(3) 拓展金融服务。

加强与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为农民提供贷款、储蓄等金融服务,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3. 提高村级供销社经营管理水平(1) 强化内部管理。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21•【字号】•【施行日期】2021.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2015年我省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以来,在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民增收致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

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组织体系不健全,县级社统筹能力差,乡村基层社覆盖面小;服务功能不完备,生产、供销、信用综合服务存在短板,难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新需求;经营机制不灵活,社有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为农服务支撑作用发挥不够;治理机制不完善,管理运行不够规范,治理水平尚需提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创河北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组织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深化企业改革、创新治理机制为重点,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有效强化,系统优势明显增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备,省、市、县、乡、村五级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助力乡村振兴效果更加明显;社有企业经营机制灵活高效,风险管控严格有力,实力活力竞争力更加强劲;治理机制科学规范,从严治社全面深化,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供销社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

供销社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

供销社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汇报人:2023-11-28•项目背景与目标•标准化综合服务社规划与设计•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业务流程优化与规范制定目•宣传推广与市场营销策略•项目进度管理与风险控制录项目背景与目标01供销社发展现状分析供销社数量与分布当前供销社在全国范围内数量众多,但分布不均衡,部分地区供销社数量较少。

服务功能与业务范围供销社主要服务于农村地区,为农民提供农资、农产品收购与销售等服务,但服务种类有限,无法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经营管理水平供销社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化程度低、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制约了供销社的发展。

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标准化建设,综合服务社可以提供更加规范、高效的服务,满足农民多元化的需求。

增强供销社竞争力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有助于提升供销社的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增强供销社的竞争力。

推动供销社转型升级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是供销社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通过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和管理理念,推动供销社向现代化、综合化方向发展。

010203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意义提升供销社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满足农民对供销社的新期待和新需求。

增强供销社经济实力和影响力通过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扩大供销社的业务范围和服务种类,提高供销社的经济实力和影响力。

建设一批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供销社进行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的重要平台。

项目目标与预期成果标准化综合服务社规划与设计02选择交通便利、人口密集、消费需求旺盛的区域,确保服务覆盖面广。

遵循“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服务窗口、休息区、卫生间等功能区域。

服务社选址与布局原则布局原则选址原则包括供电、供水、供暖、消防等设施,确保服务社正常运营。

基础设施配置电脑、打印机、扫描仪、触摸屏等设备,提高服务效率。

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农村的生产、生活、文化等需求也日益提高,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服务核心,对于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为此,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供指导意见,是巩固农村基层治理、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必要步骤。

以下是对于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详细解析。

一、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意义1、加强基层组织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旨在整合各方资源,为农户提供全面服务,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服务管理能力和村民自治意识,破解农村服务闲置、分散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全面发展。

2、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服务中心的建设,可以实现各种资源的共同利用,既优化了利用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又提高了服务的档次和质量,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促进本地区的价值创造能力提高。

3、满足农民需求,提高生产自主能力服务中心的建设响应了乡村振兴战略对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的要求,满足了广大农民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提高了农民的生产自主能力和满足不同领域需求的综合素质。

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要素服务中心的建设涉及多方面因素,其基本要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综合运营模式: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导向”原则,形成综合运营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包括土地、设施、资金、服务等,提供高效方便服务。

2、设施建设:要求服务中心必须具备完备的设施建设,如硬件设施包括办公楼、会议室、卫生间、储藏室、资料室等;软件设施包括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多种投影设备等。

3、人才培养:人才是服务中心的关键要素,因此要注重建设人才队伍,包括服务人员、管理者、技术人员等,提高人才素质、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4、运营机制:建立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实现财务管理、日常工作流程、服务创新、质量监督等机制的规范化操作,提高各方合作、协调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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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社)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组织管理
【发布部门】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日期】2013.04.08
【实施日期】2013.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建设的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现将《关于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各类典型经验请及时向省供销社基层组织体制改革办公室报送。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2013〕1号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2013〕1号文件要求,着眼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合作社服务体系,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整合系统内外两个资源,在全省乡镇、村高标准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进一步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2、目标任务:坚持“党委政府支持、供销社主办、各方面参与、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运作模式,利用三年时间,在80%以上的乡镇建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8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综合服务社。

逐步实现“四个统一”: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外观装饰、统一服务承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成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3、年度任务:2013年,对已建成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进行规范完善提高,同时,结合小城镇规划、新农村建设新建一批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

每个设区市社重点培育10个以上综合服务中心、30个以上综合服务社示范典型。

2014年,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建起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覆盖80%以上的乡镇和行政村。

2015年,进行检查验收,完善提高,全面完成省社确定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建设任务。

二、建设标准
(一)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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