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工务)
2024年迁建工程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文

2024年迁建工程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文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甲方单位:乙方单位:施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根据本公司防火防爆生产特点搞好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
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本公司防火防爆生产特点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负责签发在本公司生产区施工的动火、动土、用电等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5、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施工使用提供便利。
6、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
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8、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检查。
9、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生产设备、化学污染、用电等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铁路施工道口安全协议

xx铁路xx标工程线设置道口安全协议书甲方:xxxxxx(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xx铁路xxxx标指挥部(以下简称乙方)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xx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以下简称《行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8]190号)、《xx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办发[2008]222号)、xx铁路铺架管理办法、xx 铁路工程线管理办法等规定;甲方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有关协议规定,在不影响甲方施工及安全的条件下,同意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内施工:一、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施工地段xxxx道口施工:DKxxx+xxx三、乙方施工相关内容乙方在xxxx设置宽度约3m的临时道口一处,车辆人员通过密度较大,影响工程线行车安全和设备稳定,必须报铺架项目部调度室备案。
四、安全管理(一)乙方需要在工程线上设置临时道口时,应制定专项方案报监理审查,由建设指挥部批准。
(二)乙方必须遵守临时道口谁设置谁管理的原则。
(三)乙方的临时道口设施符合道口的基本要求,使用前必须经铺架单位及监理验收合格,报监理和建设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启用。
(四)乙方设置的临时道口必须有防护栏杆并加锁,安排专人看守,看守人员必须是经路局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道口防护备品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有关道口的规定配置。
看守人员必须经常检查道口设备并及时对轮缘槽进行清扫,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五)乙方设置的临时道口以关闭为定位,工程完工后及时撤除,并报监理及建设指挥部。
(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机具、车辆管理,施工车辆、机具、材料应远离铁路正线外侧至少2m,不得侵入正线限界,因施工需要占线时应提前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作业。
(七)甲方如有列车通过临时道口时,减速慢行,并提前100m 鸣笛,通过该区段时应长鸣笛。
五、施工计划提报按照xx铁路公司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提高的施工计划施工,严禁超范围作业。
汉孝二标邻近营业线安全协议书京广线上行K1190+150-K1189+900

施工安全协议甲方: 武汉铁路局武汉桥工段(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汉孝城际铁路二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人员对乙方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1、施工项目: 新建铁路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工程。
2、施工方式:人工及机械施工,施工使用桩基、泵车、吊机,该项工程包含A、C类施工。
3、施工作业内容:桩基、承台、墩身及架梁施工。
其中A类施工为架梁、吊车吊装、泵车施工。
C类施工为桩基、承台、墩身及相关桥梁附属工程。
4、限速及行车方式变化:A类施工在“天窗点”内作业。
5、施工范围:京广线上行K1190+150-K1189+900工务设备及行车安全。
二、施工临近范围及期限1、施工临近范围:临近京广线上行K1190+150-K1189+900最近股道7.4米。
2、施工日期及时间:2013年5月1日—2013年5月31日,每天24小时对现场进行监督。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2、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2】280号);3、《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武铁运…2013‟18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上跨营业线的立交桥桥面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武铁安电…2010‟520号);5、《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令);6、《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号令)。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1、甲方安全防护内容和措施1)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核查管内既有设备情况;2)甲方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体系,指派已培训合格且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影响工务设备及行车安全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3)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监督相关规定,并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铁路安全协议书

铁路安全协议书第一篇:铁路安全协议书甲方:月山车站乙方: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确保施工期间的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根据《铁路法》、《合同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安全协议如下:一、施工内容:修建施工便线,拆除既有线路,现浇箱桥后恢复线路。
二、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新月待焦联络线K2+850至K3+600,马村矿专用线K0+000至K0+400三、施工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四、安全防护内容1、施工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做好一切施工前准备工作,在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并持证上岗)。
必须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备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保持与车站联系,监督施工人员及时下道。
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2.乙方施工应能保证甲方设备安全,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在甲方现场人员指导下进行原状恢复。
3.乙方施工所修建的临时辅助设施不得妨碍甲方行车及设备的安全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及设备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2.乙方必须加强对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明确施工负责人和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批准的范围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否则造成的影响及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线行车设备损伤的,应及时进行抢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中如需使用作业车辆时,必须提前一天由专人向甲方提报作业内容、以便甲方掌握股道运用及调车作业计划编制。
6、乙方作业车辆在甲方站内作业时,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领导,并严格执行车机联控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轨道车及施工车辆进入营业线,须甲方同意。
营业线施工安全承诺书

营业线施工安全承诺书尊敬的各相关单位:为了保障我公司在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员工和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公司郑重承诺制定并遵守以下《营业线施工安全承诺书》:一、公司领导重视施工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落实各项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营业线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工作的责任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水平。
五、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置的科学合理,在施工过程中做到防火、防爆、防毒、防滑等方面的管控。
六、积极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确保员工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正确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安全检查,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八、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九、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与沟通,互通信息,共同落实施工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
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以上是我公司的《营业线施工安全承诺书》,我公司将始终坚守承诺,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员工和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公司名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线路施工安全协议

线路施工安全协议一、前言线路施工是电力系统运行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风险较高,因此需要全面制定安全协议,确保线路施工过程中的人民群众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和电力设备安全。
二、安全协议内容2.1 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安全1.安全教育培训–手段:在施工前进行安全知识宣传与培训,并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目的:提高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培养安全意识与安全意识行动;2.安全防护设施–手段:在施工现场设置适合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挡、警示牌等;–目的: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3.工具设备安全–手段:采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工具设备,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目的: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使用的工具设备的安全性;人民群众安全1.环境保护–手段:合理规划施工,采用最优的施工方式,尽量蔓延施工影响范围;–目的:减少施工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2.人身安全保护–手段:在施工现场设置合适的警示牌、安全围挡等安全防护设施,避免对人员造成伤害;–目的:保护路人和附近房屋居民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电力设备安全1.设备安全防护–手段:在施工前对电力设备进行彻底检查,防止设备出现故障;–目的:保障电力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2.施工人员安全使用电力设备–手段:施工人员要有足够的电力设备知识、操作技能和施工经验,保证在操作电力设备时不会发生安全事故;–目的:保证施工人员和电力设备的安全性;2.2 施工安全管理1.安全专责人员–对该项目的安全负责,全面掌握和管理该项目的安全现状;2.安全检查和记录–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3.安全事故处置–对各类安全事故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报告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置;4.安全考核–对管理施工的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进行考核,并对工程管理人员和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三、安全教育和监督3.1 安全教育•机构和组织应加强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包括设备操作、救援和灾难管理、危险品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员工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的理解和掌握;3.2 安全监督•设定安全目标,对达成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安全监测机制,对事故、灾难和不安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掌控;•对事故和不安全情况进行追踪分析,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须知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995(操作规程范本系列)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须知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须知详细版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施工安全协议营业线施工必须签订协议,没有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严格按规定编制、审核、审批协议,内容规范,措施具体,严格把关执行。
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分别签订。
安全协议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第二章施工防护第一节施工办法一.施工防护规定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及发生设备故障和灾害地点,均应设置防护。
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封锁施工作业时,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
工务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书甲方(设备管理单位):乙方(施工单位):本着安全第一、共同负责的原则,为切实搞好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安全,经甲乙方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安全协议:一、工程概况乙方承诺,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运〔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西铁安函〔2013〕10号《西安铁路局杜绝营业线“违法上道施工”管理办法》、西铁运〔2013〕9号《西安铁路局关于印发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铁建函〔2013〕14号《加强铁路建设工程邻近营业线施工大型机械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 并按照西安铁路局相关文电、纪要、通知要求执行,确保施工安全、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
1、施工项目:襄渝下行线K449+600~694增设明洞93.2米2、施工内容:增设93.2米明洞及其附属工程3、施工地点(地段)、影响范围及时间:襄渝下行线K449+600~694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1、施工责任地段:襄渝下行线K449+600~694。
2、施工期限:2013年12月15日 - 2014年11月30日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及规范双方按照铁运〔2006〕177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46号《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8]96号《铁路路基大修规则》、铁道部部令第29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建设[2009]181号《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道部铁运〔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路局、段细化措施等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组织、监控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1、施工期间,施工地段的路基、排水设备、封闭网等工务设备由乙方负责,保证能够安全畅通正常使用,乙方施工完毕后恢复到原有标准。
2、乙方施工组织、人员分工、施工具体内容、安全保证措施、施工技术措施、开通组织方案另附。
3、乙方在既有线设备附近施工时,必须保证既有线设备的安全稳定,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设计组织方案》组织施工,凡是变更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出具书面资料,报工务段、路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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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AQ-BH-09524( 文档应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工务) Business line construction safety agreement (public works)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工务)说明: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请先阅读并同意条款后使用)。
甲方:XX铁路局XX工务段乙方:XXXXXXX铁路工程指挥部一项目部乙方XXX客运专线2标段临近既有线施工工程项目,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1]163号)和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2]280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10]37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经双方协商,制定本《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慨况1、施工项目XXXX铁路临近铁路营业线桥梁、路基、框架桥(涵)施工;2、作业内容:(1)XX2#特大桥桩基、承台、墩身、箱梁架设施工;(2)XXXXX改渠施工;(3)拆除原XX铁路既有结构物(桥梁、涵洞),施工DK40+165旅客地道兼行包通道;施工DK39+500-DK40+700段9线、X线、XI线、X2线路基CFG桩加固及路基填筑;施工DK39+077框架桥、施工DK39+166框架桥、施工DK39+250框架涵、DK39+314框架涵、DK39+459框架涵、DK39+774框架涵、DK40+272框架涵、DK40+305框架涵、DK40+530框架涵、DK40+679框架涵、DK40+954框架涵、DK41+319框架涵、DK41+418框架涵、DK41+503框架桥、DK41+620框架涵、DK41+689框架涵、DK41+742框架涵左侧XXX铁路线路部分节段及涵背回填;施工DK39+824、DK40+392预留通道左侧XXX铁路线路部分节段及涵背回填;XXX立交桥改建、增建桥桩基、墩身、盖梁及梁体架设施工;DK38+800-DK39+500段、DK40+700-DK42+500段Ⅱ线、Ⅶ线路基地基加固及路基填筑施工;施工XX站内1、3、4、5、6、8股道的路基;(4)路基防护栅栏、桥梁遮板、电缆槽、声屏障、栏杆安装;(5)路基约束桩、声屏障桩基施工;二、施工地段:XXXX-XXX区间(XX线上行YK540+250~YK546+350、下行线ZK540+420~ZK547+100)三、施工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春运开始时止四、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一)共同安全职责1、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2]280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号)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任组长,联系人安全总监兼安质部长,甲方XX线桥车间主任),联系人XXX(电话),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各自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
具体配合内容:①开工前设备现状调查;②施工计划申报办理;③提供既有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护。
2、实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加强对施工单位涉及既有线安全的施工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
3、发现有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对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既有设备情况,划定防护范围,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运营设备的完好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严禁施工。
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2、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的卡控措施并认真执行。
施工机械、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擅自穿越既有线铁路,造成行车事故,乙方负主要责任。
(按照部、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技规》、《工务安规》、《行规》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3、乙方组织施工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甲方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范围,提出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员数量。
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设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局安监部门裁决。
4、乙方在施工地段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5、乙方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和部、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对可能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须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要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甲方进行开工前的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安全员、防护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合格证)上岗。
7、严格落实部、局施工安全规定,坚决执行施工“八不准”制度。
即:(1)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2)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3)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4)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5)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还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8)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五、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根据各专业、各工点情况、甲、乙双方制订细则)1、既有线路路基安全及稳定防护;2、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的既有线线路安全及稳定防护;3、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安全防护,施工用料具、机械、设备存放、管理安全防护;4、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内的既有线行车安全防护;5、施工作业人员及监督、配合人员劳动人身安全防护;安全防范的主要措施:1、乙方应指派专人对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内的路基、线路、封闭栅栏等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甲方,在甲方指导下组织处理,以确保路基、线路等设备完好稳定;2、乙方在既有线两侧进行机械施工时,应在距铁路线路中心线5米以外处设立警示标志安全线,并指派专人负责监护,防止施工作业人员、机械侵限,以保证不损坏既有线设备,确保行车安全;3、乙方应加强并规范施工用料具、机械管理,做到分类堆码、整齐规范,标志明显,派专人24小时看守,确保施工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4、乙方应加强汛期防洪工作,要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地段及前后100米范围内的既有线排水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以保证排水设备畅通及汛期行车安全,同时,应做好防洪应急抢险料具准备及措施落实工作;5、乙方施工人员应经过岗前安全、质量及技术业务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及技术业务水平,乙方施工主要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持有效合格证上岗;6、乙方应加强临近既有线施工的的劳动安全管理,所有进入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作业人员必须穿黄背心、戴安全帽,施工作业应设置防护,施工人员,机具严禁穿越既有铁路线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7、施工材料、机具和施工人员严禁擅自从铁路线路上搬运和穿越,若因施工需要,横穿铁路必须提起与甲方联系,经甲方同意并设置好防护后才能进行,乙方擅自作业,造成行车和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8、其它安全防范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结合部分安全分工(根据各专业、各工点情况、甲、乙双方制订细则)1、乙方在进行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及稳定施工时,甲方必须有人在现场配合、监护、以确保行车、人身安全;2、乙方在进行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及稳定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取得甲方的认可;3、施工地段前后100米范围内的路基、线路等设备安全由乙方负责;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监督、配合人员的要求,在不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及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施工;5、如乙方施工中损坏甲方的不明设备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施工配合负责人并停止施工,甲方施工配合负责人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前往确认设备情况并提出临时解决方案。
6、施工单位按照批准临近既有线监管计划对既有框架桥(涵)宝成下行线侧拆除原有桥梁及涵洞等结构物,拆除前需对既有线进行防护。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安全监督及配合费按照铁道部和路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八、违约责任(一)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甲方责任;(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双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按各自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注:关于事故经济赔偿及处罚额度按铁路局有关处罚办法的规定确定。
九、本施工安全协议仅限于惺惺惜惺惺临近既有线施工项目,若乙方进行涉及既有线安全的其他施工项目,须另行单独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十一、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乙方主管部门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路局安全监察室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总部、建设指挥部)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为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审查盖章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甲方主管部门(盖章)乙方主管部门(盖章)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路局安全监察室(盖章)代表年月日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