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石油化工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石油化工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石油化工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业领域,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合理管理和控制石油化工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目标、责任、法规执行、监测与评估以及应急管理等方面,探讨石油化工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要点。
一、目标石油化工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影响,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产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具体目标包括但不限于:1. 减少污染物排放: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排放量,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2. 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3. 促进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 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全面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并主动承担环境责任。
二、责任1. 企业责任:石油化工企业应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责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2. 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3. 社会责任: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石油化工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法规执行1. 配套法律法规:石油化工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2. 环境影响评价: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建设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
3. 监测与排放:建立完善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监测体系,按时上报监测数据,确保排放达标。
四、监测与评估1. 监测方案:企业应制定监测方案,建立监测点位,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
2. 数据报告:及时收集、整理监测数据,按规定周期提交数据报告,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 环境评估:定期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
化工企业环保规章制度

化工企业环保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经营环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废水处理、废气排放、固体废物处理等环保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环保义务,加强环保管理,保护环境、预防污染。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明确环保责任,加强环境监测,改进环保技术,提高环保效益。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推动企业的环保工作。
第二章废水处理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废水处理设施,按照国家排放标准进行废水处理,保证废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废水的监测和调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废水超标排放情况,确保废水排放达标。
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废水处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检查,保证设施正常运转,并及时修复设备故障。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记录和报告制度,做好数据统计和汇总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三章废气排放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废气处理设施,按照国家排放标准进行废气处理,降低废气排放的污染物浓度。
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废气污染问题,保证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三条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转,降低废气排放量。
第十四条化工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废气排放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监控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废气排放的日常记录和报告制度,做好数据统计和汇总工作,提高废气排放监管的效果。
第四章固体废物处理第十六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固体废物的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的所有化工企业,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各个环节。
二、环境保护责任与管理1.公司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制,并指定专门负责环保工作的相关部门。
2.制定并落实环保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环保职责。
3.加强对环保工作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4.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递交相关报告。
三、污染物排放控制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合理配置生产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
2.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良好,防止泄露。
3.严禁非法排放污染物,建立监测和记录制度,定期对排放情况进行检查。
4.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避免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
四、废物管理与处置1.定期开展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确保废物得到合理处理和处置。
2.废物的分类、储存和运输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注重废物资源利用,促进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五、节能降耗1.加强对能源消耗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制定节能目标和措施。
2.推广能源节约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加强对员工的节能宣传和教育,提高节能意识。
六、环境事故应急管理1.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和分工职责,确保环境事故处理的及时和有效。
2.加强环境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环境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七、环境监测与评估1.定期进行环境监测,了解环境状况,及时采取措施改善。
2.定期进行环境评估,评估企业的环境影响,并提出改进建议。
八、奖惩措施1.对严重违反环保规定的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纪律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对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九、监督检查1.设立专门的环保监察组织,对化工企业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化工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行为,确保企业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 企业应建立环保管理体系,明确环保责任,制定相应的环保政策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环保政策和监督执行。
2. 设立环保部门,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环保政策与目标1. 制定年度环保工作计划,明确减排目标和资源节约目标。
2.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估与控制1.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2. 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并确保达标排放。
五、资源与能源管理1.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2. 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降低能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六、废物管理1.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安全储存和合法处置。
2. 鼓励废物的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处理,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七、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1.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和事后处理等程序。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八、员工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2. 鼓励员工提出环保改进建议,对优秀建议给予奖励。
九、信息公开与沟通1. 建立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公众发布企业环保信息。
2. 建立与政府环保部门、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环保工作进展。
十、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考核。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企业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化工厂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化工厂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预防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环保责任,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与原则第五条环境保护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2. 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环境风险;3. 保障员工和周边居民的环境权益,维护生态环境平衡;4. 提高公司环境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环境保护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节约资源,循环利用;3. 强化责任,落实措施;4.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三章环境管理体系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制度标准、技术措施、运行监控、信息沟通等方面。
第八条公司设立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九条各部门应设立环境保护岗位,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制定环境保护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环保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环境保护标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第四章环境污染预防与治理第十二条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包括:1. 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2. 加强原料、辅料采购管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3. 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 加强废弃物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第十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进行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防范环境事故。
第五章环境监测与报告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
化工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本文为化工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的范本,旨在化工企业建立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以下为正文内容:一、前言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化工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以确保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适合于我公司所有业务和生产活动,并要求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二、环境政策与目标2.1 环境政策我公司将遵守所有适合的环境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努力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并致力于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现与环境协调共生。
2.2 环境目标- 减少废水、废气排放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负荷;-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开展环境培训,提高员工环境意识。
三、环境管理组织与职责3.1 环境管理组织架构为有效实施环境管理制度,我公司设立环境管理部门,并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并配备专业的环境管理人员。
3.2 环境管理职责不同岗位的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需遵守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规定,并负有相应的环境管理责任。
四、环境风险评估与控制4.1 环境风险评估我公司将针对所有生产活动和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环境风险,并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4.2 污染物控制我公司将建立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生产活动符合环保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4.3 废物管理我公司将制定废物管理制度,包括废物的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并努力减少废物产生。
五、应急预案与响应5.1 应急预案制定我公司将制定应急预案,对各类环境事故及突发事件做出应急响应措施,以保护员工和环境安全。
5.2 应急演练我公司将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响应,并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六、监测与评估6.1 环境监测我公司将通过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6.2 环境评估我公司将不定期进行环境评估,对各项环境管理指标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1. 引言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应运而生。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化工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标准。
同时,本制度还旨在增加企业员工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和责任感,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2. 环境保护组织与责任2.1 环境保护组织化工企业应设立环境保护部门或组织,负责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监测环境指标,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环境保护工作。
2.2 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2.1 高层管理层负责高层管理层应确立环境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并落实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定期评估和审查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2.2.2 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应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监督和确保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实施,并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履行其职责。
3. 环境评估与监测3.1 环境评估新建、改建、扩建化工企业应进行环境评估,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环境评估应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申报。
3.2 环境监测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环境噪音、大气排放、废水排放等指标,并及时报告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应周期性地进行分析和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和改善。
4. 环境污染防治与治理4.1 废气治理化工企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排放标准,采取科学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量,并确保排放的废气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4.2 废水治理化工企业应建立废水处理设施,经过科学处理后的废水才能被排放。
企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排放标准进行废水处理,确保废水排放符合标准。
4.3 固体废物管理化工企业应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废物的处置应遵循环保法规的要求,并采取合适的方法,如回收、焚烧或填埋等进行处置。
5.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5.1 应急预案化工企业应制定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应急处置等内容。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规范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提高化工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化工企业应当遵循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如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公众参与等。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和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和规划。
第二章环境监测与评估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环境污染监测系统,监测范围应涵盖企业周边环境和生产流程中的关键环节。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及时公开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废物管理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制定废物管理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
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当使用合适的设备和工艺,对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其处理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废物排放清单和台账,记录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运输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污水处理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合理处理后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当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高效处理效果。
第十三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污水排放监测系统,对污水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报告监测结果。
第五章大气污染防治第十四条化工企业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治大气污染,包括固定污染源的治理、燃烧过程控制等。
第十五条化工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大气污染源的监测和排放监控,记录相应数据并进行报告。
第十六条化工企业应当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第六章环境应急管理第十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明确有关部门、责任人员和处置措施等,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第十八条化工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材料,确保应急处置的需求。
第十九条发生环境事故时,化工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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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豫灵农化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适用于孟津豫灵农化有限公司。
第三章职责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
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
它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小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自然开发项目。
它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辅相成,是防止新污染和破坏的两大“法宝”,是中国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化、制度化。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
各部门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第二十条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二十一条公司生产厂区及厂界绿化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扩大绿化面积。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安全环保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设置环保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并定期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五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第二十五条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
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督察室、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设计管理处、安全科、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八条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部门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九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三十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三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一份备案。
第六章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一、污染物排放需根据政府规定的排污量进行管理。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时,安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统计企业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
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四、各部门必须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三条防治废气、烟粉尘污染一、各部门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二、禁止在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其职工遵守上述规定。
三、对露天堆放的粉料堆场,使用单位要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粉料运输要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禁止洒漏。
四、道路保洁清扫应当防治扬尘污染,清扫后的粉尘及垃圾及时运走。
第七章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一、合理安排生产,对产生废水污染的工艺、设备逐步进行调整和技术改造。
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废水的排放量。
二、排放污水时,安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统计企业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技术资料。
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四、必须保证废水处理、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溢流废水污染物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六、出现水污染事故后,安保人员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再由公司办公室向政府部门报告。
七、严禁向公司排水系统偷排废水、废渣、废油、废酸、废碱或有毒液体。
八、严禁向公司排水系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各种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第八章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定义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十六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一、产生固体废物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境的污染。
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三、应当根据公司的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四、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第九章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十八条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第三十九条环境污染事故依据程度分为:一、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一)定义: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 倍以上(含1 倍)倍以下(不含3 倍),3 ,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 万元以下(不含1 万元)的。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 元以上至1000 元以下经济处罚。
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1、污染物排放超标3 倍(含3 倍)以上,倍以下5 (不含5 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不含5 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 元以上至5000 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