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管理制度
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务工作的公开管理,促进村民参与村务决策,建设公平、和谐、富裕的村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在村务工作中的公开管理。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公开村务工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实现。
第二章公开制度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村务工作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内容和时限。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公开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一)村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二)集体经济收入和支出情况;(三)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情况;(四)土地征收和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情况;(五)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情况;(六)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七)其他影响村民利益和生活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公开方式应当多样化,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公开的透明度和互动性。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应当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全面、准确,不得隐瞒、篡改、敷衍、虚假。
第三章指导原则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依法公开、平等参与、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村务工作的公开管理。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公开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保障公开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公开程序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公开管理的具体程序,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公开办公室或指定专人负责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公开管理的时间表,规定公开管理工作的周期和节奏。
第五章监督机制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公开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接受群众的监督,鼓励村民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回应村民的关切和问题,解决村民的合理诉求。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公开信息存在虚假、隐瞒、篡改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村务管理制度简版

村务管理制度村务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农村发展的进一步推进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化,村级组织的管理和运营变得日益重要。
为了规范村级组织的各项工作,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村务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和意义1. 规范村务管理行为:村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明确各级村级组织的职责、权力和义务,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2. 加强村民自治意识:村务管理制度将村民参与到决策和管理中,提升村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度。
3. 提高村级组织效率:村务管理制度的推行可以提高村级组织的工作效率,加快农村发展进程。
三、制度内容3.1 村务管理机构的设置村务管理机构由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小组组成。
3.2 村委会的职责1. 组织和履行村级会议的决议。
2. 监督和审议村里经济、治安、基础设施等事务管理工作。
3. 组织选举村级组织的领导人员。
3.3 村民代表大会的职责1. 代表村民行使自治权利,制定和修改村务管理规定。
2. 监督村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 评定和认定村务管理工作的进展和成果。
3.4 村民小组的职责1. 弘扬村民自治精神,组织村民参与村务管理工作。
2. 及时反映村民需求和问题,协助村委会解决相关问题。
3. 开展文化、教育和经济等方面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制度实施4.1 管理责任制村委会成员和村务管理机构成员分工明确,明确各自的管理任务和目标,并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
4.2 信息化建设建立村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村级组织信息的快速传递和管理。
4.3 宣传教育加强对村务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村民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五、制度评估和改进5.1 定期评估设立定期评估机制,对村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5.2 改进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村务管理制度,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六、资源保障为村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物质和人力资源支持。
结论村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农村发展和村民自治具有重要意义。
村务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村务管理制度包括哪些一、村庄基本管理制度1.村庄领导班子制度:明确村庄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协作机制,确保领导班子运转高效。
2.村民会议制度:规定村民会议的召开程序、议题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确保村民会议的民主性和有效性。
3.村民代表大会制度:设立村民代表大会,选举出代表村民利益的村民代表,定期召开代表大会,讨论重大事务。
4.村务公开制度:规定村务公开的范围和方式,确保村务公开透明,村民有权了解村务和参与村务管理。
5.村务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村务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和审计监督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6.村庄规划管理制度:建立村庄规划管理制度,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保障村庄建设有序进行。
7.村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村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村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确保村庄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8.村务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村务考核奖惩制度,对村务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突出的村务工作者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惩罚。
二、村庄社会管理制度1.村民自治规章制度:根据村庄实际情况,制定村民自治规章,明确村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村民生活行为。
2.村民兴趣小组制度:鼓励村民根据兴趣爱好组建兴趣小组,推动村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3.村庄社团组织管理制度:规范村庄社团组织的注册程序、管理办法和活动范围,促进村庄社团组织的健康发展。
4.村民信访管理制度:建立村民信访管理制度,设立信访受理办公室,及时受理和处理村民信访,维护村庄稳定。
5.村庄文明创建制度:开展村庄文明创建活动,设立文明创建指导小组,推动村庄文明风尚的建设。
6.村民文化教育制度: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活动,提高村民文化素质,促进村庄文化传承。
7.村庄节日庆祝制度:规定村庄节日庆祝的方式和内容,举办各种节日庆祝活动,增进村民彼此之间的情感。
8.村民环保管理制度:加强村民环保意识培训,规范村民环保行为,保护村庄生态环境。
村务管理制度范本(4篇)

村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基层组织的建设,提高村务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村民大会第二条村民大会是村级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具有最高权力。
第三条村民大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并修改村庄发展规划;(二)选举和罢免村委会;(三)审核和批准村民小组的建立和解散;(四)审议和批准村务重大决策;(五)决定村级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六)制定并修改村规民约;(七)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章村委会第四条村委会是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的村级组织,是村级组织的执行机构。
第五条村委会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村规民约和村民大会的决策;(二)管理村级资产和项目;(三)维护村民的权益,解决村民的矛盾和纠纷;(四)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五)协助政府开展各项农村工作;(六)其他职责。
第四章村务监督委员会第六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的监督机构。
第七条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监督村委会的工作,向村民大会报告村级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二)受理村民的投诉举报,监督解决村民的矛盾和纠纷;(三)开展村级公益事业的监督;(四)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五)其他职责。
第五章村民小组第八条村民小组是村委会设立的基层组织,按照行政区域或者居住关系划分。
第九条村民小组的职责包括:(一)组织村民开展生产、劳动和生活自我管理;(二)负责村级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三)解决村民的日常生活矛盾和纠纷;(四)向村委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五)其他职责。
第六章村规民约第十条村规民约是村民大会制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村规民约的内容包括:(一)村民的权利和义务;(二)村民的行为规范;(三)村民的奖惩措施;(四)其他规定。
第七章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第十二条村委会设委员若干人,委员中产生主任和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监督员若干人。
第十三条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一般为村民代表,任期一般为三年。
村务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村务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村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完善村级事务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村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农村基层自我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村务管理制度为主题,详细介绍其背景、目的、主要内容以及执行方式。
二、目的村务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推动农村基层自治,提高农村自治组织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执行力,建立健全村级事务管理体系,促进村庄的稳定发展。
通过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可以规范村级事务处理流程,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社会治理能力。
三、主要内容1.村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村务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设立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等机构,规定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
2.村务管理程序:明确村务管理的各项程序,包括村民大会决策程序、财务报告程序、项目审批程序等。
规定了各项程序的要求和执行标准,确保决策和管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村务管理规范:制定村务管理的一系列规范,包括村规民约、村务会议纪律等规范,规定了村民的行为准则,维护了村级秩序和社会和谐。
4.村务管理监督机制:建立村务管理监督机制,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事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村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和良性运行。
5.村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村务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
通过信息系统可以实时掌握村庄各项事务的动态,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执行方式1.宣传和培训:通过宣传和培训,向村民普及村务管理制度的背景、目的和具体内容。
同时,培训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
2.落实责任:村委会和村务管理部门要明确职责,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确保村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3.监督和评估:定期对村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制度。
通过村民满意度调查、年度考核等方式,评估村务管理的效果和成效。
村务管理制度

村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规范村务管理工作,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促进村庄发展,特制定本村务管理制度。
二、村务管理范围本村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村的各项事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村民参与规划、村务公开、村务经费使用、村务会议等。
三、村民参与规划1.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由专业机构负责编制,村民代表应参与规划过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2.方案公示:规划方案应公示一定时间,村民代表有权查阅并提出意见。
3.规划审核:规划方案应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并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见。
4.规划调整:如有必要调整规划方案,应重新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见,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村务公开1.信息公开:村委会应定期公开村务相关信息,包括村庄发展计划、项目进展、财务状况等。
2.公示公告:村庄重要决策、活动通知等应通过公告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示。
3.听证民意: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听证会。
4.问责机制:建立村委会对村务管理工作的问责机制,确保村务公开透明。
五、村务经费使用1.预算编制:村委会应按规定程序制定年度村务经费预算,并报请审批。
2.财务管理:村委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3.经费审计:村务经费应接受专业机构的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可靠。
六、村务会议1.会议组织:村委会应定期召开村务会议,讨论村庄发展、项目进展等重要事项。
2.会议记录: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包括决议结果、行动计划等。
3.会议通知:村委会应提前通知村民代表参加村务会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七、附则本制度由村委会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农村村务管理制度(一)2024

农村村务管理制度(一)引言概述:农村村务管理制度是指在农村地区为规范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建立的一系列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探讨农村村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村务管理体制建设、村民自治与法治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村务管理制度的创新与改革。
正文:一、村务管理体制建设1. 建立村务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2. 完善村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决策机制3. 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素质和能力4. 健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提供便民服务5. 推进村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效率和透明度二、村民自治与法治建设1. 加强农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和活动规范2. 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资源、环境管理制度3. 加强农村社会治理,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4. 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和文化事业发展5. 加强农村村规民约的宣传和执行,增强约束力和公信力三、农村集体经济管理1. 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制度2. 推动农村土地集体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3. 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4. 加强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5. 扶持和引导农村产业发展,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四、基层组织建设1. 健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和农民组织2. 发展农村党组织,提升党员素质和履职能力3. 推进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和规范管理4. 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建设5.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与政府的沟通与协作五、农村村务管理制度的创新与改革1. 推动农村村务管理制度的创新和改进2. 加强村级干部考核和激励机制的建设3. 推行村务管理与现代科技的结合,提高工作效率4. 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村务管理,增加资源支持5. 鼓励农村村务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完善总结:综上,农村村务管理制度是农村地区为实现村民自治、促进农村发展而建立的一系列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
通过村务管理体制建设、村民自治与法治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创新与改革等五个方面的努力,可以推动农村村务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提升农村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
村务管理制度办法

村务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务管理,规范村务工作,保障村民权益,推动村民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务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村民的利益和需求进行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村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村民,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村务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村务管理组织架构、村务工作职责分工、村务资金管理、村务公告公示、村务问责机制等方面。
第五条对村民提出的建议、投诉和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进行受理和处理,并给予回复。
第六条村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事宜由村民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规章制度,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七条村民大会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任何重大事项应当由村民大会决策通过。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应当保守村务管理工作的机密,不得泄露村务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信息。
第九条对于违反村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村民委员会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纠正、处罚措施。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并完善村务管理制度档案,保障村务管理工作的政策、程序和决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村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是村务管理的全权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村务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大会是村民自治的最高形式和机构,负责决定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会是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和参与机构,负责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四条村务管理工作分为村务办公室、村务财务室、村务公告公示室等部门,负责具体的业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村务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具备一定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第三章村务工作职责分工第十六条村务办公室负责村务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和推进,负责村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第十七条村务财务室负责村务资金的管理、统筹、使用和监管工作。
第十八条村务公告公示室负责村务相关公告的发布和公示工作。
第十九条村务安全保卫室负责村民安全和治安工作,维护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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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镇村村务管理,进一步理顺村党支部(含党总支,下同)和村民委员会及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营等村级组织的关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村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务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
村民委员会和村其他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必须经过村党支部研究决定,村级组织的选举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
(二)充分发扬基层民主。
必须坚持集体决策,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不能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个人说了算;要给予村民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重大事务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要及时向村民公开,并接受村民监督。
(三)推进村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建立健全村级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推进村务决策的科学化;建立健全村级党务、政务、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村级事务运作程序,推进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化;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和村干部岗位责任制,全面规范村务公开,促进村干部工作行为规范化。
(四)坚持依法办事。
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每一项决定、决议,都不得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相抵触;村务管理人员(包括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村聘用的管理人员)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执行村务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
第三条村党支部在镇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在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开展工作。
镇委负责协调村级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村级组织的地位、职责及其相互关系第四条村党支部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实行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
主要职责有:(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以及本村党员大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研究讨论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村民委员会、村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营等其他村级组织,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带领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领导和组织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培养和造就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四)负责抓好党支部和本村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大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人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不断完善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切实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
(六)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搞好村务公开,领导和组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其他组织的民主选举,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规模、生产生活的实际和村民意愿,可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职责。
主要有:(一)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镇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协助镇人民政府及上级政府开展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计划,领导和支持村经济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深化农村基层各项改革,引导村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三)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热心为本村村民、外来投资者和外来劳务工服务。
(四)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管理本村土地资源和其他集体资源,管好本村集体资产,保证集体资源和集体资产不受损失。
(五)调解民事纠纷,维持社会治安,协助村党支部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树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好风尚。
(六)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愿、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抓好本村和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措施。
第六条村民小组是村民委员会的下设组织,主要职责是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本村民小组的村务工作,村民小组必须接受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
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由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市民政局备案。
第七条党员人数在2人以上(含2人)的村民小组要成立党小组,在村党(总)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党小组是村民小组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提倡由党小组长由党员村民小组组长(或党员组干部)兼任。
第八条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营等组织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分工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方案,报村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两委”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意见不一致,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报镇委备案。
村党支部要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和领导方式,支持并保证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营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自章程正确行使职权,发挥作用,做到总揽全面工作而不包办代替。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与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营的关系是协助关系。
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与村党支部的沟通协调,自觉置于村党支部的领导之下,依法管理好本村的各项事务。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支持、监督其做好工作。
第三章党务管理第十条村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研究讨论本村党务工作和有关重大问题;第十一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
“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本村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或讨论表决本村重大事项。
“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课”培训每半年一次。
第十二条每年召开一次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的民主生活会,支委成员认真查摆在党性党风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第十四条村党支部应积极配合镇委做好本村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抓好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流动党员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便利。
第十五条村党支部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吸收优秀村干部和青年、妇女入党。
第十六条对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村党支部要及时向全村党员、干部和群众传达,并抓好贯彻落实。
第十七条对村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营等群团组织负责人的选拔任用,由村党支部研究提出意见,按各自章程及有关规定推选产生。
对村其他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村党支部提出主导意见,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报镇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对村干部的工作政绩考核,除由镇委、镇政府统一考核的人员外,其他人员由村党支部提出考核意见,经村“两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党支部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配合。
第十九条村党支部负责对村、组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严肃批评;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的,报镇委、镇政府研究批准后,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村务管理第二十条村级政务是指村级党务工作以外的其他村级事务。
村级重大政务含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的制定、修改等,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村“两委”会议研究形成议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共同抓好落实。
第二十一条村民自治章程、村级经济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和村内有关制度的制定、修改,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两委”会议研究形成方案,最终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村建设规划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报上级规划与国土、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宅基地审批工作,由当事人向村民委员会写出书面申请,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报规划与国土部门批准后,由村民委员会具体办理。
第二十四条村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由“两委”会议研究确定,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实施。
项目审定后,严格按照基建工程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实行公开招投标。
施工过程中,村民委员会应抓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管,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安全完工;如发生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村民委员会和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整改和追究责任。
村民小组的基建项目等重大事情要报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五条土地及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由村“两委”会议研究制定初步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民委员会与当事人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抓好落实。
第二十六条军烈属、困难户、“五保户”、“低保户”的照顾救济,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经村“两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村民委员会具体办理。
第二十七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由村党支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文明户的评选由村党支部具体组织,村民委员会配合。
第二十八条道路建设、电网改造、水利建设、自来水安装、学校建设等公益事业,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报有关部门审批后,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有关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数字统计,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分工专人搞好统计,经村“两委”集体审核、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上报。
第五章村务公开第三十一条村务公开工作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或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草案,经村“两委”会议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后通过一定形式公布。
第三十二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委会村务公开工作,各村委会负责指导监督本村各村民小组的村务公开工作。
第三十三条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二)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三)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四)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五)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六)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七)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八)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九)农民负担各种费用情况;(十)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十一)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十二)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十三)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十四)协助乡级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十五)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