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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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家长学校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基本素质,进一步做好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为家庭教育打下良好基础,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家长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1、家长学校教师要树立“终身教育”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不断学习接受新知识,新事物,提高自身素质;

2、学校负责师培工作的副校长全面负责家长学校教师的培训工作;

3、家长学校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有关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专业培训;

4、家长学校教师要积极参加家长学校教研组组织的校本教研活动,积极研究家长教材,努力探究教学方法,不断提高驾驭家长教育课堂的能力;

5、家长学校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育子论文”或“家长学校教学论文”和一堂“家教优质课”参加研讨或评选;

6、家长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要做好“四结合”即:“同学校师培工作相结合,同教师的读书活动工作相结合,同教师的业务量化考核工作相结合,同教师的评优评先相结合。

对家长学校教师的业务水平的考核制度:

1、担任家长学校上课的教师,应认真上课,对每一位学员热情、负责,做他们的知心人和好朋友。每次举办家长学校的教学活动,上课教师都要对所讲内容有记录。

2、学校每学期根据任课教师的工作职责、工作态度、工作热情对教师进行考核。

3、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优秀的教师进行一定的奖励。

4、考核办法公布与各位家长,接受家长的监督。

5、家长对工作不够满意的教师,有权向学校领导提出意见,供校领导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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