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洗车管理制度

一、目的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车辆清洗工作,提高车辆卫生水平,保障车辆整洁有序,降低水资源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公用车辆及员工私家车。
二、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车、员工私家车、临时借用车辆等。
三、职责第四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洗车计划,监督洗车工作,并对洗车效果进行评估。
第五条洗车人员负责按照洗车规定,对车辆进行清洗,确保车辆清洁。
第六条员工有义务遵守本制度,按时将车辆送至指定洗车点进行清洗。
四、洗车流程第七条洗车前,洗车人员应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闭,车辆表面是否存在不宜清洗的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第八条洗车时,洗车人员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使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表面进行初步冲洗,确保无尘土、污渍;2. 使用洗车液和泡沫,对车身进行擦拭,重点清洗车身、轮胎、挡泥板等部位;3. 再次使用高压水枪对车身进行冲洗,确保泡沫和污渍被彻底清除;4. 使用干净整洁的毛巾擦干车身表面,防止水渍;5. 检查车辆内饰,如脚垫、座椅等,如有污渍,应进行清洗。
五、用水管理第九条洗车人员应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严格控制用水量,禁止将水直接冲洗地面。
第十条洗车时,尽量使用循环水,减少水资源浪费。
六、洗车收费第十一条本单位车辆清洗收费标准为:公务车10元/辆,员工私家车5元/辆。
第十二条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违者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七、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洗车工作进行监督,对洗车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洗车人员。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车辆管理部门有权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
八、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洗车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洗车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洗车服务公司所有员工及服务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顾客至上,服务第一;2. 诚信经营,公平交易;3. 规范管理,持续改进;4. 安全环保,文明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洗车服务公司设立洗车服务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
第五条洗车服务管理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洗车服务管理制度;2. 组织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3. 监督检查洗车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4. 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5. 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提出改进措施;6. 组织环保措施,确保洗车服务过程中的环保要求。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前台接待部:负责接待顾客,解答顾客疑问,引导顾客办理洗车业务;2. 洗车部:负责洗车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洗车设备正常运行,提供优质洗车服务;3. 清洁部:负责洗车场地、设备设施的清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4. 保安部:负责洗车服务区域的治安管理,保障顾客及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5.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薪酬福利等工作。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七条顾客接待流程:1. 接待顾客,了解顾客需求;2. 告知顾客洗车价格及服务内容;3. 顾客确认洗车服务项目后,引导顾客填写洗车单;4. 洗车单填写完毕后,引导顾客到洗车区等候;5. 洗车完成后,向顾客确认服务满意程度,收取费用。
第八条洗车服务流程:1. 洗车前,检查车辆外观,如有污渍或划痕,提前告知顾客;2. 根据顾客需求,选择合适的洗车工具和清洁剂;3. 进行车辆清洗,确保车辆表面干净、整洁;4. 清洗内饰,包括座椅、仪表盘、方向盘等;5. 清洗轮胎、轮毂等;6. 进行车辆抛光,提高车漆亮度;7. 检查车辆,确保无遗漏。
第九条清洁服务流程:1. 清洁洗车场地,包括地面、墙面、洗车设备等;2. 清洁洗车工具,包括高压水枪、清洁剂等;3. 清洁洗车单据,确保信息清晰、完整。
洗车店洗车管理制度

洗车店洗车管理制度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服务准则:洗车店应制定明确的服务准则,明确洗车的标准和要求,确保每位员工都理解和遵守这些准则。
2. 预约系统:洗车店应建立预约系统,让顾客可以提前预约洗车,避免等待时间过长和服务满员的情况发生。
3. 洗车程序:洗车店应建立详细的洗车程序,包括清洗、擦拭和抛光等步骤,确保每个细节都得到正确处理。
4. 使用规范:洗车店应制定使用规范,明确使用洗车设备和清洁剂的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安全和高效地完成洗车工作。
5. 员工培训:洗车店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洗车技能和服务意识,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洗车服务。
6. 设备维护:洗车店应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和维修洗车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7. 客户反馈:洗车店应建立客户反馈机制,接受客户的建议和投诉,并及时处理和回复,提高客户满意度。
8. 卫生环境:洗车店应保持店内外的卫生整洁,定期清洁和消毒洗车设备,确保洗车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9. 价格透明:洗车店应公示洗车价格和服务项目,让顾客清楚地知道洗车费用和可选择的服务内容。
10. 安全管理:洗车店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和顾客的安全,包括避免化学品的误用和防止火灾等安全措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洗车店洗车管理制度,具体可根据洗车店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洗车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洗车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洗车店所有员工及洗车服务。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洗车店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服务规范第四条洗车服务分为人工洗车和机洗两种方式,员工应根据车辆类型和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洗车服务。
第五条人工洗车流程:1. 接待客户,了解车辆状况及特殊要求;2. 对车辆进行初步检查,确认无损坏及异常;3. 使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进行初步冲洗,确保车身无泥土;4. 使用洗车液和专用工具对车辆进行全面清洗;5. 清洗完毕,用干净毛巾擦拭车身,确保无水渍;6. 对车辆内饰进行清洁,包括座椅、仪表盘、门内饰板等;7. 检查车辆外观,确保清洗效果满意;8. 向客户收取洗车费用,并开具收据;9. 引导客户取车,确保车辆安全。
第六条机洗流程:1. 接待客户,了解车辆状况及特殊要求;2. 对车辆进行初步检查,确认无损坏及异常;3. 将车辆驶入洗车机,启动洗车程序;4. 洗车完毕,检查车辆外观,确保清洗效果满意;5. 引导客户取车,确保车辆安全;6. 向客户收取洗车费用,并开具收据。
三、员工管理第七条洗车店员工应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八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洗车过程安全、高效。
第九条员工应主动向客户介绍洗车服务项目及价格,不得隐瞒或夸大。
第十条员工应定期参加洗车技术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设备管理第十一条洗车店应定期对洗车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员工在使用洗车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设备损坏。
五、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洗车店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店内安全无隐患。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洗车场管理制度

洗车场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洗车场的运营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洗车工作的安全、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洗车场的所有员工和前来洗车的客户。
三、员工职责1、洗车员工熟练掌握洗车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按照规定的洗车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
对待客户热情、礼貌,积极解答客户的疑问和需求。
保证洗车质量,确保车辆清洁干净,无污渍、水渍残留。
节约用水、用电,爱护洗车设备和工具,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
2、前台接待员热情接待客户,详细记录客户的车辆信息和洗车要求。
安排洗车顺序,合理调配洗车资源,确保客户等待时间合理。
负责收款和开具发票,保证账目清晰、准确。
3、设备维护员定期对洗车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证洗车工作不受影响。
建立设备维修档案,记录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
四、洗车流程1、车辆接待客户驾车进入洗车场,前台接待员主动迎接,引导客户停车。
询问客户的洗车需求,如普通洗车、精细洗车、内饰清洗等,并记录车辆信息,包括车型、车牌号、颜色等。
2、车辆检查洗车员工在洗车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车身外观是否有划痕、损伤,车内物品是否齐全等,并与客户确认。
如发现车辆有问题,及时告知客户,并在洗车单上注明。
3、洗车操作冲洗车身:使用高压水枪从上至下、从前至后冲洗车身,去除表面的泥沙和污垢。
涂抹洗车液:将适量的洗车液均匀涂抹在车身上,用海绵或刷子轻轻擦拭,去除顽固污渍。
再次冲洗:用清水冲洗车身,确保洗车液完全清除。
擦干车身:使用干净的毛巾或吹风机将车身擦干,注意擦干车门把手、后视镜、车窗边缘等部位。
清洁内饰:用吸尘器清理车内灰尘和杂物,用湿布擦拭内饰表面,包括座椅、仪表盘、中控台等。
轮胎护理:清洁轮胎表面的污垢,涂抹轮胎光亮剂。
4、质量检查洗车完成后,由洗车员工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车辆清洁干净,无遗漏之处。
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车辆交付前台接待员通知客户车辆清洗完毕,引导客户验收车辆。
洗车管理制度

洗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洗车行为,保障洗车环境,提高洗车效率,提升顾客体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洗车业务的洗车点,包括集中式洗车点、分散式洗车点等。
第三条洗车管理制度的实施主体为洗车点的管理人员,具体责任由洗车点经理负责监督执行。
第四条洗车点应设立洗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执行洗车管理制度,协助处理与洗车有关的投诉和纠纷。
第五条洗车管理办公室应当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确保洗车业务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洗车点应当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洗车规定和操作流程。
第七条洗车服务应当遵循高效便捷、质量可靠、服务周到的原则,确保顾客满意度。
第二章洗车规定第八条洗车操作人员应当穿着工作服,佩戴统一的工作证和胸牌,保持整洁的仪容。
第九条洗车操作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洗车设备,确保洗车效果和洗车时间。
第十条洗车操作人员应当遵守洗车流程,按照指定的步骤进行洗车,确保洗车质量。
第十一条洗车操作人员应当保证洗车服务的安全性,不得因故意疏忽而导致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洗车操作人员应当保护车辆的外部和内部,不得因操作不慎而损坏车辆。
第十三条洗车操作人员应当维护洗车设备的正常运转,定期检查、保养设备,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四条洗车管理办公室应当定期对洗车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洗车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洗车点应当配备足够的洗车空间和设备,确保洗车服务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洗车点应当制定洗车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在洗车点显著位置,明码标价。
第十七条洗车点应当负责妥善保管顾客的财物,对遗失财物应当返还给顾客或报警处理。
第三章洗车服务第十八条洗车点应当保持洗车环境清洁整洁,不得乱倒洗车用品和废弃物,确保环境卫生。
第十九条洗车点应当及时回收洗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保护环境。
第二十条洗车点应当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积极帮助顾客,解决顾客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洗车点应当对顾客投诉和意见进行及时回复和处理,提高服务满意度。
关于洗车的管理制度

关于洗车的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洗车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洗车作业,确保车辆洗刷干净,提高洗车效率,保护车辆漆面,延长车辆寿命,保持车辆外观清洁整洁,提升企业形象,同时保护环境,减少水资源浪费,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二、管理范围洗车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车辆的洗刷作业,包括办公用车、客运车辆等。
三、洗车操作规程1.洗车工作人员应按照车辆洗刷作业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严格按照规程洗刷车辆。
2.洗车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并佩戴洗车工作帽。
3.洗车工作人员应先检查洗车设备是否正常,再进行车辆洗刷准备工作。
4.洗车工作人员应先使用清洁剂对车辆进行喷洒,确保去除车上的尘土、油污等杂质。
5.洗车工作人员应使用專用的海绵和刷子,避免使用过于粗糙的材料,以免刮伤车辆漆面。
6.洗车工作人员应注意细节,如车窗、轮毂、车灯等部位也要认真清洗,确保整个车身干净。
7.洗车工作人员应按照从上到下,从前到后的顺序进行洗刷,确保车辆每个部位都能清洗到位。
8.洗车工作人员在清洗结束后应用清水冲洗车辆,确保清洗剂残留全部清洗干净。
9.洗车工作人员应将车辆停放在通风良好、不易有尘土飞扬的地方晾干。
10.洗车工作人员洗完车辆后,应检查车辆周围是否有遗漏的洗涤剂,如有需重新清洗。
11.洗车工作人员应每日清洗洗车设备和工具,确保设备干净整洁。
四、洗车设备及用品管理1.公司洗车设备及用品的购买应优先选择质量优异、环保的产品,避免使用对车辆漆面有损伤的产品。
2.公司应经常对洗车设备及用品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用品充足。
3.洗车设备及用品应定期清理消毒,保持干净卫生,避免细菌滋生。
4.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洗车设备及用品的管理,每月进行盘点,及时补充和更换损坏设备。
五、洗车作业安全管理1.公司应对洗车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他们正确使用洗车设备及用品,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2.洗车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工作帽,并佩戴防护眼镜,保护自己的安全。
洗车活动物业管理制度

洗车活动物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小区内洗车活动,保障业主车辆清洁需求,同时维护小区环境整洁和秩序,特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及访客的洗车活动。
三、洗车区域
1. 物业管理处应划定专用洗车区域,并设置明显标识。
2. 洗车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洗车设施,如水龙头、排水系统等。
四、洗车时间
1. 洗车活动应在物业管理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避免影响其他业主休息。
2. 一般洗车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00至下午18:00。
五、洗车规定
1. 业主需遵守洗车区域的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洗车设施。
2. 洗车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花溅出洗车区域,影响其他业主。
3. 洗车后,业主应及时清理洗车区域,保持环境整洁。
六、费用收取
1. 物业管理处可对洗车活动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应提前公示。
2. 洗车费用应专款专用,用于洗车区域的维护和设施更新。
七、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洗车活动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予以劝阻和警告。
2. 对于屡次违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业主,物业管理处可采取限制其使用洗车区域等措施。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九、修订与更新
1. 本制度如有需要修订或更新,由物业管理处提出并公示修订内容。
2. 修订后的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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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车管理制度
洗车管理制度(一)
公司员工车辆日益增多,经常由于员工车辆的清洗会影响到客户车辆交车时间的延长,同时洗车台次的增加也会影响到洗车的质量,从而影响客户满意度并增加售后运营成本,因此制定以下制度规范洗车事宜。
一、免费洗车只对在本厂维修的车辆、商品车、出险代步车及试乘试驾开放,上述车辆一律凭票洗车,对无票车辆,洗车员有权拒绝清洗。
二、严禁员工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交由洗车组清洗(除当天有过有偿维修的车辆),如发现洗车票中有本公司员工的车辆(当天无有偿维修),一律不计提成,对洗车组人员每人处以50元/车。
三、试乘试驾、商品车及出险代步车的清洗须在非忙时进行,如上班后半小时或下班前半小时内完成。
公司车辆在清洗时要遵循洗车秩序,不得插队,清洗完毕应立即移出洗车区,不得堵塞交通。
四、对于客户来店只要求洗车的,SA有权拒绝客户的要求,但必须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对保养或维修车辆,客
户本次未要求洗车的,SA一律发放一张洗车票,客户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自行开车来店洗车。
五、各主管、SA要严管手中的洗车票,不得随意将洗车票交于非维修车辆的车主,发现此类情况,每次考核100元。
洗车票上须注明车牌、日期、是否维修、开票人,开票人必须是SA或钣喷主管的签字,否则无效,如发现假冒他人签字的行为,考核100元/次。
售后服务部宣
洗车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城市车辆的清洗保洁活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城市内从事车辆清洗保洁经营和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客车、货车、特种车等机动车辆。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可以设立进城车辆清洗站:
(一)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城市;
(二)获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的地级城市、洁净城市、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三)市区道路状况良好、市容环境卫生良好、并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其他城市。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车辆清洗管理上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城市车辆清洗的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车辆清洗的管理规范;
(二)审核城市车辆清洗站的新建、改建、扩建方案;
(三)对城市车辆清洗站经营活动和城市车辆容貌进行监督管理;
(四)受理对违反有关车辆清洗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投诉。
第六条车辆进入市区,必须保持车体整洁。
凡车身有污迹、有明显浮土,车底、车轮附有大量泥沙,影响市区环境卫生和市容观瞻的,在进入市区前应当将车辆清洗干净。
在市区内行驶的车辆,应当建立车辆清洗保洁责任制度。
车容不洁的,应当及时清洗干净。
第七条符合标准的清洁车辆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卫车,以及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和有特殊防潮要求物品的车辆,免予清洗。
上述车辆在执行任务完成后,不洁的亦应当清洗干净。
第八条城建监察人员对市内车辆容貌实施监督管理。
驾驶员应当服从城建监察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有关法
规。
第九条城市车辆清洗站的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
车辆清洗站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
进城车辆清洗站的选址不得超过城市建成区边沿15公里,且进城道路状况应当良好。
第十条进城车辆清洗站的建立,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标准审批;建成区内车辆清洗站的建立,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标准审批。
第十一条申请建立城市车辆清洗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资金来源及关资信证明;
(三)清洗服务的方式,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工艺方案和主要设备选型;
(四)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方案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城市车辆清洗站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的规定。
第十三条城市车辆清洗站建成后,经营者应当及时向原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运营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备安装验收报告;
(三)人员组成情况;
(四)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证明;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经验收合格的城市车辆清洗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其颁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证”(以下简称“运营证”)。
城市车辆清洗站取得“运营证”后,方可运营。
“运营
证”每三年换发一次。
严禁无“运营证”的车辆清洗站运营。
第十五条城市车辆清洗站前要标明名称。
站内各种指示标志要醒目、齐全。
清洗作业要文明、卫生、有序。
第十六条不洁车辆的清洗方式应当坚持自愿的原则,由驾驶员决定。
驾驶员可请清洗站代为清洗;也可以利用车辆清洗站设备、工具和水等条件,自己动手清洗。
第十七条经清洗后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车的车身可触及部位手触无污迹;
(二)货车、特种车辆的车头手触无污迹,车厢或可刷洗部位目测无泥沙;
(三)玻璃明亮;
(四)车底、车轮目测无明显泥沙。
第十八条城市车辆清洗服务收费应当合理,收费范围和标准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并在站内挂牌公布。
未经批准,不得收费。
第十九条城市车辆清洗站应当根据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开展营业服务。
严禁拦车强制清洗。
对城市车辆清洗站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车辆驾驶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
第二十条由清洗站代为清洗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损坏时,车辆清洗站应当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城市车辆清洗站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拆除或停业整顿,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立城市车辆清洗站的;
(二)无“运营证”的城市车辆清洗站擅自运营的;
(三)强制清洗的;
(四)违反规定标准收费的;
(五)洗车质量不符合标准,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随意排放不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污水或污泥的。
第二十二条对进入城市市区或在市区道路行驶的车容明显不洁的车辆,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应当责令其立即清洗干净,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
第二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始运营的城市车辆清洗站,其经营者应当按本办法申请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
洗车管理制度(三)
1、上班前把工作场地打扫干净,调试机器,泡沫充足,工具到位。
做好当天工作的准备。
2、下班后关好设备、收好所有工具并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需要维修保养的工具、设备上报主管并做记录。
3、工作时间分工不分家,相互协作,配合工作,服从领导分配。
工作时间工作场合不得吸烟。
4、在雨天或工作不忙时组织学习,新老员工多沟通,做好带头模范作用,提高积极性。
5、下班后美容主管进行检查监督,若发现毛巾没洗,机器没保养,工作场地卫生没打扫,机器设备没关闭,一次每人乐捐20元,在洗车过程中若遇客户投诉,扣20元
6、薪金待遇:主管,基本工资850元、加班工资150元、岗位工资150元、全勤考核100元、月度考核100元。
美容技工,基本工资850元、加班费150元、技能工资0-500元、全勤奖50元、月度考核元、每洗一辆车提成2元(内部洗车不计)、推荐升级美容服务提成5%、推荐相关产品销售1%,月底随工资发放。
学徒工由专职师傅指导并接受考核,
考核通过上岗后按相应工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