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针对xx省委省政府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共性问题25个,个性问题26个,共51个),具体如下:1.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有待提升。
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虽然多数同志对xx市的结构性、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都有基本了解,但过多强调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制约,存在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环境问题需要长期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的模糊认识,甚至还有环境保护影响经济发展的错误观念。
个别同志存在满足现状、松懈麻痹思想,缺乏久久为功的决心,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走绿色发展之路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
整改目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1)成立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常委分包重点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分口负责的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我市全面落实到位。
(2)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xx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2019年度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
在2018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时,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3)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依托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等平台,以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为引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比重,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
(4)研究制定对各县(市、区)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4.21•【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管局《关于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56号)精神和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4月21日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节能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能源资源降耗增效为目标,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今年及“十三五”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1.7%、1.5%、2.4%及11%、10%、15%的强度目标,促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健全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全面组织实施《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举措》,逐步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结合《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梳理制度建设需求,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配套政策和制度,重点加强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制度标准建设。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一、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不断向好,群众生态环保获得感不断增强。
市生态环境局被生态环境部表彰为全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全国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与市水利局共同牵头的河湖长制工作全省第二;被省生态环境厅表彰为全省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获得2020年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信息化执法技能竞赛团体第一名;被福建省总工会授予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大练兵技能竞赛“五一先锋号”;被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委员会评为福建省生态环境系统特色党建特色案例评选二等奖;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验收标准达到优秀,受到国务院污普办的通报表扬;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7-202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事中事后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等相关经验被省生态环境厅行文推广;多项工作分别获得康涛书记、王永礼市长、付朝阳厅长、洪自强常务副市长等领导的批示肯定。
主要表现在十个方面:(一)健全长效机制,加快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等问题整改落实。
印发实施《泉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统筹推进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3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6项,剩余4项正按序时进度推进,交办的90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1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项,剩余10项正按序时进度推进,860件信访件已办结856件(办结率99.53%)、已销号845件(销号率98.26%)。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一、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一)共性问题1.序号1:市县政府约谈不少,但表态多,落实少。
2020年以来,市政府对16个县(市、区)公开约谈53次,多数县(市、区)既没有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部署,也没有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约谈效果不明显。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约谈会议精神与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确保问题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压紧压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点议程常提、常议。
及时针对环境保护工作形势,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全力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整改情况: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上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部署调度力度,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多次就环境保护工作及当前环境形势进行研究,统筹协调,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形成长期坚持、长抓不懈的工作态势,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进行。
2.序号2:沧州市秸秆禁烧管控力度严重不足,市县普遍存在重视程度不高、安排部署不到位、宣传发动不深入等问题,全市着火点数量始终居全省前例;处罚力度不够,各县(市、区)2020年1-9月应缴纳秸秆禁烧惩罚款4969万元,实际缴纳到位仅1364万元,占比27.5%。
整改目标:加大秸秆垃圾禁烧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火点数量稳中有降。
整改措施:提高重视程度,强化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以人防加技防的方式严防死守,持续开展禁烧巡查工作,加大对露天焚烧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对禁烧工作落实不力的按年度扣缴财政资金。
整改情况:我市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
属地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引导,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焚烧秸秆人员处罚到位。
财政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缴纳了秸秆禁烧惩罚款。
生态环境部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0.06.03•【文号】环厅〔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06.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环厅〔202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在落实好《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的同时,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精准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确保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和有力推动者,牢牢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总要求、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改革创新的总方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支持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做好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生态环保工作,支持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正常,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贡献力量。
农村环境整治现状及建议

农村环境整治现状及建议岑栢志(台山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广东台山529200)摘要:文章通过对中国农村环境现状进行调研分析,结合国家及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近些年做出的农村环境整治业绩,发现农村环境容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村民环保意识也大大增强和改善,但如今的农村环境与我们目标中的生态宜居农村环境仍存在一定差距0因此建议可从生态环保基础教育、宣传和实操技能培训,农和产品生的、环境整治监管体系完善以及农村环境整治技术攻关等方面进行持续探索,以期为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提供更行之有效的农村环境整治方案。
关键词:农村;综合整治;生态宜居引言我国农村占地面积大,是世界农药生产和使用第一大国,每年地膜使用量超过其他国家的总和叫农产品的大量生产导致我国成为世界上化肥施用多的国家之一,因大部分地区的化肥产品结构与施用比例不合理不科学导致我国的化肥利用率与其他国家相比较低"此外,农产品培育过程中需要的农药、除草剂和农膜等农用类化学品的需求量也很大,因生产、保存和使用过程的不合理导致其也造成了严重的面源污染这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化肥和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导致土壤硬化、板结使之不再适合农产品种植,或为了保证农产品的产量投入更多的此类化肥产品,加重了对土壤生态结构的破坏和土壤质量的污染,经降雨冲刷等,这些有机营养物质和有机污染物经雨水冲刷流出土壤流出江河湖泊甚至地下水,是水体富营养化、水体黑臭、水生生物死亡和地下水污染、饮用水不达标等严重问题的主要源头之一"农药等有机污染物经挥发进入大气环境中,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甚至对人体和动植物产生直接污染毒害作用"因社会发展需要,规模化畜禽养殖业迅猛发展,其带来较大经济收入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叫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水和畜禽粪便量大,处理难度大,如未经处理而随意排放,这会导致水体污染和空气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也会导致大量氮、磷等营养元素流失,提高了畜禽养殖的成本"1现有农村环境整治成绩国家一直致力于农村环境的整治,从政策、技术#财政资金以及人才等多方面提供科学合理的支持,以期尽早为广大农村提供更生态宜居、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在农村厕所革命方面,先后发布了《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的通知(农办社〔2020〕7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V施实施办法》等通知,有效指导农村厕所的改革0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生态环境部先后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和《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从规划、技术和试点示范等方面指导各地区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0在畜禽养殖治理方面,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关于做好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2号)和《2020年农药管理工作要点》等通知,科学指导农村尤其是以畜禽养殖为主要经济支柱地区的污染预防和治理0自2015年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截至2019年底,我国已累计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26.3万多个,完成了高达18.8万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0国家从财政上也投入大量经费用于农村环境的整治,2008年以来(至2019年11月)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37亿元,共完成17.9万个村庄整治,主要用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近30万套,高达2亿多农村人口受益"整治后的村庄环境明显生态价值匪浅,“脏乱差”现象大幅度降低,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宜居性更强0在“十三五”期间【3(财政部累计下达的生态环境资金(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四项)高达2248亿元,其中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06亿元,用于支持农村污染治理,对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O2019年中央财政下发了532亿元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各地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其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42亿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完成2.5万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0各级地方政府也加大污染治理投入,环保产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0国家将会在“十四五”期间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其在大气、水、土壤#农村等领域的资金#技术以及人才等的投入,为建设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做出更科学的努力"2农村环境整治建议尽管国家和各级政府从政策、资金和技术等多方面加强了对农村环境的整治力度,至今业已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如多数民124居树立了环保理念和环保的生活习惯,农村的“三废”基本得到了治理。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总结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总结按照《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亮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将2020年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把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并成立县城市管理局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所工作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认真梳理整改事项,明确整改任务我局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我局涉及环保工作事项,明确环保整改任务内容。
对照《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认真梳理整改任务中涉及我局的环保工作任务,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股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环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制定细化整改方案,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
严格落实整改任务“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环保理论政策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环保责任意识结合《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通过对《彭清华同志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县生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文件的学习,切实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昌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备案的报告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昌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备案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2.18•【字号】金政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昌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备案的报告省政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要求,我市制定了《金昌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现上报备案。
金昌市人民政府2020年2月18日金昌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稳步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金昌市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金政发〔2016〕28号)《金昌市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18〕5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29号),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以水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为核心,以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等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强化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管理考核机制,有效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稳定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2020年,石羊河流域(金昌区域内)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全市地表水、地下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杜绝建成区内黑臭水体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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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一、工作思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把握今年1月份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指导精神,以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为总刚,坚持生态先行,在充分保护好环境的前提下,发展;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形成全方位防范污染和保护生态的合力,确保环境质量不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削弱;着力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管理整治、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对大气和水体污染的监测;全面完成2020年环境目标任务,推进经济转型、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努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效应,促进我县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安排(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每年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12次),2020年5月召开环境保护工作大会,扩大至乡镇,安排部署2020年环境保护工作,把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并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目督考核中,同时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
(县政府办、县委督察办、县环保经信局等负责)(二)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1、“两房”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我县环境监察大队现已经配备了部分装备,但对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尚需继续配置交通工具、取证设备、通讯工具、办公设备等执法装备,基本履行环境监察工作的各项职能。
2、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
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属我县2020年县域经济考核指标,国家补助资金50万元已下拨至我县财政,地方需配套50万。
该项目力争在2020年3月底完成招标工作,2020年6月建设完成。
3、队伍建设。
环境监测站编制15人,目前在岗人员为2人,缺少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需要考录或人才引进进行充实,且缺少监测设备和监测用房,无法完成监测工作,需要尽快建设完善和充实。
(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环保经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政务中心等负责)(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根据州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签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消减目标责任书》及《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意见》规定,我县到2020年4项主要污染物指标控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343.35吨,比2020年下降3.8%;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95.19吨,比2020年下降3.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4.1吨,比2020年下降0%;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482.2吨,比2020年下降50%。
截止2020年年底我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总量指标中化学需氧量、氨氮2项处于超标状态,2020年需减排化学需氧量51.04吨、氨氮3.62吨。
减排主要措施:1、加快污水处理厂(站)建设(1)倒排工期在2020年4月30日完成县日处理1000吨的污水处理站建成并投运。
开年后,若初沉池、积水池、格栅池等还有积水,用抽水机进行抽水施工,务必按时完成任务。
(2)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尽快落实建设方案并开工建设。
(县发改局、财政局、规建局、国土局、国资公司等负责)2、推进大牲畜交易市场的关闭工作2020年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后,该交易市场被纳入了水国控,按照国控要求该企业需要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审查意见的通知》(凉府办函〔2020〕29号)要求,大牲畜交易市场因不符合《设置规划》和设立条件,要求迁址重建,但该屠宰场现仍然处于经营状态。
2020年建设将关闭该屠宰场,纳入我县2020年的减排计划。
(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经信局、县畜牧局、县工商局、县自来水公司、县电力公司等负责)3、严格控制我县畜禽养殖项目目前我县畜牧业大多属于不具规模、无序、虚报的家庭式养殖场,环保要求不达标,导致我县总量控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超标。
2020年将对畜禽养殖项目进行严格控制,严格准入标准。
(县发改局、县环保经信局、县畜牧局、县工商局等负责)(四)加强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确保环境安全1、做好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管,严禁虚报产品产量目前我县涉重金属企业只有国泰有限责任公司一家,2020年将督促该企业完成清洁型生产审核(高费意见)的验收,以确保减少重金属的排放量;该企业2020年已纳入国家控制范围,每年省环保厅和西南督察中心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排污费进行督察,虚报产品产量不仅影响排污费的征收,一旦被稽查相关人员将担责,因此从2020年开始,将按照统计上的产品产量数据进行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县环保经信局、县统计局等负责)2、饮用水送检为保障群众安全饮水,2020年对全县47个乡镇饮用水进行送检,其中县城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每季度送检一次,其余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每半年送检一次。
(县环保经信局、各乡镇、县自来水公司等负责)3、深入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现有污染源的监督检查,督促县内所有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污染源做到每月4检,一般污染源每月1检。
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均按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确保辖区内所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辖区内无未批先建和越权审批项目。
督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砖厂、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都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企业完善手续。
若有重大违法案件发生时,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局、县环保经信局、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等负责)(五)县生态县建设严格按照《县生态县规划》(2020-2020)实施,2020年10月底完成2个省级生态乡(格吾乡、比尔乡)、20个州级生态村、100户生态家园创建工作,同时对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比尔乡、且莫乡)进行立标;已取得省级生态乡(镇)的竹核乡、四开乡、普诗乡、洒拉地坡乡四个乡还需持续建设;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将县生态县建设中“天保工程”“退耕还林(草)”、“水保工程”、“新村建设”等和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做到信息共享共用,并于2020年4月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促进县生态县建设。
(县发改局、县民宗和扶贫移民开发局、县财政局、县环保经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各相关乡镇等负责)(六)在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的环境风险源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2020年5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环境风险源调查,10月底前完成评估工作。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并通过审查。
(县财政局、环保经信局等负责)(七)绿色学校创建工作2020年完成中学、工农兵小学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申报工作,环保经信局和教育局共同实施。
(县教育局、县环保经信局、中学、工农兵小学等负责)(八)严格核与辐射的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划管理放射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县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的放射源要按相关规定办理辐射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全年无丢失放射源事故发生。
(县环保经信局、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等负责)(九)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和经济信息化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安监局、县文体局、县工商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水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卫生局、县电力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各乡镇等负责)(十)加强新《环保法》宣传,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严格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全面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依法处理。
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格审批新、改、扩建设项目及涉重金属项目环评文件。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事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和指导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
严格技改扩能项目的准入政策和备案。
监察局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地方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司法局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发展方式的转变,严格把关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财政局要做好各项目的经费保障工作。
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并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含医疗废物)处理设施运营的建设和监管。
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县城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各医院辐射装置的监督检查。
工商局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企业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准入秩序。
安监局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督促被取缔关闭尾矿库企业落实闭库资金,限期履行闭库手续。
林业局大力开展“天保工程”“退耕还林(草)”等项目。
水务局要积极开展“水保工程”等项目。
农业局要加强对农村面源污染的控制和监督。
畜牧局对全县的畜禽养殖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文体局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环境保护宣传。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
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要依法对企业采取限水、停水、断水等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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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语:一壶老酒,绵香醇厚;一首老歌,情意悠悠;一人段岁月,天长地久;一句祝福,伴随左右;一群朋友,知心牵手;一条短信,伴着春风送去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