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22)

合集下载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73号 )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73号 )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各类煤矿及其所属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洗煤厂、选煤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由粉尘、噪声、热害、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导致煤矿劳动者职业病的危害。

第四条煤矿是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职业病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第五条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煤矿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煤矿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下列制度:(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第九条煤矿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装备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监测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第十条煤矿应当以矿井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模版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

下面是一个关于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模版,供参考。

一、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降低职业危害发生的概率和损害程度,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所有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确保人、财、环境的安全。

(2)综合预防原则:通过综合预防手段,确保危害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全员参与原则:所有员工都应当参与到职业危害防治中来,负起各自的职责,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

(4)责任明确原则:每个岗位和职能部门必须明确自己在职业危害防治中的责任,并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

(5)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和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体系1. 高层管理人员职责(1)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顶层设计和规划。

(2)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其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评价体系,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和监控。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定期检查和评估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2. 中层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职责(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推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

(2)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的安全操作和防护。

(3)对本部门或岗位的职业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和管控,建立相关的职业危害档案。

(4)监督和检查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的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纠正并记录。

(5)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和技能。

3. 员工职责(1)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确保自己的安全。

洗煤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洗煤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洗煤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洗煤厂厂长是洗煤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洗煤厂厂长必须熟练掌握洗煤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第1条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严格按照洗煤厂安全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生产。

第3条根据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洗煤厂生产。

第4条负责组织制定洗煤厂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5条负责组织召开厂长办公会和厂务会,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第6条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第7条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问题和隐患。

第8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好各部门安全教育。

第9条负责本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10条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第11条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12条负责组织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第13条洗煤厂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抢修,按规定如实、及时上报。

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14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5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16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第1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洗煤厂厂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1 通用规定1.1 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煤矿作业场所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2 安全防护2.1 环境卫生为保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保持煤矿作业场所的环境卫生。

作业场所必须经常进行清洁卫生、消毒、通风、除尘等,保证作业环境干燥、清洁、通风良好。

2.2 个人防护矿工必须戴防护用具进行煤矿作业,严格执行矿井安全规定,防止煤尘、甲烷等有害气体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

对于特殊部位和特殊作业需要的个人防护用具,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好并保证使用效果,防护用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3 食品卫生企事业单位应当保证煤矿作业场所内餐具的清洁卫生,禁止在作业场所内餐饮。

从业人员如需在煤矿作业场所内进食必须使用卫生的餐具和食物,避免食品污染,避免因此带来的职业病。

3 劳动保护3.1 职业病防治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计划,对矿工进行定期体检,提前预防和识别作业场所的职业病。

从业人员发现自己可能存在职业病症状,应当立即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

3.2 紧急处理煤矿作业场所存在某些健康风险的工作,如高温、高海拔等等,必须合理安排作业班次,为从业人员基本身体健康和安全健美提供保障。

同时,在紧急情况下,企业应当迅速安排应急救护措施,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4 管理监督4.1 职责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具体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中的各项工作。

4.2 监督和检查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煤矿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检查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进行公布。

以上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确保健康和工作安全。

2024年洗煤厂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024年洗煤厂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024年洗煤厂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洗煤厂的安全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二条洗煤厂的一切安全工作由厂长负责,生产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洗煤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总经理、厂长、生产经理、监理、中层干部、员工分级负责制。

第四条洗煤厂的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定,并对安全工作负责。

领导干部不得将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推给其他成员。

第五条洗煤厂各级员工都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维护厂区的安全稳定。

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六条洗煤厂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生产经理、安全专家、工会代表等担任成员,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洗煤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由专职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组成。

负责起草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培训,协调处理事故等。

第八条洗煤厂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每日24小时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负责。

第九条洗煤厂设立工会安全工作委员会,由工会长担任组长,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等担任成员,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宣传和开展安全活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组织与管理第十条洗煤厂要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一条洗煤厂要定期开展岗位责任制教育,确保员工充分了解自己的安全岗位职责,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洗煤厂要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详细记录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内容,包括安全培训、事故处理、安全检查等。

第十三条洗煤厂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洗煤厂要建立完善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和安全教育资料,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五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五条洗煤厂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024年洗煤厂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二篇)

2024年洗煤厂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二篇)

2024年洗煤厂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第一条为建立洗煤厂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洗煤厂始终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隐患治理,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不断改善洗煤厂安全的生产环境及条件,根据《____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洗煤厂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技术措施,是指洗煤厂为改善工人劳动条件、解决事故隐患、方式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为保证职工安全健康所必须的设施和一切措施以及职工培训。

第三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一季度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洗煤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四条安全副厂长对编制洗煤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实施计划的资金;经常检查、督促计划落实;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生产副厂长、安全副厂长,共同编制,车间主任、副主任、班组长有权提出建议。

第六条编制洗煤厂安全措施计划应重点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分轻重缓急,将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工程计划。

“一通三防”、大型固定设备的保险、保护装置存在事故隐患的,应优先安排。

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或工作场所、措施工程名称、措施工程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及来源、设计、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开竣工日期、安全措施计划的执行等。

第八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资金由厂给予保证,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要做到资金、队伍和物资三落实。

项目负责人对计划的实施负责。

第九条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应对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进行验收,确认合格,经厂长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安全投入费用由安全费用及其它安全投入两部分组成。

其中安全费用按照全年实际销售收入的____%提取,其它安全投入据实列支。

第十一条安全投入费用使用的范围: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2、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费用;3、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隔离操作、警示及应急救援等设施设备;4、生产设施改造及隐患治理所需费用;5、洗煤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6、安全检查工作、评价所需费用;7、安全生产技术学习、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有关经费投入费用;8、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9、重大危险源评估、整改治理、监控支出等费用;10、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11、安全奖励费用;12、其它应当列入安全投入的费用。

洗煤厂安全生产制度

洗煤厂安全生产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洗煤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洗煤厂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1.3 洗煤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成立洗煤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3 各部门、车间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2.4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3.1 洗煤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部门、车间、班组和个人。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3.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等挂钩。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1 洗煤厂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4 加强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5.1 洗煤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安全。

5.2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 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危险源辨识与控制6.1 洗煤厂应进行全面危险源辨识,对存在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024年洗煤厂安全通用规则

2024年洗煤厂安全通用规则

2024年洗煤厂安全通用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洗煤厂的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所有洗煤厂的相关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

第三条洗煤厂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洗煤厂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并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洗煤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生产安全第六条洗煤厂应当采取科学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设备配置,确保生产运行的安全稳定。

第七条洗煤厂应当配备安全可靠的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第八条洗煤厂应当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九条洗煤厂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十条洗煤厂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设施和紧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技术交流。

第十一条洗煤厂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安全巡视和督查。

第十二条洗煤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和调查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洗煤厂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意识。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十四条洗煤厂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减少污染排放。

第十五条洗煤厂应当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

第十六条洗煤厂应当加强粉尘控制和处理,建立完善的粉尘治理系统和设备。

第十七条洗煤厂应当加强废水和废气的处理和排放,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十八条洗煤厂应当建立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及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四章职业健康第十九条洗煤厂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机制,做好职业病防护和健康监测工作。

第二十条洗煤厂应当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必要的防尘、防毒等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洗煤厂应当加强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管理,采取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洗煤厂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022)
洗煤厂是地面煤流系统及矿井煤炭精加工生产的管理单位,负责煤炭地面运输、煤炭初步分选及煤炭洗选加工、煤泥水处理。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条执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落实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条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五条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负责洗选工艺的改进,设备的改造、更换、维修、调试等工作,保证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满足生产需求。

第七条对洗选工艺及现场设备运转情况实施动态检查,及时治理存在的隐患。

第八条参加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第九条落实新入厂人员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第十条做好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

监督职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
保职工身心健康,教育职工爱护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各种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负责各岗位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负责对本单位设备(设施)、车间、场地、库房、人员的安全管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十三条积极推广洗选工艺及设备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洗煤厂负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未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洗煤厂负直接责任。

第十六条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的,洗煤厂负直接责任。

第十七条未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洗煤厂负直接责任。

第十八条违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洗煤厂负直接责任。

第十九条本部门洗选设备的改造、更换、维修达不到标准的,洗煤厂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条未对洗选工艺及现场设备运转情况实施动态检查,及时治理存在的隐患,洗煤厂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一条未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
的问题,洗煤厂负主要责任。

第二十二条未组织本部门新入厂人员签订师徒合同的,洗煤厂负主要责任。

第二十三条未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的,洗煤厂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四条设备(设施)、场地、车间、库房的安全管理出现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洗煤厂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未组织学习、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洗煤厂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七条未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的,洗煤厂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八条未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洗煤厂负直接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