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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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资助管理制度范文

学前资助管理制度范文

学前资助管理制度范文学前资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前资助管理制度的编制依据《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学前资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儿童能够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第三条学前资助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身心发展需要优先、社会福利兜底”的原则,保障学前儿童的教育权益和基本生活需求。

第二章学前资助对象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前儿童可申请学前资助:(一)父母或监护人为失业、低保、特困人员等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二)父母或监护人为因特殊原因无法工作,家庭经济困难;(三)父母或监护人为独自抚养子女的单亲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四)父母或监护人患有重大疾病致家庭经济困难;(五)其他符合学前资助政策的特殊情况。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判定标准如下:(一)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三)家庭负担重大,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

第三章学前资助申请及审核第六条学前资助的申请及审核程序如下:(一)家庭申请:家庭根据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申请时间、方式,填写《学前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疑点或隐患,可要求家庭提供补充材料;(三)区级教育部门审核:区级教育部门对学校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如发现问题或疑点,可要求学校、家庭提供详细解释或补充材料;(四)审批:区级教育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审批学前资助申请,发放资助证明。

第七条学前资助的审核标准如下:(一)申请家庭符合学前资助对象的条件;(二)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判定标准;(三)特殊情况下,根据教育部门审核结果和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或调整资助标准。

第四章学前资助内容第八条学前资助包括:(一)学前教育费用资助:根据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标准,资助家庭的学前教育费用;(二)生活费资助:针对需要寄宿学前教育机构的学前儿童,资助其生活费用;(三)校服、教材等教育用品补助:对资助对象提供必要的校服、教材等教育用品;(四)医疗保健补贴:对因生病需要医疗照顾的学前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医疗保健补贴。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三篇)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三篇)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幼儿园获得的各种资助款项进行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流程。

以下是一般的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资助申请:幼儿园需要向相关机构或个人提出资助申请,包括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使用计划以及所需申请材料等。

2. 资助审批:相关机构或个人会对幼儿园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批,根据各项标准和条件进行评估,并给出审批结果。

3. 资助使用计划:幼儿园在获得资助后,需要制定详细的资助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使用和管理资助款项。

4. 资助使用记录:幼儿园对资助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金额、用途、时间等,确保透明和规范的使用。

5. 资助效果评估:幼儿园需要对资助使用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对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价。

6. 资助报告和公示:幼儿园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向资助机构或个人提交资助使用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7. 资助追踪和监督:相关机构或个人有权对幼儿园的资助使用情况进行追踪和监督,确保资助款项的合法、规范和透明使用。

通过建立和执行资助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幼儿园资助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助款项充分发挥作用,为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幼儿园进行资金和资源的管理流程和规定。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的内容:1. 资金管理:幼儿园资金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企事业单位捐赠、家长自费等。

资金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 资源管理:包括教学设备、教材、人员等方面的管理。

幼儿园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资源的申请、分配和使用,并保证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资助申请:幼儿园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申请资助。

申请过程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提交相关资料和项目计划,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监督。

4. 资助使用:幼儿园应按照资助的用途和要求,将资助款项用于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同时建立资助使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资助的正当和合理使用。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

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

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一)指标下达。

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区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

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

幼儿园资助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

幼儿园资助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

幼儿园资助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幼儿园资助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国家政策的逐步落实,家庭对幼儿教育的重视不断提高。

但是,由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原因,本应接受普惠政策的家庭并没有全部享受到幼儿园教育的优质资源,这也导致了孩子未来教育和发展的困惑和不确定性。

为此,政府需要借助社会力量,加大对困难家庭的支持和资助力度,积极开展资助工作,助力孩子们更好地接受教育,实现梦想。

一、资助申请流程1.申请者准备初步资料:申请者在申请幼儿园资助的时候,首先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学前教育证书等基本信息资料,同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犯罪记录和各种社会保障证明等,以便更好地证明自己符合申请条件。

2.实地走访服务机构:申请者需要去本地的社保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或是幼儿园业务部门进行咨询,将自己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并进行初步审核。

3.本地教育局审核:申请者提交申请后,本地教育局会对其进行详细审核,审核者会就家庭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孩子重点教育的需求等进行深入了解。

4.制定资助计划:审核后,教育局为申请者制定资助计划,在计划中包括资助金额、资助时间、资助方式等,同时要求申请者提供各种证明材料。

5.签署协议、资助发放:制定计划后,教育局与申请者签署《资助协议》,约定资助金额、资助期限等事项,随后,资助费用会由教育局直接发放到申请者的银行账户中。

二、资助管理制度1.资源调配。

由于资助工作是一个需要精准、及时响应的过程,教育部门为此需要专门设立幼儿园资助部门,统一协调所有相关事宜,确保优质资源得以最大限度地被利用。

2.政策落实。

幼儿园资助政策需要得到充分的落实,在认真审核申请者的材料的基础上,确保优先资助的人群是确实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确保政策的公平性、透明性和合理性。

3.资助信息化。

为了提高教育资助效率,让市民能够更加便利地提交申请、查询资助信息和管理自己的个人资料,教育部门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资助平台,让人们通过网上申请、短信电话查询等方式提高资助的效率和规范性。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范文(3篇)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范文(3篇)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资助管理,落实财政政策,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优秀幼儿教师队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园幼儿园资助事务的管理,包括资金管理、资助项目的选择和申请、资助的审批和发放等。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资助管理制度,落实幼儿园资助的目标、原则和程序,确保资助活动的公正、透明和合理。

第四条幼儿园资助活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约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不正当的干预、操纵。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五条幼儿园资助经费应当按照幼儿园的资金预算,由上级财政部门划拨。

接受资助的幼儿园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使用资助经费,不得挪用或私分。

第六条幼儿园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购买教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等教学资源;开展教学实践活动;组织师资培训和研修;购买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和幼儿园环境等。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独立的资助经费账户,对资助经费进行专款专用管理,确保资助经费的安全、稳定和合理使用。

第八条幼儿园应当每年编制资助经费预算,并按照规定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审核和监督。

第三章资助项目的选择和申请第九条幼儿园应当根据资助目标和需要,制定年度的资助项目计划。

资助项目计划应当包括项目的名称、内容、经费预算等。

第十条幼儿园在制定资助项目计划前,应当进行项目需求分析和评估,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收益等。

并通过会议、征求意见等形式,征集教职工和家长的意见。

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当通过公告、通知等形式,向广大教职工和家长宣传资助项目的内容、条件和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家长积极申请资助。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制定明确的资助申请程序和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申请材料。

第十三条幼儿园对资助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初审,并编制初审结果。

第四章资助的审批和发放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根据初审结果,组织专家对资助申请进行评审,编制评审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报送。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资助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沟通与协调机制

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沟通与协调机制

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沟通与协调机制一、背景横店幼儿园一直关注贫困家庭孩子的学前教育问题,并致力于提供资助机制以帮助这些孩子接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为了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建立沟通与协调机制,以便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有效合作,提供最佳支持。

二、沟通与协调机制的目的通过建立沟通与协调机制,我们的目标是:- 确保教育资助政策和程序的顺利实施;- 加强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提高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效率;- 确保孩子们能够公平获得资助的机会。

三、沟通与协调机制的内容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定期会议:定期召开教育资助工作会议,包括横店幼儿园管理团队、教师代表、社会工作者、家长代表等。

会议旨在共享信息、交流意见,并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2. 共享资源:建立一个共享平台,用于收集和共享学前教育资助方面的信息和资源,包括政策文件、培训资料、案例分享等,以促进不同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合作与研究。

3. 建立联系:建立与其他相关机构和项目的联系,如慈善组织、政府部门、教育机构等,以便获取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并通过合作共同推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发展。

4. 信息传达:确保及时准确地传达教育资助政策和程序的变化,以便相关人员能够了解和遵守最新规定。

5. 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进行评估,以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四、沟通与协调机制的执行为了有效执行沟通与协调机制,我们将以下步骤作为指导:1. 确定机制负责人:指定一位专人负责沟通与协调机制的执行,并确保其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2. 制定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会议频次、资源共享频率、联系方式等,确保沟通与协调工作有序进行。

3. 分工合作: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沟通与协调机制中的职责,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发展。

4. 信息传递渠道:建立高效的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人员。

最全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度合集

最全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度合集

最全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度合集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或各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革命烈士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农村计生家庭、被征地农民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第二条资助项目及标准资助项目为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

保育教育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元,生活费为每生每年400元。

第三条办理程序1、申请:每学期开学后,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幼儿园(或学校)提出申请,领取《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由乡镇或村(居)委会签字盖章确认。

申请人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证件,如低保证、残疾证、农村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证,以及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等证明。

2、审核和公示:①幼儿园(或学校)接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立即成立由幼儿园(或学校)负责人、资助管理人员、班主任、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儿童家庭经济状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初步确定享受资助儿童名单。

②初步评审的受助儿童名单,要在所在街道、居委会及园(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若有异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程序重新进行评定。

③经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由幼儿园填写《大方县年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公示材料,经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签字认可后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四条资金发放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拨付至幼儿园(或学校),幼儿园(或学校)再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或现金发放形式,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监护人在《大方县年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签字确认。

第五条监督管理1、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负总责,幼儿园园长(或校长)直接负责。

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幼儿园(或学校)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教育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学前教育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学前教育对于儿童的身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学前教育的成本较高,一些家庭无法承担,导致部分儿童无法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有利于提高我国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和质量。

二、目标1. 确保所有适龄儿童能够享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2. 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普及率。

3. 增加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4. 鼓励民间力量投入学前教育资助。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学生资助政策:制定一系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明确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方式等具体内容,确保政策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2. 资助对象认定:设立专门的资助申请机构,负责资助对象的认定,采取居民收入调查、家庭状况调查等方式,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3. 资助标准确定: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学前教育费用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等级的资助标准,确保资助金额能够满足学前教育的需求。

4. 资助方式选择:根据资助对象的实际需求,确定资助方式,包括直接资助、间接资助、物资资助等,确保资助方式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5. 资金保障:增加财政投入,确保学前教育资助经费的供给。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学前教育资助,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资金来源。

6. 监督与评估:建立学前教育资助的监督与评估机制,确保资助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定期对资助项目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四、配套措施1. 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推广,提高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2. 教育培训:加强对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和资助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3.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前教育资助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资助工作的高效运行。

4. 政策落地: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落实力度,确保政策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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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学前教育方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保
障学前教育质量,横店幼儿园特制定本制度,对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进行管
理和监督。

第二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是指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给予经济资助,
以便其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一种工作。

第三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资源
合理配置、资助对象明确、程序规范透明。

第二章资助对象
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学前教育资助:
(一)家庭居住在横店幼儿园所在地,并具有合法住所证明材料;
(二)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无法承担孩子的学前教育费用,经评估认
定为困难家庭。

第五条学前教育资助对象的认定应由横店幼儿园资助工作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由横店幼儿园负责人、学校教务处主任、学校财务处主任和学校教
师代表共同组成。

第三章资助条件
第六条学前教育资助对象必须在横店幼儿园就读,符合学校对幼儿园
入学的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家庭经济状况较差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家庭有特殊困难情况,如单亲家庭、残疾子女家庭等。

第八条学前教育资助对象的资助期限为一学年,每年须重新评估,并
根据家庭情况进行是否继续资助的认定。

第四章资助形式
第九条学前教育资助主要采取经济补助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减免
学费、提供教材、学具和餐饮费用的补助等。

第十条资助金额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幼儿园学费标准等因素进行确定,每年须经过横店幼儿园资助工作委员会审议。

第五章资助程序
第十一条家长通过填写《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提
交给横店幼儿园资助工作委员会。

第十二条资助工作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进行认定并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异议申诉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经过资助工作委员会审核认定的申请人,应签署《学前教育
资助协议》。

第十四条资助工作委员会应每学年结束时对资助对象进行评估,并根
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资助。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横店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档案,确保资助工作的
公正、公平。

第十六条横店幼儿园应定期对资助对象进行监督,确保资助金的使用
符合规定,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资助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问题,并对资助工作进行评估。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横店幼儿园所有,并由横店幼儿园资助工
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横店幼儿园的学前教育
资助工作。

以上为《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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