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教育_预防职务犯罪
预防职务犯罪制度

预防职务犯罪制度职务犯罪对于一个国家和组织来说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保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利益,预防职务犯罪制度被提出并逐渐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将探讨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挑战和应对措施。
一、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重要性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首先,职务犯罪会对政府和组织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破坏公众的信任度。
其次,职务犯罪还涉及巨额财物的损失,给国家和组织的经济带来重大损失。
此外,职务犯罪还会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因此,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主要内容1. 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规定职务犯罪的界定和处罚措施,为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提供依据。
2. 职责分工和监督机制:建立职责清晰、权责对等的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加强对其进行监督和评估。
3. 职业道德和职业训练: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公务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 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财务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等,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5. 举报和监督机制:设立举报渠道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和内部人员积极参与到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中,并加强对预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三、实施过程中的挑战和应对措施1. 规范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宣传教育: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警惕性。
3. 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 多元合作: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
5. 惩治腐败:对于职务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严惩,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制秩序。
加强法制教育_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加强法制教育_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一、引言职务犯罪是指职务人员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行为,造成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犯罪行为。
为了加强法制教育,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本文将分享我在参与法制教育活动中的心得体会。
二、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性1. 法制教育的定义和目的法制教育是指通过教育手段,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培养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法制教育对于预防职务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2. 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职务犯罪对于国家、社会和个人都会造成严重的损失。
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可以提高职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法律素养,从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1. 法律知识的普及通过讲座、培训等形式,向职务人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包括刑法、行政法、劳动法等。
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帮助职务人员理解法律的适用和意义。
2. 职务犯罪案例的剖析通过对职务犯罪案例的剖析,揭示其危害性和违法行为的特点,引导职务人员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严重性,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3. 法律道德教育的开展通过讲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引导职务人员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增强他们的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同时,加强对职务人员廉政建设的教育,推动他们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要求。
4. 纪律规定和制度的宣传通过宣传纪律规定和制度,使职务人员清楚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职责范围,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依法履职,不为个人私利而违法违纪。
四、加强法制教育的效果和问题1. 效果通过加强法制教育,职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提高,他们对于职务犯罪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履行职责,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2. 问题尽管加强法制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以适应不同职务人员的需求。
2024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三篇)

2024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____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职务犯罪日益突出,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预防职务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____年,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执政,全面加强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本文将对____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二、工作总体情况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____年,我们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法规体系。
我们修订了相关法律,完善了职务犯罪的定义和惩治措施。
加大了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了对职务犯罪的预防效果。
2.加强宣传教育我们在广泛宣传职务犯罪的同时,注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法治意识和职务犯罪的防范意识。
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向公众普及职务犯罪的危害和预防方法,提高了公众对职务犯罪的警惕性。
3. 加强监督管理我们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了公务员的权责清单和信用档案,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进行监督和管理,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4. 建立职务犯罪预警机制我们建立了职务犯罪预警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和监测手段,及时发现职务犯罪的迹象,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加强了对职务犯罪的预警和防控。
5. 强化国际合作我们加强了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借鉴吸取了国际上的成功经验。
通过加强情报交流,提高了对跨国职务犯罪的打击能力,减少了跨国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工作亮点1. 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机制我们将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以预防为主,同时注重打击,形成了抓早抓小、筑牢基础、强化措施的工作机制。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监督管理等措施的综合应用,大大提高了职务犯罪的预防效果。
2. 加强信息化建设我们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了职务犯罪信息数据库和预警系统。
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和挖掘,及时发现职务犯罪的蛛丝马迹,为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完善新农村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2篇

完善新农村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 (2) 完善新农村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 (2)精选2篇(一)为了完善新农村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按照程序选拔干部,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同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开展职务犯罪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干部和村民了解职务犯罪的危害和后果,增强法律意识,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
3.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揭穿职务犯罪活动,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4.提升干部素质:加强培训,提高农村干部的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加强党性教育,增强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对群众的服务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
5.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村干部信用档案,对村干部的履职表现进行记录和评价,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激励机制,激发村干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6.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加强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执行能力,依法打击和处理职务犯罪行为,保障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将有助于完善新农村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障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完善新农村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 (2)精选2篇(二)完善新农村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农村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提高他们对职务犯罪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2. 建立健全制度和规范: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相关的职务犯罪防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明确职责和权力边界,提高农村管理与治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3. 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对农村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他们的风险意识和对职务犯罪的辨识能力,引导他们依法履职、廉洁奉公。
《预防职务犯罪》课件

建立举报平台: 设立举报电话、 邮箱、网站等, 方便群众举报
保护举报人: 对举报人的身 份信息进行保 密,保护其合
法权益
查处力度:对 举报线索进行 核实,对查实 的职务犯罪行 为进行严肃处
理
公开透明:对 查处结果进行 公开,接受社 会监督,提高
公信力
PART FIVE
提高认识:让公众了解职务犯罪的 危害和后果
自律意识
加强法律法规 教育,提高公 职人员的法律 意识和法治观
念
加强警示教育, 通过典型案例 教育公职人员 引以为戒,提 高自我防范意 识
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公职人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案例剖析:深入剖析案例,分析犯罪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教育方式:采用多种形式,如讲座、研讨会、培训等 教育对象: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级别的公职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贪污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行为。
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案例:某官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最终被查出并受到法 律制裁。
预防措施:加强廉政教育,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惩治力度等。
国际合作成果:提高了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水平,加强了国际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
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制定严格的反腐败法律,明确职务犯罪的定义和处罚标准 加强监管和监督:建立独立的反腐败机构,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调查 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反腐败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警惕性 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分享反腐败经验和信息,共同打击跨国职务犯罪
定义: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2024年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务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切实防止和打击职务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____年区检察院在过去的一年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以下是该院____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结和回顾。
二、工作内容和成果1. 加强法律宣传增强法治意识通过官方媒体、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职务犯罪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体干警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组织开展多次法律知识培训,推动全员了解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增强了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警惕性。
2. 加强预防工作研究分析犯罪动态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研究机制,定期研究犯罪动态和发展趋势,分析研判职务犯罪的风险与隐患,形成科学合理的预防策略和措施。
依托大数据分析平台,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案件信息的快速收集、统计和分析,准确掌握职务犯罪案件的规律。
3. 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办案能力加强与国际执法机构的合作,开展联合行动,加大对外司法援助力度。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检察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和交流合作,分享经验,提高办案能力。
通过此次合作,该院提升了自身的国际影响力,加强了区内外的合作关系,并取得了一些重要线索和证据,为打击职务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4.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加强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规范,完善内部监管和防控机制。
对区内重要职位人员进行资历审查,遴选合适人选担任重要职务。
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推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阳光监督”,加大对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务人员廉洁自律,不触碰纪法底线。
5. 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不贷对于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坚决查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将其从源头上堵塞。
通过侦查取证、阅卷调查、案外追查等手段,建立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快速通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固本培元,防止事态扩大。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想与大家分享一下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些内容。
确保清廉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预防职务犯罪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
作为公务员,我们要时刻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远离贪欲和不正之事。
只有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筑牢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才能在工作中抵御诱惑、不受违法分子的胁迫。
其次,我们要加强法律意识和法治教育。
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熟悉职务犯罪的性质和危害,遵守工作程序和规范操作,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前提。
因此,我们要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大家的法律素养,明确自己在法律面前的责任和义务。
再次,我们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
不仅要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还要增强自我修养,提升综合素质。
通过学习、读书、交流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思想境界、修养品质,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从而增强自己对法律、社会和公正的敏感性,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最后,我们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和管理机制。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工作规范和流程,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规范权力的行使,避免一人独揽大权。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部门和机构的廉洁运行。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努力。
作为公务员,我们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保持清廉操守;要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法律意识;要坚守职责,勤勉履职;要强化内部监督,提升管理水平。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
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个人心得体会范文3篇

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个人心得体会范文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个人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篇(一)作为一个寻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个人,我深感责任重大。
经过多年的学习和实践,我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并总结出以下个人心得体会。
首先,加强道德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
职务犯罪往往源于个人的贪欲和道德缺失。
因此,我认为要从小培养良好的道德观念,强调诚信、正直、廉洁等价值观念的重要性。
学校、家庭和社会都应当加强对道德教育的重视,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从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其次,加强法律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
让每个人都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知晓职务犯罪的法律后果,对于预防职务犯罪至关重要。
我认为应当从中小学开始,就加强法律教育,让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培养他们依法行事的习惯。
而对于成年人来说,也需要定期进行法律培训,提高他们对职务犯罪的法律风险意识,以免陷入犯罪的泥淖。
此外,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也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条件。
我认为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建立严密的监察系统,对职务犯罪进行及时发现和惩处。
同时,也要对企业、机关等组织内部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职员的日常监督,确保他们在岗位上廉洁奉公。
只有加强监督机制,才能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最后,教育普及也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
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职务犯罪的认识程度,增强对犯罪的警示和厌恶感,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职务犯罪的氛围。
我认为,只有通过教育普及,让每个人都知道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综上所述,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个人心得体会就是加强道德教育,加强法律教育,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并进行教育普及。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全面推进,才能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个人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篇(二)尊敬的领导、尊敬的老师们、各位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给大家作一场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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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特征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和廉洁性,侵害国家、集体利益或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93条规定: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利及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方便条件,例如:购销人员利用采购,销售之机,骗取本单位的款物。
“不负责任(不履行)”是指行为人应当履行且有条件,有能力履行职责,但违背职责,没有履行,其中包括擅离职守的行为。
“不正确履行”是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职责规定,马虎草率,粗心大意。
在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订中,对原刑法作较大修正,补充了很多内容。
其中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共有53个罪名,其中经济类12个罪名,渎职类34个罪名,侵权类7个罪名。
二、职务犯罪的现状纵观近年来的职务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犯罪主体日显位高权重。
而且,大都为单位的“一把手”或“业务骨干”。
2.犯罪程度日益严重,大案要案窝案串案越来越多。
3.犯罪行为更具隐蔽性。
某些官员表面上清正廉洁,常被作为廉政典型加以推崇,暗地里却大肆进行腐败活动。
这种“隐形”贪官既具贪婪性又具狡猾性。
4.犯罪手段更显多样性。
以前受贿人收受现金、购物卡居多,而现在发展到收受信用卡、房产、股份等多种形式。
5.作案后外逃人数不断攀升。
国内及某些外派机构官员犯罪后,为逃避打击,往往携巨款潜逃海外,造成国有财产大量流失。
尽管我国已与泰国、蒙古等1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但一些被案犯视为避难所的国家,中国与之没有引渡协议,只能采取“友好合作”方式要求遣返,能否遣返成功就很难说。
6.犯罪范围向新领域延伸。
中国加入WTO后,有200多条现行法律、法规与WTO相抵触,法律法规的缝隙,这使新生腐败成为可能,必然会给犯罪分子在新的资产重组和购并国有企业等方面制造机会。
腐败现象会呈“智能化”和“国际化”趋势。
可见,职务犯罪案件除告正处高发态势,下面我就简单介绍一下发生比较频繁,危害严重的几种犯罪。
第一,贪污犯罪。
贪污犯罪是一种典型的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而且发案率高,危害性很大。
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二,贿赂犯罪。
贿赂犯罪是一种常见的职务犯罪,它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权钱交易。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本罪有两种基本的表现形式:一种是索取贿赂,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务,至于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影响构成本罪;一种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接受他人主动送给的财务,为他人谋取利益。
(1、贪污、贿赂立案标准为5000元。
2、公务员贪污贿赂500-2000元,按公务员处罚条例规定。
)第三,挪用公款犯罪。
近年来,挪用公款犯罪十分突出。
犯罪分子利用职务便利,趁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一些部门财务管理不严之机,大肆挪用公款。
或进行商贸活动、或吃利息差价、或放高利贷、或炒房地产、或炒股票,更有甚者挪用公款嫖娼,赌博,进行违法活动。
挪用公款犯罪活动往往与贪污,受贿甚至刑事犯罪交织在一起,危害十分严重。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了3个月未还的行为。
这里主要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在此,我着重谈一下挪用公款罪与相关罪名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是我们检察机关侦察受理的范围,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是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以由公安机关经侦支队查处。
(2)侵犯客体不同。
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所有权。
(3)犯罪对象不同,前罪的对象是公款,后罪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
三、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职务犯罪的蔓延严重危害了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的廉洁性,危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经济建设,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毒化了社会风气;甚至祸及家人和亲朋。
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常州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高星伟因受贿、贪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在他的忏悔录里,他这样谈到,由于他的犯罪,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和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极大地负面影响。
一个生机勃勃、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全省第一’,全国地市级公司中的‘明星企业’一落千丈,数年中公司业绩滑落至全省倒数第二。
同时,给家庭也带来了灾难性的打击。
他曾有一个美好、幸福、温馨的家。
判刑后,妻子离他而去;在外留学的孩子不得不中断学业,靠打工谋生;七十岁的老母因无人照料不幸死于车祸。
可谓落得人财两空。
可见,职务犯罪真是危害不浅。
四、当前职务犯罪增多的主要原因导致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
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又有主观方面的因素。
我国目前所处的特定历史时期,是导致职务犯罪蔓延的客观原因。
1.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造成缺陷叠加在一起,为公职人员提供了犯罪的土壤。
在两种体制并存的情况下,旧的计划体制和新体制发挥有效调节作用的同时,他们各自的缺陷和不足叠加在一起,给经济生活带来了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同时也为一些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和机会。
一些公职人员趁转轨时期存在的某些缺陷和矛盾,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和侵吞国家的资产。
例如,国有企业转制、合并、倒闭等。
2.经济权力化和权力经济化,为“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打开方便之门,在经济活动中,经济权力化,权力经济化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地存在。
如果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就有可能产生职务犯罪。
当公职人员的犯罪心理萌发后,企图利用这一职务的便利条件牟取私利便成为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特征。
3.社会分配制度的缺陷,是一支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催化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收入拉开了越来越大的距离,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和承包经营者迅速富裕起来,还有一些走私等经济违法犯罪者暴富,强烈刺激原来有经济优势、社会地位较高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
为了平衡心理,少数人便产生“用我的权换你的钱”的心理,一旦有适当的条件、机会,便会产生贪污受贿等犯罪。
4.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加重了部分公职人员的不平衡心理。
那些地处“老、少、边、穷”的地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经济收入差距很大,同一职务、同一级别报酬却不同,使一些公职人员的心理更加不平衡,更加脆弱,只要有小小的诱惑,就会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
5.惩治不力现象的存在。
目前,我国有关惩治职务犯罪的立法尚不健全,这主要表现在对行贿犯罪的打击上。
尽管行贿罪和受贿罪是对偶性犯罪,但由于法律对构成行贿罪的规定较为严格,并非所有受贿案件的行贿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许多行贿人尽管行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但因为不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仍得以置身事外。
在国际上,有些国家对行贿人不仅给予刑罚制裁,还有相关的行业处罚措施,如吊销执照、取消资质等,而我国尚无这方面的规定。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发现许多行贿人都是反贪局的常客,在多个案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如某些个体建筑老板,在多项工程施工过程中都有行贿行为,但却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未受到任何经济损失,这极大地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当他们试图再次承接工程时,仍然会采取行贿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
这种惩治不力现象的存在使社会上贿赂之风盛行,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而且极易诱发其他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的产生除了受社会环境的影响,还同人的主观认识有关。
不正常乃至畸形的心理状态无疑是驱使他们堕落的“助推器”。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心理活动。
其犯罪心理轨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社会经历和个性特点所决定。
归纳起来,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主要有以下十种:一是“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
贪婪是一切贪爱财物犯罪的共有心态,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共同心理,是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思想基础。
具有贪婪心理的人,为了钱财,可以不择手段,采取各种形式,甚至冒着生命的代价,肆意收受贿赂、挪用侵吞公款。
二是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不少公职人员犯罪,都是侥幸心理占上风时陷进去的。
他们具有自决心理机制突出的“鸵鸟心态”。
一方面,他们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生活上有保障,并不愿意因贪污贿赂而丢掉公职,希望“鱼与熊掌”兼得;另一方面,他们都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智商较高,往往自认为身份特殊,见多识广,保护伞厚,且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赃证匿藏天衣无缝,或相信朋友不会出卖自己,在自信能侥幸过关的情况下走上犯罪道路。
三是难以自控的矛盾心理。
这种人虽然见钱眼看,打心眼里羡慕大款巨富一掷千金的派头,产生了利用手中权力捞一把的念头,但慑于法律威严,缺乏以身试法的勇气。
然而,金钱和物质的巨大诱惑最终还是占了上风。
他们在尝到甜头的同时,又摆脱不了紧张与恐惧,害怕自己的罪行暴露后身败名裂,累及亲人。
“做贼心虚”正是这种犯罪心理的真实写照。
这种惊恐的心理状态,外显为慌乱、猜疑心重、不安等情绪。
有的作案后犯罪的快乐情感体验与担心犯罪被察觉后得不偿失的心理相互矛盾,从而感到耳鸣、心悸、胸闷、呼吸急促、咽喉干燥、无饥饿感,无睡意,坐立不安。
在此情况下,外界的各种刺激信号会对许多犯罪人员的心理发生导向作用。
如果在犯罪人员能够感知的范围内,出现其他同类人员被司法机关抓获的刺激信号,往往会抑制其继续犯罪的心理,促使其短时期内打消犯罪的欲念。
被惩处的职务犯罪人员的地位越高,或者与自己的社会地位、家庭状况、工作经历等越相似,产生的抑制犯罪心理作用就越强烈;有的犯罪者甚至会真正就此作罢,洗手不干。
如果在犯罪者能够感知的范围内,得知其他同样有职务犯罪经历的人不被查处,就会强化他们继续犯罪的心理。
有些犯罪人员若同时收到上述两种刺激信号,矛盾的心理会异常激烈,如果抑制犯罪的心理最终取胜,则犯罪者会想方设法掩盖过去的犯罪;如果继续犯罪的心理占了上风,则犯罪者会进一步巧妙地设计继续犯罪的手段,使之更加诡秘和难察觉。
四是深感吃亏的补偿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