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南A
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申请操作指南

信用手册申请操作指南一、平台登录(一)插锁登录企业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9100登陆“企业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本平台登录界面如图1-1所示。
图1-1 “信用平台”登录界面企业通过身份认证并顺利领取“企业身份认证锁”后可插锁登录“企业信用管理平台”。
当用户登录系统成功时,“信用平台”企业端如图1-2所示。
图1-2“信用平台”企业端界面(二)注销登录点击“注销”按钮可退出当前登录账号,重新登录,如图1-3所示。
图1-3系统操作按钮(三)子账号分配点击“信用平台”---“其他”---“系统设置”,可进行系统账号的管理,如图1-4所示。
点击图1-5中的“添加”按钮可添加企业人员的账号信息(企业系统的子账号)。
图1-4系统设置界面图1-5账号管理界面选中某条人员记录,点击“设置功能点”可以为(企业子账号)个人用户设置特定的功能,使得该用户拥有操作这些功能的权限。
图1-6功能点界面二、信息填报企业进入“信用平台”后,在“信息数据维护”中可编辑填写企业和人员信息并提交审核。
(一)人员信息管理图2-1人员信息管理界面1.人员身份证信息采集如下图所示,点击“人员信息管理”—“添加”,可添加人员信息。
在如图2-2所示人员添加对话框中,将身份证放置在读卡器上,点击“读取身份证”,读取身份证信息,自动显示证件号码、名称、身份证图片,点击“保存”。
若该人员已不在本单位任职,可以选择人员信息条目,再点“离职注销”按钮。
安装身份证读卡器及下载驱动程序,可点击平台首页“其他”—“帮助”—“读卡器”中查看操作说明。
图2-2人员添加界面2.人员基本信息身份证读卡之后,点击“基本信息”—“编辑”填写该人员其他基本信息。
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保存”。
3.任职信息在上述界面中点击“编辑”,按照如下要求填报:(1)“职务”:按照公司实际任命职务情况勾选。
其中,公司或驻宁机构应任命市场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在宁的市场管理工作。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建市函〔2019〕1706号•【施行日期】202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9〕170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现就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以下简称“进皖企业”)应在建设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书后,根据需要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二、进皖企业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登录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企业、人员基本入库信息。
登记信息无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实行“谁登记、谁负责”原则,进皖企业应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相关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时,应将企业申报材料与企业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异常情况时,应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待信息核实并更正后,方可办理。
四、中标或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原则上不得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办理,且变更后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执业资格、业绩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变更信息由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发布。
五、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调整政务服务网事项清单,加强进皖企业的建筑市场行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质量安全、诚实守信等事后监管,不得擅自设置“变相审批、登记及备案”门槛。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办事指南

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核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跨省变更、企业合并、重组分立
省级资质
部级资质
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
跨省变更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企业外资退出
19
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
20
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
21
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复印件
√
√
√
√
22
√
√
8
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序号
申请材料
重新核定
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情况
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
跨省变更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企业外资退出
9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22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
即办件
办理时限
一建注册企业上报流程

一建注册企业上报流程一建注册是指拥有一级建筑师资格的个人或企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过一定流程和程序进行注册的行为。
以下是一建注册企业上报流程的详细描述。
1.准备材料:在开始上报流程之前,一建注册企业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项目经验证明材料;-一级建筑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建筑师所编制的施工图及其他相关设计方案;-具备一定规模的独立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工程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及相关培训证书等。
一建注册机构会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有效期、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性、资质证书是否齐全有效、项目经验的真实性等方面。
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可能需要企业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重新提交材料。
3.系统录入:4.收费:一建注册需要缴纳相应的注册费用。
具体的收费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地区、机构规定而有所不同。
企业在上报材料时,需要同时缴纳相应的费用,并在审核通过后,收到一建注册机构开具的收据。
审核是一建注册流程的重要环节,一般由一级建筑师协会或地方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合同履行能力、技术力量等方面。
审核可能包括现场检查、文件审核和面试等环节,以确保企业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6.注册:审核通过后,一建注册机构会将企业的相关信息上传至国家相关系统,完成注册手续。
同时,一建注册机构还会颁发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和章程,并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公示企业的注册信息。
总结:一建注册企业上报流程包括准备材料、资料审核、系统录入、收费、审核、注册和年度审核等流程。
一建注册是一项重要的认证行为,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声誉,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上报流程,以确保注册的顺利进行。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指南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2.2 办事指南的作用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办事流程图3.3 办事步骤详细说明第四章:申请材料要求4.1 材料清单4.2 材料格式要求4.3 材料提交方式第五章:办理时限与费用5.1 办理时限说明5.2 费用标准5.3 费用支付方式第六章:在线办事服务6.1 在线服务平台介绍6.2 在线办事流程6.3 在线办事注意事项第七章:现场办事服务7.1 办事地点与时间7.2 现场办事流程7.3 现场办事须知第八章:咨询与投诉8.1 咨询服务方式8.2 投诉处理流程8.3 反馈机制第九章:常见问题解答9.1 常见问题分类9.2 问题解答列表9.3 补充说明第十章:附录10.1 相关法律法规10.2 表格下载10.3 联系方式第十一章:声明与承诺11.1 用户声明11.2 用户承诺11.3 法律责任签字栏用户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指南旨在为用户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流程的详细指导,确保用户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相关事项。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的所有用户。
1.3 指南的法律效力本指南作为办事参考,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办事要求以官方公告和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办事指南是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等信息的系统性说明。
2.2 办事指南的作用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用户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用户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获取本指南。
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用户需根据办事项目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企业信息安全建设与运维指南

企业信息安全建设与运维指南1. 引言企业信息安全是当今互联网时代一个重要的议题。
随着信息化的推进,企业的业务活动越来越依赖于信息系统和网络。
然而,信息系统与网络的便利性也给企业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威胁和风险。
为了保护企业的核心数据和业务运营的连续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建设和运维机制。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指南,帮助企业进行信息安全建设和运维工作。
本指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策略与规范制定、网络安全设备选型与配置、安全漏洞管理与修复、安全事件检测与响应。
2.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在进行信息安全建设之前,企业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这个评估可以帮助企业了解现有的安全风险,确定优先处理的安全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拓扑结构、系统漏洞、网络攻击风险、数据泄露风险等。
3. 安全策略与规范制定基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企业需要制定一套适合自身的安全策略与规范。
安全策略是企业信息安全建设的指导方针,规范是对安全策略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安全策略与规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密码策略、网络访问控制、系统审核和监控、数据备份与恢复等。
4. 网络安全设备选型与配置为了防范各种网络威胁和攻击,企业需要购买合适的网络安全设备,并将其进行正确配置。
网络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安全网关等。
在选型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预算选择最适合的设备,并根据厂商提供的文档和最佳实践进行配置。
5. 安全漏洞管理与修复安全漏洞是破坏企业信息安全的重要因素。
为了及时修复这些漏洞,企业需要建立一个安全漏洞管理与修复机制。
这个机制包括安全漏洞的发现、评估、修复和验证等环节。
在发现安全漏洞后,企业需要及时修复并验证修复结果,以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6. 安全事件检测与响应安全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及时发现并应对安全事件,企业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安全事件检测与响应机制。
上海市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办事指南【模板】

**市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沪府规[2018]14号) 。
二、报送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
三、管理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管理所属区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
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
四、项目信息报送程序(一)登陆。
建设单位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一网通办→市住建委→建设管理服务→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网上办事。
(二)填表。
建设单位点击“新增项目信息报送”,选择“添加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逐项填写《**市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表》,过程中可以按“保存”,保存当前填写内容。
页面上打“*”标记的,为必填项。
(三)提交上报完成。
建设单位将所有内容填写并核对完成后,点击“电子签名并报送”,通过系统检验后再次点击“确认”,完成电子签名盖章后完成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
(四)下载申请表。
建设单位点击“下载申请表”,下载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表pdf文件。
五、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六、窗口管理部门和受理时间市管理部门:**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市**区小木桥路683号市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至11:30(11:15 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30 至17:00(16:30 停止取号);周五,下午13:30至15:30(15:00停止取号)。
区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信息报送相关管理部门详见“行政服务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系统申报流程说明书

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系统申报流程说明书
操作说明如下:
1 【注册】企业注册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给验证邮箱发送确认信息,入晋企业需登录邮箱进行确认后,等待政务大厅进行注册审核.
2【登录】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3【填写信息】企业填写的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质证书信息(建筑业企业还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若企业资质证书有多本,需全部填写。
4【预览、打印】企业需打印出系统提供的材料。
5【上报】企业打印完材料后即可上报。
企业可对已上报的申请材料和审批情况进行查看。
审核通过后的信息可在在线查询平台查询,审核不通过的企业可重新上报。
上报完成后需携带申请表和已上传附件材料的原件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进行登记。
6 审核通过后企业需填报执业注册人员信息(建筑业企业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人员信息省厅不做考核,可随时填报。
7 企业可修改登录系统时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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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类企业包括施工企业、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专项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园林绿化企业等。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建筑业企业);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建设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南(2014年4月1日版)
文章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4-03-31
事项内容
在我市参与工程建设的本市和外地建筑类企业及其人员的信息登记
和国建筑法》。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3、《关于我市建设项目实行质量主任、安全主任措施的通知》(深建管〔2010〕25号)。
9.企业与辖区的人口计生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彩色复印件(核验原件);
10.企业驻深机构管理及技术人员材料:
(1)企业驻深机构行政负责人的深户身份证或居住证、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业企业提供)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在深联系方式(含座机和手机号码);
(2)企业驻深机构技术负责人的深户身份证或居住证、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或B证(建筑业企业提供)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在深联系方式(含座机和手机号码);
(3)施工企业需提供不少于5名一级注册建造师,监理企业需提供不少于5名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企业需提供不少于5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加盖注册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提供)彩色复印件各一份;
(4)质量主任、安全主任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企业任命文件。
11、诚信申报承诺书原件一份;
5、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申请材料
(二)外地企业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人员申报》及《诚信申报承诺书》(表格下载)
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申报系统回执》(企业申报系统中填写的资质信息和注册执业人员信息应与省厅备案信息一致);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彩色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建筑业企业提供);
6.企业驻深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7.企业驻深分支机构办公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彩色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彩色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12、外地建筑类企业进深信息登记申请表(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