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交通指路标志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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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交通指路标志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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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交通指路标志设计规范(讨论稿)

一、现状指路标志情况

1、当前厦门市道路指路标志板面形式多样、部分现状标志牌破旧且标注内容不规范,道路名称不一致,不能与地图形成对照;

2、版面设置内容不全面、指路标志数量不足;

3、指路信息以”点”为主,指路方向目的地不连续,缺少道路信息,指路标志未形成完整的系统;

4、中英文对照不规范。

★构建完整的指路标志系统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二、设计目的和依据

(一)、设计目的

1、依据交通组织管理方案,有目的地对交通进行分流、引导交通,减小城市中心交通压力,增强驾驶员经过指路标志到达目的地的效果;

2、为了有效的管理道路交通,达到安全、经济、合理、美观的目的;

3、针对厦门特点形成完整的厦门地方道路指路系统,便于今后指路标志的设计。

(二)、设计依据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2、<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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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18833- )。

4、道路交通管理的需求。

三、设计原则

(一)、总体设计原则: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以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组织管理方案为依据,分清路权、促进畅通、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为总体原则。

(二)、指路标志设计原则:

1、目的地的划分:

根据交通情况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目的地;其中一类目的地为岛外各区(海沧(漳州)、集美、同安、翔安(福州、泉州))和岛内主要目的地(机场、火车站、轮渡、会展中心、厦大、码头、植物园或其它主要的文化、体育中心等);

二类目的地为一类目的地的中间环节,即岛内外的主要交通干道、立交桥或主要的交通中转站;

岛内(东西方向为:湖里大道-火炬路-枋湖北二路,南山路-园山路-金湖路,仙岳路,湖滨北路-吕岭路,湖滨南路-莲前路; 南北方向为:湖滨西路-东渡路-兴湖路,白鹭洲路-公园东路-同安路-镇海路,湖滨东路-华荣路,厦禾路-嘉禾路,成功大道,金尚路,云顶北路,环岛干道、环岛路);

岛外海沧区(东西方向:角嵩路;马青路-翁角路-孚莲路;南北方向为:灌新路-海新路;西滨路-新阳大桥);集美区(324国道、319国道、沈海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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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坂路、同集路、集美大道等);同安区(324国道、沈海高速公路、同集路等);翔安区(324国道、沈海高速公路、翔安大道等)。

三类目的地为其它道路或其它需要经过指路标志表示的目的地。

2、标志版面的采用:

1)、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版面设计

(1)、在主要交通道路(包括主干路与次干路)与主要交通道路相交路口需设置大型二级指路标志,如图-1:

二级指路标志版面内容分为:一级交叉道路和二级交叉道路及一级目的地和二级目的地,一级交叉道路为采用二级标志板面时的第一条相交道路,二级交叉道路为行驶前方的下一个相交道路;一级目的地能够为一类目的地或二类目的地,二级目的地能够为二类目的地或三类目的地。

在设计二级目的地时应遵循一级为远,二级为近以及一级目的地不低于二级目的地的原则。

如上图一级交叉道路为(南山路、园山南路),二级交叉道路为(兴隆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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