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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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安全责任书

留守儿童安全责任书篇一:留守儿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宋寨小学

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学生,问题学生

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留守儿童管理等安全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切实保障广大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全力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使安全工作服从全校工作大局,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现结合我校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特与各班主任签订此责任书。

1、指导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学生,问题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知识宣传;加强疫病防控;监督学生个人卫生。负责管理教室内部设施,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

2、指导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学生,问题学生提高安全、自护防范能力。加强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学生及财产不受他人侵犯。

3、加强与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学生,问题学生及家长的沟通与联

系。深入学生群体,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思想动态、家庭情况,多与学生交流、谈心,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热情接待家长,征求家长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发现学生生病要及时与当前监护人联系,采取必要的措施。特殊情况要先送医院治疗,再与学生家长联系。

4、引导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学生,问题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配合学校、开展“自尊、自立、自律、自强,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他们人格上做到自尊,生活中学会自立,独处时能够自律,成长中力

求自强;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他们在活动中体验成功,在活动中培养他们爱好和兴趣,感受到亲情的关爱。发现不良情况及时采取对策予纠正。

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校各保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人变动时,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班主任签字:

少先大队辅导员签字:

学校主管领导签字:

宋寨小学

留守儿童安全责任书篇二: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安全责任书

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园期间的人生安全, 明确责任界限, 健全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结合我园实际,

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全园生活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仪事日程, 实行安全责任制, 负责人与各位

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园里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 检查安全工作,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学生第一法定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 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 做到家园教育合一三:严禁在园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 上下楼梯不拥挤, 集体活动时间一切行动听指挥, 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及监护人负责四: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造事方负责, 并且承担一切费用

五:学生园外造成社会危害, 由学生家长负责经济赔偿, 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六: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在上学和放学路上出现的事故有肇事方负责, 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学 , 如发生事故, 由学生家长负责

七:学生严禁在园内玩火点蜡烛玩电鞭炮及钝器, 如违反本条例出现事故, 由学生家长及监护人负责

八:禁止学生在园内吃零食, 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 由学生家长及监护人负责九:凡学生在园内发生一切事故, 将由学生家长负责

十:学生身体健康有何异常情况如(曾有何病史不便剧烈运动)要及时通知生活老师, 以便共同管理, 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一:在园期间为周一至周五, 中午10点50分至13点整下午16点至次日7点30分其余时间为园外时间, 如学生不遵守规则造成后果, 由学生监护人负责十二:本协议一式一份, 有园内保管, 自双方签字日至学期结束或离园后终止托管中心(签章)

监护人签字学生家长签字

留守儿童安全责任书篇三:留守儿童监护人责任书

留守儿童监护人安全责任书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特与监护人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监护人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2、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确

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3、监护人教育学生不到河、渠、池塘等有危险的地方洗澡、捉鱼,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建筑工地玩,不单独外出远行。

4、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5、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

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由父母或其监护人承担。

6、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学生请假家长需亲自到校请假,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7、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发生的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负全部责任: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离校

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学校工作时间以外,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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