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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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182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

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实用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

费安全,根据、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

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

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

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

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上岗。

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

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

(1) 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

动清水洗手消毒;

(2) 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食品。

(4) 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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