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非承重墙体与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SJG 1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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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SJG13 2004

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SJG13 2004

以下资料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第18期(总第436期)发布——工程管理部注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的通知)日月181(2004年1号30〕00412深建字〔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组织编写的深圳市《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编号SJG13—2004),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2004?深圳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Non-load-bearing Masonry Wall(SJG13—2004)目次1 总则2 术语3 材料4 建筑设计5 构造要求附录A 混凝土砌块墙体的热工、隔声、耐火性能附录B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与平均热惰性指标的计算方法附录C 外墙主体部位与结构性冷(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及热惰性指标的计算方法附录D 与砌块墙的收缩开裂有关的参数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了在深圳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更好地推广应用各种砌块,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及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地区,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实心砌块砌筑非承重墙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

本规范所称的砌块包括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普通混凝土砌块)及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轻骨料混凝土砌块)。

1.0.3 本规范根据现行产品标准及设计规范并结合深圳地区炎热、多风雨的气候特点及砌块墙体多为非承重墙的建筑特点以及砌块产品资源特点而编制。

.1.0.4 非承重砌块墙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砌块block砌筑用的符合一定模数要求的人造块材。

J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

J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12 14 14 15 16
5
外墙防水工程…………………………………………. . . . . . . . .
5. 1
5.2
一般规定……………........………………………………. 砂浆防水工程…………........……………………………. 涂膜防水工程……………………………………........….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210- 201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2018-02-08
发布
2018 -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 1
设计…………………………........……………………….
3
3.2
3.3
材料………………………………………………………… 3 施工………………………………………………………… 4
4
抹灰工程…………................…..................…........… 6
4. 1
4. 2
一般规定……………………........…….........………….
6 9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般抹灰工程
……………........…….........………·…… 7
4.3
保温层薄抹灰工程………………........…………………….
4.4 4.5
装饰抹灰工程……………………………………………… 11

墙面工程施工检验标准(3篇)

墙面工程施工检验标准(3篇)

第1篇一、概述墙面工程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美观性和使用功能。

为确保墙面工程施工质量,以下为墙面工程施工检验标准。

二、材料检验标准1. 材料品种、规格、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标准。

2. 材料进场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3. 材料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要求,无裂缝、变形、霉变、脱皮等现象。

4. 材料的物理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如强度、耐水性、耐磨性等。

5. 材料应符合建筑内装修设计防火的有关规定。

三、施工工艺检验标准1. 施工前,应进行施工方案编制,明确施工工艺流程、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2.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施工工具、材料堆放有序。

3. 基层处理:墙面应平整、干净,无油污、浮尘、裂缝、孔洞等。

如有,应进行修补。

4. 防水处理:墙面防水层应连续、均匀,无遗漏。

防水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墙面抹灰:抹灰层应平整、密实,无裂缝、空鼓、脱落等现象。

抹灰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墙面腻子:腻子应均匀、平整,无裂缝、空鼓、脱落等现象。

腻子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 墙面涂料:涂料应均匀、平整,无流淌、泛碱、起皮等现象。

涂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 墙面砖粘贴:砖面应平整、密实,无裂缝、空鼓、脱落等现象。

砖缝应均匀、整齐。

9. 墙面壁纸:壁纸粘贴应平整、无气泡、无翘边、无裂缝等现象。

壁纸接缝应严密。

四、质量检验标准1. 墙面平整度: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允许偏差不超过2mm。

2. 墙面垂直度: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允许偏差不超过2mm。

3. 墙面阴阳角方正:用直角检测尺检查,允许偏差不超过2mm。

4. 墙面接缝直线度:用拉线法检查,允许偏差不超过2mm。

5. 墙面涂料、腻子厚度:用钢尺或卡尺检查,允许偏差不超过规定值。

6. 墙面砖粘贴:砖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超过规定值。

7. 墙面壁纸:壁纸接缝应严密,无翘边、裂缝等现象。

五、验收标准1. 材料检验合格。

挡墙装饰施工工程验收(3篇)

挡墙装饰施工工程验收(3篇)

第1篇挡墙装饰施工工程是城市道路、住宅小区等工程中常见的设施,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果。

为确保挡墙装饰施工质量,以下是对挡墙装饰施工工程验收的简要介绍。

一、验收依据1. 《城市道路、住宅小区挡墙装饰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18)2. 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标准3. 挡墙装饰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4. 施工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二、验收内容1. 工程量及工程量清单的核对2. 材料及设备的质量检查3. 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检查4. 验收记录及施工资料的审查5. 隐蔽工程验收6. 功能性试验及质量评定三、验收步骤1. 工程量及工程量清单的核对:根据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

2. 材料及设备的质量检查:检查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

3. 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检查:检查挡墙装饰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4. 验收记录及施工资料的审查:审查施工过程中的验收记录、施工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5. 隐蔽工程验收:对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6. 功能性试验及质量评定:对挡墙装饰工程进行功能性试验,如排水试验、抗滑试验等,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四、验收标准1. 材料及设备:符合设计要求,有质量合格证明。

2. 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3. 验收记录及施工资料:齐全、规范。

4. 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合格。

5. 功能性试验: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五、验收结论1. 若挡墙装饰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则验收合格。

2. 若挡墙装饰施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则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

总之,挡墙装饰施工工程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在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验收依据和验收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

第2篇挡墙装饰施工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SJG—46—2018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SJG—46—2018

第三章 施工安全 ……………………… 67 3.1 安全防护 ………………………… 67 3.1.1 临边防护 ……………………… 67 3.1.2 洞口防护 ……………………… 71 3.1.3 通道防护 ……………………… 77 3.1.4 楼层悬挑外挑网 ……………… 82 3.1.5 移动式操作平台 ……………… 83 3.2 施工机械 ………………………… 92 3.2.1 塔式起重机 …………………… 93 3.2.2 施工升降机 …………………… 98 3.2.3 门式起重机 ………………… 103 3.2.4 盾构机 ……………………… 104 3.2.5 电瓶车 ……………………… 105 3.2.6 小型施工机具 ……………… 106 3.2.7 高处作业吊篮 ……………… 107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4
前 言 ………………………………… 3 第一章 基本规定 …………………… 5 第二章 现场设施 …………………… 9 2.1 施工区 …………………………… 9 2.1.1 场地布置基本要求 …………… 9 2.1.2 施工区大门及附属设施 ……… 10 2.1.3 施工区围挡 …………………… 14 2.1.4 人车分流 ……………………… 19 2.1.5 材料堆场 ……………………… 20 2.1.6 标识标牌 ……………………… 21 2.2 办公区 …………………………… 28 2.2.1 场地布置基本要求 …………… 28 2.2.2 办公区大门 …………………… 29 2.2.3 办公区围挡 …………………… 30 2.2.4 办公区用房 …………………… 33 2.2.5 旗台 …………………………… 40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并业务归口,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发布。深圳市建筑工程质 量安全监督总站、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2018深标)

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2018深标)

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适用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SJG 47-2018)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专项验收报告一律采用A4规格,一式一份;
2、报告封面的“项目名称”应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文件的“工程名称”一致,在尽量一致的情况下,项目名称中最好包含地域、楼号等信息,例如“深圳市XXX住宅1~3号楼”;
3、报告封面的各单位名称应与批复文件的名称一致,如有其他联合单位,请在此处一并列出,以顿号隔开;
4、核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如无需进行现场核查,仅做材料核查的,在备注中注明“核验批复文件通过”或“核验检测报告通过”等;
5、涉及到运营内容的条文得分以预估情况填写;
6、严格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如实填写。

绿色建筑核查表
建筑节能核查表(居住建筑)
建筑节能核查表(公共建筑)
装配式建筑核查表
(此表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样例,钢结构根据评分规则参照调整相关技术项)。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墙饰面分项质量验收标准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墙饰面分项质量验收标准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墙饰面分项质量验收标准目录1、一般规定 (2)2、高级抹灰工程 (2)3、饰面砖工程 (4)4、饰面板安装工程 (6)5、裱糊饰面工程 (9)6、软包饰面工程 (10)7 玻璃板饰面工程 (11)1、一般规定1.1 本节适用于高级抹灰、饰面砖、饰面板、裱糊饰面、软包饰面、玻璃板饰面等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2 墙饰面工程的基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四章相关规定。

1.3 墙饰面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墙饰面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

2). 基层工程材料检查记录、质量验收记录。

3). 饰面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记录。

4).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 材料进场复试报告。

1.4 墙面线盒、插座、检修口等的位置应按照设计要求布置,墙饰面与电气、检修口周围应交接严密、吻合、无缝隙;电气面板宜与墙面顺色。

1.5 墙面上不同材料交接处缝隙宜用密封胶勾嵌。

2、高级抹灰工程一般规定2 .1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等高级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

2 .2 高级抹灰工程使用的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并宜对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2 .3 高级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高级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

2) 基层工程材料检查记录、质量验收记录。

3)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记录和复试报告。

4)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基层表面处理记录。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防裂加强措施。

(3)分层抹灰的检查记录。

2.4 高级抹灰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5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主要装饰装修分项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主要装饰装修分项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主要装饰装修分项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1.1.1瓷砖地面铺贴工程施工验收标准1、一般规定(1)饰面砖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2)饰面砖的施工图及其它设计文件。

(3)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

(4)面砖工程中应对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进行复检:应对防水层进行隐蔽验收。

(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标准应按国标GB50210—2001执行。

2、主控项目(1)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样品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2)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测方法:施工记录、样板间施工情况。

(4)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检查。

(5)饰面砖施工前防水试验必须通过验收并合格。

检测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闭水实验记录3、一般项目,(1)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检测方法:观察。

(2)阴阳角处搭接方式方。

检测方法:观察。

(3)地面孔洞周围的地砖,应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5)有地漏的房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高档装修坡度为1%,普通装饰为2%。

检测方法: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1.1.2瓷砖墙面粘贴工程施工验收标准1、一般规定本节适用于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高度不大于100m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采用满粘贴法施工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质量验收。

2、主控项目(1)、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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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4)4材料 (5)4.1一般规定 (5)4.2砌块 (5)4.3轻质条板 (6)4.4砌筑砂浆 (8)4.5抹灰砂浆 (9)4.6墙面防水材料 (10)4.7粘结材料和勾缝材料 (11)4.8涂饰材料和饰面砖 (11)4.9其他材料 (12)4.10材料进场验收和抽样复验 (13)5砌体工程施工 (22)5.1一般规定 (22)5.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 (29)5.3空心砌块施工 (32)6轻质条板工程施工 (35)6.1一般规定 (35)6.2轻质条板施工 (37)7抹灰工程施工 (42)7.1一般规定 (42)7.2外墙抹灰 (45)7.3内墙抹灰 (47)8墙体防水工程施工 (49)8.1一般规定 (49)8.2外墙防水施工 (50)8.3内墙防水施工 (51)9涂饰工程施工 (52)9.1一般规定 (52)9.2涂饰施工 (53)10饰面砖工程施工 (56)10.1一般规定 (56)10.2陶瓷面砖粘贴 (58)10.3锦砖和联贴砖粘贴 (59)11验收 (61)11.1一般规定 (61)11.2砌体工程 (62)11.3轻质条板工程 (65)11.4抹灰工程 (66)11.5墙体防水工程 (68)11.6涂饰工程 (71)11.7饰面砖工程 (72)附录A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 (74)附录B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技术要求 (78)附录C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的技术要求 (80)附录D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技术要求 (83)附录E建筑用轻质条板的技术要求 (86)附录F防水材料性能要求 (89)附录G饰面配套材料技术性能要求 (93)附录H配套砌块的规格尺寸及应用范围 (97)附录I非承重砌体与饰面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9)条文说明 (129)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深圳市建设领域的技术经济政策,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防止非承重墙体及其饰面工程渗、漏、裂、空等质量通病,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确保技术先进、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工业与民用建筑中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或由轻质条板构成的非承重墙体,及其抹灰工程、防水工程、涂饰工程、饰面砖工程的施工与验收,不适用于承重砌体结构及其饰面工程。

1.0.3本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基本原则,并根据深圳市的气候环境、产业政策、工艺水平和产品状况等特点编制。

1.0.4非承重墙体及饰面工程的施工与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非承重墙体non-load-bearing walls采用砌块砌筑或安装轻质条板作为的填充墙,并不承受其他构件传来的竖向荷载、只承受自重、风荷载及地震作用的墙体。

2.0.2湿拌砂浆wet-mixed mortar水泥、细集料、水、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添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厂)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的存放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

2.0.3干混砂浆dry-mixed mortar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以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或粉料,与水泥、添加剂等按一定的比例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施工现场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组分拌和后使用。

2.0.4灰缝mortar joint砌体中用于粘结块材的砂浆层。

2.0.5砂浆饱满度filling degree of mortar joint砌体中砂浆与块材的实际粘结面积占块材应粘结面积的比例。

2.0.6加强网strengthened net固定在基层上用于加强基层整体性和防止基层或面层开裂的热镀锌钢丝网或耐碱纤维网,通常用抹灰砂浆覆盖。

2.0.7空鼓hollow joint墙体构造层之间因粘结不良而形成的空腔或鼓起。

2.0.8拉结钢筋tie bar埋置在砌体内或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之间起连接作用的钢筋。

2.0.9找平层smoothing course在基体表面起整平和加强作用的构造层。

2.0.10结合层combining course由聚合物水泥砂浆或其他界面处理剂涂抹而成的用于提高界面间粘结性能的构造层。

2.0.11水泥基粘结材料cement-based adhesive material以水泥为主要原料,配有改性成分,用于粘贴饰面砖等的材料。

2.0.12防水层waterproof layer附着在基层上并与基层牢固结合起防水作用的构造层。

2.0.13通缝continuous seam砌体中上下皮块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2.0.14防水砂浆waterproof mortar用于建筑外墙和室内有防水要求部位墙面、地面的预拌砂浆,分为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和普通防水砂浆。

2.0.15高分子益胶泥polymer-modified cementitious mixtures以水泥、细骨料为主要成分,加入添加剂,混合制成的具有抗渗和粘结性能的防水砂浆。

用于饰面砖粘贴及防水。

2.0.16轻质条板lightweight panel面密度不大于190kg/m2,长宽比不小于2.5,采用轻质材料或大孔洞轻型构造制作的,用于非承重墙体的预制条板。

简称条板。

2.0.17空心条板hollow cores panel平行于板材长度方向布置有若干贯通孔洞的轻质条板。

2.0.18复合夹芯条板composite sandwich panel由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功能材料复合或由面板与夹芯层材料复合制成的轻质条板。

3基本规定3.0.1承担非承重墙体及饰面工程施工的人员应经过相应岗位的培训和安全交底,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3.0.2砌体砌筑、轻质条板安装、防水、抹灰和饰面工程完工后,应由专人检查验收,并宜在墙上贴二维码,反映施工质量、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的姓名或工号。

3.0.3抹灰工程应在墙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防水工程应在抹灰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涂饰工程、饰面工程应在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3.0.4砌体工程、轻质条板工程、抹灰工程、防水工程、涂饰工程及饰面砖工程施工前,应按主要材料的样品,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做样板墙、样板间或样板件。

外墙饰面砖工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要求,在样板件上进行粘结强度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3.0.5砌体工程、轻质条板工程、防水工程及饰面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按批准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按验收合格的样板墙、样板间或样板件的标准组织施工。

3.0.6建设各方应使用预拌砂浆,预拌砂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和《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的要求。

3.0.7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0.8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后续工程不得污染和损坏前期工程,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4材料4.1一般规定4.1.1非承重墙体及饰面工程所用材料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力学、防火、防水、节能、隔声等性能)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严禁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材料。

4.1.2非承重墙体及饰面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报告,砌块、条板和室内饰面材料还应有有害物质含量(指标)检测报告。

4.1.3进场材料应按本标准第4.10节规定进行验收和抽样复验。

4.1.4墙体饰面涂料及腻子、防水涂料、胶粘剂等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现行深圳市地方标准《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SZJG48的要求,墙体材料及饰面瓷砖、石材的放射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有关规定。

4.2砌块4.2.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的要求,其规格尺寸、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和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4.2.2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8239的要求,其规格尺寸、强度等级、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和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4.2.3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15229的要求,其规格尺寸、密度等级、强度等级、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和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4.2.4砌筑时,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得少于28d,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龄期不应少于15d。

4.3轻质条板4.3.1室内用轻质条板及其配套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GB/T23451和《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墙板》GB/T23449的要求。

GRC面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纤维增强水泥外墙板》JC/T1057的要求。

蒸压加气混凝土条板的构造应符合国家标准13J10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构造》。

轻质条板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应及物理性能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要求。

4.3.2条板的主要规格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1条板的长度标志尺寸(L)应为楼层高减去梁高或楼板厚度及安装预留空间,并宜为2200〜3500mm;2条板的宽度标(B)宜按100mm递增;3条板的厚度标志(T)宜按50mm递增,也可按25mm递增。

图4.3.2普通空心板外形示意图1—板端;2—板边;3—接缝槽;4—榫头4.3.3对于两侧为凹凸榫槽的条板,凹凸榫槽不得有缺损,对接应吻合。

对于空心的门框板、窗框板、入户门靠门框一侧应为平口,距板边不小于120mm范围内应为实心。

图4.3.3轻质条板凹凸榫槽接缝示意图1—玻纤网带;2—专用水泥砂浆4.3.4复合夹芯条板的面板和芯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面板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无机类板材;2芯材燃烧性能应为B1级及以上,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T5464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3面层与芯层应粘结密实、连接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不得出现空鼓和剥落;4对于纸蜂窝夹芯条板,芯板应为连续蜂窝状芯材,面密度不应小于6kg/m2;单层蜂窝厚度不宜大于50mm,当大于50mm时应设置多层的结构。

4.3.5对于有防火要求的分户隔墙、走廊隔墙和楼梯间隔墙,条板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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