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总则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文件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文件科合院发人教字…2007‟41号关于人才派遣人员管理的补充规定合肥研究院各单位:根据“科合院发人教字[2005]120号”《关于人才派遣人员若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对人才派遣人员的管理,特作以下补充规定:一、人才派遣人员分类1、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以下简称A类人员)2、大学专科及其以下学历人员(以下简称B类人员)二、管理细则(一)薪酬福利1、薪酬对于A类人员,其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务补贴”三部分构成。
对于B类人员,采取协议工资制。
基本工资与协议工资(以下简称“工资单”)与在职职工工资同时发放。
人才派遣人员绩效工资可根据其工作表现和用人单位经济状况发放,发放渠道与在职职工一致。
人才派遣人员年终考核合格,可以获得年终奖金。
人才派遣人员工资收入下限不得低于合肥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一般不高于同等在编人员。
2、社会保险人才派遣人员根据安徽省、合肥市有关政策规定,核定各项保险(目前是“五险一金”)。
社会保障根据省、市年度调整通知予以调整。
3、年度体检受聘人员在获得各用人单位经费支持的前提下,与在职职工一起参加年度体检。
4、工会会员人才派遣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缴纳工会会费后,享受各基层单位的工会会员待遇。
需单位匹配的工会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5、其他福利待遇人才派遣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假期和计划生育政策。
(二)年度考核凡我院人才派遣人员,纳入职工年度考核范围之内,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升级和工资调整的依据。
1、受聘期间,每年年度考核优秀或合格人员,可以调整一次工资。
对于A类人员,可按照相关标准逐级上调薪级工资;对于B类人员,可以当年工资单平均数为基数,按照1.5%计发;采取计件工资制的,可以计件工资作为参数核算。
2、受聘期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可优先获得续聘和晋升职务的机会。
3、受聘期间,有一个不合格或2个基本合格的,将不再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面试承诺书

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面试承诺书甲方(用人单位):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乙方(应聘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乙方为应聘人员,双方就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面试事宜达成如下承诺:第一条面试目的1.1 甲方组织面试旨在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1.2 乙方参加面试旨在展示自身能力,争取获得甲方提供的职位。
第二条面试安排2.1 甲方将根据招聘流程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并提前通知乙方。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并遵守面试规则和程序。
第三条信息真实性3.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3.2 如乙方提供虚假信息,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保密义务4.1 乙方在面试过程中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2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面试结果5.1 甲方将根据面试结果决定是否录用乙方。
5.2 无论面试结果如何,甲方均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其他6.1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承诺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年_月_日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年_月_日(注:以上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文件.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文件科合院发人教字〔2009〕107号关于2009年度知识创新工程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申请、中检与结题检查的通知合肥研究院各单位: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字〔2007〕45号)及有关文件要求,合肥研究院以建设青年人才队伍为目的,鼓励原始创新,支持交叉学科,扶植新的学科生长点,为支持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培养科研后备力量,于2007年设立了“知识创新工程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以下简称“青年人才专项”)。
为做好2009年度“青年人才专项”的申请、2008年度项目的中检及2007年度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9年度“青年人才专项”申请(一)“青年人才专项”申请的具体要求1、以支持合肥研究院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为目的,鼓励原始创新,支持交叉学科,扶植新的学科生长点。
2、申请项目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项目研究计划一般不少于两年,不超过三年。
3、申请者年龄在35岁以下(不含35岁),硕士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初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含研究员)的科技人员、在站博士后、与合肥研究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在读博士生。
已获“青年人才专项”资助的人员,不在受理范围内。
4、“青年人才专项”原则上不与国家任务、院所创新项目、研究院院长基金项目等重复支持。
(二)、“青年人才专项”支持方向1、等离子体物理;2、核聚变工程技术;3、新能源技术;4、离子束生物工程;5、纳米与材料科学技术;6、凝聚态物理;7、大气光学与遥感;8、环境光学与监测技术;9、激光材料与技术;10、仿生感知与自动控制;11、智能信息;12、强磁场科学技术;13、高技术应用。
(三)、资助额度及申请评议方式1、2009年度计划资助25人,每人资助12万元。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导师条例(2011年6月8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导师”)队伍,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相关规定要求,特修订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导师是培养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承担教书育人、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创新人才的使命。
按照研究生培养层次,导师岗位分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
第三条合肥研究院应按照科研导向的原则,切实实行导师岗位责任制,建立有效的动态管理机制。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了解掌握并贯彻执行国家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章和制度。
第五条为人师表,在研究生的思想教育、科研道德等方面负有引导、示范和监督的责任;关心爱护研究生,制止有害于研究生或其他侵犯研究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研究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第六条有义务根据研究生部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宣传,深入高校进行学科前沿讲座,组织生源,参与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命题、阅卷和面试等工作。
第七条参与制定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制定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为研究生授课或举办专题讲座,编撰研究生教材。
第八条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帮助研究生把握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保证论文研究经费和按规定为研究生学习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九条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过程中,认真、负责地审阅、修改和把关,对论文质量和水平做出学术评价,并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总结、毕业鉴定和就业指导工作。
第十条配合、协助研究生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和阶段性考核工作,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对不适合继续培养的学生,向研究生部提出中止学习或其它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开展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不断探索和掌握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改善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探索符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特点的新模式。
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领域:核能与核技术工程专业代码:085226)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坚实的核能科学与工程理论基础与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相应的现代实验技术,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和动态,能够独立从事该学科的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具有进取、创新、唯实、协同的品德和身心健康的高级科技人才。
二、研究方向
1、电物理装置结构与分析;
2、脉冲功率技术;
3、自动控制技术;
4、反应堆技术与数字仿真;
5、等离子体与计算机数据采集;
6、低温与超导工程;
7、核技术及应用;
8、核环境化学;
9、中性束物理与工程;10、电磁场理论与微波技术;11、辐射物理及环境保护。
三、招生对象
具有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核能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四、学习年限
三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年,学位论文时间二年。
五、课程设置
1、政治、英语、文件检索、知识产权等公共学位课和开题报告等必修培养环节按《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统一要求。
2
六、学位论文
对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按照《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论文研究工作成果应及时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一责任人身份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申请专利一项)。
七、答辩和学位授予
按《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精)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ARP系统综合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ARP系统建设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合肥研究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院根据建立的ARP系统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系统操作规范,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和监督水平。
第三条研究院根据ARP系统运行后所带来的变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财务基础工作,做好各类业务的原始记录,严格根据系统要求,做好处理业务手续完备方可进行系统操作。
第四条为发挥ARP系统的管理优势,必须做到流程统一,如发现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五条在ARP系统上线前要界定相关用户的操作权限,以保证上线时的系统安全及操作流程的衔接。
第二章会计科目统一管理第六条为充分发挥ARP系统的功能,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会计科目表(以下称“COA”)的规范对会计科目进行管理、设置。
第七条COA由单位段、部门段、科目段、子目段、课题段和备用段六个段值构成。
按照统一的规则进行设置。
统计的COA不仅可以保证各单位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而且增强了各级管理所需会计信息的可见度,加强了预算、统计和分析的可操作性、时效性以及准确性。
第八条在项目会计模块里维护了课题、课题组、子课题之间的关系后由系统自动生成COA中课题段的信息,对于行政部门使用的虚拟课题有财务部分统一按照规则在维护COA 中的课题段直接进行维护。
第九条COA 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维护。
第三章会计凭证录入、审核及报表管理第十条为保证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当天发生的业务应在当前工作日或下一工作日录入ARP系统,不得将大量业务累积到月底再进行录入。
第十一条总账凭证是ARP系统最终的记账凭证,分为两种:手工在总账模块录入的凭证,从子模块(应付、薪资、资产等模块)导入的凭证。
从子模块导入的凭证如要调整,为了保证各子模块和总账模块的一致性,应在各子模块进行调整后重新过账到总账模块。
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简介安徽精密光学机械研究所等离-PPT文档资料

安徽精密光学机械研究所 等离子物理研究所 合肥智能机械研究所 固体物理研究所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座落在安徽合肥风景 丽的科学岛上。
安徽精密光学机械研究所
1)各种环境监测设备; 2)准分子激光器; 3)卷烟纸透气率激光测量系统; 4)激光晶体制备技术; 5)激光精密测距技术; 6)各种光学镀膜技术; 7)各种激光光谱技术。
泡沫金属材料
• 泡沫金属材料(铝、钛、铜、不锈钢等) 具有重量轻(<1)等优点,可以广泛用于 防火、隔声、及对重量有严格要求的场合。 工艺简单、设备成本低。
各种真空和超高真空技术与设备
• • • • • 超高真空离子溅射镀膜设备与技术 高束流强度Hall离子源 超低能量离子源 超高真空电子束蒸发镀膜系统 磁控高密度等离子体刻蚀与PECVD设备
废旧聚丙烯塑料的改性再利用
我们利用多年来在纳米改性高分子材料方面的应 用研究积累,可以针对具体产品的性能要求,运 用纳微米复合改性聚丙烯回收料,使聚丙烯回收 料的力学性能得到提高,获得满足性能要求的材 料;同时,变废为宝,实现了回收料的再利用, 既节省了宝贵的资源,又降低了成本,减轻了对 环境的污染,这对于地方和国民经济建设具有很 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汽车保险杠和内饰 板两种产品为例,利用回收料PP(4000-5000元/ 吨),经过我们的改性,性能可以达到目前保险杠 料 (11000元/吨) 和黑内饰料的性能指标列化电梯检测仪器 系列化气密性检测仪器 系列化医疗电子仪器 自动化测控与系统集成 混凝土抗压强度智能检测系统 提供其他工业自动控制解决方案
铅酸蓄电池胶体电解液
• • 我们研制成功的铅酸蓄电池胶体电解液的应用对象是动 力型电池,放电深度为电池额定容量的100%。该胶体 电解液具有如下特点: 适用性广,电池的容量衰减率低。经过有关企业三年的 生产检验,以6-DZM-10Ah规格的电池为例,灌注本胶 体电解液后,电池性能可以达到在5安培放电条件下, 放电时间为140分钟以上,放电次数超过100次以后,放 电时间还可以保持在130分钟以上。 价格便宜,生产成本低与1500元/吨。 存放时间长,配好的胶体,在15天内,仍然可以灌注, 并且保证电池的容量不变。 可以应用于光伏系统的储能铅酸蓄电池,具有防止酸液 分层,提高电池过放电后,容量恢复能力,抑制电池极 板盐化的特性。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Hefei Institutes of Physical Science,以下简称“合肥物院”)是中国科学院下属的研究机构,是以物质科学研究为主要方向的综合性研究院所。
下面将从合肥物院的历史背景、研究方向、科研成果以及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阐述。
合肥物院成立于1970年,起初是中国科学院中国化学研究所在合肥的分支机构。
1988年改为独立研究所,1999年更名为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如今,合肥物院下设多个研究所和实验室,包括先进技术研究院、国家微尺度物质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国家杂质科学创新研究中心等。
合肥物院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物质科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环境等多个领域。
在超导材料、高温超导技术、能源材料、功能材料、催化材料以及复合材料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
合肥物院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科研人才,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研成果,为国家的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合肥物院在科学研究中注重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并在国际上享有一定的声誉。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是国家“千人计划”物理学与材料学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基地,吸引了一大批国内外顶级科研人才。
合肥物院还与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开展了多项国际合作项目。
通过国际合作,合肥物院与世界先进科研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并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在科研成果方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
在超导材料研究方面,合肥物院先后在高温超导体、磁体、纳米材料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
如1994年首次发现的YBCO高温超导材料和2008年在液氮温度下实现了旋转空间重力梯度电磁悬浮等。
此外,合肥物院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也有显著成果,如在催化材料研究、能源材料研究以及功能材料研究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
总之,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是中国物质科学研究的重要机构之一,以其丰硕的研究成果和国际化的合作交流获得了广泛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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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总则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二○一○年六月十三日修订)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规范和加强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的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及合肥研究院的具体情况,在总结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一、培养目标研究生培养目标必须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特别要注重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具体要求如下: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㈡、在大学本科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的学习,在硕士专业及相关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掌握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有较好的读、写、听、说能力。
㈢、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和工作作风。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及工程项目设计研究的能力,具有解决科学及工程项目中关键问题的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能力,具有在本专业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教育及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和应变能力。
㈣、具有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习年限非定向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定向硕士生的学习年限应不超过四年(含休学)。
课程学习集中在第一学年内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和撰写论文的时间一般为一年半至二年。
在某些情况下,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也可以适当交叉进行。
三、课程设置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
申请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其中课程学习学分不低于30学分,必修环节学分不低于5学分。
课程学习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公共学位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非学位课:专业选修课。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利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教学优势,我院研究生学位课程全部委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代为培养。
㈠学位课12、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3-4门,12学分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由指导老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
要求加强基础性和系统性,兼顾学科前沿和应用技术,目的是使研究生掌握从事本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了解学科前沿。
一般为3-4门,总学分应不低于12学分。
㈡非学位课专业选修课程,3-6门,11-21学分为了拓宽知识面,更有效地开发智力,学生可选修一些跨专业的课程。
具体科目由学生与导师商讨后确定。
要求研究生至少选修一门本学科所属一级学科以外的课程。
选文科及体育课程不计学分。
在大学期间未修过计算机和算法语言课的研究生,必须选修计算机课程,但只能作为补修大学课程,不计学分。
㈢、必修环节,5学分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1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学术报告1学分和社会实践1学分。
必修环节以考查为主,必修环节的总学分数不少于5学分。
1、开题报告(1学分)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搞清楚主攻方向上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
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
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导师和指导小组应严格把关。
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内完成。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开题报告环节采取集中考核,统一考核标准,实行相对比例的通过率。
研究生部根据学生论文的研究方向对学生进行分组,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3-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各组主席应为学科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小组名单须经学科专业委员会审定。
考核小组就学生的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和报告写作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学生,须参加下一年度的集中考核。
两次考核不通过者,按照《中科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予以退学。
2、中期考核(2学分)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士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
研究生须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和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5学期内进行。
中期考核小组由3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
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
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
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科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予以退学。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向,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
要求每个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5次学术报告。
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或参加所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研究生部备案,可取得2学分。
四、培养方式1、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采取导师负责与研究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不设副导师和导师组。
2、培养工作应遵循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并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在学习基础理论知识时须在一级学科范围内选课,拓宽知识面。
在科研工作中应重视对学生的实际科学研究方法和能力的培养,进行从文献查阅、实验方案实施到综合分析的全过程训练。
3、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和研究生的基础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并交研究生部一份备案。
培养计划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论文工作、学术活动、实验技术方法的训练等提出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研究工作的阶段成果应及时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具体见:《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科研成果要求汇总表》),这将作为审查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的依据之一。
4、导师、研究室和研究生部都必须重视和加强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品德教育,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健康的发展。
五、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是衡量硕士研究生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论文工作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使研究生在科研方面受到全面的基础训练,从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1、论文选题原则:从本学科发展出发,着重选择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具有一定理论意义的课题,研究生论文应做到有所发现或提出新见解。
论文宜尽量结合导师或课题组所承担的研究课题,这样既可使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就能为国家做出贡献,又能使研究生学习的经费和设备等条件得到较好保证。
在选题时还要充分考虑学生特长,使他们的聪明才智得以充分发挥。
2、在论文工作中导师的作用:主要是指导研究方向和选题,制订培养计划,培养研究方法,检查论文工作进度和考核论文水平。
导师在指导过程中需十分注意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鼓励他们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
3、学位论文工作步骤:㈠、进行文献调研,应掌握必需的有关研究课题国内外研究进展,作出分析和评价,撰写文献总结和综述。
㈡、确定论文题目,提出研究方案和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同意后,按此进行工作。
㈢、在导师指导下从事学位论文的理论计算和实验工作,并至少每两周一次向导师汇报和与导师讨论工作进展。
㈣、撰写论文、进行答辩。
答辩通过者由合肥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准予毕业和拟授予学位。
4、学位论文的标准㈠、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几个人合作研究的项目,论文应分别撰写,内容应侧重于本人的研究工作,有关共同部分应加以说明。
㈡、论文的内容至少应在理论分析、方案设计、计算方法、数据处理、仪器设备、实验方法、测试技术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有一定的新见解、新结果或改进创新。
㈢、论文的理论部分要概念清晰、分析严谨;论文的实验部分,数据要真实可靠,具有可重复性,数据处理方法合理;论文叙述要文字通顺、条理清楚、逻辑性强,使用的计量单位和制图规范符合学术刊物的出版标准。
㈣、论文内容一般应包括:a、前置部分:论文封面(按研究生院统一格式)论文摘要论文目录论文摘要:应概括地反映出本论文的主要内容,主要说明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结论。
要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不要与引言相混淆。
中文摘要力求语言精炼准确,字数在500字左右。
英文摘要内容要与中文摘要内容一致。
并在英文题目下面第一行写研究生姓名。
专业名称用括号括起后,置于姓名之后。
研究生姓名下面的一行写导师姓名,格式为:Directed by……。
无论中英文摘要都必须在摘要页的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3~5个)。
b、主体部分:论文引言论文正文论文结论论文引言:是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的开端,要求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或成为摘要的注解。
除了说明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等外,还应评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相关领域中已有的研究成果;介绍本项研究工作前提和任务,理论依据和实验基础,涉及范围和预期结果以及该论文在已有的基础上所解决的问题。
论文正文:各具体章节论文结论:是学位论文最终和总体的结论,是整篇论文的归宿。
应精炼、准确、完整。
着重阐述作者研究的创造性成果及其在本研究领域中的意义,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c、后置部分:参考文献发表文章目录致谢参考文献:学位论文的撰写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凡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按论文中所引用的顺序列于文末。
参考文献的著录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照GB/T 7714-2005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
发表文章目录:指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在各类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已被接受的学术论文。
致谢:表达作者对完成论文和学业提供帮助的老师、同学、领导、同事及亲属的感激之情。
六、论文答辩㈠、硕士研究生完成论文后,先送导师审阅、定稿。
定稿后,由导师提供论文已定稿的书面说明、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初步建议名单,以及论文打印件2份提交研究生部。
由研究生部负责送审论文和主持答辩工作。
论文答辩通过后,方可复印、装订,并提交研究生部正式论文4本和电子版。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需在答辩之日前20天送审,必须经2名硕导或博导初审。
初审专家至少须有1名外单位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