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甘谷县农村能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1年三项整治活动方案

临克发[2011]1号克虎镇“三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切实改变镇村面貌,改善和提升我镇整体形象,为全镇群众营造一个温馨、宜居、文明、卫生的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临县“三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临发[2011]1号)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卫生、街道装饰、交通秩序“三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温馨、宜居、文明、卫生的环境为目标,以镇村环境卫生、街道装饰、交通秩序“三项整治”为突破口,按照“突出重点、严格标准、限期整治、长效管理”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软硬环境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动员全镇各村、各机关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构建“畅通、富裕、生态、和谐”的新克虎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整治范围为全镇各村大街小巷、村民居住区、各机关驻地,其中重点是临克线沿线及沿黄路沿线的乔家圪台、庞家庄、靳家洼、克虎、高家湾、薛家垛等6个村以及红枣一条街。
三、整治内容1、镇村环境整治2、街道装饰整治3、交通秩序整治四、活动安排“三项整治”共分为四个阶段。
具体是: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011年3月5日至3月10日)。
主要任务:制定方案、前期准备)。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1年3月10日至4月15日)。
主要任务:召开动员会、按照本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整治内容。
第三阶段:验收评比总结(2011年4月16日至4月20日)由镇领导组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总结评比,奖惩兑现。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2011年4月21日至6月1日)。
主要任务:在集中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纳入常态化管理轨道。
五、整治措施及职责划分(一)“三项整治”活动按片实施,实行片长负责制。
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相结合,在集中整治期间,镇政府将规划和新建一个垃圾填埋场,同时将组织一支10—15人的环卫清洁队伍,协助各重点村开展“三项整治”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专项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专项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09•【字号】天政办发[2012]162号•【施行日期】2012.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专项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2〕1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全市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专项攻坚整治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全市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专项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全市效能风暴行动,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各级机关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2〕3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全省效能风暴行动“五个攻坚战”为统揽,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全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专项攻坚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实现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优化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全面建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公、行政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现象;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有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有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有明显提升。
农事用火集中整治活动方案模版(3篇)

农事用火集中整治活动方案模版随着气温的逐渐回升,全市将快速进入春耕整地用火的高峰期。
为深入细致地做好农事用火疏导和管理,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减轻高火险期间的火源管理工作压力,确保实现年度无较大森林火灾工作目标,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备耕整地用火是我市森林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和最大隐患,各乡镇街一定要采取超常规措施,要成立开展农事用火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其他领导要分片包干,林业场站要积极配合,确保领导得力,部署及时,工作到位,坚决防止出现工作纰漏造成后患。
对因领导管理不到位,出现私烧乱点造成森林火灾和经济损失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消除隐患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农事用火管理责任,___村社集中学习省市有关农事用火的有关规定,提高他们森林防火意识。
包村领导要带领乡村干部深入村、组、户加强宣传让群众明白其意义和目的,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各林业场站要___人员深入农户家中进行宣讲,要求林区群众自觉遵守农业用火管理制度,彻底消除农事用火带来的火灾隐患。
要积极动员林区群众在进入森林防火禁火期前,对田间秸稞、杂草、采伐剩余物进行晾晒,紧紧抓住有利时机主动开展计划烧除活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
三、严格报批,依法烧除凡是需要实施计划烧除的地方,必须以乡镇街为单位,在用火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报市防火办备案,经___批准后方可用火。
申请报告中必须写明用火单位、用火时间、用火地点(村屯名称)、经纬度、烧除面积(每块地不大于___亩)、烧除物、参加防范人数、责任人、指挥负责人、灭火机具等情况,经纬度要采用gps定位仪现场标定四个角点,不允许估测和图上查定。
计划烧除每次批准___天,对已批准的计划烧除地块,如因天气等原因未能及时烧除的,下次烧除时需要重新上报审批。
否则,视为擅自野外用火,其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坚决杜绝只烧不报、只报不烧现象。
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乡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乡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16•【字号】湘乡政办发〔2016〕53号•【施行日期】2016.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乡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湘乡政办发〔2016〕5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湘乡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16日湘乡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规〔2016〕142号)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函》(湘建规函〔2016〕302号)的要求,我市决定自2016年—2020年在全市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为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违法建设由来已久,是城市发展建设的毒瘤,且屡禁不止。
违法建设使少数人不当得利,侵害了大多数群众合法权益,给城市带来了严重环境、安全问题,严重破坏了法治尊严,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务必痛下决心,下大力气加以整治。
开展违法建设治理是维护规划权威性、促进城市发展转型的必然选择,有利于完善城市治理机制、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市自2015年11月20日控违拆违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就出重拳、下猛药,坚决打响了全市控违拆违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违法建设成因复杂、利益矛盾多,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敢于直面矛盾,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全面深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207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20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天水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29日天水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决策部署,结合天水市绿色生态产业实施方案,加快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依托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发展重点领域技术装备与产品,打造集研发、设计、制造、服务“四位一体”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
着力推进节能降碳和清洁能源技术装备和产品、环保技术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和产品、节能环保服务业快速发展。
将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为全市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一)产业规模目标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04%左右;到202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以上,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19%左右。
(二)企业培育目标到2020年,培育5户以上年产值在十亿元以上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名牌企业,培育10户年产值在亿元以上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培育30户年产值在千万元以上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型骨干企业,扶持和壮大300户年产值在百万元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8.01•【字号】甘环发[2012]166号•【施行日期】201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甘环发〔2012〕166号)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整改落实方案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整改落实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2〕87号)和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省开展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甘纪办明电〔2012〕32),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优化政务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五个方面的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庸懒散慢、中梗阻塞和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努力建设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一流机关,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贡献。
二、主要内容通过梳理和归纳分类,收集的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有8条。
具体情况如下:(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1、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纳入政务大厅,一个窗口对外。
部分行政审批项目还需要进一步调整分类,下放审批权限,将对环境影响轻微的项目不论投次大小全部下放市州一级审批。
(责任领导:张政民。
牵头处室:环评处。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自然生态处、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核与辐射安全局。
整改时间:9月底前)(二)优化政务环境方面2、进一步完善环保信息网站建设,及时更换内容,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方便群众查询。
乡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乡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乡野外违规用火严重威胁到农田、森林和农村居民的安全,烟尘污染也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加强对乡野外违规用火的治理力度,确保农田、森林和农村居民的安全,减少烟尘污染,制定乡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主要任务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乡村居民的用火安全意识,普及用火规范知识。
2. 加强火源管控,严禁乡村居民在禁烧区和严禁期使用火源。
3. 建立健全火灾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乡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4. 加大执法力度,严惩乡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5. 建立完善用火审核机制,确保乡村居民的正常用火需求。
三、具体措施1. 宣传教育措施:- 制作宣传资料,包括宣传海报、宣传单页等,通过电视、广播、乡村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 组织宣讲团队,定期到村进行宣讲,普及用火安全知识。
- 制作用火安全宣传片,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2. 火源管控措施:- 设立禁烧区,在禁烧区内严禁乡村居民使用火源。
- 制定严禁期,严禁乡村居民在严禁期使用火源。
- 加强巡逻执法力度,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罚。
3. 火灾监测预警措施:- 建立火灾监测站点,监测火灾的发生情况。
- 建立火灾预警系统,及时发出火灾预警,做好火灾处置准备工作。
4. 执法力度措施:- 加强乡警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 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并加强相关执法培训。
- 深入查处乡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5. 用火审核机制:- 设立用火审核机构,审核乡村居民的用火申请。
- 对符合条件的用火申请进行及时审核并发放使用许可证。
四、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1. 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宣传覆盖到每个乡村居民。
2. 火源管控工作:设立禁烧区和严禁期,自即日起开始实施。
3. 火灾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火灾监测站点和预警系统,自年内完成。
4. 执法力度工作:加强乡警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自即日起开始实施。
甘谷县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甘谷县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甘谷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八日甘谷县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农机科技推广,探索农业机械化发展新模式,全面提升农机化科技示范实力和创新能力及产业化水平,在全县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为方向,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科技创新,注重实效”的方针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发展种植、加工、养殖业机械化,推进农业机械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力争通过3年时间,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农业机械化作业服务、保障和技术推广体系健全、制度完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管理服务水平,农机维修、销售网点规范、布局合理,农机零配件供应基本满足区域内农机户需要。
在磐安、安远、大石、六峰、白家湾等乡镇建立旱作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机械化以及果蔬、果园加工机械化为主的示范区,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高全县农业机械化对农业生产的科技贡献。
鼓励农民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和企业参与示范基地建设,大了推广深耕深松、保护性耕作、全膜双垄沟播、灌区高效节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方面机械化技术,全面提升农业科技示范实力、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
三、创建标准(一)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乡(镇)1、乡(镇)政府重视农业机械化工作。
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责任书,开展创建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村,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村达到20%以上。
2、乡(镇)设置农业机械化管理机构和人员。
创建乡(镇)农机协会及其它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各村聘有专(兼)职农业机械化管理员,职责明确,落实责任。
3、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1年甘谷县农村能源执法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执行全省“农村能源执法年”活动,推动全县依法开展各项农村能源工作,切实加强对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行政执法,促进农村能源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甘肃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甘肃省“农村能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能办…2011‟9号)文件和《甘肃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天水市农业局《》文件要求,特制定2011年甘谷县“农村能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农村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以加强执法监管、依法规范农村能源建设市场为重点,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水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全市农村能源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能源执法年”活动,努力实现以下六个目标:一是对全县2万多口农村户用沼气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隐患发现及排除能力等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普查;二是整顿、规范我县74处村级后续服务网点的管理及运行,进一步创新运
营模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三是认真学习农村能源建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项目管理办法等,切实加强农村能源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对我县的新能源建设,太阳能、太阳灶及零配件的生产、组装、销售单位及相关情况进行彻底地摸排,并登记备案在册;五是通过加强执法培训、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推动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六是通过深入开展农村能源建设市场和产品生产销售市场专项治理活动,逐步规范建设市场和销售市场秩序。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认真履行农村能源行政执法职责,加大对重点市场、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
按照省、市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求,重点开展好以下专项执法行动。
l、农村能源建设市场专项治理。
以沼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太阳能利用、节能炉、节能灶、节能炕等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为重点,组织开展资质准入、资质备案和农村能源行业标准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清理整顿农村能源建设单位和个人无资质、大中型沼气工程咨询、设计和施工单位不备案和建设标准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促进农村能源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2、农村能源产品生产销售市场专项执法。
以太阳灶生产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对企业资质、执行标准和产品合格证的检查,同时随机抽检产品质量。
3、解决农村沼气建设和后续服务管理中部分项目户反映的问题。
针对项目户在沼气建设和后续服务管理中反映的具有代表性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围绕农村能源行政执法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涉及农村能源建设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对一些无资质、不备案从事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和生产销售不合格农村能源产品等影响面广、问题突出的案件,积极与其它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集中打击。
(三)开展农村能源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和制作宣传栏、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甘肃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能源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法律法规制定的意义、内涵和与农民切身利益攸关的内容。
(四)规范农村能源行政执法主体。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县农村能源执法部门将对农村能源行政执法主体性质、职能配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等进行系统梳理,并通过媒体等各种渠道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法定代表人、执法区域、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主体资格证编号等内容,依法规范农村能源行政执法主体。
尚未取得执法主体资格的,必须尽快协调办理。
未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均不得
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五)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
按照思想政治过硬、执法业务精通、执法方式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的要求,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积极参加省、市农村能源部门定期组织的农村能源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行业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六)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能源行政执法规章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使农村能源执法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按照省、市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求,今年主要抓好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执法文书档案管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情况统计、执法人员守则和执法人员廉洁自律以及评议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农村能源行政执法行为。
(七)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
围绕省、市农村能源发展大局,着力抓好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始终把服务发展、服务农民、服务企业作为行政执法的出发点,把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作为农村能源农业执法的落脚点,树立农村能源执法队伍勤政、廉政、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扎实做好农村能源行政执法工作。
四、活动安排
“农村能源执法年”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1年4月)。
根据全省农业政策法规工作暨行政执法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农业局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甘肃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条例》等各种农村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农村能源执法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至2011年11月)。
县农村能源执法领导小组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执法年活动,落实各项任务。
1、2011年4月至6月,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登记、上报工作。
2、2011年4月至9月,开展农村能源市场专项治理和农村能源产品生产销售市场专项执法活动。
3、2011年4月至11月,针对项目户在沼气建设和后续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2011年5月至11月,开展农村能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1年12月)。
对农村能源执法年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开展自查自评,迎接省、市对我县执法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绩效考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村能源执法年”活动的领导,扎实推进“农村能源执法年”活动的开展。
经甘谷县农业局党组研究,成立甘谷县农村能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定子县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刘晓明县农业局副局长
尹薇县农业局纪检书记
成员:黄涛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站长
张围成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王想林县农业局生产股股长
张强县农业局科教股股长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县能源站站长黄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制定工作方案。
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及时上报信息。
指定专人负责“农村能源执法年”活动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从2011年4月开始,每月23日前向市农村能源推广中心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农村能源执法年”的先进经验和取得
的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执法年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强化监督检查。
县农村能源执法领导小组对本县“农村能源执法年”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整理、总结,找出问题,在下阶段的工作继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