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课程号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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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码及课程名称命名规则

课程编码及课程名称命名规则

课程编码及课程名称命名规则(初稿)一、课程编码的构成课程编码须在制(修)订或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确定,由8位字符组成组成。

其中第一、二、三位为开课学院系部代码;第四位为课程类别代码;第五位为课程开设年级代码;第六、七位为课程流水号代码;第八位为特殊课程类型代码。

同一教学内容的课程使用同一编号,不能设置多个编号。

教学内容不同的课程,须使用不同编号。

(一)课程编码的第一、二、三位为开课学院系(部)代码(二)第四位为课程类别号,代码编号如下:备注:英文字符为大写。

(三)第五位为课程开设年级:1-4(四)第六、七位为课程流水号代码(五)第八位为特殊课程代码,代码编号如下:备注:英文字符为大写。

二、课程名称命名规则1、课程名称要求分别确定“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中英文名称要准确,不能用缩写。

例如:“课程设计”不要缩写成“课设”2、英文名称中单词之间要有空格;除介词等以外,首字母应大写。

例如:Mechanical Manufacturing Process and Equipment。

3、双语课程、全英文课程分别在课程名称后加 (双语)、(英文)。

例如:1010109S 社会学概论(双语)4、分多学期授课的课程在课程名称后加 (1)、(2)……,以示区别,刮号前不留空格。

例如:08101020 数学分析(1)08101030 数学分析(2)5、分难度级别的课程在课程名称后加Ⅰ、Ⅱ、Ⅲ、Ⅳ等罗马数字,Ⅰ为难度级别最高,依次递减,罗马数字前不留空格,例如:01302110 材料力学Ⅰ01302130 材料力学Ⅱ6、专设课程在课程名称后加大写字母A。

例如:08103010 科学计算A7、课程名称中具有以上3-6点特征时,按照“名称+(双语)或(英文)+难度级别+专设课程标记+分学期授课标记”的顺序命名。

例如:0810119S 工科数学分析(双语)ⅠA(1)。

关于课程编码的方法与说明

关于课程编码的方法与说明

关于课程编码的方法与说明
一、课程编码的方法
每门课程编码用八位数字表示
12345678
□□□□□□□□
必修课与选修课代号
课程类别代号
课程序列号
院(部)、专业代号
二、课程编码的说明
1、院(部)专业代号
2、课程序列号
课程课程序列号由院(部)按课程流水号自定,为001-899。

学校可能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最终以学校公布结果为准。

3、必修课与选修课代号
B 必修课 X 选修课
4、课程类别代号
必修课
1 通识必修课
2 --- 学科基础和专业必修课
3 实践环节
4 创新创业教育
选修课
0 各专业选修课
1―9通识选修课
1---哲学、历史与心理学 2---文化、语言与文学
3--- 经济、管理与法律 4---自然、环境与科学
5---信息、技术与工程 6---艺术、体育与健康
7---就业、创新与创业 8---社会、交往与礼仪
9---人生规划、品德与修养
说明:
课程编码原则上采用每门课程一个编码。

与2011版教学计划中完全一致的课程(课程名称、学时学分都没有变化)原则上需保持原有课程代码不变,新课程代码按如上原则编写。

部分课程编码按系统要求执行(见填表说明)。

对于分散教学课程如创新创业教育,每个学期统计一次学分,最后录入系统。

课程编码规则

课程编码规则

课程编码规则81 2 3 4 5 6 7教学部门代码流水号课程性质课程类别开课学期一、课程编码定为8位字符。

二、各位字符具体含义限定为:(一)第1、2位—教学部门代码(二)第3、4、5位—教学部门所属课程序号代码(三)第6位—课程性质代码“1”—必修“2”—限选“3”—公选(四)第7位—课程类别代码按周单独开设的实训实习课程用“2”表示,其余课程用“1”表示。

(五)第8位—开课学期代码“0”—单学期“1”—第一学期依次类推三.说明:1.课程名称不同,则代码不同。

2.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不同,则代码不同。

3.课程代码连续排列,不空号。

新开设的课程按照递增号码排列。

4.今后若有课程被取消,课程代码保留,不能更改和替换。

5.公共选修课归属在教务处6.对于一门课程开设在多个学期,需要编多个代码,课程名称后加(),括号中用一、二、三、四标记。

如听力与口语,共开设四个学期,则可用如下类似编码:0312311 听力与口语(一)0312411 听力与口语(二)0312511 听力与口语(三)0312611 听力与口语(四)附系部代码表代码系部名称01 基础部/社科部02 体育部03 外国语言文学系04 机电工程系06 电子与电气学院07 信息管理系08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10 艺术系99 教务处55 工程学院56 机电学院57 轻工学院58 纺织学院59 工业学院注:1.教材版本时间那里,只填写年如:20082.公选课的课程代码不填,专业代码填9999993.课程名称那里例如高等数学(四)。

不要填高等数学14.凡是每项上面有小标的,都是不需要自己填写,而是点击右下角的小标注,来选择的。

5.课程类型那里,一般都选“理论+实践”,除了“实训周”6.实践课时比例,请查看培养方案。

请不要把去年老版本上的内容直接剪切到发下的文档,不然最后我们用软件统计的时候是统计不成功的,谢谢合作!。

课程代码编码规则

课程代码编码规则

课程代码编码规则一、三年制专科课程代码编码规则(一)《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代码编码规则课程编码设置为11位连续阿拉伯数字,其具体分段如下表:1.学制年份码(1-3位)(1)第1位为学制码,三年制专科为“3”,第2、3位为修订方案的年份(年级)位,如修订19级的为“19”。

(2)今后若未对2019年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则课程、课组代码保持不变。

(3)若课程设置有变化(包括课程增减、总学时及实验学时变化),则该课程的原有课程代码停止使用,新增(包括总学时及实验学时变化)的课程代码按修订年份位“19”、“20”、“21”、“22”、“23”依次进行重新编制。

(4)今后新增加课程的课程代码按首开年级位“XX”进行编制。

2.学科/专业码(4-5位)公共课程前两位取学科码,专业课程前两位取专业码。

学科码、专业码分段取两位码。

学科码对应到相关教研室。

(1)学科码规则(2)专业码规则3.序列号位(6-8位)001-999号为给本专业开设课程的序列号;建议001-500给专业必修课程,501-999给专业选修课程。

4.学分位码(9-11位)1)“课程”学分据计划教学课时设定学分,每16-18课时折算1学分,最小学分为0.5。

课程学分的10倍值作为学分位。

如:1学分的三位码为010;2.5学分的两位码为025。

2)实践环节的学分一般为每周(约30学时)计为1学分。

例如安排4周“毕业设计”,合格为4学分。

相应学分位为实际周数乘10,不满三位时前面加0,所以毕业设计的学分位码为040。

同理,安排14周顶岗实习,合格计14学分,顶岗实习的学分位码为140。

(二)教务管理系统课程代码编码规则在上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代码后加英文格式的下划线“_”+“学期号”(两位,01-06),如31901001010_01。

二、五年制专科(师范专业)课程代码编码规则(一)《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代码编码规则课程编码设置为11位连续阿拉伯数字,其具体分段如下表:1.学制年份码(1-3位)(1)第1位为学制码,五年制专科为“5”,第2、3位为修订方案的年份(年级)位,如修订19级的为“19”。

课程号编码规则

课程号编码规则

从2011级开始课程编号采用新的编码方法,部分公共基础课由教务处编码(编码见公共课程一览表),其余课程由各学院(部)或教学单位编写,编码说明如下:
新课程编号采用8位编码:X 0 18 1 0 31
第一位为管理级别代码(X-校管课,Y-院管课,Z-专业课,S-实验实践教学环节);
第二位为区别码(目前全部为0);
第三四位为课程任课单位代码(代码见下表);
注:其他未列单位代码仍以教务系统中代码为准。

第五位为课程类别代码(0-选修,1-必修);
第六七八位为课程顺序代码(每个任课单位X、Y、Z、S四个类别都从001开始编)。

注意:各任课单位只负责对本单位所任的课程进行编号,在编号时不要与教务处统一编写的代码重复,自行编写的代码也不能出现重复。

对于个别课程名称、学时相同,但不同专业所学内容不同的课程,要分别编号并分别编写教学大纲。

山东大学课程号编码规则

山东大学课程号编码规则

附件2:山东大学(威海)课程号编码规则一、课程号编码定义课程号为10位:第1-3第4-5第6-8第9第10位为外语教学类别码③其中①课程类别码:10—通识必修课11—通识核心课—国学修养类12-通识核心课—创新创业类13—通识核心课—艺体审美类14-通识核心课—人文学科类15-通识核心课—社会科学类16-通识核心课—自然科学类17—通识核心课—工程技术类18—通识选修课20—学科基础课31-专业基础课32-专业必修课33-专业选修课②课程教学类型码:1—理论课(可含少学时试验、上机)2—实验课(0.5学分以上)3—上机课(0.5学分以上)4—实习课5—见习课6—课程设计7—其他环节③外语教学类别码:0—普通课程1—双语教学课2—英语教学课二、说明1、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在课程名后加“实验”,独立开设的上机课在课程名后加“上机”,独立开设的课程设计课在课程名后加“课程设计”……,独立开设的课程教学环节一般应独立计算学分,独立考核,考核方式可以自定。

2、多学期开设的同课程名课程,在不同学期开设的课程名后加(1)、(2)、(3)。

3、不同学分课程在课程名上无区别,如确需区分,可在课程名后加I,II,III,V等罗马数字。

4、学时与学分的换算(1)理论课:1学分=16学时(2)实验、上机、体育、部分综合素质课:1学分=32学时(3)见习、实习、课程设计:1学分=1周或32学时(4)理论课中含讲课、实验、上机三个环节时总学时的计算方法:先按“2实验、上机学时=1讲课学时”折算成讲课学时,从标准讲课学时扣除,用所得实际讲课学时加实验、上机学时即为总学时。

如:2学分课程中有6学时实验、4学时上机,则实际讲课学时=32 - 6/2 - 4/2 =27总学时=27 + 6 + 4 =37。

关于课程编号的说明

关于课程编号的说明

关于课程编号的说明1、课程编号由10位数字组成,每位数字代码如下:课程性质X 开课学院XX 顺序号XXX 学分XXX 学期X例1: 2 05 001 040 1(《解析几何》课程编号) 例2: 3 05 011 020 5(《软件工程》课程编号) 2、全校公共选修课、专业基础课中的军事训练、生产劳动、教育实习、科研实践与毕业论文等实践类课程、教育学类课中的心理学、教育学、现代教育技术、综合课Ⅱ等师范类课程由学校统一编号。

3、课程性质代码: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中的实践类课程、教育学类课中的心理学、教育学、现代教育技术、综合Ⅱ等师范类课程编号为1;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中的其他必修课程编号为2;专业方向选修课中的限定选修课程编号为3;非限定选修课程编号为4;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编号为5。

4、学院代码: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代码为05。

5、课程顺序号与学分号:课程顺序号指各专业所开设课程的序号。

学分号由各门课程所设定的学分来编制。

如果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的专业开设,若课时和学分不同,则用相同的顺序号,不同的学分号;学分号为三位数,尾数代表小数点后的学分。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教师教育)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及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科研能力的初步训练,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中等学校数学教师、教育科研人员以及其他工作者,能够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

规格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了解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团结协作精神,能为人师表;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数学、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了解近现代数学学科发展趋势和主要成就,获得科研能力的初步训练;熟悉常用的数学软件、数学教育技术和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初步掌握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掌握基本的教学规律和技能,能胜任数学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课程代码编制办法

课程代码编制办法

课程代码编制办法概述课程代码是用于标识和管理各个课程的一种编码方法。

通过统一的课程代码,可以方便学校、学院和教师对课程进行管理和查找。

本文档旨在介绍课程代码的编制办法,包括编码原则、编码结构和编码规范。

编码原则制定课程代码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唯一性:每个课程代码都应该是唯一的,不能重复。

2.统一性:不同学院或教师制定的课程代码应该遵循统一的编码规范,以便于管理。

3.可读性:课程代码应该简洁明了,方便教师和学生理解和记忆。

4.可扩展性:课程代码应该具有一定的扩展性,以适应未来可能的课程变动和增加。

编码结构课程代码应该由多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代表不同的信息。

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学院代码:用于标识所属学院,一般使用字母或数字表示。

2.专业代码:用于标识所属专业,一般使用字母或数字表示。

3.年级代码:用于标识所属年级,一般使用字母或数字表示。

4.类别代码:用于标识课程的类别,例如必修课、选修课等。

5.课程序号:用于标识同一类别内课程的顺序。

以下是一个示例的课程代码结构:学院代码-专业代码-年级代码-类别代码-课程序号编码规范在制定课程代码时,应遵循以下规范:1.学院代码、专业代码、年级代码和类别代码应由学校或学院制定,并在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统一管理。

2.学院代码、专业代码、年级代码和类别代码应该使用合适的字母和数字组合,避免使用特殊字符和空格。

3.学院代码、专业代码、年级代码和类别代码的长度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免过长导致不易记忆。

4.课程序号应从1开始递增,不同课程的序号应连续,避免出现间隔或重复。

示例以下是一个示例的课程代码编制过程:1.学院代码:A2.专业代码:01013.年级代码:24.类别代码:C5.课程序号:1根据以上信息,可以得到课程代码为:A-0101-2-C-1。

如果要编码另外一个课程,只需要更改课程序号即可,例如:A-0101-2-C-2。

总结课程代码的编制办法在课程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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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山东大学课程命名及课程号编码规则
一、课程命名规则
1.课程名称要符合专业要求与国际规范,严格准确。

对于使用汉语或双语授课的课程,要分别确定“中文名称”与“英文名称”,对于使用英语授课的课程,可只确定“英文名称”。

其中,“中文名称”不能用缩写或简称,“英文名称”可根据国际惯例使用缩写或简称。

2.课程的“英文名称”中单词之间要有空格,除介词之外,首字母应大写。

3.双语课程不在课程名称后面标注“双语”字样,而是根据课程号来区分;全英文授课课程的课程名统一采用“英文名称”,同样根据课程号区分。

4.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在课程名后加“实验”,独立开设的上机课在课程名后加“上机”,独立开设的课程设计课在课程名后加“课程设计”等。

5.分多学期开设的课程,在课程名称后面加(1)、(2)、(3)等以示区别,括号前面不留空格。

6.分难度级别的课程,在课程名称后面加I,II,III,V等罗马数字以示区别,I为难度级别最高,依次递减,罗马数字前面不留空格。

7.其他专设课程等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在课程名称后面添加区别标志。

二、课程号编码规则
课程号为8位:000 0 000 0
第1-3位为开课单位代码;
第4位为课程层次代码
第5-7位为流水号,从001开始;
第8位为区别码。

见下表:
其中:
开课单位代码:3位数字,指该课程的开课单位或者课程负责建设单位在综合教务系统中的代码,不足3位的,前面补充“0”。

课程层次代码:1位数字,表示该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层次。

“1”表示通识类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核心
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
“2”表示基础类课程,包括学科基础平台课和专业基础课;
“3”表示专业类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4”表示高级课程,包括与研究生对接课程等流水号:3位数字,某个开课单位或课程负责建设单位的所有课程统一编号,不按课程层次重新编排。

对于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完全一致仅授课语种不同的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采用同一个流水号,依靠区别码来区分。

区别码:1位数字或字母,主要表示授课语种。

可根据需要扩展。

“0”表示汉语授课;
“1”表示英汉双语授课;
“2”表示英语授课;
“3”表示其他语种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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