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水功能区划
中山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

中山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山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的保护,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功能区划定第二条中山市根据水资源分布、水质状态、生态环境需求等因素,划定了中山水环境功能区。
第三条中山水环境功能区分为水源涵养区、饮用水保护区、生态景观区、重要渔业区等四个功能区。
第三章水质保护措施第四条在水源涵养区,禁止采矿、开发建设等活动,保障水源涵养功能的完整性。
第五条在饮用水保护区,对区域内的水源地进行严格保护,禁止任何形式的污染物排放。
第六条在生态景观区,加强对水体的监测和管理,保持水质清洁,维护生态景观的完整性。
第七条在重要渔业区,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捕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八条中山市水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水环境功能区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水质监测网络,对功能区内的水体进行定期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中山水环境功能区划定图2.中山市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水质:指水体中各种物质的性质和含量。
2.水资源:指在特定时间和区域内可利用的水体。
3.生态平衡:指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
4.水源涵养区:指具有水源涵养功能的地区,主要用于水资源的积蓄和补给。
5.饮用水保护区:指饮用水水源地及其周边地区,为确保饮用水的质量安全所设立。
6.生态景观区:指以水环境为主要要素,具有重要生态景观功能的区域。
7.重要渔业区:指渔业资源丰富,对当地经济和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的区域。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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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成果表。
广东省河流水区划二级区域情况表

连州市、阳山 农用.景观.渔业 县 阳山县 饮用.景观.渔业
第 51 页
广东省河流水功能二级区划成果表
序 水功能二级区名称 号 功能区编码 所在水功能一级区 范围 起始范围 终止范围 长度 (km) 所在行政区 主导功能 水质现状 水质管理目标 2010年 2020年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仁化县、曲江 饮用.农用 县
乐昌市、曲江 饮用.渔业.农用.工用 Ⅲ 县 乐昌市、曲江 饮用.渔业.农用 县 曲江县、韶关 渔业.景观 市 乳源县、曲江 饮用.农用 县 清远市 清远市 清远市、肇庆 饮用.渔业 市、佛山市 连平县、翁源 饮用.农用 县 翁源县 连州市 饮用 工用.景观 渔业.景观 Ⅲ Ⅲ~Ⅳ Ⅱ~Ⅲ Ⅲ Ⅱ~Ⅲ Ⅱ Ⅱ Ⅰ~Ⅱ Ⅱ~Ⅲ Ⅱ~Ⅲ Ⅱ~Ⅲ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东莞石龙 东莞石龙 东莞万江 东莞万江 东莞鹤田厦 东莞斗朗 东莞蒲基 东莞小东向 东莞建塘 东江口 荔城 羊台山
东莞大盛 东莞万江 东莞桂枝洲 东莞企山头 东莞糖厂 东莞角尾村 东莞西贝沙 东莞南新洲
Ⅲ Ⅲ Ⅲ Ⅲ Ⅳ Ⅳ Ⅳ Ⅴ Ⅴ Ⅲ Ⅲ Ⅳ Ⅱ Ⅱ Ⅲ Ⅱ Ⅲ
Ⅱ Ⅱ Ⅲ Ⅲ Ⅱ Ⅱ Ⅳ Ⅳ Ⅳ Ⅲ Ⅲ Ⅳ Ⅱ Ⅱ Ⅲ Ⅱ Ⅱ
麻涌水道麻涌工业农业用水区 H0701000703012 麻涌水道开发利用区 洪屋涡水道沙田工业用水区 东引运河工业农业用水区 虎门水道渔业农业用水区 增江三江饮用农业用水区 茅洲河景观农业用水区 H0701000803012 洪屋涡水道开发利用区 H0701000903012 东引运河开发利用区 H0701006803014 虎门水道开发利用区 H0701001203011 增江增城开发利用区 H0701001703015 茅洲河开发利用区
中山市水功能区划

围 终止范围 平洲沥马新水闸 黄沙沥尾 潘印围 独岗闸 田基沙闸 尤鱼滘陈份围 黄沙沥水道石基闸 南洋滘 洪奇沥水道三顷六 洪奇沥水道永德围 洪奇沥水道 洪奇沥水道三围闸 洪奇沥水道五围闸 洪奇沥水道六围闸 南洋滘 二滘口沥梁四顷闸 南洋滘东南 十二股涌新隆 南洋滘 二滘口沥巨富闸
长度 功能 (km) 3.8 9.7 5 5.5 8 2.6 4 3 2.7 2 2 1.1 1.5 0.7 5 5.5 4.2 2.5 1.7 6.3 农用 工用、农用、排水 农用 农用 工业、农用 农用 农用 农用 农用 农用 农用 农用 农用 农用 农用 农用 农用 农用 农用 农用 Ⅳ Ⅲ Ⅴ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劣Ⅴ Ⅳ Ⅳ Ⅳ Ⅳ Ⅳ Ⅲ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Ⅲ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水质现状 水质目标 备注
石基涌农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 石基闸 中心排灌河农业用水区 港口镇白花
莲池涌农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 中心排灌河莲池尾 大滨涌农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 中心排灌河新桥 大有涌农业用水区 大有正河农业用水区 鸡鸦水道大有北闸 鸡鸦水道对振闸
范 序号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水体 二河涌 黄沙沥水道 乌沙涌 南洋滘 田基沙沥 天生围涌 石基河 高沙涌 水字号涌 福龙涌 头围涌 三围涌 五围涌 六围涌 鱿鱼滘 三角白鲤涌 生生涌 德生大涌 尖尾围涌 布刀涌 所在水功能一级区 马新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黄沙沥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民三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所在水功能二级区 起始范围 二河涌农业用水区 黄沙沥水道工业用水区 乌沙涌农业用水区 南洋滘农业用水区 田基沙沥工业农业用水区 天生围涌农业用水区 石基河农业用水区 高沙涌农业用水区 水字号涌农业用水区 福龙涌农业用水区 头围涌农业用水区 三围涌农业用水区 五围涌农业用水区 六围涌农业用水区 鱿鱼滘农业用水区 三角白鲤涌农业用水区 生生涌农业用水区 德生大涌农业用水区 尖尾围涌农业用水区 布刀涌农业用水区 鸡鸦水道沙角 乌沙叉口 乌沙闸 潘印围 独岗闸 三角乌沙涌 南洋滘 高沙闸 南洋滘 南洋滘新洋 田基沙沥 田基沙沥卢四顷 田基沙沥 田基沙沥新民 黄沙沥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鱿鱼闸 鸡鸦水道白鲤闸 白鲤涌生生口 生生涌梅二顷 德生大涌 鸡鸦水道布刀闸
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发布)

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发布)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山市水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恢复水生态环境,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山市境内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城市市政府负责本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管理和监督。
国家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保护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依法、科学、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中山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中山市水环境保护规划和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加强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加大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促进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中山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环境保护的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对水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引导全社会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中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技能水平。
第八条中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水环境保护投资的力度,提高水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水平。
第九条中山市应当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的监测评估体系,及时掌握水环境状况,制定有效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条中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标准第十一条中山市水环境保护的目标是:全面改善水质,保护和恢复水生态环境,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中山市应当建立健全水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制定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划定水功能区和水源地保护区,加强水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中山市应当加强对污染源和污染物的管控,限制污染物排放和非法排污行为,控制水体污染物总量和污染物浓度,保护水环境质量不受严重破坏。
第十四条中山市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和使用,推广水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技术,促进水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中山市应当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相应的行业准入和退出制度。
广东省河流水区划二级区域情况表

15
33 连江黄燕滩农业景观用水区 H0502000903023 连江连州--阳山开发利用区
34 连江阳城饮用景观用水区
H0502000903031 连江连州--阳山开发利用区
连州龙潭镇 阳山黄燕滩
阳山黄燕滩
32
阳城镇107国道大 桥吸水点下500米
11
清远市
清远市、肇庆 市、佛山市
饮用.渔业
连平县、翁源 县
H0502001503022 绥江四会开发利用区
H0502001503031
四会三棵榕 四会五马岗
四会五马岗 四会马房津口
39 南街水南街饮用水源区 40 南街水广宁农业用水区
H0502001803011 南街水广宁县开发利用区
H0502001803023
广宁林洞 广宁南街艮岗
广宁南街艮岗 广宁江边洞
东莞石龙 东莞石龙 东莞万江 东莞万江 东莞鹤田厦 东莞斗朗 东莞蒲基
东莞大盛 东莞万江 东莞桂枝洲 东莞企山头 东莞糖厂 东莞角尾村 东莞西贝沙
42 东莞市 15 东莞市 18 东莞市 18 东莞市 13 东莞市 18 东莞市 12 东莞市
饮用.渔业 饮用.农用 工用.农用 工用.农用 饮用.农用 饮用.农用 工用.农用
下东
百顷头
68
磨刀门水道珠海饮用渔业用水 区
H0703000303011
磨刀门水道开发利用区
百顷头
挂定角
第 53 页
30 东莞市
渔业.农用
25 增城市
饮用.农用.工用
34 深圳市
景观.农用
6
肇庆市、佛山 市
饮用.渔业
35 佛山市
饮用.渔业
13
佛山市、江门 市
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

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保护工作,维护水生态平衡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范围内的水质保护工作,包括水源地保护、水域生态修复、水污染物减排、水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源头控制、分类管理、动态监测、风险评估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水源地保护第四条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的水源地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级的水源地保护标准进行划定,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五条禁止在水源地周边区域进行任何可能影响水质的污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
第六条水源地周边区域的经济活动应当严格控制,特殊情况下需进行经济适度调整,但不得影响水质安全。
第七条对于水源地周边区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及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水域生态修复第八条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内的水域生态修复工作应当根据水域类型、水质状况进行细化,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
第九条水域生态修复工作应当注重水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推动植物修复、生物修复、物理修复等多种修复方式的综合应用。
第十条水域生态修复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水生态系统的监测,及时评估修复效果,对修复不达标的水域,采取进一步的治理措施。
第四章水污染物减排第十一条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在水污染物减排工作中,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对各类污染物进行分类控制管理。
第十二条水污染物减排工作应当加强源头控制,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强污染物排放监管,强化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水污染物减排工作要注重与生态修复工作相结合,促进污染物的综合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
第五章水环境监测第十四条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应当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包括固定监测点和随机监测点。
中山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

中山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
中山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
第一章:总则
本规定旨在加强对中山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水质达到国家设定的标准,并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二章: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根据水资源状况和水环境质量要求,将中山市划分为不同的水环境功能区,并制定相应的水质保护措施。
第三章:水源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是指重要水源地周围的区域,主要用于源头水质的保护。
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进行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固废的堆放。
第四章:水生态保护区
水生态保护区是指水生态系统的重要区域,主要保护水生物的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
在水生态保护区内,应限制河流的疏浚和开发活动。
第五章:水文化保护区
水文化保护区是指水文化遗产或具有文化价值的水域区域,主
要保护水文化资源的完整性和传承。
在水文化保护区内,应加强文
化教育和宣传活动。
第六章:重点污染源治理
对于水环境功能区内的重点污染源,要实施严格的治理措施,
确保排放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对于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要严肃执法,强制停产整改。
第七章:水质监测与评价
加强对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及时掌握水质变
化趋势,并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保护策略和措施。
第八章:水资源合理利用
在水环境功能区内,要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推广节水措施,并鼓励开展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再利用工作。
第九章: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补偿责任。
第十章: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其他有关水质保护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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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滘涌黄圃人民大桥
8.71
农用、景观
劣Ⅴ
Ⅴ
20
孖梪河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孖梪河农业景观用水区
桂洲水道孖梪闸
联丰围允益
1.01
农用、景观
Ⅴ
Ⅴ
21
联丰十字横河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联丰十字横河农业景观用水区
联丰围允益
南头镇民安8队
1.15
农用、景观
Ⅴ
Ⅴ
22
沧海河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沧海河农业景观用水区
猛岗涌
三乡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猛岗涌农业用水区
大魁河人渡口
黄圃水道后岗闸
3.6
农用
Ⅳ
Ⅳ
11
高滘涌
三乡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高滘涌农业用水区
大魁河老沙闸
黄圃镇苏埒涌
2
农用
Ⅳ
Ⅳ
12
新涌
三乡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新涌农业用水区
黄圃镇大涌皮
黄圃镇苏埒涌
1.1
农用
Ⅳ
Ⅳ
13
大滘涌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大滘涌农业景观用水区
黄圃水道工业用水区
丘头口
三星尾
15.9
工用、农用、排水
Ⅲ
Ⅲ
39
中型河
马新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中型河农业用水区
黄圃水道三河闸
黄沙沥水道团范水闸
5.85
农用
Ⅴ
Ⅴ
40
围河涌
马新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围河涌农业用水区
黄圃水道三河闸
黄圃水道新沙头闸
4
农用
Ⅴ
Ⅴ
41
马鞍滘
马新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马鞍滘农业用水区
黄圃水道马鞍滘闸
Ⅴ
Ⅴ
52
石基涌
大南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石基涌农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
石基闸
三丫涌口
4.6
农用
Ⅳ
Ⅳ
53
中心排灌河
大南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桂洲水道大滘闸
黄圃水道黄圃闸
4.4
农用、景观
Ⅴ
Ⅳ
14
六百六河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六百六河农业景观用水区
桂洲水道低沙闸
沧海河将军9队
2.16
农用、景观
Ⅴ
Ⅴ
15
深滘涌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深滘涌农业景观用水区
桂洲水道深滘闸
中心横河民安8队
2
农用、景观
Ⅴ
Ⅴ
16
观音庙涌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观音庙涌农业景观用水区
19
饮用、渔业
Ⅱ
Ⅱ
32
鸡鸦水道
鸡鸦水道开发利用区
鸡鸦水道饮用渔业用水区
中山南头镇汲水
中山港大桥
33
饮用、渔业
Ⅱ
Ⅱ
33
南头涌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南头涌农业景观用水区
鸡鸦水道南头闸
鸡鸦水道孖沙闸
6.6
农用、景观
劣Ⅴ
Ⅳ
34
正河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正河农业景观用水区
鸡鸦水道穗西闸
南头涌南头二中
1.2
农用、景观
石军涌
横石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石军涌农业用水区
洪奇沥水道壳塘闸
黄圃水道细岗闸
4.5
农用
Ⅳ
Ⅳ
46
二朗基涌
横石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二朗基涌农业用水区
石军涌北围
平洲沥二朗基闸
1.8
农用
Ⅳ
Ⅳ
47
南沥涌
横石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南沥涌农业用水区
石军涌叙龙围
南沙沥水道黄沥围
1.6
农用
Ⅳ
Ⅳ
48
横档涌
横石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洪奇沥水道苏埒闸
黄圃镇沙涌口
6.5
农用
Ⅳ
Ⅳ
7
九仔涌
三乡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九仔涌农业用水区
黄圃镇苏埒涌
黄圃水道九仔水闸
1.5
农用
Ⅳ
Ⅳ
8
尤份涌
三乡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尤份涌农业用水区
黄圃镇苏埒涌
黄圃水道
1.3
农用
Ⅳ
Ⅳ
9
乌珠涌
三乡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乌珠涌农业用水区
黄圃镇苏埒涌
黄圃水道上滘闸
1.8
农用
Ⅳ
Ⅳ
10
鸡鸦水道大坝头闸
3.5
农用
Ⅳ
Ⅳ
42
上沙角涌
马新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上沙角涌农业用水区
马鞍滘大坝头
二河涌沙角村北面
2
农用
Ⅴ
Ⅳ
43
平洲沥
平洲沥开发利用区
平洲沥工业用水区
黄圃水道马新联围
黄沙沥水道二朗基
5
工用、农用、排水
Ⅲ
Ⅲ
44
上沙涌
横石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上沙涌农业用水区
平洲沥上沙闸
二朗基涌
5
农用
Ⅳ
Ⅳ
45
南头镇华光合生闸
南头镇高桥头
3.1
农用、景观
Ⅴ
Ⅴ
23
兆丰涌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兆丰涌农业景观用水区
南头镇高桥头
大滘涌黄圃人民大桥
2.2
农用、景观
劣Ⅴ
Ⅴ
24
华丰十字河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华丰十字河农业景观用水区
中心横河合生闸
南头涌
1.8
农用、景观
劣Ⅴ
Ⅴ
25
葵树头河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葵树头河农业景观用水区
二坊河
1.1
农用、景观
Ⅴ
Ⅴ
29
三岔河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三岔河农业景观用水区
二坊河
南头涌孖沙
1.2
农用、景观
Ⅴ
Ⅴ
30
鳗埒涌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鳗埒涌农业景观用水区
南头镇益耕村南公路北侧
黄圃水道鳗埒闸
4.5
农用、景观
劣Ⅴ
Ⅳ
31
容桂水道
容桂水道开发利用区
容桂水道饮用渔业用水区
中山市莺歌咀
顺德市板尾沙
附件
中山市水功能区划
序号
水体
所在水功能一级区
所在水功能二级区
范围
长度(km)
功能
水质现状
水质目标
备注
起始范围
终止范围
1
洪奇沥水道
洪奇沥水道开发利用区
洪奇沥水道渔业工业用水区
中山黄圃镇雁企
番禺市沥口
28
工用、渔业
Ⅲ
Ⅲ
2
桂洲水道
桂洲水道开发利用区
桂洲水道工业用水区
顺德细滘
中山大生围
12.5
工用、饮用
Ⅲ
Ⅲ
横档涌农业用水区
石军涌壳塘闸
南沙沥水道下浪闸
3
农用
Ⅳ
Ⅳ
49
猛流涌
横石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猛流涌农业用水区
猛流闸
横档涌
5
农用
Ⅳ
Ⅳ
50
后岗涌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后岗涌农业用水区
黄圃水道后岗闸
苏埒涌
3.5
农用
Ⅳ
Ⅳ
51
阜沙涌
五乡联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阜沙涌农业用水区
鸡鸦水道阜圩头闸
鸡鸦水道鸦雀尾水闸
6.2
农用
南头镇观音庙
中心横河民安8队
1.1
农用、景观
劣Ⅴ
Ⅴ
17
中心河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中心河农业景观用水区
桂洲水道民安闸
鸡鸦水道南头闸
1.9
农用、景观
劣Ⅴ
Ⅴ
18
妙观涌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妙观涌农业景观用水区
桂洲水道民安闸
南头镇妙灵宫
1
农用、景观
Ⅴ
Ⅴ
19
中心横河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中心横河农业景观用水区
3
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海
桂洲水道开发利用区
大岑海工业用水区
容奇镇高沙
黄圃镇鲤鱼咀
4
工用、饮用
Ⅲ
Ⅲ
4
大魁河
桂洲水道开发利用区
大魁河工业用水区
桂洲水道鲤鱼咀
洪奇沥水道大魁尾
5
工用、饮用
Ⅲ
Ⅲ
5
岗东涌
三乡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岗东涌农业用水区
大魁河鲤鱼咀东闸
黄圃镇沙涌口
2.5
农用
Ⅳ
Ⅳ
6
苏埒涌
三乡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苏埒涌农业用水区
南头镇葵树头
南头涌
0.8
农用、景观
劣Ⅴ
Ⅴ
26
二坊河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二坊河农业景观用水区
华丰十字河华丰围
滘心涌细增
2.38
农用、景观
劣Ⅴ
Ⅴ
27
滘心涌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滘心涌农业景观用水区
沧海河高桥头
南头涌孖沙
2.3
农用、景观
劣Ⅴ
Ⅴ
28
石砍河
文明围内河涌开发利用区
石砍河农业景观用水区
沧海河高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