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医保卡最晚用到下月3月起启用社保卡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9.07•【字号】冀医保规〔2022〕6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省直三行业医疗保障管理部门,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精神,结合河北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规范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一)规范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范围。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外省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拓宽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渠道。
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实行备案管理,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河北省医疗保障部门微信公众号、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等多种渠道办理登记备案,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延长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二、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水平(四)统一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
医保卡更换为社会保障卡通知

医保卡更换为社会保障卡通知各二级单位:一、换卡的必要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今年11月1日起,全部停用现用的医保卡,届时全面启用技术更先进、功能更完善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
按学校工作组要求,我校启动社会保障卡更换工作,各级部门必须认真、细心完成此项工作。
二、新卡功能目前,社保卡具有6项功能,包括: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今后,社保卡还将具备以下两种功能:1、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参加职业培训等。
2、将具有一卡多用、全国通用和电子钱包功能。
三、工作进程安排四、社会保障卡个人数据确认表说明1、请认真阅读社会保障卡个人数据确认表中个人基本信息确认说明,认真按照确认表中第2、第4条要求填写,并签字,或本人委托他人签字,二级单位留存委托书。
2、个人基本数据采集栏不填写。
3、社会保障卡个人数据确认表左上角按要求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五、交表地点及咨询电话老校区:医院四楼办公室,电话刘老师、李老师新校区:和风苑C栋一楼医院办公室,电话刘老师、李老师邮箱:六、要求1、办公室负责人要有责任心,认真、细心、准时完成该项工作。
2、表格要整洁,填写时字迹要工整,字迹不清后果自负。
3、二级单位返回社保卡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格式社保卡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部门盖章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校医院2010年6月2日。
2015年启用社会保障卡原有医保卡停用

2015年启用社会保障卡原有医保卡停用为更好地实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确保参保对象及时足额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自即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全面开展市本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工作。
本次数据采集,参保人可以就近选择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网点,填写《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申领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
2015年1月1日,廊坊市社会保障卡正式启用,现有医疗保险卡停止使用。
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
社会保障卡主要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收入管理及劳动与社会保险争议等方面应用。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社会保障卡要求,社会保障卡将实现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方便群众使用、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异地就医和一卡多用、全国通用。
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及应用工作有一个重要的基础,就是准确、完整的参保人基础数据。
参保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会直接印刷在社会保障卡卡面,相关信息写入全省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不能出现丝毫差错。
社保卡医保卡存在较大差异随着社会保障卡的大量发行应用,社会保障卡逐渐取代旧的医保卡,由于社会保障卡同时兼有医保卡的所有功能,在使用过程中人们对于两者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比如社会保障卡就是原有的医保卡的一种翻新等。
然而实际上,在发行层次、内容、功能应用等方面,社会保障卡和医保卡都存在较大差异。
首先,在发行层次上,社会保障卡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个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而医保卡是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行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用卡,一般以县级为单位,用于个人身份识别,储存记载着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医保账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资料信息。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5.18•【字号】冀医保规〔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三行业医疗保障管理部门,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冀政办发〔202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纳入条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经遴选确定为门诊保障定点药店,开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其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疾病等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门诊保障定点药店应具备完善的医保结算系统和进销存系统,能够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要求,以直连方式接入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或直接使用定点医药机构业务办理子系统,实现电子处方流转,真实、全面、准确、实时上传医保结算费用和进销存数据。
按照《医疗保障核心业务区网络安全接入规范》要求,使用专线或VPDN等方式接入,接入上行带宽不低于4MB/S。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统筹区内医保定点资格2年以上(含2年),近2年无违反医保规定被通报批评、重大违规扣款、中止医保或终止医保协议及无投诉举报等情形。
同时,定点零售药店上年度年终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二)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如为租赁,应提供2年以上有效租赁合同;(三)有24小时视频监控,可对购药人员进行身份识别或确认,实现购药刷卡全过程视频监控,具备实时上传能力,相关视频资料至少保存2年;(四)设置门诊保障用药管理岗位,至少应配备1名执业药师,且注册地在该定点零售药店,确保营业时间有药师在岗,提供处方审核、调配和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五)足额配备医保目录内药品,并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设置独立的医保药品分区,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用药标识;(六)建立完整的药品“进销存”台账,所有经营品种购进、销售明细均应如实录入“进销存”管理信息系统。
河北省省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冀政办[2001]2号
![河北省省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冀政办[2001]2号](https://img.taocdn.com/s3/m/2a106218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73.png)
河北省省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文:---------------------------------------------------------------------------------------------------------------------------------------------------- 河北省省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冀政办〔2001〕2号2001年1月15日)第一条根据《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以外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第三条补充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缴费比例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4%。
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事业单位经财政部门核准,可在年初预算财政拨款之外的单位其他收入列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列支。
补充医疗保险费单独列账管理。
第四条补充医疗保险费全年一次性缴纳,缴费时间应适当提前15日至20日。
用人单位不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其职工不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条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使用,2%划入职工个人账户,2%建立统筹补充基金。
第六条统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来支付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以内的个人负担部分的部分医疗费和细则第三十七条确定的9类(种)疾病病人的部分门诊医疗费用。
一、在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负担的比例的基础上,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部分和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均提高报销比例3个百分点;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部分,均提高报销比例1.5个百分点。
二、恶性肿瘤性疾病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经医保经办机构批准的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脑血管病后遗症致神经功能缺损、心肌梗塞、慢性中、重度症病毒性肝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高血压Ⅲ级高危及高危以上、活动性结核病病人,门诊个人账户用完后,补充医疗费负担的比例为:费用累计500元以内的个人负担;500元以上至5000元的,补充医疗费负担2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补充医疗费负担30%;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的,补充医疗费负担40%;30000元以上至150000元的,补充医疗负担50%。
河北省社会保障卡使用说明--面向个人

社会保障卡使用说明社会保障卡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同时具有银行借记卡功能的复合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
社会保障卡的主要功能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制作,具有信息查询、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等主要功能。
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动终端上或者登录查询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障信息。
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领取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医疗报销费用和面向个人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等。
社会保障卡还是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享受各项服务的身份凭证。
社会保障卡还是具有特殊性质的银行卡,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汇款、消费结算、理财等一般银行借记卡可以实现的金融功能。
一、核对卡面信息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应首先核对卡面信息,若发现卡面上的、性别、社会保障()等信息与本人信息不一致时,则须携带社会保障卡与有效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信息更正手续,申请重新制卡。
二、社会保障卡的启用社会保障卡具有医疗保险结算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需要分别激活后才能使用。
(一)医疗保险结算功能的激活对持有医保卡的人员,应携带医保卡和社会保障卡到定点药店或定点医院进行新旧卡切换,切换时需先输入医保卡密码,并设置社会保障卡新密码。
切换成功后医保卡中的个人信息将自动关联到社会保障卡中,原医保卡停止使用。
(二)银行金融功能的激活请持本人有效证件、社会保障卡到发卡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激活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挂失办理发现社会保障卡丢失或被盗后,为了避免个人权益受到损失,应立即申请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挂失。
挂失后请尽快申请补卡,以免影响个人社会保障和金融相关业务的办理。
1.社保功能挂失式:短信挂失和窗口挂失。
石家庄医保定点政策

石家庄医保定点政策20XX石家庄医保定点政策如下缴费时间今年延至明年2月注意啦!石家庄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年一次性预交费制,一年一个医疗待遇支付期。
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集中办理20XX年度参保登记和缴费。
以后每年城乡居民应在当年9月1日至12月25日参保缴费。
五种缴费缴费方式任你选此次缴费在河北银行各网点办理,今年河北银行特开通了手机银行、个人网银、自助多媒体机、ATM机、银行网点柜台等五种缴费渠道。
通过以上自助渠道缴费一个月内均可凭缴费流水号到河北银行各网点自助多媒体机打印发票凭证。
重点保障住院兼顾门诊需求在保障住院医疗费前提下,建立了一般门诊费包干制度,参保城乡居民(大中专学生除外)普通病门诊医疗费,按每人每年40元标准划入社会保障卡,包干使用。
年度余额不计息,可结转使用,可继承。
总体医疗待遇就高不就低住院起付段农村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均有所降低;报销比例农村居民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提高了10%-15%,城镇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平均报销比例也增长了5个百分点;慢性病病种由9种扩大到了20种,门诊特殊病由4种扩大到了7种,报销限额和比例均有所提高,同时统一了连续参保缴费增加报销比例的规定。
药品目录就宽不就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出台后,原新农合新的药品目录将由原来的1100种扩大到2600种,农村居民报销用药范围大幅提高。
就医范围逐步扩大制度整合后,县(市)参保居民就医选择范围将逐步扩大,转诊转院手续进一步简化,就医管理逐渐统一。
在市辖区范围参保居民住院可出院即报,减轻了个人垫付的压力和报销的工作量。
实现基本医保、大病医保的相融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出台后,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将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一站式”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保障对象有四类具有本市户籍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覆盖的城乡居民。
在本市中小学就读且未在原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中小学生。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保医疗协同推动支付方式改革提质增效的意见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保医疗协同推动支付方式改革提质增效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6.14•【字号】冀医保发〔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保医疗协同推动支付方式改革提质增效的意见>冀医保发〔2024〕6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保医疗协同推动支付方式改革提质增效的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国家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精心指导下,在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和广大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坚持试点引领、阶梯式推进,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医保局要求的“四个全覆盖”任务,目前已经进入完善机制、提质增效阶段。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建设,协同推进医疗机构配套改革,健全完善全省统一、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编制支出预算各统筹区医保部门要以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以及医疗发展刚性需求为前提,精准测算本地医疗机构前三年住院次均费用和住院人次,扣除异地就医、不纳入DRG/DIP结算等费用后,形成DRG/DIP基础预算。
同时充分考虑支持新项目、创新药品和耗材以及突发情况,合理编制医保基金支出预算并确定预算额度,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要建立完善预算调整机制,根据基金实际收入,综合考虑就医人数变化、待遇政策调整等因素,在医疗机构没有降低住院标准的情况下,可按程序对医保基金支出预算进行调整,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实际诊疗需求。
必要时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可动用历年医保基金结余,确保年度预算额度科学、合理、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