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制作说明
21、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填写说明

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填写说明
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是行政机关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时,对案件的性质、处理依据和内容进行研究,所做的关于研究的过程和结论的记录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3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集体讨论记录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本文书是反映行政机关对重大违法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讨论过程的,因此文书对讨论时(如认定由违法事实和情节,适用法律的具体条、款、项,处罚决定的具体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表述。
本文书如不能清楚的记录讨论的过程和内容,可以另附纸。
2、应将审议讨论的地点、起止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和记录人写清楚。
3、参加集体讨论人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意见应当记录
清楚。
要如实记录,不要遗漏,也不要加入记录人个人的意见。
4、结论性意见为研究后得出的最终意见。
5、在案件审议结束后,记录人员应当将记录交主持人、参加人、汇报人阅读后签字确认。
集体讨论会议纪要模块

集体讨论行政处罚案件会议纪要
案由:ⅩⅩⅩⅩ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时间:ⅩⅩ年 7 月 29日17 时 00 分至18时30分
地点:ⅩⅩ会议室
主持人:ⅩⅩ记录人:ⅩⅩ
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执法人员提出案件调查情况及拟处理意见:监察大队队长ⅩⅩ介绍案件情况:ⅩⅩ年6月在ⅩⅩ检查时,发现山ⅩⅩ有限公司未办理《ⅩⅩ许可证》,其建筑面积ⅩⅩm2,总投资ⅩⅩ元。
违反了《ⅩⅩ》第ⅩⅩ条之规定,当天予以立案,先后进行了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下发行政处罚陈述申辩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程序,现已到下发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根据《ⅩⅩ法》第ⅩⅩ条规定,按5%处罚,罚款ⅩⅩ1元;按10%处罚,罚款ⅩⅩ元。
为此,建议将本案报请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讨论记录:ⅩⅩ局长:通过办案人员对ⅩⅩ有限公司违法案案情的汇报,现在请大家就本案展开讨论:
ⅩⅩ:该案违反了《ⅩⅩ》第ⅩⅩ条之规定,根据其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程度,应当对其做出适当的行政处罚。
鉴于ⅩⅩⅩⅩⅩⅩⅩⅩ,我的意见是予以山西恒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限期改正;2、按建设工程造价5%处罚,罚款61971元。
ⅩⅩ:该案依据《ⅩⅩ法》第ⅩⅩ条进行处罚,鉴于ⅩⅩ
情形,ⅩⅩ我的意见和ⅩⅩ一致。
ⅩⅩ副局长:该案自立案以来,程序合法,祁ⅩⅩ的行为违反了《ⅩⅩ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处罚,我同意以上两位的处理意见。
ⅩⅩ股长:同意。
ⅩⅩ股长:同意。
ⅩⅩ副局长:同意。
ⅩⅩ局长:同意
讨论决定:经会议讨论决定对ⅩⅩ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限期改正;2、罚款ⅩⅩ元。
参加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法律案件集体讨论记录(3篇)

第1篇一、会议基本信息会议时间:2023年3月15日会议地点:XX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参会人员:张律师、李律师、王律师、刘法官、赵法官、赵律师、孙律师、周律师主持人:张律师二、会议目的本次会议旨在对近期一起复杂的法律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分析案件中的关键问题,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案,并提出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三、案件背景案件名称:XX公司诉XX银行合同纠纷案原告:XX公司被告:XX银行案件简介:XX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XX银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
双方签订《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年利率6%。
合同签订后,XX公司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XX银行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XX 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案件讨论1. 张律师: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案件的关键问题。
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XX公司是否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以及银行在催收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
2. 李律师:关于XX公司偿还贷款的能力,我们需要调查其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此外,还需了解其经营状况,如主营业务、市场前景等。
3. 王律师:关于银行的催收行为,我们需要查看银行催收的证据,如电话录音、短信记录、邮件等。
同时,还需关注银行在催收过程中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
4. 刘法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XX公司未按约定偿还贷款,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5. 赵法官:关于XX公司偿还贷款的能力,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财务状况:查看XX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分析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了解其财务状况。
(2)经营状况:了解XX公司的主营业务、市场前景、竞争优势等,评估其经营状况。
(3)信用记录:查询XX公司的信用报告,了解其信用状况。
6. 赵律师:针对银行催收行为,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催收方式:分析银行催收的方式,如电话催收、短信催收、邮件催收等,判断其是否合法。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分局)
案件名称:辽G71267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讨论时间:2015 年 2月 6 日 14 时 10 分至2015 年 2月 6 日 14 时 40 分地点:辽宁省鞍山公路路政管理局千山分局
主持人:张明军汇报人:赵洪铎记录人:王国丞
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易晓东局长、张明军副局长、张鹏副局长、赵洪铎治超科长、王国丞主任。
案件简介:关于辽G71267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讨论记录:悬挂号牌号码为辽G71267辽G7477挂的6轴车辆,于2015年2月6日13时44分,在S101公路110公里400米处行驶。
经检测,车货总重142.24吨,超限87.24吨,超限比例为158.62%,认定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根据省交通厅《辽宁省交通厅普通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辽交政法发[2012]363号)文件的规定。
结论性意见: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出席人员签名:。
重大案件讨论记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第 1 页共 1 页案由:涉嫌销售假药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筋骨康胶囊案当事人:新田县新隆镇梅庄药店讨论时间:2014年2月11日地点:新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室主持人:郑石湘汇报人:古文鹏记录人:黄婷参加人:郑石湘、吴光富、杨亚琼、李应贵、黄承云、古文鹏、谢仕德、陆矗、曾驰、陈保国、黄婷主要违法事实(证据、依据、办案程序及处罚意见):经执法人员在该药店检查发现:1、假药复方川羚定喘胶囊,数量:20瓶,规格400gg×100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546757,产品批号:20130706,标示厂家:河南濮阳哮喘风湿糖尿病研究所,外包装未标明国药准字或其他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160705,经被调查人谢柏玉介绍该产品是2013年8月份通过电话联系,以邮寄的方式送到该药店来的,共购进50瓶,已销售30瓶,销售价格:18元/瓶,100粒/瓶,销售收入共计540元,货值金额是900元。
2、假药筋骨康胶囊,数量:50瓶,标示厂家:烟台万众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37025568,产品批号:20130906,规格:0.4g×100粒/瓶,经被调查人谢柏玉介绍该产品是2013年9月通过电话联系,以邮寄的方式送到该药店来的,共购进100瓶,已销售50瓶,销售价格18元/瓶,销售收入共计900元,货值金额是1800元。
经我局发函核查,上述两种药品均无标示的相关厂家,按假药处理。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证据一、该药店负责人邓梅庄签字认可的《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经营销售上述产品的基本情况;证据二、该药店负责人邓梅庄和该药店工作人员谢柏玉签字认可的《调查笔录》,证明当事人经营、销售上述产品的详细情况;证据三、《扣押物品清单》证明该店销售假药的物证。
证据四、湖南省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永)药协字(2013)第27号、第28号,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濮食药监稽函(2013)223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鲁食药监稽查(2013)488号协查复函,证明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的证明文件。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处罚案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案件名称:张三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案讨论时间: 2019年3月5日14时至2019年3月5日15时主持人:王小蓉汇报人:苏靖记录人:李强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支队长李XXX、副支队长黄XXX、副支队长徐XXX、安全管理科黎XXX、超限运输管理科肖XXX、法规科负责人王XXX、办案机构负责人:彭XXX案件简介(彭安宁):2019年03月05日14时52分,某某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苏靖、李隆襄在S310线K220+200对驾驶员张三驾驶某D10156东风牌货车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张三不能出示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经过现场简要询问张三,车辆所有人是张三,货主委托张三将水泥从某某县运到米易县,约定收取800元运费,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证。
当事人张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发后当事人张三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本人也提出了减轻处罚的申请,请求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特报请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小组讨论。
讨论记录:黎XXX:我同意办案人员的意见,给予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肖XXX:我同意办案人员的意见,给予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黄XXX:我同意办案人员的意见,给予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徐XXX:我同意办案人员的意见,给予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彭XXX:我同意办案人员的意见,给予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王XXX:张三的违法行为被查处后,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能即时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我同意办案人员的意见,给予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整。
结论性意见:本案执法程序合法,当事人张三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当事人张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案件讨论记录文本(3篇)

第1篇案件名称:张某某与李某某合同纠纷案时间:2023年4月15日地点:XX人民法院会议室参加人员:1. 张某某(原告)2. 李某某(被告)3. XX人民法院法官(审判长)4. XX人民法院法官(审判员)5. XX人民法院法官(审判员)6. 书记员会议议程:一、案件背景介绍二、双方陈述三、法官提问四、案件分析五、合议庭讨论六、会议总结一、案件背景介绍本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22年10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某将位于本市XX区的房屋出租给张某某,租赁期限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张某某支付了租金及押金。
然而,在租赁期间,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张某某无法正常居住。
张某某多次与李某某协商解决,但李某某未采取任何措施。
无奈之下,张某某将李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某退还租金及押金。
二、双方陈述原告张某某:尊敬的法官,我于2022年10月与被告李某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
然而,在租赁期间,我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天花板渗水等。
我曾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其维修房屋,但被告一直未采取措施。
鉴于房屋无法居住,我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租金及押金。
被告李某某:尊敬的法官,我承认房屋在租赁期间存在一定质量问题,但我已经尽力进行维修。
至于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租金及押金的要求,我无法接受。
我认为,原告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对房屋状况有充分了解,房屋质量问题并非由我方故意造成。
三、法官提问审判长:被告李某某,你承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原告张某某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对房屋状况有充分了解?被告李某某:法官,我无法确定原告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对房屋状况有充分了解。
审判长:原告张某某,你能否证明在签订合同时,你对房屋状况有充分了解?原告张某某:法官,我无法证明在签订合同时对房屋状况有充分了解,但我可以证明在租赁期间,我多次与被告协商维修房屋,但被告未采取任何措施。
四、案件分析本案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案件集体讨论记录范文

行政处罚集体讨论问题《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有些部门的行政处罚规程也作了相应的具体规定。
对“重大复杂”或“较重的行政处罚”有不同的尺度。
同时,《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由此可见,已经符合听证程序要求的罚款,应当属于较大数额罚款,也可理解为较重的行政处罚。
因此,进行集体讨论是办案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没有这个环节,属于严重的程序缺陷,如果案件引起行政诉讼,法院就凭这一点可以判行政机关败诉。
当然,案卷评分会考虑各种因素,作出零分的评定,也许是为了提醒行政机关重视执法程序的一个策略吧。
至于,是否还想把分要回来,你自己考虑吧。
刑诉的案卷材料指哪些内容?1卷宗目录2.律师所案件承接审批表3.收费凭证4.委托协议5.授权委托书6.谈话笔录7.阅卷笔录8.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9.调查材料10.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11.集体讨论记录12.起诉书、上诉书13.辩护意见14.辩护词或代理词15.出庭通知书16.庭审笔录17.裁定书、判决书18.上诉书、抗诉书19.证据交接清单20.结案审批表21.服务质量监督卡刑事诉讼案件卷宗整理都需要什么内容材料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颁布时间:1991-9-11发文单位:司法部分五章,26条。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第三章立卷编目和装订第四章归档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的基本职能和社会作用。
为加强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助理律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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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制作说明
《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是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拟给予较重行政处罚时,记录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负责人进行集体讨论时有关内容所填写的文书。
一、文书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提讨论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下列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一)拟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数额较大的案件;(二)拟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案件;(三)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四)调查处理意见与审核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集体讨论的其他案件。
这些都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作《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
《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反映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案件的全过程,体现对重大、复杂行政处
罚案件的重视程度,确保行政执法案卷的完整性和严肃性。
该文书属于内部工作文书,不对外使用。
二、文书使用注意事项
《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的内容包括首部、特定项目、笔录内容和尾部四个部分。
(一)首部。
包括:
1.文书名称,即《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2.页码。
固定格式为“第页,共页”。
(二)特定项目。
包括:
1.案由。
按照“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的方式表述
2.当事人。
填写其单位名称或姓名。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上核准的名称一致;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与其《居民身份证》一致;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无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名称为当事人,在其字号名称后加括号注明经营者姓名。
3.讨论时间。
填写讨论时的起止时间。
4.讨论地点。
填写集体讨论的具体场所。
5.主持人、汇报人和记录人姓名。
不可用职务代替姓名。
汇报人一般为该案件的承办人;记录人有主要负
责人指定。
6.参加人员姓名。
系指对案件进行讨论的有关人员。
7.列席人员。
系指案件承办人员、案件核审人员、相关科室及办案机构负责人和专家、律师等。
(三)笔录内容。
包括主要违法事实汇报、讨论记录及决定意见等内容。
1.主要违法事实。
由汇报人汇报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案件的来源、违法的基本事实、调查取证的情况、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意见,并从证据、依据、办案程序及处罚意见等方面加以表述。
如有承办案件审核机构(法制科)人员参加,也可由其汇报案件核审意见。
2.讨论记录。
按讨论发言次序分别列段记录:首先由主持人提出案件讨论的议题,然后对参加讨论人员的发言一一客观真实记录,着重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自由裁量、定性处理意见和理由等详细记载。
尤其是对不同意见和保留意见应当如实记录,确保讨论记录的全面、准确。
3.决定意见。
根据讨论发言,全面综合列出对案件处理若干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主持人进行总结性发言,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
参加讨论人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予以注明。
(四)尾部。
案件讨论结束,记录人应将《案件集体讨论记录》交主持人和参加人员核对无误后,分别签字,最后由记录人签字。
《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是行政处罚审批的一种特殊形式,该记录反映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讨论的全过程。
因此,文书对讨论的内容,如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情节,对当事人从重处罚或实施减、免行政处罚等,适用法律的具体条、款、项,处罚决定的具体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表述。
对于重大、复杂、拟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讨论记录除了可以使用《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外,也可以采用会议纪要的形式,会议纪要应是行政机关正式的文件。
该文书要求写明讨论过程中的重要意见及决定意见并有主持人、记录人和参加人签名,列席人员不需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