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保障集团经营活动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

第三条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由集团总裁分管,XXX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通过对经营管理活动中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为集团的经营发展、效益提升提供服务。

第二章审计范围第五条XXX对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一)对财务预(决)算、财务经营状况、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二)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1(三)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搜检。

(四)对经济合同的执行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六)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七)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侵占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动进行专项审计。

(八)集团领导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章内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第六条审计XXX的职责是:(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领导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等,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二)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实施例行内部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并敷陈审计成效。

(三)根据团体领导的请求实施专项审计。

(四)参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对内审中发现的制度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审计监察部的主要权限是:(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求,请求有关单位、部门按时报送出产、经营、财政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2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请求所属公司将其规章制度、薪酬绩效考核计划、营销政策、重大合同等向XXX进行备案。

(二)加入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现场勘查实物。

集团内部审计公示制度范本

集团内部审计公示制度范本

集团内部审计公示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示内容内部审计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计划、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审计报告等。

第三条公示范围公示范围包括:集团总部及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各部门。

第四条公示方式内部审计公示通过集团内部网站、公告栏、会议等方式进行,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全面。

第五条公示时间1. 审计计划应在审计开始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审计结果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整改情况应在整改措施落实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六条公示要求1. 审计部门应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2. 公示内容应保持一定的保密性,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不得公示。

3. 公示内容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集团及所属单位的利益。

第七条公示效果评估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内部审计公示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公示内容和方式。

第八条监督与检查1. 审计部门应对内部审计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集团审计委员会应对内部审计公示工作进行监督,对公示内容进行定期审查。

第九条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擅自泄露公示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 内部审计公示内容失实、不准确的,审计部门应立即进行更正,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十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集团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审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审计委员会所有。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模板

XX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促进集团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所称的企业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核和评价企业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改善治理和管理,提升价值,实现经营目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董事会集团董事会负责决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批准内部审计重要管理制度、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主要指经济责任审计和集团董事会决定的审计项目),审议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并考核、评价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审计委员会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要的权限、人员配备及工作经费。

第五条监事会集团监事会应督促董事会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并对董事会推进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评价。

监事会每年与董事会就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集团成立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成立。

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批准审计报告(重要审计报告需报董事会批准),审核内部审计重要制度,审议年度审计计划,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价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等。

审计委员会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集团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指导,定期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集团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由资产股权管理部负责,并行使相关职责和权限。

若集团部门发生变动,则内部审计工作由相关部门自然替代。

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并在授权范围内,配合监事会等的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

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制度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审计监督,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使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职权审计机构及职责(一)财务部是公司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的组织实施。

(二)审计工作组是针对某一审计项目组成的临时性审计工作机构,负责某一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拟订审计工作计划(方案)、实施审计、编制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书等工作。

(三)审计工作组组长是审计工作组的业务负责人,在审计工作期间的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财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根据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审计计划或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组织审计工作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并出具详尽的审计报告;4、对发现的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财经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并提请公司领导做出制止决定;5、向公司领导报告审计工作状况,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议;6、组织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和统计资料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四)审计工作组成员是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人员,在审计工作期间的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财经法律、法规和集团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具体实施对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3、具体实施工程项目预算、决算审计;4、具体负责审计工作报告和统计资料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审计人员的权力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有以下权力:(一)组织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单位有关审计工作会议;(二)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三)要求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及时提供与被审计项目有关的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四)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五)对有关事项展开调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六)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七)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八)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九)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十)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强化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

第三条公司设内部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主任:总经理副主任:公司高管委员:部门负责人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设在风险控制部,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主要职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建立公司内部审计体系,指导、监督和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内部审计委员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并按年度、季度分解实施。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主要开展以下各类审计工作:财务管理审计;工程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其他类型审计。

第六条财务管理审计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收支业务、资产及负债管理与核算的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评估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确认的真实、完整;成本费用是否配比,会计政策是否具有一惯性;应收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有无呆账、坏账;应付往来款是否及时清偿、合理结转等其他财务管理事项。

第七条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均纳入工程审计范围。

按其管理职能分为初审、复审。

初审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负责对报送预结算的全面审核,包括工程项目计划控制、完成工作量的认证、主材单价确认。

复审由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承担。

第八条工程审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工程预算的编制等是否经过有效审批及是否规范、合理、准确;开工是否经过开工批准程序、有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隐蔽工程计量与验收是否及时、真实、完整和合规等;项目竣工结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价格是否合理、合规、计价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是否准确、合规等。

第九条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适应性原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对组织层面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集团母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母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母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总则一、目的为加强集团母、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各类子公司,包括控股类子公司、参股类子公司和协作性子公司。

对于控股类子公司作全面的各项审计;对于参股类子公司,主要对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成本利润及分配的真实性、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于协作性子公司,主要对其提供的协作的事项进行调整,以及协议合同审计。

三、权限的定义荣事达集团母子公司财务管理权限中有六类权限:1、审批权:批准管理方案(制度)付之实施的权利;2、审核权:对管理方案(制度)是否符合集团相关规定进行审查;3、监控权:对管理方案(制度)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审计和调控的权利;4、奖惩权:对审计和考核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者进行奖惩的权利;5、提案权:提出或编制管理方案(制度)的权利;6、执行权:组织执行管理方案(制度)的权利第一章审计机构和人员1、集团公司设立审计监察委员会,是集团董事局常设性议事机构,负责领导、监督和管理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审计监察工作,保证审计监察工作的质量。

2、集团设立审计法务本部,在集团审计监察委员会和CEO指导下开展工作。

审计法务本部依照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收支、制度流程和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集团管委会、董事局主席负责并报告工作。

3、审计法务本部配置若干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4、内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是一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提升企
业内部控制水平,保障企业利益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以下是一个公司企业内部审计
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1. 审计目标和范围:明确内部审计的目标和范围,包括审计的业务领域、审计对象、
审计周期等。

2. 内部审计组织和职责: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明确其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和职责分工。

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3. 审计计划和程序: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根据风险评估确定审计重点和频率。

制定审
计程序和方法,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 审计工作的实施: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采取适当的取样和测试方法进行内
部控制评价,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5. 流程管理和监督:建立审计工作的流程管理制度,包括审计程序的执行、资料的保存、报告的编制等。

设立监督机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审计的质量和
效果。

6. 问题发现和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后,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跟踪
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7. 审计报告和沟通:编制审计报告,清楚、准确地总结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及时
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审计结果,并进行沟通和沟通。

8. 知识管理和专业发展:建立知识管理体系,对审计经验和方法进行总结和归纳。

提供内部培训和外部进修机会,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上是一个公司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还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深入设计。

建工集团审计监察管理制度

建工集团审计监察管理制度

建工集团审计监察管理制度一、前言建工集团是一家大型的国有企业,它的经营范围涉及到了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等多个领域。

为了保障建工集团的经济效益、资源利用效率以及企业形象等多个方面的要求,建工集团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审计监察管理制度,以便能够有效地监管各项业务的开展,提高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建工集团的审计监察管理工作,明确各个工作流程的具体内容与具体操作要求,提高审计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建工集团各项业务的监督和控制力度,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工集团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下属所属单位等。

四、制度内容1、管理架构建工集团审计监察管理工作由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审计监察计划,协调审计监察工作;(2)组织执行内部审计和监察;(3)对发生重大问题的重点审计监察对象,加强对其业务的监督和控制;(4)组织对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作出判断,并提出改进措施;(5)向上级公司汇报审计监察工作情况;(6)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工作流程(1)制定计划审计监察部门应当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经营计划等情况,制定年度审计监察计划,经公司领导班子审查信息后正式发布。

计划内容主要包括审计监察对象、工作任务、工作分配以及完成时间等。

(2)执行审计审计监察部门根据计划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审计监察的重点对象和重点事项,并进行实地核查,收集相关资料,开展数据分析等工作。

审计监察部门应当选择合适的时机,对重点对象进行抽查、全面审计,以发现问题、提高质量。

(3)问题汇报一旦审计监察部门发现有问题存在,应当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督促下级部门进行整改。

同时,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情况,并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定期报告审计监察部门应当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定期向公司领导班子汇报审计监察工作情况,包括已完成的、正在进行中的以及下一步的计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篇1: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辰能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和经营管理部。

集团公司审计工作由财务审计部统一向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部配合完成经营审计部分的工作。

集团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三、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1.集团公司本部有关部门;2.集团公司本部事业部、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集团公司参股公司的派驻人员;4.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2.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6.公司制度体系的合理性和执行的公正性;7.事业部、子公司日常经营情况;8.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离任的经济和经营责任;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10.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集团公司规章制度;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4.其他有关规定。

四、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纪经济问题进行审计。

3.经营审计:审计经营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以及鉴别、衡量、分类和报告这些信息资料所使用的方法;审查用于保证遵守那些对公司经营可能有重要影响的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规定而制定的制度和措施,并应确定对其的遵守和执行情况。

4.专项审计。

包括:(1)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2)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廉洁奉公情况进行审计。

(3)审计调查:对被审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集团内部审计方式有: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

五、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第十二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1.召开集团公司本部、事业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有关审计工作会议;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文件资料;4.按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10.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六、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1.制定集团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组织实施。

2.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

4.编制审计报告。

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6.复审。

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集团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组织复议。

7.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四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2.审计处理决定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下达;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及时制止问题的延续与扩大。

七、审计档案制度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5.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办公会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9.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集团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八、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被审计单位、人员的遵纪守法、效益显著行为,审计人员应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各类处罚建议: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修改与补充。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篇2: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室机构设置和人员第三章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第四章审计室的工作范围和审计时限第五章审计室的目的和职责要求第六章审计室的职权第七章内部审计日常工作程序第八章审计证据及审计工作底稿第九章审计档案管理第十章奖惩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行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公司法》、《审计法》、《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的规范性,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

第二章审计室机构设置和人员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为审计室,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属于董事会直接领导,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对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审计室必须有专职负责人,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低于三人,审计室主任一名,其中至少有一名成员为会计专业人员。

审计室主任由董事会任免。

第六条审计室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七条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任何被审计的部门(个人)应及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设置障碍或者打击报复。

第三章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第九条独立性原则:审计室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于其他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条回避性原则: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职业道德原则: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

第十二条保密性原则: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在执行业务中知道的商业秘密,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目的。

第十三条实事求是原则:审计室及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要支持客观公正、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十四条廉洁性原则: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任何实际经营管理活动,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廉洁的纪律规定。

第四章审计室的工作范围和审计时限第十五条审计室可在公司下列范围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1、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2、公司下属各分公司以及其它所属机构;3、控股子公司。

第十六条审计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不定期、全面或局部审计。

第十七条当发生重大投资项目、签署重大经济合同或重大经济问题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讨论决定,审计室可随时审计。

第十八条当发生管理人员离任、调任及需要专项审计时,审计室可随时审计。

第五章审计室的目的和职责要求第十九条内部审计的目的: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公司运作行为的目的。

第二十条公司审计室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财务审计:对各项资产审计、投资效益审计、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计;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3、内部审计:对各项资金、物资、采购、设点消费、公司内部车贷政策、经济管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对车贷流程管理控制系统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等进行审计监督。

督促建立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改善和加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4、合同审计:对大宗物品采购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工程招标合同、产品合同、对外投资、重要的经济合同等实行备案制,并不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5、固定资产审计:对公司内部机构、控股公司、分公司的固定资产以及投资项目进审计监督。

6、离任审计:对公司高管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分公司负责人离任和调离,负责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7、责任审计:对公司各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审计,促进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8、基建审计:对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宗修理、装修等以及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9、经济效益审计:对担保、投资、借款及收益分配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