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安全作业规程和规章制度(5篇)

爆破安全作业规程和规章制度第一条一般要求1、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爆破工必须经国家承认的具有特种作业培训资格的单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有特种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工必须服从爆破工程师的领导,作业中严格执行《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认真落实由爆破专家编制的工点爆破技术实施方案。
3、爆破工必须严格领发料制度,作到每次爆破每次领取,爆完料清,禁止一次多领,领用台帐记录齐全。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第二条爆破设计1、A级、B级、C级、D级爆破工程均应编制爆破设计书;其他一般爆破应编制爆破说明书。
爆破设计书应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批准。
爆破说明书由单位的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2、爆破设计书和爆破说明书,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编制。
3、爆破设计前,应对爆破区域进行地形地质勘测,对爆破对象和爆破区域周围环境、建(构)筑物及设施进行调查。
4、爆破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地形测量结果和地质条件、拆除物结构尺寸、材质等与原设计依据不相符时,应及时修改设计或采取补救措施。
5、各种爆破作业均应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实施,爆破设计书、说明书、修改和补充设计文件均应编号存档,并与爆破后的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和总结。
6、A级、B级、C级、D级爆破工程设计,应经有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准开工。
第三条爆破作业1、爆破作业一般要求:1.1露天、地下、水下和其它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1.2在城镇居民区、风景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和重要设施附近进行爆破,须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
2、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2.1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2.2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2.3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计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2.4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2.5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____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2.7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2.8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2.9未按本规程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爆破作业,保障作业安全,对爆破作业进行科学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的所有爆破作业活动。
第三条所有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爆破作业的各项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领导班子要加强对爆破作业的管理,切实保证爆破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爆破作业的组织管理第五条爆破作业应当由具有爆破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组织进行。
在爆破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具体的爆破作业组织管理工作。
经验丰富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主持爆破现场指挥。
第六条在进行爆破作业前,要对爆破现场进行认真地勘察,并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
爆破方案必须经专业技术人员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在进行爆破作业前,要征得相关单位和群众的同意,并应当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三章爆破作业的技术管理第八条爆破作业应当遵循标准的爆破技术程序,按照爆破设计方案严格执行。
第九条在爆破作业的准备工作中,必须做好爆破物品和设备的检查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第十条在爆破现场施工前,必须对爆破物品进行仔细的质量检查,以确保质量合格。
第四章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爆破作业的安全是首要任务,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在爆破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警示标识,做好周围人员的撤离工作。
第十三条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对爆破物品进行严格的储存、保管和使用。
第五章爆破作业的环境保护第十四条在爆破作业中,必须注意环境保护,严格遵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
第十五条在爆破现场要控制和减少爆破废气和粉尘等有害物质的排放。
第六章爆破事故的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做好应急预案,并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十七条爆破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装备和人员,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一切从事爆破作业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爆破作业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严守安全标准和作业程序。
第四条爆破作业必须严守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得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第五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技术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第六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爆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配备合格的爆破作业人员,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八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配备合适的爆破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确保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爆破作业前准备第九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提前做好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勘察现场、制定爆破方案、制定作业计划等。
第十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对爆破现场进行详细勘察,了解周围环境及建筑物的情况,确定爆破点和适当的爆破方式。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并报相关批准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设备等,并按照计划进行组织。
第三章爆破作业操作第十三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爆破方案和作业计划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或违规操作。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爆破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情况,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爆破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爆破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执行超过批准的爆破参数。
第四章爆破作业安全措施第十八条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物财安全。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井下所有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二)爆破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三)必须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制度,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对爆破地点及附近____米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在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并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____%以上)时进行爆破作业;(四)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爆破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按规定报批,由带班领导现场监督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情况下爆破;(五)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
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____种不同品种的炸药;(六)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
发爆器由通风区负责统一管理、发放。
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器链接和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七)必须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严禁在突水预兆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八)必须使用水炮泥和炮泥封堵炮眼,严禁裸露爆破或明炮、糊炮,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要求;(九)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十)必须按规定处理大块煤(矸)和煤仓(眼)堵塞,严禁采用炸药爆破方式处理;(十一)对顶板(顶煤)预裂爆破必须在工作面前方未采动区域进行,严禁在工作面架间(后)爆破;(十二)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分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运煤的安全措施,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十三)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篇)

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____年____月____日施行的《民用____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gb6722-____《爆____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为强化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规范施工现场____器材的使用,实行____一查对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主题词。
九不准、七严禁、六杜绝、五坚持、四禁止、罚款、鼓励。
一、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凡属本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九不准”: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入施工现场。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不准将烟火带人炮区。
6、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警戒区内。
7、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8、不准有私愤情绪者进入____现场作业。
9、不准坐在____器材箱包上休息。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警告,二次罚款____元,三次清除出施工队伍,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二、____作业人员: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的____作业负责人、____工程技术人员、____班(组)长、____员、保管员和安全员统称____作业人员,必须按《爆____规程》规定的职责要求自己,并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____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上岗证从事____作业。
2、严禁____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____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____员必须配备背____的专用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____器材带出施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____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严禁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时实施____作业。
6、严禁____员在未清除散杂电流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____m内装药。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爆破作业是一项高风险作业,涉及到的安全隐患较多,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制定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安全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及项目经理对爆破作业负有全面的安全管理责任,必须加强对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2)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对所负责的爆破作业负有全面的安全管理责任,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和制度。
2.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1)所有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爆破作业的相关规程和安全要求(2)对于没有获得相应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参与任何爆破作业3.爆破作业人员个人防护(1)对于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耳塞等(2)在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防护4.爆破作业现场安全防护(1)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立相应的安全防护围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区域(2)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5.爆破作业的安全检查(1)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必须定期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2)对于爆破作业所使用的爆炸物品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6.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1)客户及监理单位对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监督,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2)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对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7.爆破作业的事故应急处理(1)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处置(2)对于爆破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三、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为了保障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爆破作业工作,确保人身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爆破作业是指使用爆炸物对建筑物、岩石、土石方等进行破碎、拆除、清理等工作。
第四条爆破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确保作业过程和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条爆破作业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术能力,确保作业安全和效果。
第六条爆破作业应进行评估和规划,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确保安全和高效。
第七条爆破作业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作业过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八条爆破作业应有专人负责,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体系,确保作业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爆破作业准备第九条爆破作业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现场勘查、装药设计、安全评估等环节。
第十条爆破作业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爆破器材和装药方式,确保爆破效果和安全。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前,应组织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前,应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应的手续和审批事宜。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前,应对现场进行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安全管控,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章爆破作业实施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实施前,应根据作业方案进行现场布置,确保装药和引爆设备的安全。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实施时,操作人员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作业方案和操作程序。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实施时,应根据爆破威力和周围环境,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过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十七条爆破作业实施时,应保持通讯畅通,建立起指挥调度体系,确保作业过程的协调和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爆破作业实施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和处理,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四章爆破作业管理第十九条爆破作业管理应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作业的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爆破作业管理应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一条爆破作业管理应进行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作业过程和结果的可追溯和可评估。
爆破作业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爆破作业项目,包括爆破材料运输、储存、发放、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爆破作业安全投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爆破作业安全投入到位,降低事故风险。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爆破作业安全投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爆破作业安全投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爆破作业安全投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爆破作业安全投入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爆破作业安全投入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对爆破作业安全投入工作进行考核。
(二)爆破作业部门:负责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投入措施落实到位。
(三)财务部门:负责爆破作业安全投入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爆破作业安全投入内容第七条爆破作业安全投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爆破材料:确保爆破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购置合格、安全可靠的爆破材料。
(二)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耳塞等。
(三)安全监测设备:安装必要的安全监测设备,如爆破监测系统、气体检测仪等。
(四)安全培训: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应急救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第四章爆破作业安全投入管理流程第八条爆破作业安全投入管理流程如下:(一)编制爆破作业安全投入计划,明确投入内容、金额、时间等。
(二)财务部门根据安全投入计划,筹集资金。
(三)爆破作业部门根据安全投入计划,购置所需物资和设备。
(四)安全管理部门对爆破作业安全投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爆破作业部门对安全投入物资和设备进行验收、使用。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对爆破作业安全投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投入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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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爆破工作负责人、参加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班(组)长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门的爆破安全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并经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二、爆破作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操作中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四、人工打炮眼时,打眼人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聊天说笑,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并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对面打锤。
掌钎人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五、修整高压管路、抽换炮钎、移动或整修凿岩机及清洁水箱加水等工作,均应将有关的风水阀关闭后进行。
严禁利用胶管内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六、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决定;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进行试验。
引线与雷管的连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连接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
七、起爆药包必须在装药时制作,严禁事先做好放在一边。
制作时,严禁直接用雷管插入起爆药包,必须用与雷管直径相同的木条或竹钎先在药包一端插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空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孔口。
八、爆破材料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经有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到库房提取。
炸药和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员同行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爆破材料应直接送达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随用随取。
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工点,严禁乱丢乱放。
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九、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安全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炮超过5炮时,应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当点炮人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必须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
并将点炮情况向炮工组长详细汇报。
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的点炮引线短0.8 m,但其总长不得小于1 m。
十、爆破所用雷管必须经过检查试爆,电雷管还需检查电阻,生铜锈的雷管严禁使用。
十一、用电雷管起爆时,当电线敷设完毕后,应以经过定期检查合格的专用爆破电桥检查电路的总电阻,使其符合要求,炮响后必须立刻取下爆破机的手柄,然后摘除电线,待烟尘消散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爆破机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班(组)长一人携带、使用、保管。
十二、爆破区近处有闪电和雷声的时候或在雨云弥漫,有可能突然发生雷电的时候,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有瓦斯地区,严禁使用普通雷管起爆。
十三、爆破线路必须与带电的照明线或动力线分开。
十四、爆破工点300 m范围内禁止进行其他爆破工作。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21、石方爆破必须由具有爆破资格证的专业爆破队伍实施。
爆破人员必须经过审查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由公安局发给《爆破员作业证》方能作业。
2、火工品由专职安全员、爆破员一同领取。
当天使用、当天领取。
每次领取火工品,必须填写申领单,经现场施工员、安全员及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方可领用。
领用数量不得超过当天的使用量。
3、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也不得同车运送。
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
火工品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4、火工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摔打。
5、爆破材料装卸、现场爆破作业、民爆物品保管运输应由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
6、两组以上同时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指定负责人统一指挥。
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爆破工作,每个作业点必须有持证人指导工作。
每位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7、爆破施工时,应因地制宜,做到合理确定爆破参数,正确布置炮孔和药包。
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每次测量是指每个电雷管的电阻值爆破,其孔深和装药药量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8、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妥善安置。
警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有明确的规定。
9、天黑以后,或遇雷雨、大雾能见度差等天气,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0、电雷管起爆网路,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装药前要采用专用仪表对每个电雷管进行电阻测量导通,电阻差不大于0.3欧姆(康铜桥丝雷管)或不大于0.8欧姆(镍铬桥丝雷管)。
导通就是检验线路电阻值的大小,如果电阻值比设计值大很多或无限大时,说明网络断路,没有接通。
电阻值很小或接近于零时,说明有短路,必须找出原因,排除故障。
(2)使用电雷管进行装药作业时,若突遇雷电天气来临,应将每个电雷管或整个网络进行短路。
作业人员撤至安全范围外,并派人看守,以免闲杂人等进入作业区破坏线路,造成误爆。
等雷电过后,再进行爆破作业。
(3)同一起爆网路,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
(4)起爆电源功率应能保证全部电雷管准爆,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应满足,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小于2.5A,直流电不小于2A。
11、填装炸药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炸药包上装雷管,应在爆破地点进行。
在同一作业地点一次引爆的.炮孔,应在全部孔打好后方可装药。
(2)装药前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待其冷却后才能装药,湿炮眼擦干后才能装药;(3)装药时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撤离现场;(4)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必须用竹竿或木制长竿轻装轻送,不得用力挤压药包。
严禁用炮钎或铁棍等金属工具向炮孔内捣送药包,以防意外发生。
12、炮孔装药时,需用干泥土填充洞口,填土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1)孔深为0.4~0.6米时为0.3米;(2)孔深为0.6~2米时为孔深的一半以上;(3)孔深为2米以上时,不得小于1米。
13、在基坑内爆破,坑上应设监护人,坑深超过1.5米时,上下作业人员应使用梯子。
14、爆破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较近时,必须采作松动爆破,在爆破点上面用竹夹板或柴草严加覆盖,以防飞石造成破坏。
15、每次爆破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警戒,发出爆破信号。
爆破警戒和信号一般要求:(1)设置的标志必须明显,信号清晰;(2)危险区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道路处于监视之下;(3)指定的地点设立的岗哨,应处于相邻岗位哨视线范围内;(4)应使作业人员、附近居民事先知道爆破警戒范围、标志和信号,以及发布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16、爆破警戒范围为顺抛掷方向距爆破点不少于300米,反方向抛掷不少于200米,孤石解炮还应增大警戒范围。
警戒人员应穿反光衣,戴红色警戒袖章,手持红色警戒旗,吹响口哨或拉响警报器,发出警戒信号,确认设备、人员撤离危险区后,方可发出起爆信号通知起爆。
17、已装药的炮孔应做到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因特殊原因,已装药的炮孔无法做到当天爆破,爆破区应安排专人值守,以防他人闯入破坏线路,发生意外。
18、严禁裸露爆破。
不得将炸药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特殊情况使用时,须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
19、每次爆破,确认炮响完并过15分钟后,由有经验的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有无盲炮;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塌陷危险;对四周环境有无损坏等。
经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开放交通。
20、对于盲炮的处理要选派有经验的爆破技术人员,严格按爆破安全法规进行处理。
盲炮的处理方法:(1)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现场负责人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警戒区。
(2)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
(3)导爆索和导爆管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有破损或断裂,发现有破损和断裂的应修复后重新起爆,不应拉出或掏出炮孔和药壶中的起爆药包。
(4)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销毁,在不能确定爆破堆物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21、浅孔爆破盲炮的处理方法:(1)经检查确认起爆网络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2)可打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不应小于0.3m,对于浅孔药壶法,平行孔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应小于0.5 m,为确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可从盲炮孔口掏出部分填塞物。
(3)可用木竿或竹竿轻轻的将炮孔内的填塞物掏出,用药包诱爆。
(4)可在安全地点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应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22、深孔爆破的盲炮处理:(1)爆破网络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2)可在距盲炮口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
(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时,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做进一步处理。
23、处理哑炮的安全要求:(1)发现哑炮或怀疑有哑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2)哑炮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3)难处理的哑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4)严禁拉出或掏出炸药包。
应采用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处理。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深孔爆破:平行距哑炮眼0.6米。
浅孔爆破:平行距哑炮眼0.3~0.4米;(5)处理哑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危险区域禁止其他作业,在危险边界,应设置警戒;(6)每次处理哑炮,必须由处理者履行哑炮处理登记手续。
24、撬动岩石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上下交叉作业,不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
撬棍的高度不超过人的肩膀,不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25、严禁在残留孔中继续钻孔,以防止孔内残留有炸药在钻杆高速运转下摩擦高温发生爆炸。
26、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27、严禁私藏,转借、盗卖雷管、炸药,一旦发现将报公安机关查处,并按章罚款及承担公安执法部门的刑事处罚和经济制裁。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3一、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1.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2.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3.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4.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5.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二、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三、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四、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五、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六、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