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定西市明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等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说明》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说明》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说明》的通知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甘肃厂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省电力公司:为进一步规范电价秩序,加强电价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要求,结合我省用电实际,对《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说明》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调整后的《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说明》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说明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3月3日附件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说明为进一步完善销售电价体系,规范电价秩序,加强电价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文件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51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省内电网销售电价分类说明规范如下。
一、电价分类(一)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二)大工业用电价格(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四)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五)趸售用电价格二、分类电价适用范围(一)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以及监狱监房生活等生活用电价格。
适用范围如下:1.城乡居民住宅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生活,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调增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规模指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调增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规模指
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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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5年调增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规模指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定西、天水、庆阳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6号)要求,现将2015年调增我省1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规模指标予以分配下达,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本次调增我省1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规模指标专项用于支持通渭、清水和庆阳建设光伏电站。
结合通渭县、清水县和庆阳市太阳能资源、土地的建设条件和2015年已下达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经研究并征求国家能源局甘肃能源监管办公室意见,按照通渭县5万千瓦、清水县3万千瓦、庆阳市2万千瓦分配下达。
二、请各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办法,研究确定具体的备案项目和项目业主,于11月1日
前报送我委,并指导做好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确定的项目原则上应在2015年内开工建设,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发电。
三、请省电力公司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等工作。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
——结束——。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7.05•【字号】甘发改价格〔2024〕424号•【施行日期】202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4〕424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为适应我省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供需形势转变、系统用电负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促进新能源消纳,引导用户调整负荷,更好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我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精神,结合我省电力供需实际,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我省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予以优化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全体工商业电力用户(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和农业生产电力用户(农业排灌用电除外)。
二、时段划分高峰时段:6∶00-8∶00、18∶00-23∶00;平时段:23∶00-6∶00(次日)、8∶00-10∶00、16∶00-18∶00;低谷时段:10∶00-16∶00。
三、价差比例峰谷价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024年峰谷电价浮动比例保持不变,2025年及以后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另行明确。
四、电取暖用电居民集中取暖用电和工商业取暖用电,峰谷时段和峰谷电价均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488号)规定执行。
五、执行方式(一)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在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原则上峰谷价差比例不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督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25•【字号】甘发改价管〔2018〕736号•【施行日期】201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督查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8〕736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甘肃厂区物价局、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省电力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要求,今年以来,我省分别于4月、5月、7月、9月分四批出台了降价措施,共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每千瓦时7.68分钱,降幅10.11%。
5月25日,省发展改革委在第一批降价措施文件中,对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提高两部制电价灵活性、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三项配套措施,进行了贯彻落实安排。
7月16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8〕537号),对涉及电网和转供体环节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再次进行安排落实,明确了政策界限,提出了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加强监管督查等具体要求。
8月23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8〕657号)时,再次对清理转供电加价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市州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系列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清理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特别要求要按时全额传导,确保将今年以来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7.68分钱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并全部传导到终端转供电用户。
9月18日上午,省发展改革委又召开全省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会议,对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抓落实。
但一些市州转供电环节还存在不合理加价,降价政策被截留,未能全部传导到终端广大中小微企业。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和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和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和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进一步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877号)要求,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治理和规范工作,在多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取消和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废止部分已不适应目前形势的收费文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4月1日起,全省统一取消22项经营服务收费项目(附件1),同时废止有关文件;降低5项经营服务收费标准(附件2)。
其中,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环节的收费,取消项目的有4项,降低标准的有1项。
二、上述收费项目取消、收费标准降低后,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到原核发《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到原核发收费票据的税务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三、各市、州和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
各级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要按《价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附件:1.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表2.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表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附件1: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表主管部门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备注1、省财政厅工程预决算审核机构工程预决算审核收费省物价局关于基建支出工程预决算审核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甘价服务〔2000〕260号)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环节收费2、省建设厅甘肃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建设科技成果推广代理服务费省物价局关于甘肃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甘价服务〔2003〕17号)建设科技成果评估费建设新技术培训费建设科技成果开发、转让费建设技术资料费省勘察设计协会外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甘从事经营活动收取咨询服务费省物价局关于外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甘从事经营活动收取咨询服务费的批复(甘价房地〔2001〕29号)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环节收费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工程经济咨询服务费省物价局关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批复(甘价服务〔2002〕329号)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环节收费工程造价信息网上网服务费3、兰州铁路局兰州火车站兰州车站音乐茶座收费(96)甘价费便字第8号中铁国际货代兰州分公司集装箱全程快捷运输服务业务收费省物价局关于集装箱全程快捷运输服务业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甘价服务〔2006〕284号)4、其他单位甘肃金海汽车物资公司市场交易服务费省物价局关于甘肃金海汽车物资公司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甘价服务〔2002〕309号)车辆评估、鉴定服务费车辆代办过户服务费车辆买、卖代理服务费上市交易的车辆收取停车费车辆信息查询服务费甘肃富邦旧机动车辆经营有限公司兰州大西北汽车交易市场上市交易车辆车位租赁费省物价局关于甘肃富邦旧机动车辆经营有限公司兰州大西北汽车交易市场有关书费的批复(甘价房地〔1998〕41号)车辆代办过户服务费车辆买卖代理服务费车辆评估鉴定服务费信息咨询费注:涉及上述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件依据同时废止。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嘉峪关市讨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嘉峪关市讨赖河北岸9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发文字号】甘发改能源[2012]1348号【发布部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8.22【实施日期】2012.08.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嘉峪关市讨赖河北岸9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甘发改能源〔2012〕1348号)嘉峪关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核准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嘉峪关市讨赖河北岸9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请示》(嘉发改能源发〔2012〕57号)和《甘肃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神舟嘉峪关市讨赖河北岸9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上报核准的请示》(甘肃神舟光伏规字〔201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为充分利用嘉峪关市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加快建设河西百万千瓦级太阳能光伏发电基地,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嘉峪关市讨赖河北岸9兆瓦并网光伏发电工程。
项目业主为甘肃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由其负责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项目位于嘉峪关市,用地类型均为国有未利用土地。
在项目实施中,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集约用地。
三、该工程总装机容量9兆瓦,年平均上网电量1432万千瓦时,发电量由省电力公司统一调度。
上网电价根据有关规定另行上报审批。
四、该项目送出工程与神舟西沟矿9兆瓦、神舟西戈壁9兆瓦光伏项目打捆以一回35千伏线路接入110千伏嘉峪关光伏升压站,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嘉峪关110kV园区变,线路长度14公里,总投资1150万元。
五、项目总投资为10527.6万元(不含电网送出工程费用)。
其中,资本金2105.5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由甘肃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全额出资;其余资金8422.1万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解决。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8〕657号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8〕657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甘肃厂区物价局、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省电力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1053号)、《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1191号)规定,现就进一步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一)自7月1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降低25%,由每千瓦时0.30分钱调整为0.225分钱。
相应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除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非居民照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47分钱;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商业用电价格,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1.29分钱。
调整后的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1、2。
(二)自9月1日起,运用电量增长资金空间,将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除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3.618分钱;将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商业、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降低6.856分、3.994分钱,并统一归并为商业非居用电类别。
调整后的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3、4。
二、严格清理转供电环节收费。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8〕537号)规定,认真开展清理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
2021甘肃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2021甘肃光伏发电补贴政策2021年,甘肃省继续实施光伏发电补贴政策,以促进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
该政策旨在推动光伏发电行业的增长,提高电力供应可靠性,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降低环境污染。
首先,甘肃省对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
国家补贴主要包括固定补贴和电价补贴,地方政府补贴主要包括土地补贴、税费减免等。
光伏发电项目可根据发电量和发电效益获得一定的补贴,并且补贴标准逐年递减。
第二,甘肃省鼓励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对采用本省自主研发或者引进的高效光伏发电技术和设备的项目,给予额外的奖励。
同时,鼓励光伏发电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等合作,加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
第三,甘肃省对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提供支持。
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利用退耕地、废弃矿山等不适宜农业生产和人类居住的土地,并给予一定的土地补贴。
此外,政府还提供土地使用权、转让权和租赁权支持,为光伏发电企业提供稳定的土地资源。
第四,甘肃省推进光伏发电领域的金融支持。
支持光伏发电企业融资发展,提供贷款、贴息和担保等金融服务。
政府还鼓励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展光伏发电产业链金融,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
第五,甘肃省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管和管理。
严格执行光伏发电项目的规划和审批制度,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加大对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总结来说,甘肃省2021年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相结合、鼓励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推进金融支持和加强监管管理。
这些政策将进一步促进甘肃省光伏发电产业的发展,推动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增加,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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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定西市明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等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
•【字号】甘发改商价〔2016〕69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定西市明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等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
甘发改商价〔2016〕69号
省电力公司,有关光伏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省内部分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一、定西市明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甘肃中电白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中电国际白银景泰7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5兆瓦工程,属国家划定的Ⅱ类资源区,上网电价按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
网电价每千瓦时0.95元(含税)执行。
中节能太阳能(敦煌)科技有限公司敦煌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中节能甘肃武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民勤红沙岗一期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玉门中利腾晖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玉门东镇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瓜州县光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瓜州柳园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酒泉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肃州区东洞滩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武威深能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沙岗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中国水电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川区西坡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甘肃中电酒泉第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瓜州县8兆瓦集中式并网光伏扶贫项目,均属国家划定的Ⅰ类资源区,上网电价按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9元(含税)执行。
二、上述上网电价在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下同)以内的部分,由省电力公司负担;高出部分通过申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我省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光电上网电价中由电网负担部分相应调整。
三、上述电价自电站发电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