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保险技术在中国非寿险业运用的研究报告
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比较分析及使用建议

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比较分析及使用建议中国人保财险总公司杨芮发布时间:2010-01-27保监会在2007年6月19日发布的《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中指出,要“巩固和扩大传统再保险业务,充分发展传统再保险服务功能,满足市场基本的再保险需求。
”根据分出人和接受人责任划分的不同,传统再保险划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
长期以来,我国再保险市场以比例再保险为主,非比例再保险发展滞后。
本文尝试对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的特点、功能进行比较分析,进而提出两种分保方式的应用建议,希望能够对保险人合理设计再保险机制、充分发挥再保险功能有所裨益。
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的定义和主要形式一、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又称金额再保险),是按分出保额与保险金额的关系事先确定分保比例及赔偿责任的分保方式。
按分出比例确定方式的不同,比例再保险进一步分为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
(一)成数再保险是比例再保险的代表形式,也是最简单的分保方式。
再保险分出人将约定范围内的每一保险标的的保额依约定的比例向再保险接受人分出,保险事故发生后,亦按照此比例摊回赔款。
(二)溢额再保险是比例再保险应用最广的方式。
再保险分出人确定自留额(称为1线),将约定范围内的每一保险标的保额中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向再保险接受人分出,以分出部分占保险金额的比例作为分保比例,再保险接受人以分出人自留额的一定倍数(称为线数)作为赔偿限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赔偿限额内,分出人按照分保比例摊回赔款。
因此,溢额再保险只适用于按保险金额或按损失全值保险原则承保的风险。
(三)成数再保险与溢额再保险的异同。
成数再保险与溢额再保险都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确定分保关系,再保险分出人与接受人对约定范围内任一风险的责任分摊比例与保费、赔款的分摊比例相同。
但由于它们在分保比例确定方式上的不同,使两者在自留额确定、赔偿限额、弹性以及赔款计算等方面都不尽相同(表1)。
二、非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通常指超额赔款再保险,简称超赔分保,是以实际发生的赔款为基础确定再保险分出人和接受人赔付责任的分保方式。
保险行业分析报告

保险行业分析报告保险行业分析小组基本结论:我国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保险市场发展前景看好,保险市场业务收入将继续增长,但增长速度将放缓,一方面是因为经营方式的转变,另一方面缘于宏观调控的影响。
虽然中资保险公司凭借地理优势,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占有领导地位,但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的加大,外资比重将不断增加,会逐步蚕食中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
就经营方面来看,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不理想,在投资渠道放宽的背景下,有较多的改善机会。
目前产险处于亏损的边缘,经营费用支出需要压缩,主要寿险公司的经营状态尚可。
当前我国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偏紧,但整体偿付能力尚处于正常状态。
保险市场的整体格局一、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近年来,我国保险密度(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 和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2004 年我国保险密度为332.19 元,北京、上海、天津分别以2490 元、1763 元和791 元的保险密度位列全国前3 位。
当前我国保险密度总体上呈东、中、西递减之势,与当地的经济实力成正向关系。
2004 年我国保险深度为3.16%。
全国约三分之二的省份的保险深度在2%?3%之间,超过3%的有北京、上海、山西、新疆、辽宁5 个地区。
就代表保险业整体水平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指标而言,我国与世界发达水平差距很大。
2003 年发达国家保险密度平均为2764 美元,约为我国的68.9 倍,保险深度平均水平为9.2%,大约是我国的2.7 倍。
正是由于差距很大,也表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前景令人看好。
表1:近几年我国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指标年度保险密度(元) 保险深度1999 年110.65 1.70% 2000 年126.21 1.78% 2001 年109.16 2.20% 2002 年237.64 2.98% 2003 年287.44 3.33% 2004 年332.19 3.16% 资料来源:保监会资料和鹏元资信保险业数据二、产险和寿险的市场份额对照2005 年1 至7 月间,我国保费行业实现业务收入3022.03 亿元,其中寿险业务收入2225.99 亿元,产险业务收入796.04 亿元,分别占总保费收入的73.66%和26.34%,寿险业务占有显然的主导地位,但产险业务收入的增长率高于人身险。
关于中国农业保险发展问题及再保险解决方案的研究

再保 险市 场 以及 巨灾 风 险 分 散 进 行 研 究 ,希 望 在 以再 保 险工 具 助 力 开 拓 我 国农 业保 险 市 场 方 面 有
所裨 益
季则 主要 发 生在 江 南 、 南 及 西南 地 区。 华
一
直 处 于滑 坡 阶段 。 0 4年 以来 , 府 对农 业 保 险 20 政
由 于农 业 生 产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受 各 种 自然 因素
重新 给 予 了充 分 重 视 . 农 业 保 险 的探 索 阶段 . 是 出
现 了一 些农 业 保 险 的试 点 .农 业 保 险有 回 升 的 趋 势 .0 4年 保 费 收 入 达 37 20 . 7亿 元 .0 5年 为 73 20 .
我 国农 业 保 险 始 于 上 世 纪 3 0年 代 . 中 国 的 新 农 业 保 险 开 展 于 15 9 0年 . 曾经 为 中 国 的农 业经 济 发 展 做 出巨 大 贡 献 。但 15 9 8年 人 民公 社 成 立 , 在 农 村 实 行 “ 大二 公 ” 一 的经 济 体 制 . 误 地 认 为 保 错
.
占 . 合 对农 业 再 保 险 市场 的 介 绍 , 、结 分析 了再 保 险 市 场 的分 类和 选择 , 国际 再 保 险 市场 以及 我 国再 保 险
关键词 : 业保险 ; 险 ; 农 风 再保 险 ; 巨灾风 险 中图 分 类 号 : 8 0 F 3 文 献 标 识 码 : B 文 章 编 号 :0 7 4 9 (0 1 0 — 0 3 0 1 0 — 3 2 2 1 )3 0 4 — 4
险 的作用 已 消失 . 1 5 于 9 9年 停 办 了农 业 保 险 。 自
(完整版)再保险案例分析

Employers再保险公司的困境
【案情介绍】 Employers再保险公司是通用电气旗下的一家再保
险公司。随着世界经济持续不景气以及“9·11”事件对 保险业的冲击,Employers再保险逐渐陷入亏损。 2002年10月,通用电气预计,Employers再保险公司 2002年将亏损3.5亿美元至4亿美元,由于该公司的持 续亏损,通用电气拟将其剥离并出售。然而外界买方 迟迟不敢出手,主要基于对该公司两个方面的担忧: 一是赔偿准备金的充足程度;二是作为一家再保险公 司,Employers公司本身参加再保险的问题。
3,为什么需要这样做呢?因为建立和发展国家再保 险公司是发展中国家直接干预再保险活动最积极最 有效的措施,能减少对国外再保险的依赖,扩大国 内保险市场,减少外汇流出,避免过多地向国外分 保,保护国内保险人和保单持有人免受国外再保险 人破产的冲击,避免竞争引起的浪费和危害。 4,2002年,在中国加入世贸的大背景下修订的新 《保险法》却取消了法定成数分保,作为世贸的成 员之一,中国必须逐渐向国外再保险公司敞开大门, 给予他们同等的国民待遇,此时,于1999年新组建 的中国再保险公司已经取代了原来的中保再保险有 限公司,它曾受到法律保护的垄断因为入世而不存 在
再保险案例分析
新旧《保险法》对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业 务的不同规定
【案情介绍】 原《保险法》(1995年颁布)对再保险有如下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承 保的每笔保险业务的百分之二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再 保险。
第一百零二条 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 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
近年来,大型再保险公司不得不增加赔偿准备金, 其中就包括Employers再保险公司。增加准备金的 一个重要原因是诉讼案不断增加,给保险业原本十 分巨大的风险又增加了负担。另外一个原因来自 “9.11”。“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财产和意 外险保险商停止了长达10年的价格战,这场价格战 将很多保险业务的保费推低至不合适宜的水平。吸 取了因保单价格过低而造成损失的教训,很多保险 公司已经计入和提高赔偿准备金相关的支出。今年 第二季度,Employers再保险公司计入了一笔3.5亿 美元的税后支出来补充其赔偿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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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化服务解决方案
针对客户特定需求的定制化产品
风险咨询与评估服务
根据客户的特定风险和需求,设计个性化 的再保险产品,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为客户提供风险识别、评估和咨询服务, 帮助客户更好地理解和管理风险。
再保险与直保联动服务
科技驱动的服务创新
加强与直保公司的合作,提供一揽子保险 解决方案,实现风险的全流程管理。
产品定位与差异化
明确产品特点和优势,与竞争对手区分开来 ,打造独特的市场形象。
营销活动策划与执行
策划线上线下营销活动,提高客户参与度和 互动性,促进销售转化。
客户关系管理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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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信息管理
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数据库, 实现客户信息的集中化、标准
化管理。
客户服务质量提升
优化客户服务流程,提高服务 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增强客
2024年再保险行业培训资料
汇报人:XX 2024-01-23
目 录
• 再保险行业概述与发展趋势 • 再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 • 风险评估与精算技术应用 • 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解读 • 营销策略与客户关系管理优化 • 科技应用与数字化转型探索
01
再保险行业概述与发展趋势
再保险定义及作用
定义
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承担,以分散风险、稳定经营的一种 保险制度安排。
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 完整地披露再保险业务相关信 息,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信力
。
05
营销策略与客户关系管理优化
营销策略制定和执行
市场调研与分析
深入了解目标市场、竞争对手和客户需求, 为营销策略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中国人保系”公司与再保险巨头开展全方位合作.doc

“中国人保系”公司与再保险巨头开展全方位合作-在中国保险业已全面对外资开放的条件下,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与全球最大再保险商——德国慕尼黑再保险集团(简称“慕再集团”)的战略性合作也已从传统的再保险领域延伸到了健康保险、资产管理等多领域。
中国人保旗下子公司“人保财险”和“人保健康”分别与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风险评估和管理方面建立信息交流的长期机制,共同开发保险产品,提升双方在财产险、健康险等相关领域的市场技术专业化水平;中国人保旗下另一家“人保资产”也与慕再集团旗下的慕尼黑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协议,慕再资产将利用其在全球保险资产管理领域的丰富经验,为人保资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此前,中国人保与慕再集团就在上述领域展开了实质性接触,慕再资产以及慕再集团下属健康险公司DKV公司分别乃是人保资产、人保健康的发起股东。
在两家集团公司于此间举行的“建立合作关系五十周年庆典及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总经理唐运祥说,1956年人保公司与慕尼黑再保险集团签署了第一份商业分保合同,如今慕再集团已成为中国人保最大的再保险合作伙伴。
中国人保积极采用国际化的风险规避手段,“十五”期间共将18.8万亿元风险保额分散到全球再保险市场,确保了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偿付能力。
慕再集团是第一家在新中国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国际再保险商,也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第一家取得在全中国范围经营寿险及非寿险再保险业务牌照的外资再保险商。
慕再集团董事长冯博德博士表示,中国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新兴保险市场,考虑到近来中国保险业在承保条件上的恶化,慕再将与人保公司共同努力,确保市场机制的完善和核保规则的执行、实现与风险相匹配的保险定价,最终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长期和专业的保险市场。
保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保险业监管指标》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保险业监管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8.09.11•【文号】银发[1998]432号•【施行日期】1998.09.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2号--废止《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等38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9月29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29日)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保险业监管指标》的通知(银发〔1998〕432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各保险公司:为反映各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预测各保险公司发展趋势,及时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程度作出判断,我行制定了《保险监管指标》(以下简称《指标》)。
现将《指标》及其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保险监管指标按反映对象分为非寿险业务指标、寿险业务指标、资金运用指标、财务状况指标四类。
非寿险业务指标主要用于监测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
寿险业务指标主要用于监测长期寿险业务和长期健康险业务。
资金运用指标主要用于监测各类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状况。
财务状况指标主要用于监测各类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保险公司财务状况。
二、保险监管指标按性质分为约束性指标与关注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是指保险公司的指标值必须在规定的指标值以内,否则即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将视其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纠正。
关注性指标是指保险公司的指标值以在设定的范围内为宜,如果超过设定的范围,并不一定表示保险公司有违规行为或财务状况恶化,但监管部门要对该公司进行跟踪调查,结合其他相关指标综合分析,必要时可要求该公司作出合理的解释。
三、这套《指标》适用于中资保险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可参照适用。
非寿险再保险业务手册

非寿险再保险业务手册摘要:一、非寿险再保险业务手册概述1.非寿险再保险业务的定义2.非寿险再保险业务的作用二、非寿险再保险业务的类型1.比例再保险2.非比例再保险三、非寿险再保险业务的运作流程1.再保险合同的签订2.再保险费的支付3.再保险赔款的计算与支付四、非寿险再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1.再保险风险的识别与评估2.再保险风险的分散与转移五、非寿险再保险业务的监管与合规1.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2.再保险业务的合规要求六、非寿险再保险业务的发展趋势与挑战1.市场环境的变化2.技术创新的影响3.行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正文:一、非寿险再保险业务手册概述非寿险再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将其中的部分风险再次向其他保险公司进行分保的业务。
非寿险再保险业务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提高保险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非寿险再保险业务的类型1.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指在原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比例将保险责任分保给再保险公司。
比例再保险的优点是分保比例固定,便于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和预测。
2.非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是指在原保险合同中,再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与保险公司的赔款支出不成固定比例。
非比例再保险的优点是再保险公司在承担风险时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实际赔款情况进行调整。
三、非寿险再保险业务的运作流程1.再保险合同的签订再保险合同的签订是再保险业务的核心环节,双方保险公司需在明确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方面达成一致。
2.再保险费的支付再保险费是保险公司支付给再保险公司的费用,用于分摊风险。
再保险费的支付方式有预付、后付和超赔付等。
3.再保险赔款的计算与支付再保险赔款是再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赔款,用于弥补保险公司在承担保险责任过程中产生的损失。
再保险赔款的计算与支付需要依据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
四、非寿险再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1.再保险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再保险公司需要对再保险业务中的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以便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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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保险技术在中国非寿险业运用的研究报告篇一:
再保险技术在中国非寿险业运用的研究报告
摘要:
再保险技术是一种风险管理技术,通过再保险分出公司对原保险主险和附加险保单进行再保险,获得额外的风险保障。
在中国,再保险技术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在非寿险业中。
本文通过对再保险技术在中国的运用情况进行分析,探讨了再保险技术在中国的发展前景,并对再保险技术在中国的监管规定进行了梳理。
正文:
一、再保险技术概述
再保险技术是指将原保险主险和附加险保单再分出,由再保险公司获得额外的风险保障。
再保险公司再分出保单,一般由再保险公司承担原主险和附加险的保险责任,但原主险和附加险的责任转移给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保单。
再保险技术是一种风险管理技术,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分散风险,降低损失。
再保险技术的应用广泛,包括寿险、健康险、财产险、车险等多个领域。
在中国,
再保险技术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二、再保险技术在中国的运用情况
在中国,再保险技术的应用主要集中在非寿险业中。
具体来说,中国非寿险业中再保险技术的运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再保险公司再分出保单
在中国,再保险公司通过再分出公司再分出保单的方式,将原主险和附加险
的风险转移到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保单中。
例如,某保险公司的原健康险保单和
附加险保单,可以通过再分出公司获得额外的健康险和附加险保障。
2.再保险业务的监管
在中国,再保险业务的监管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核安全局对再保险公司的核保和核赔监管;二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再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资金运用监管。
三、再保险技术在中国的发展前景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保险市场的扩大,再保险技术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未来,中国再保险公司将有更多的机会获得额外的风险保障,同时还可以通过再保险技术来分散风险,降低损失。
四、再保险技术在中国的监管规定
在中国,再保险技术的监管规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核安全局对再保险公司的核保和核赔监管;二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再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资金运用监管。
此外,中国还规定了一系列再保险技术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再保险技术的安全和可靠性。
结论:
再保险技术在中国非寿险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未来再保险技术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中国再保险公司将有更多的机会获得额外的风险保障,同时还可以通过再保险技术来分散风险,降低损失。
在再保险技术的应用中,中国还规定了一系列再保险技术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再保险技术的安全和可靠性。
篇二:
再保险技术在中国非寿险业运用的研究报告
摘要:
再保险技术是一种将保险产品的风险转移方式,通过再保险业务将保险产品的风险分散到多个再保险人手中,从而实现风险的有效管理和分散。
近年来,再保险技术在中国非寿险业得到广泛应用,为保险行业提供了新的风险管理手段。
本文通过对中国非寿险业再保险技术使用情况的调研和分析,总结了再保险技术在中国的运用情况,并探讨了再保险技术在中国非寿险业的应用前景。
正文:
一、再保险技术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再保险技术在中国非寿险业的应用始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中国开始大力发展保险业务,但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问题越来越突出。
通过再保险技术,保险公司可以将风险转移到多个再保险人手中,从而实现风险的有效管理和分散。
近年来,再保险技术在中国非寿险业得到广泛应用,为保险行业提供了新的风险管理手段。
二、中国非寿险业再保险技术使用情况
中国非寿险业再保险技术使用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再保险业务规模: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数据,2019年中国非寿险业的再保险业务规模达到1.14万亿元。
2.再保险人选择:中国非寿险业在选择再保险人时,主要考虑再保险人的可靠性、信誉度、风险承担能力等因素。
3.再保险技术运用:中国非寿险业在运用再保险技术时,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再保险组合:将多个再保险人的风险组合在一起,形成更大的风险承受能力。
(2)再保险分散:通过再保险业务将保险产品的风险分散到多个再保险人手中,从而实现风险的有效管理和分散。
(3)风险共担:与再保险人共同承担风险,实现风险共担。
三、再保险技术在中国非寿险业的应用前景
再保险技术在中国非寿险业的应用前景非常广阔。
首先,再保险技术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新的风险管理手段,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暴露。
其次,再保险技术可以为保险公司实现风险的有效管理和分散,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
最后,再保险技术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更好的风险信息支持,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结论:
再保险技术在中国非寿险业得到广泛应用,为保险行业提供了新的风险管理手段。
再保险技术的应用前景非常广阔,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分散方式。
未来,中国非寿险业应进一步加强再保险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再保险技术的发展和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