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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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再保险 《保险学》

§7.2 再保险合同
❖7.2.2 比例再保险合同基本条款 ❖ 3.仲裁条款
• 再保险合同都有仲裁条款的规定。因为再保险合同都是按 照双方各自独特的需要订立的,所以合同条文结构差异很 大,很难有统一的准则,而且再保险合同常常涉及不同的 法律制度,再保险当事人双方都是保险从业者,专业性很 强,因此订约双方对合同条款的执行或解释有异议而发生 争议时,为了解决这种争议,一般都聘请有专业知识和经 验的专家进行仲裁而加以解决。该条款规定:在发生争议 时,订约双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人,并由双方所指定的仲 裁人共同推选一名公正人,公正人和两名仲裁人员组成三 人仲裁庭对争议问题进行仲裁。
❖ 4.再保险的安排方法 ❖再保险的安排方法主要有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
和预约再保险三种基本形式。 ❖临时再保险 ❖合同再保险 ❖预约再保险
§7.2 再保险合同
❖7.2.2 比例再保险合同基本条款 ❖ 1.共命运条款
• 再保险合同规定再保险接受人要与原保险人共命运,这就 使原保险人获得再保险接受人的确实保证,在合同约定范 围内充分发挥主动作用,灵活地开展业务。原保险人为了 维护共同利益,会自觉加强业务选择,合理厘定费率和恰 当处理赔款,做好经营管理,从而获得适当的利润。共命 运条款促使合同双方为共同利益开展良好的合作。
第7章 再保险
§7.1 再保险概述
❖7.1.1 再保险的含义 ❖ 1.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 再保险(reinsurance)是对保险人所承担的风
险赔偿责任的保险。相对于再保险,发生在投保人 和保险人之间的业务活动是原保险,也叫做直接保 险业务。 ❖再保险是一种特殊性质的责任保险。
§7.1 再保险概述
的最大损失范围,并根据该最大损失范围确定一个 风险单位。 ❖ (2)自留额和分保额 ❖自留额又称自负责任,是指对于每一风险单位或一 系列风险单位的责任或损失,分出公司根据其本身 的财力确定的所能承担的限额。 ❖自留额与分保额可以根据保险金额计算,也可以根 据赔款金额计算。
保险学8(再保险)

第十章 再保险
2.溢额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指原保险人对于每一笔业务的保险金额, 将超过自留额部分,分给再保险人的一种再保险方 式。 溢额再保险分入公司承担责任的计量单位为“线”, 一线相当于原保险人的自留额。线是自留额的倍数, 如,三线,就是自留额的三倍。
第十章 再保险
(二)非比例性再保险,又称超额损失再保险,是指原保险 人与再保险人协议,规定一个赔款限度,对超过这个限度或 赔款率以上的全部或大部分赔款责任,由再保险人承担。 非比例再保险主要分为超额赔款和超额赔付率再保险两种方 式: 超额赔付率再保险(年度超额赔付率再保险)。 超额赔款再保险。 三、再保险的经营方式 1.临时分保。 2.固定分保。 3.预约分保。 4.集团分保。
第十章 再保险
第二节 再保险的业务种类及经营方式 一、种类 (一)比例性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签订再保险合 1.成数再保险。 其分保的数额如下: 100% 分出公司自留比例40% 分入公司自留比例60% 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费100元。保险费分配依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按分保比例分配。 分出公司保费收入100×40%=40元 分入公司保费收入100×60%=60元 保险金额分担(即承担的责任) 10万元 分出公司100000×40%=40000元 分入公司100000×60 %=60000元
第十章 再保险
第三节 再保险的组织 再保险市场的机构 (四)专业自保公司 (二)兼营再保险公司 (三)再保保险的基本概念 一、概念 再保险又称分保,即“保险的保险”。再保险是合同保险 人为了分散风险,在支付议定的保险费条件下,将本身所 承保的风险责任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其他保险人承担,当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可以从其他保险人处取得 相应部分的赔款补偿的一种保险业务。 二、保险与再保险的比较 主体不同。 保险标的不同。 保险合同性质不同。 三、再保险的作用 有利于扩大业务量, 增强原保险的承保能力。 有利于风险的进一步分散 有利于节约和吸收外汇资金。
第一章再保险概论

随着两个再保险子公司商业分保业务和大地公司直保业务 的快速发展,中再集团的业务结构正在从政策性向商业性转变。 到2004年底,在法定分保收入由于政策调整而下降15.4%的情况 下,商业分保费比重迅速提高到26.25%。加上直保业务收入, 集团商业性保费收入达 64.85亿 元,占总费收入的比重已达 31.5%。
再保险人获得赢利时,按合同规定从中提一定比例的 盈余佣金作为支付原保险人的报酬或奖励,这种盈余佣金 又称为利润手续费。
5.“责任共担”与“盈利共享” 再保险人按承担责任份额分摊赔款,称“责任共担”。 分入公司盈利时,分出公司按合同分得报酬,称“盈利共享” 6.转分保 分保接受人将其接受的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人的业务活 动,称为转分保。或再再保险。双方当事人分别称为:转分 保分出人和转分保接受人 7.国际再保险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经营的再保险,称国际再保险。
(4)危险单位划分有时需要专业知识。 如一家年产600万吨柠檬酸厂(如丰原集团下属),其布
局和结构、规格都有一定的规范,决定危险单位时要结合具 体的建筑物和设施,经过实地查勘或图纸分析,方能确定危 险单位的划分。这需要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员来完成。
(5)再保险合同一般规定,如何划分危险单位由分出公 司决定。
1999年3月18日,中国再保险公司在北京宣布正式成立。组 建后的中国再保险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法人资格,由国家财政 出资,注册资本金30亿元人民币,外汇资本金1亿美元,业务涉 及国内外产寿险的所有领域。
2003年8月中国再保险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再保险(集团) 公司,总经理戴凤举。现任总经理刘京生。中国再保险(集 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4亿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管理法定分保存续期间的法定分保业务及未了责任;经营 管理商业分保业务未了责任;投资设立保险和再保险企业;经 营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经营经中国保监会 批准的政策性业务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实行集团 化经营,经营
再保险人获得赢利时,按合同规定从中提一定比例的 盈余佣金作为支付原保险人的报酬或奖励,这种盈余佣金 又称为利润手续费。
5.“责任共担”与“盈利共享” 再保险人按承担责任份额分摊赔款,称“责任共担”。 分入公司盈利时,分出公司按合同分得报酬,称“盈利共享” 6.转分保 分保接受人将其接受的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人的业务活 动,称为转分保。或再再保险。双方当事人分别称为:转分 保分出人和转分保接受人 7.国际再保险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经营的再保险,称国际再保险。
(4)危险单位划分有时需要专业知识。 如一家年产600万吨柠檬酸厂(如丰原集团下属),其布
局和结构、规格都有一定的规范,决定危险单位时要结合具 体的建筑物和设施,经过实地查勘或图纸分析,方能确定危 险单位的划分。这需要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员来完成。
(5)再保险合同一般规定,如何划分危险单位由分出公 司决定。
1999年3月18日,中国再保险公司在北京宣布正式成立。组 建后的中国再保险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法人资格,由国家财政 出资,注册资本金30亿元人民币,外汇资本金1亿美元,业务涉 及国内外产寿险的所有领域。
2003年8月中国再保险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再保险(集团) 公司,总经理戴凤举。现任总经理刘京生。中国再保险(集 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4亿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管理法定分保存续期间的法定分保业务及未了责任;经营 管理商业分保业务未了责任;投资设立保险和再保险企业;经 营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经营经中国保监会 批准的政策性业务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实行集团 化经营,经营
第九章 再保险

成数分保的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有合伙性质, 适用于新公司、小公司、大公司的新险种。最大的优点是手续简单,可 以节省相关的费用开支。而且,这种方式还可以与其他方式结合使用。
(二)溢额分保
溢额分保(Surplus)是以保额为基础,由分出人确定自己承担的自 留额,以自留额的一定倍数为分出额,并按照自留额和分出额对保额的 比例对保费和赔款进行分摊的一种分保方式。
有四个风险单位遭受损失,损失金额分别为:100、200、300、500万。 1. 按风险单位计算,没有每次事故的损失限制,赔款如下表
风险单位 A B C D
共计
赔款 100 200 300 500 1100
分出公司承担赔款 100 100 100 100 400
接受公司承担赔款 0
100 200 400 700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86、87、89条 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必须将其承保的每笔保险业
务的20%向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再保险公司办理法定分保。(已 废除)
四、再保险分出业务(《保险法》第103条) 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义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
再保险业务中,分出公司再分出风险责任的同时,把保险费的一 部分交给分入公司,称为分保费;
分入公司根据分保费付给分出公司一定费用,用以支付分出公 司为展业及管理等所产生的费用开支,叫做分保佣金或再保险手续费;
当再保险合同有盈余时,分入公司根据分保费付给分出公司的 费用称为盈余佣金,也叫纯益手续费。
二、再保险的功能
由于一次事故的责任较大,所以这种分保一般采用分层(Layering) 的方法。层次越高,风险发生的概率就越小。例如,
某分出人针对其承保的1亿元业务安排四层超赔分保: (自留额为500万元)
第8讲再保险

中于某一个险种时造成的。
再保险对某一时点的风险进行彻底分散
对于单个保险人来说,从一段较长时间内看,财政稳定性是良好的,但就
某一单位时间来说,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却显得过于集中。在此情况下,通
过再保险,保险人就能将其所承担的某一时点的风险,从纵向(即时间方 面)及横向(即标的数量方面)两个方面进行双重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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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一、再保险的概念
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分摊损失赔款
支付保险费
投保人 原保险人
支付分保费
再保险人
签订保险合同
签订分保合同
直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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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
3
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一、再保险的概念
转嫁风险 原保险人 分保分出人 接受转嫁风险
再保险人 分保接受人 分入人
(一)再保险对分保分出人的作用 分散风险,均衡业务质量
根据大数法则,承保风险单位的数量越大,风险分散就越彻底,保险经
营的财政稳定性就越好。但这里有一个条件——风险同质(风险一致 性),即不仅要求保险标的性质(特别是损失经验)一致,还要求保险金 额大致相等。这对于很多保险公司来说都很难做到。 再保险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做到。
金,还可以得到盈余佣金。多种佣金之和的数目往往很可观。
第四,增加可运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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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三、再保险的作用
(二)再保险对分保接受人的作用
扩大风险分散面 在许多情况下,再保险人同时也是直接保险人,当
他接受分出公司分来的同类业务时,无疑扩大了同类业务的风险单位
数,风险分散面得以扩大,特别是业务来自不同地区时,则实现了风 险在空间地域上的分散。 节减营业费用 相对来说,再保险公司接受分入业务所负担的费用,比 直接承保业务所负担的费用要少。 借鉴的重要途径 再保险人可通过分入业务的关系,利用原保险人的经 验和技术弥补自身在某些方面的不足。因此,对于再保险人来说,接 受其他保险人的分入业务,也是借鉴他人先进保险经验和技术的重要 途径之一。
再保险的ppt

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分保责任。当赔款超过规定的赔付 率时,由接受公司负责超过部分的赔款。
㈠险位超赔再保险
• 以每一风险单位的赔款为基础,确定分 出公司自负赔款责任的限额,超过自赔 额以上的赔款,由分入公司负责,责任 以内的由分出公司自己负责的再保险。
㈠险位超赔再保险
• 自赔额为1500万元,分入公司接受1450 万元的分入责任,
• 原保险实质上是在被保险人之间分散风 险损失,互助共济。
• 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以缴纳分保费为代价 将风险损失转嫁给再保险人,在保险人 之间进一步分散风险。
再保险与原保险是相辅相成的。 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再保险的产生基于原保险人 经营中分散风险的需要,是保险的延续,也是保险业 务的组成部分。 再保险支持保险业务的发展,是保险的强大后盾。 (承保能力支持、技术支持)
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 一、再保险概述 • 再保险(reinsurance):开始于海上业务。
共保产生保险人之间的相互竞争,出现 临时再保险,即由一个保险人直接承保 全部业务后,再将超过自己能力的部分 分给其他的保险人。
一、再保险概述
• 再保险(reinsurance):保险人将自己承 保的风险和责任一部分或全部向其他保 险人再进行投保的行为;
Insurance
Reinsurance
Company(75%)
Company(25%)
Total
Insurance Premium Loss
$ 112,500$ 37,500
$ 150,000
$ 1,125
$ 375
$ 1,500
$ 45,000
$ 15,000
$ 60,000
Policy A insures a building for $150,000 for a premium of $1,500, with one loss of $60,000.
㈠险位超赔再保险
• 以每一风险单位的赔款为基础,确定分 出公司自负赔款责任的限额,超过自赔 额以上的赔款,由分入公司负责,责任 以内的由分出公司自己负责的再保险。
㈠险位超赔再保险
• 自赔额为1500万元,分入公司接受1450 万元的分入责任,
• 原保险实质上是在被保险人之间分散风 险损失,互助共济。
• 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以缴纳分保费为代价 将风险损失转嫁给再保险人,在保险人 之间进一步分散风险。
再保险与原保险是相辅相成的。 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再保险的产生基于原保险人 经营中分散风险的需要,是保险的延续,也是保险业 务的组成部分。 再保险支持保险业务的发展,是保险的强大后盾。 (承保能力支持、技术支持)
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 一、再保险概述 • 再保险(reinsurance):开始于海上业务。
共保产生保险人之间的相互竞争,出现 临时再保险,即由一个保险人直接承保 全部业务后,再将超过自己能力的部分 分给其他的保险人。
一、再保险概述
• 再保险(reinsurance):保险人将自己承 保的风险和责任一部分或全部向其他保 险人再进行投保的行为;
Insurance
Reinsurance
Company(75%)
Company(25%)
Total
Insurance Premium Loss
$ 112,500$ 37,500
$ 150,000
$ 1,125
$ 375
$ 1,500
$ 45,000
$ 15,000
$ 60,000
Policy A insures a building for $150,000 for a premium of $1,500, with one loss of $60,000.
7第七章再保险

主要包括: 超额赔款分保 险位超赔分保 事故超赔分保 超额赔付率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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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险位超赔分保
险位超赔分保又称锁定损失超赔再保险,以每一 风险单位的赔款为基础,确定自留额和分出额。
险位超赔再保险对赔款的偿付分两种情况: 一是按危险单位分别计算,对每一个危险单位 赔款的超额部分都出再保险人承担,没有总额 限制; 另一种是设定事故限额,即对一次危险事故的 赔偿规定一个最高额,如果在限额之内仍不能 满足对各危险单位的赔偿总和.多出部分由原 保险人承担。
1 60
60
24
36
0
2 100 100
40
60
0
3 500 100
40
60
400
4 800 100
40
60
700
21
2、溢额分保合同之内的成数分保合同
分出公司先安排一个溢额分保合同,确定自留额, 并对自留额部分通过成数分保处理。
22
举例:
分出公司确定溢额合同的自留额为100万元保险金额。责任 限额为10线,即最高可承保1000万元, 对于100万元内 的自留部分,分出公司另外签订了一份成数分保合同,将 60%再进一步分出,实际只自留了最高40万元的保险责任。
司。保险金额超出100万元的部分通过溢额分保处理,溢额分保
的最高限额为10线,即1000万元。该混合再保险合同的最高承
保金额为1100万元。100万元内成数分保,100-1100万元部
分溢额分保。
责任比例计算表
(单位:万元)
业 保额
务
金额
号
成数分保部分
自留比例 分出比例
(40%)
(60%)
溢额分保 部分
累积超赔再保险可以被看作是锁定损失超赔再保 险在时间上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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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险位超赔分保
险位超赔分保又称锁定损失超赔再保险,以每一 风险单位的赔款为基础,确定自留额和分出额。
险位超赔再保险对赔款的偿付分两种情况: 一是按危险单位分别计算,对每一个危险单位 赔款的超额部分都出再保险人承担,没有总额 限制; 另一种是设定事故限额,即对一次危险事故的 赔偿规定一个最高额,如果在限额之内仍不能 满足对各危险单位的赔偿总和.多出部分由原 保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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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溢额分保合同之内的成数分保合同
分出公司先安排一个溢额分保合同,确定自留额, 并对自留额部分通过成数分保处理。
22
举例:
分出公司确定溢额合同的自留额为100万元保险金额。责任 限额为10线,即最高可承保1000万元, 对于100万元内 的自留部分,分出公司另外签订了一份成数分保合同,将 60%再进一步分出,实际只自留了最高40万元的保险责任。
司。保险金额超出100万元的部分通过溢额分保处理,溢额分保
的最高限额为10线,即1000万元。该混合再保险合同的最高承
保金额为1100万元。100万元内成数分保,100-1100万元部
分溢额分保。
责任比例计算表
(单位:万元)
业 保额
务
金额
号
成数分保部分
自留比例 分出比例
(40%)
(60%)
溢额分保 部分
累积超赔再保险可以被看作是锁定损失超赔再保 险在时间上的延伸。
第七章 再保险

22
(二)再保险的发展演变
• 1、从临时再保险到合同再保险
• 经过初期临时再保险同业相互之间的了解,合同再保险便 应运而生了。 • 由于合同再保险使分保双方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联系, 简化了分保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适应了保险业务发展 对再保险的大量需求,因此,它逐渐成为一种主要的分保 方法而成为世界各国保险同业所普遍采用。 • 1821年,法国巴黎国民保险公司和布鲁塞尔业主联合公司 签定了第一个固定分保合同,从而,合同再保险广为流行。 整个19世纪是合同分保迅速发展时期,其优越性为人们所 广泛认识。
29
1、临时再保险
(2)临时分保的适用范围 ①适用于新开办的或不稳定的业务。 ②适用于分保合同规定的除外业务,或不愿列入 分保合同的业务。 ③适用于超过合同限额,或需要超赔保障的业务
30
2、合同分保 (Treaty Insurance)
• 也称固定分保,是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事先签订再 保险合同,约定分保业务的范围、条件、额度、费 用等,在合同期内对约定的业务,根据合同中双方 同意及规定的条件,再保险分出人有义务分出、再 保险接受人亦有义务接受合同限定范围内的保险业 务。
9
二、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二)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
1、保险关系的主体不同 2、保险标的不同 3、费用支付方式不同 4、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 在原保险合同中,财产保险合同属于补偿性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属于给付性合同;而再保险合同全部都 是补偿性合同,是对原保险人所赔付的保险金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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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保险与再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24
(二)再保险的发展演变
3、从比例再保险到非比例再保险
传统的再保险方式是比例再保险,由分保双方以保险金额 为计算基础分配责任。 19世纪后期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来,为解决巨灾风险和巨 额风险的保障问题,以赔款为基础计算分保双方责任额的超额 损失再保险(即非比例再保险)产生和发展起来。 1880-1890年间,劳合社保险商希思(Heath)第一次提出 了超额赔款再保险的概念和设想。 1910年,英国第一次签订了巨灾超赔分保合同。由于这种 赔款分保方式对巨灾风险和巨额损失的保障作用显著,手续也 较为简单,这种分保方式不断发展,现已成为各种保险业务所 普遍采用的一种再保险方式。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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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nsurer
Retrocede:转分保
▪ Retrocession: Reinsurance of Reinsurance
----转分保,分保的再次分保 ▪ Retrocessionaire and Retrocedent:
The parties to a Retrocession ▪ Retrocessionaire:转分接受人; ▪ Retrocedent:转分保分出人
with another, it “cedes” business ----再 公司
▪ -----the Company to whom the risk is transferred
Reinsurer: 再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 ----An insurer or reinsurer assuming the risk
概述---Summarize
Definitions-定义 History-历史 Nature-属性 Function-作用
Definitions:定义
What Do These Words Mean?这些名词的意思是什么
Reinsurance : 再保险
A form of insurance whereby one insurer (the reinsurer) indemnifies another insurer (the reinsured) for losses under insurance policies issued by the reinsured to the public.
Parties agree to a formula for calculating profit, an allowance for the reinsurer’s expenses, and the cedant’s share of such profit after expenses
Formula:公式 Allowance:津贴、定量供应、允许,补助
The amount of such allowance frequently determines profit or loss to the reinsurer.
Reimburse:补偿;overhead:经营管理费用
Profit Commission 盈余佣金,纯益手续费
- A provision found in some reinsurance agreements which provides for profit sharing.
history
The origins of insurance
The origins of insurance are lost in the mists of antiquity but from very early times various attempts were made, initially in connection with ships and cargoes, to achieve a spreading of risk, which is the simple purpose of both insurance and reinsurance.
of another under contract. Assume:假定,承担,接受
Three (Re)insurance Parties
保险和再保险的当事人的关系
Insurance
Reinsurance
Insured
Insurer Reinsured Ceding company Cedant
Commission:佣金
- In reinsurance, the primary insurance company usually pays the reinsurer its proportion of the gross premium it receives on a risk.
The reinsurer then allows the company a ceding or direct commission allowance on such gross premium received, large enough to reimburse the company for the commission paid to its agents, plus taxes and its overhead.
再保险又称分保,指原保险人将自己承担的 部分或全部保险合同责任分给再保险人。
Ceding Company:分出人
▪ A Primary Company:原保险人 ▪ Direct Company:直接保险公司 ▪ cedant , cedent , ---- all known as the
“Reinsured” ----再保险分出人 ▪ Cede: ▪ When a company reinsures its liability
mists of antiquity:历史的迷雾 Initially:最初 Spread:分散,分布
MERCHANT UNDERWRITERS:
商人保险商
It is clear from all the early policies that the insurers were individuals, and it seems probable that for a very long time insurance business was carried on not as a separate profession or business but as an adjunct of the operations of merchants.
Retention:自留额
▪ Retention:自留额
-----The amount of risk not being reinsured ▪ Cession:分出额 -----The portion of the sum insured of a risk ceded to a reinsurer by the Ced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