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尽职调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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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尽职调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尽职调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尽职调查的程序是怎样的尽职调查,是指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企业收购中。

你对律师的尽职调查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尽职调查的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尽职调查的程序(一)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在进行律师尽职调查前,拟挂牌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合同是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授权性文件,保密是律师执业的基本道德和尽职调查的基本准则。

(二)设计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由律师根据拟挂牌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设计。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设立与存续;公司的经营许可;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的资产状况;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税务状况;劳动人事;重大合同履行情况及重大债权债务情况;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股权演变情况等。

在向拟挂牌公司发送法律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之前,律师可以将设计好的尽职调查问卷清单征求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交给拟挂牌公司,搜集相应的资料在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形成后,律师应当将其提交给拟挂牌公司,并给公司合理的期间准备相关的资料。

在提供清单和问卷的时候,律师可以建议提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便推动项目的进程。

在收到拟挂牌公司提供的资料后,律师应当核对复印件与原件,做好资料清单并准备资料索引,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由于项目周期较长,在没有经过双方交接确认的程序下,往往会出现资料最后不知道在哪方,这是避免推诿和规避律师执业风险的最佳途径。

(四)补充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在对收到的资料经初步研究判断后,应当就仍未收集到的资料和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事项,拟定补充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直到查明情况或者拟挂牌公司确认不愿和无法提供相关文件甚至无端回避相关事实为止。

(五)审阅尽职调查资料律师对尽职调查中收集到的资料,应当从资料的来源、时间、内容和形式、资料之间的内在联系及资料要证明的事实进行审查。

法律尽职调查方案

法律尽职调查方案

法律尽职调查方案概述法律尽职调查是指在进行商业交易或投资前对相关法律和合规事项进行全面和系统的调查。

这项尽职调查的目的是帮助交易各方识别和评估相关法律风险,并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和合规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个用于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基本方案,包含调查的步骤和关键注意事项。

步骤1. 确定调查范围首先,需要明确调查涉及的交易或投资的具体范围和目标。

这包括了解交易各方的背景信息、交易的性质和目的,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和合规问题。

2. 收集交易相关信息收集与交易或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等。

同时,获取交易各方的企业注册信息、财务报表、所有权结构和股东信息等。

3. 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

重点关注合同的法律效力、合规要求的符合程度、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4. 识别潜在法律风险针对已评估的法律风险,识别其潜在的影响和风险程度。

这可能包括法律争议、合同取消或效力降低等风险。

5. 制定合规措施根据识别到的法律风险,制定相应的合规措施和法律要求。

这可能包括修改合同条款、要求补充保险或增加法律保证等。

6. 编制调查报告将调查结果和建议整理成报告,向交易各方提供详尽的调查结果和建议。

报告应明确潜在的法律风险和控制措施,并提供法律专家的联系信息以备查询。

关键注意事项1. 保护机密信息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要确保保护涉及的机密信息。

签署保密协议,并采取合适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不被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时,涉及复杂法律问题的务必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聘请合格的法律专家参与调查过程,以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维持良好沟通与交易各方保持积极的沟通和协作是成功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关键。

及时更新各方调查进展和发现的法律风险,并与相关方达成共识和解决方案。

4. 市场调研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前,了解目标交易的市场环境和竞争对手的法律情况。

这有助于评估交易的可行性和法律风险。

尽职调查流程

尽职调查流程

尽职调查流程尽职调查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行为,它是指当一家公司准备进行一次重要事项时,需要专业机构对必要信息进行审查和调查,以确保事项完全合法和按规定进行,并尽可能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尽职调查的六步流程1、根据尽职调查的目的,列出调查清单和具体清单,包括需要进行调查的对象、事项和信息等。

2、确定调查的权限和范围,详细说明尽职调查需要涉及的范围,并获得相关人员的合法授权。

3、准备尽职调查报告,及时完成所有需要审核资料,并邀请职业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调查,准备调查报告。

4、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清单项目,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积极开展调查,了解调查内容。

5、编写尽职调查报告,对调查结果进行归纳整理,完成尽职调查报告,提交和审核相关文件。

6、发布尽职调查报告,宣布尽职调查结果,发布尽职调查报告,供社会各界关注及借鉴。

三、尽职调查报告的作用1、尽职调查报告有助于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有助于公司对风险的认识和识别,有助于公司提高安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尽职调查报告可以促进公司和合作伙伴之间的沟通和信任,为公司发展提供可靠线索和证明,为公司投资和经营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为公司法律和有关公司内部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

四、尽职调查需注意事项1、尽职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必须切实履行尽职责任,充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遵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可信。

2、尽职调查需要建立电子化记录,以记录调查进展情况,并对调查对象进行有效的追踪。

3、尽职调查应当按时完成,按照调查清单编写报告,结合调查实施情况,谨慎合理评估调查结果。

4、尽职调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复核,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客观,及时根据调查结果或有关人员的意见,更新报告。

五、尽职调查流程的重要性尽职调查是公司进行重大事项的重要的法律行为,贯彻尽职调查流程,可以有效地保护公司的权利,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可信,并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一、背景概述:法律尽职调查是指在合同、企业并购、上市辅导等法律事务过程中,对涉及的主体进行全面合法、风险监测、合法性评估、合规性审核的过程。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的日益复杂化,法律尽职调查的需求日益增加,对律师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为了规范、标准化法律尽职调查业务,北京市律师协会特制定了本操作指引。

二、操作指引:1.调查前准备:(1)明确调查目的:律师在接受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时,首先要明确调查目的,理解委托人的要求和期望,确保调查工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2)制定调查计划:根据调查目的,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包括调查的内容、时间安排、资源分配等。

调查计划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控制性,确保调查工作能够按计划进行。

(3)获取必要的信息:在开始调查之前,律师需要获取委托人提供的必要信息,包括相关文件、资料、证据等。

同时,还需通过自己的渠道和方式获取相关信息,确保调查工作能够全面、准确地展开。

2.调查过程:(1)合法合规:律师在调查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同时,还需对调查对象的合法性进行评估,确保调查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核查真实性:律师在调查过程中,应核查各方提供的信息和证据的真实性,确保调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存在疑点和风险的信息和证据,应进行深入调查,以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采集证据:律师在调查过程中,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采集证据。

应确保所采集到的证据能够经受法律的审查和验证,以支持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4)分析评估:律师在调查过程中,应对收集到的信息和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得出客观、全面的结论。

同时,还需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进行风险评估,为委托人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和方案。

(5)保密义务:律师在调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确保调查工作的机密性。

不得泄露涉及委托人和调查对象的敏感信息和商业秘密。

法律违规尽职调查清单

法律违规尽职调查清单

法律违规尽职调查清单
背景
在公司决策和运营中,法律合规非常重要。

因此,尽职调查是非常必要的。

尽职调查程序可以识别和纠正存在的违规行为,有助于保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调查前准备
在开始调查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文件和信息:
-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 公司的合规手册和流程
- 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 已发生的违规行为的材料和证据
- 调查计划和流程的制定
调查流程
尽职调查应该遵循以下流程:
1. 确认调查对象和范围
2. 收集证据和材料
3. 分析证据和材料
4. 确认违规事实
5. 针对违规事实制定相关措施
6. 实施相关措施
7. 给出尽职调查报告
注意事项
在进行尽职调查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不要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调查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尽可能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 保护相关人员的隐私和商业机密
- 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调查结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结论
尽职调查是保护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必要手段。

通过制定清晰的程序和遵守相关规定,可以使调查结果得到更好的执行,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法律尽职调查流程

法律尽职调查流程

第21条【准备阶段需确定事项】尽职调查工作以承办律师就被调查企业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为目的。

所以,在接受委托时,承办律师团队牵头人(通常为工程负责合伙人)即应依据限定的时间,以经验和认识水平来判断尽职调查的范围和深度,并就以下方面与委托人达成共识:(1)确认尽职调查的原因:确认委托人拟进行的商业交易和要求调查的原因。

这有助于承办律师准确把握委托人的效劳需求,确定尽职调查工作的方向。

(2)确认尽职调查所效劳的交易模式:询问委托人已经确定或方案采取的具体商业交易模式。

这有助于承办律师围绕商业交易模式所可能发生的风险点,合理确定尽职调查工作范围,最大限度降低和躲避交易风险。

如果委托人已经确认交易模式,那么承办律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执业经验,预判该交易模式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如果认为委托人确认的交易模式存在瑕疵、法律障碍或其他不可行因素,承办律师应当在尽职调查准备阶段提出,并建议委托人做出合理调整。

(3)确认商业交易基准日:承办律师应当与委托人确认拟从事商业交易和调查的基准日,法律尽职调查效劳仅应涵盖该基准日之前被调查企业的法律情况。

该基准日通常也与财务尽职调查基准日相同,并作为商业交易确认交易价格的日期。

(4)确认被调查企业:承办律师应当在了解委托人陈述的尽职调查原因以及交易模式后,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帮助委托人准确地选择和确认被调查企业,以免遗漏应当被列入交易和调查范围的企业,导致后续需要补充尽职调查,或者将多余的被调查企业列入尽职调查范围,浪费委托人的时间和金钱。

(5)确认尽职调查的具体范围、深度和广度:明确尽职调查拟包含以及排除的事项,以及应考虑的关键经营、商业和法律因素。

这有助于委托人和承办律师对尽职调查工作作出合理的期待和预判,同时有效减少委托人与承办律师之间对于尽职调查工作范围和工作量的争议。

(6)确认参加尽职调查的人员数量和资历:根据尽职调查的范围、深度和广度,与委托人确认参加尽职调查的专业律师数量、资历。

尽职调查的内容及程序

尽职调查的内容及程序

尽职调查的相关有关内容及程序律师的尽职调查是律师在公司并购活动中最重要的职责之一。

律师的尽职调查是指律师对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法律评价,其相关有关内容主要包括查询目标公司的设立情况、存续状态以及其应承担或可能承担的具有法律性质的责任,它由一系列持续的活动组成,不仅涉及到公司信息的收集,还涉及律师如何利用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去查实、分析和评价有关的信息。

一、尽职调查的程序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从仅有一间房屋的私营企业到办公地点遍及世界各地的跨国企业。

每一个尽职调查相关本次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

但是,对于一项并购活动来说,各自委托律师所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应遵循的基本工作程序如下:1、委托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的委托合约协议。

2、律师与目标企业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

3、律师根据受托的业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

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由律师根据需要进行设计。

尽职调查清单的主要相关有关内容是需要目标企业提供的各类文件,一般情况下可包括:企业的组织架构文件;企业各类资产的文件;企业的各种贷款、融资文件;企业的重大合约协议、协议;企业的经营业务,以及所涉及的政府审批或许可;企业的各种税务文件;企业雇员的劳动文件;企业的各类保险文件;企业涉及的各类诉讼、仲裁或争议的文件等。

4、向目标企业发出补充的文件清单或相关要求。

5、经委托方确认后,律师将准备好的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发至目标企业。

6、收到目标企业提供的资料后,核对复印件与原件,做好资料清单并准备资料索引,由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7、律师按照委托合约协议约定对所收资料进行研究并向委托方汇报。

8、律师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研究判断,决定是否再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或是问卷表,直至查明情况为止。

9、律师对尽职调查所获取的全部资料,反复地研究判断,进行相应核查验证,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制作工作笔录。

10、如果资料不全、情况不详,律师会相关要求对方作出声明和保证。

法律尽调流程与总结

法律尽调流程与总结

法律尽调流程与总结一、引言法律尽调是指在法律领域中对特定主体或情形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和收集相关法律信息的过程。

在许多法律事务中,尽调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它有助于揭示事实、评估风险以及制定合理的法律策略。

本文将介绍法律尽调的一般流程,并对其进行总结和评价。

二、法律尽调流程1.明确尽调目的和范围在进行法律尽调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尽调的目的和范围。

尽调目的可能涉及到寻找法律问题、评估合规风险、确认商业交易等。

而尽调的范围可以包括法律文件的审查、现场调查、相关当事人的访谈等。

2.收集相关文件和信息在尽调过程中,收集相关法律文件和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法规、裁决书、审判文书等。

此外,可能还需要收集公司、个人的财务报表、股权结构等相关信息,以便全面了解情况。

3.审查法律文件和相关信息在收集到相关文件和信息后,需要对其进行系统、全面的审查。

这一步的目的是识别并评估潜在的法律风险,包括合法性、有效性、合规性等。

通过细致、全面的审查,可以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权益和责任。

4.现场调查尽调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进行现场调查。

通过亲自到现场实地考察、查看相关情况,了解当事人的真实状况。

在现场调查中,可以与相关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采集更多的信息。

5.访谈相关当事人为了获取更多准确的信息,进行相关当事人的访谈是尽调流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通过访谈,可以获取当事人的真实陈述、意见和观点,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

6.评估尽调结果在完成以上步骤后,需要对尽调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

通过对收集到的法律文件、信息和所得出的结论进行综合考虑,评估当事人的权益、风险和责任。

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和法律策略。

三、总结与评价法律尽调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过程,它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的信息基础,有助于判断案件的合法性、风险以及合理的解决方案。

它能够降低法律风险、提高法律决策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尽调仅仅是在一定时间、条件下的调查和评估,不能保证绝对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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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尽职调查流程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第21条【准备阶段需确定事项】尽职调查工作以承办律师就被调查企业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为目的。

所以,在接受委托时,承办律师团队牵头人(通常为项目负责合伙人)即应依据限定的时间,以经验和认识水平来判断尽职调查的范围和深度,并就以下方面与委托人达成共识:(1)确认尽职调查的原因:确认委托人拟进行的商业交易和要求调查的原因。

这有助于承办律师准确把握委托人的服务需求,确定尽职调查工作的方向。

(2)确认尽职调查所服务的交易模式:询问委托人已经确定或计划采取的具体商业交易模式。

这有助于承办律师围绕商业交易模式所可能发生的风险点,合理确定尽职调查工作范围,最大限度降低和规避交易风险。

如果委托人已经确认交易模式,则承办律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执业经验,预判该交易模式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如果认为委托人确认的交易模式存在瑕疵、法律障碍或其他不可行因素,承办律师应当在尽职调查准备阶段提出,并建议委托人做出合理调整。

(3)确认商业交易基准日:承办律师应当与委托人确认拟从事商业交易和调查的基准日,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仅应涵盖该基准日之前被调查企业的法律情况。

该基准日通常也与财务尽职调查基准日相同,并作为商业交易确认交易价格的日期。

(4)确认被调查企业:承办律师应当在了解委托人陈述的尽职调查原因以及交易模式后,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帮助委托人准确地选择和确认被调查企业,以免遗漏应当被列入交易和调查范围的企业,导致后续需要补充尽职调查,或者将多余的被调查企业列入尽职调查范围,浪费委托人的时间和金钱。

(5)确认尽职调查的具体范围、深度和广度:明确尽职调查拟包含以及排除的事项,以及应考虑的关键经营、商业和法律因素。

这有助于委托人和承办律师对尽职调查工作作出合理的期待和预判,同时有效减少委托人与承办律师之间对于尽职调查工作范围和工作量的争议。

(6)确认参加尽职调查的人员数量和资历:根据尽职调查的范围、深度和广度,与委托人确认参加尽职调查的专业律师数量、资历。

这有助于委托人树立对承办律师即将从事的尽职调查工作的信心,同时也给委托人提供了对具体提供服务的承办律师的数量和资历提出异议的机会。

(7)确认尽职调查过程和方法:包括拟详细核查的事项、调查取样程序、需要被调查企业参与调查的人员范围、需要走访的有关机关和单位以及调查人员将使用的问卷格式等内容。

(8)确认尽职调查服务期限:根据对尽职调查工作范围和工作量的预判,确认承办律师需要的工作时间,并尽量留一些机动时间。

一般而言,承办律师的工作期限可能因为被调查企业是否配合,提供资料、文件的快慢等而受到影响。

因此,承办律师在确定大致服务期限时,要把可能的影响因素向委托人事先说明。

(9)评估尽职调查的成本数据:为每一位调查人员或起草人员制定时间成本和支出预算(特别注意从事较多外围工作的人员)。

这有助于承办律所控制服务成本,并可以提前让委托人了解除了法律服务费以外未来需要报销的费用幅度。

第22条【承办律师团队组建】在委托人及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承办律师团队组建应考虑:(1)选定团队主要负责人、总审承办律师及主要承办律师团队成员;(2)确定工作小组及工作分配。

一般情况下,可以由每两名承办律师组成一个工作小组,其中一名承办律师主要担任摘要及报告部分的起草人,另一名律师在协助前者从事同样的工作外,将主要负责调查访谈、独立性调查等工作;(3)选定总联络人,协助总审承办律师负责团队的对外联系,以及对内发布指示、公告、督促尽职调查工作进度和催收报告草稿等工作;(4)选定文件管理员,协助总审承办律师负责调查项目相关文件的整理(总协调工作)以及文件保管工作;(5)如果团队人数较多且须出差至外地进行尽职调查,还可视需要配备一名或多名生活秘书负责处理团队的一切非业务杂务,并协助文件管理员完成相应工作;(6)尽职调查的程度、具体要求常常在调查进行过程中才会明确。

在需要时应当对团队做根本性的改变或增加人员配备,但是团队负责人就此类变动事宜应积极与委托人沟通,且应严格把控;(7)前述团队人员及分工,可根据尽职调查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兼任,但须经团队主要负责人或总审承办律师同意。

第23条【具体工作安排】如果报告将由二人以上组成的团队完成,以下问题必须尽早解决:23.1选定总审承办律师,负责以下内容:(1)监督每一部分起草人员对《尽职调查报告》中各自负责的部分进行摘要事项的准备,检查其所写摘要的精确性和完整度(如与每个起草人员开会讨论所分配的事项);(2)向承办律师团队确定尽职调查工作质量要求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事先确认的质量控制措施得以实施;(3)详审摘要要点的关联性,汇编摘要的终稿;(4)汇编、汇总《尽职调查报告》,理清附录顺序,力求格式、定义的使用与章节编号(特别是在目录、摘要部分)、写作体例具有一致性;(5)协调起草人员,确定最后期限。

督促进展慢的调查人员,重新分配人员以尽快完成较繁重的任务;(6)负责向委托人做汇总报告。

23.2如果项目具有可分性,可指定两位“总审律师”,就上述总审工作再做分配。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1)制备“尽职调查基础事项”、“尽职调查方法”部分和“尽职调查假设”、“尽职调查一般考虑事项”等附件,并确保附件已备好并发放,以使所有的起草人员了解这几部分附件的内容,并在做自己报告部分时建议增改。

原则上,前述附件在交到每个人手中时已经是定稿文件,不应进行修改;(2)准备并发放一套拟在报告中使用的定义(并随时更新),所有的起草人员应遵循此定义,并在必要时规定新的定义;(3)让所有起草人员了解拟使用的《尽职调查报告》格式范例,分配其各自应负责编写的部分。

确定需要进一步分配任务的部分,并分配工作任务。

每位起草人要提供被分配部分的摘要事项,以供与总审律师讨论时使用;(4)为每位调查人员制定严格的时间表并监督其遵守;(5)与内部人员及委托人制定将用于被调查企业访谈的尽职调查清单、问卷。

确保调查人员了解清单、问卷的全部内容和调查目的;(6)附录的内容、格式及拟用的标题应尽早达成共识。

请切记要充分重视附录将被用于被尽职调查的主要收购/股东协议的可能性,非常有必要在开始时就保证附录内容和格式的准确,这将为以后修改长篇的附件时节省大量时间;(7)确定分组负责人或承办律师的职责;(8)负责与被调查企业或/及其指定人员或/及代理人员(“被调查企业联络人”)确定交接工作职责,并与其保持必要的良好沟通关系;(9)在早期确定对每部分尽职调查报告承担最终责任并最后定稿的最终责任人。

一般情况下,每部分尽职调查报告的最终责任人应当由执业律师来承担。

最终责任人应当根据其负责部分的结论,最终确定本部分的摘要要点以及假设、一般考虑事项部分的明确条文。

第24条【制作法律依据文件夹】承办律师应当根据法律尽职调查所涉及的领域,被调查企业的内、外资性质,经营范围以及本次商业交易等特性进行专项法律调研,并制作法律、法规依据的文件夹(可为电子文档),供承办律师团队随时查阅。

第25条【制作尽职调查清单】承办律师应当根据尽职调查工作范围并结合被调查企业和被调查项目的实际情况,制作尽职调查清单。

尽职调查清单的制作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尽职调查清单是法律尽职调查最经常使用的工具,项目投资、收购兼并、公司股票发行和上市使用的清单不同,但都包括:被调查企业组织结构的基本法律文件、重大资产、重大合同、税务、劳动人事管理、重大债权债务、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基本内容。

(2)尽管存在调查内容的共性,但是,法律尽职调查清单仍然要围绕尽职调查的重点目标起草。

例如,在公司股权并购尽职调查中,尽职调查清单内容要更加侧重公司的历史沿革、股东出资是否充实、股权是否存在质押等权利负担;在资产并购尽职调查中,尽职调查清单内容要更加侧重并购资产的权属合法性,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或其他权利负担等。

(3)承办律师应当要求被调查企业准确填写尽职调查清单问题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要求被调查企业对全部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性负责,对于适用于被调查企业但其未能提供的相关文件,应当要求被调查企业明确注明未能提供之理由。

(4)承办律师应根据被调查企业对尽职调查清单的反馈开展下一步的尽职调查工作。

第26条【尽职调查资料获取】依据制作的尽职调查清单,承办律师应当向被调查企业获取相关文件和资料,并注意:(1)有效安排承办律师团队内关于文件索取的分工,避免向被调查企业重复索取;(2)要充分重视被调查企业延误提交调查资料的可能性,做好督促工作。

这直接关系到承办律师正式进入被调查企业开始尽职调查的时间、尽职调查工作的效率以及完成的尽职调查工作的期限;(3)在获准进入被调查企业专为团队开放的档案室后,承办团队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按分组将调查文件重新整理;(4)应遵守被调查企业事先确定的阅卷规则,如果规定不能复印、扫描文件,就尽早开始阅卷并仔细摘抄相关信息,制作工作底稿;(5)重视在早期阶段与被调查企业总联络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6)调查人员应当重视通过面对面沟通的方式获取信息,但同时应当注意此类信息的客观性;(7)负责文件获取工作的人员应当定期查看被调查企业对资料提供的回复,并对遗漏或延误进行跟进处理。

第27条【制作补充尽职调查清单】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律师团队应迅速对已获取的全部文件进行初审,并依据经验判断、发现可能漏掉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文件缺失状况。

调查承办律师应及时将前述文件缺失情况汇总至被调查企业总联络人,并在总联络人进行甄别后开始着手制作第一次补充尽职调查清单。

第28条【提供补充尽职调查清单并继续索取资料】承办律师应将起草完毕的补充尽职调查清单提供给被调查企业,并委托专人联系被调查企业,督促其提供相关资料。

第29条【制作被调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访问提纲】根据法律尽职调查的需要,为了更加准确和详细地了解被调查企业的情况、实现调查目的,承办律师在取得委托人许可后,可以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对被调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进行访问,并在访问前制作相关访问提纲。

第30条【制作被调查企业客户访问提纲】对于某些被调查企业,尤其是对于服务类企业,客户评价更能够反映被调查企业的实际实力和发展前景。

如有必要,承办律师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以事先制作被调查企业客户访问提纲,在征得被调查企业同意后,对其客户进行访问。

第31条【创建文档管理系统】尽职调查承办律师团队应当建立一个新的文件档案系统,并将按照上述方式获取的所有的文件和资料存储至系统。

对于获取的相关文件、信件和备忘录等,都要做到:(1)为每个文件编一个独特的识别号码;(2)列出文件接收表;(3)决定需要复印的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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