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野生保护动物量刑标准是什么
三有动物的量刑标准

三有动物的量刑标准
三有动物是指国家规定的被赋予保护的物种,包括珍稀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濒危野生动物。
为了维护三有动物的生存环境,保护三有动物的生存,保护生物多样性,国家制定了三有动物的量刑标准。
一是重罚决策。
对于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采取绝对禁止,同时给予更严格的刑罚,具体刑罚标准为: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最高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以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毁坏濒危野生动物的,处最高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以处以三十日以下的拘留。
二是监管决策。
为了保护三有动物的生存环境,做好三有动物的生态监管,监管决策也应该加大力度。
对于破坏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区、野生动物园管理者,应当加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根治;对于野生动物经营者,应当加强管理,实行保护措施,确保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长效措施。
为了长期保护三有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生态环境,国家采取了以下长效措施:一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
发展野生动物的保护技术;三是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完善野生动物的保护制度;四是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督检查机制,实行及时处理措施;五是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加强野生动物的饲养管理。
以上就是对三有动物量刑标准的简要介绍,它是为了保护三有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而制定的,希望大家都能尊重法律,共同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美丽的自然环境。
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以超额部分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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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倒卖、转 让有关许可证 件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三十一 条第一款:吊销证件、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涉及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 其产品的
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以 上5000元以下罚款。
涉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按照1000元以下的标准执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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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倒卖、转 让特许猎捕证 或者允许进出 口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 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按照五万元以下的标准执行罚 款
涉及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 其产品的
按照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标准执行罚
款
《条例》第四十三 条:违反野生动物 保护法规,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于实物价值 七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办法》第三十三 条:违反野生动物 保护规定,情节严 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涉及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 其产品的
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于实物价值 五倍以上七倍以下的罚款。
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本市重 点: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处以 相当于实物价值五倍以下的罚 款。
数量超过五只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 工具
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罚款
数量少于五只或者使用禁止使用工 具以外的工具
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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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猎区、禁猎 期或者使用禁 止使用的工具 和方法猎捕非 国家或者本市 重点保护野生 动物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 六条: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 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于猎获物 价值八倍以下的罚款。
三有保护动物量刑标准

三有保护动物量刑标准
首先,对于非法狩猎、盗猎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一量刑标准的制定,旨在严惩非法狩猎、盗猎行为,震慑违法分子,有效减少野生动物的非法捕杀。
其次,对于非法交易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情节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一量刑标准的制定,旨在打击非法交易行为,保护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最后,对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情节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一量刑标准的制定,旨在加大对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总的来说,三有保护动物量刑标准的制定,体现了我国对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的高度重视和严厉打击非法行为的决心。
希望通过这一举措,能够有效遏制非法狩猎、盗猎、交易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保护我国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非法猎捕黄鼠狼后果严重

黄鼠狼学名黄鼬,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它以体内有臭腺,可以排出臭气且气味久久不散和偷吃鸡的恶习而被大家所熟知,民间也流传有: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的俗话。
事实上,黄鼠狼并不是传说中的那样以偷吃鸡为生,而是灭鼠能手,其主要食物是老鼠或田鼠,它的存在是有益于维持生态平衡的。
黄鼠狼的皮毛可以用来制作衣服,其肉食大多流向餐桌,供人当“野味”食用,拥有极高的经济价值。
正因如此,黄鼠狼才招来了杀生之祸,一些不法分子将其作为猎捕对象大肆捕杀。
2019年5月10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有关黄鼠狼的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相关案情的回顾还要追溯到2018年宁乡市森林公安办理的一起非法猎捕黄鼠狼的案例。
案情回顾2018年12月4日,宁乡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当地有村民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黄鼬,请求查处。
根据线索,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违法行为人陈某明家堂屋中放置有一只白色泡沫箱和一个白色纱织袋。
白色泡沫箱内装有26只已剥皮疑似黄鼬野生动物制品,白色纱织袋中有蛇类9条。
根据嫌疑人陈某明交代,黄鼬是从一位姓黄的河南人手中购买所得。
掌握到这一线索,宁乡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罗劲虹立即指挥办案民警兵分两路对该男子展开调查,一路前往案发地附近旅馆进行侦查走访和询问,另一路则迅速调取案发地附近所有进出口的监控视频,进行排查。
通过缜密侦查,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黄某建和他的落脚点,但是未在落脚点发现黄某建的身影。
宁乡市森林公安局迅速部署警力,冒着大雨、不畏严寒埋伏在其落脚点附近。
晚上9点,犯罪嫌疑人黄某建终于出现,但他在返回途中警惕地多看了楼梯口几眼,然后突然加速跑了起来!就在这时,刑侦治安科副科长李岩杰一个箭步冲上前抓住犯罪嫌疑人的后衣领,并揪住他的肩膀,其他民警立马将犯罪嫌疑人包围,一举抓获。
当场从犯罪嫌疑人住处搜出150多个捕兽夹,疑似黄鼬死体12只,鼬獾活体3只。
据犯罪嫌疑人黄某建交代,从11月底起,他便携带170余个捕兽夹来到宁乡,先后在菁华铺、回龙铺、大成桥、双凫铺、文/陈 亮非法猎捕黄鼠狼后果严重24FORESTRY AND ECOLOGY林业法治煤炭坝等地多次进行非法狩猎。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实务问题研究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实务问题研究作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实务》2022年第04期摘要:随着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持续推进,人工饲养野生动物的性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行为方式、野生动物入刑数量标准、行为人主观认识错误等司法实践问题日益凸显。
可以通过适当降低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的保护标准、优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方式的法律规定、改进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依托客观证据合理推断主观认识等措施增强法律适用,有效解决当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适用中的难题。
关键词: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人工饲养认识错误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离不开政策和法律的支持。
《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于2020年2月颁布,严格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收紧了对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打击政策,同时,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上刑法也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大量的野生动物被人工饲养繁殖,由此引发了一些司法实践新问题,需要在法律适用中予以解决。
一、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规范及相关犯罪概况(一)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规范我国建立的是由行政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共同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二元保护体系,并辅之以一系列配套法规。
1979 年刑法规定了非法狩猎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开始将野生动物资源纳入刑法保护范围;1988年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此基础上,我国又陆续制定了多个配套行政法规、规章、实施条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效完善了二元保护体系。
1997年刑法在保留1979年刑法原有罪名的基础上,增设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罪名,体现了我国对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高度重视。
此后,相关司法解释及规定相继出台,陆续完善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为办理该类案件提供了立体全面的规范指引。
2021年3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341条罪名更改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增加了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禁止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等行为。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特种用途林、防护林等公益林地以外其它林地30亩以上的。
第十四条 放火造成森林或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放火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特种用途林、防护林等公益林地5亩以上、10亩以下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特种用途林、防护林等公益林地以外其它林地10亩以上、30亩以下的;
第十三条 实施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严重”: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或其制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分别以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2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属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1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的,属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特别严重”。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依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定罪处罚。
(三)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价值5000元以上的;
(四)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制品、珍稀植物制品,包括其任何部分,以及由其本身或其部分加工而成的产品。
第十八条 林木、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价值,有国家规定价格的,按国家规定价格计算;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按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计算,没有国家或者主管部门规定价格的,按市场价格计算;进入流通领域的,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国家或者主管部门规定价格的,按国家或者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计算;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又没有国家或者主管部门规定价格的,按市场价格计算,不能按低价销赃的价格计算。
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

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
1、有益的野生动物;
2、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
3、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没有规定三级保护动物,但是俗称的“三有动物”,就相当于三级保护。
三有动物”是指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动物,共有:
兽纲:6目14科88种
鸟纲:18目61科707种
两栖纲:3目10科291种
爬行纲:2目20科395种
昆虫纲:17目72科120属另110种
华南地区就不一一列举了,以广东为例,处于保护范围的“三有动物”有这些(注意,是保护范围,不是全省所有的“三有动物”):
兽纲:狼、椰子狸(不是著名的果子狸,果子狸也是“三有动物”,但不在保护范围)、红颊蒙、食蟹蒙、豹猫、棕鼯鼠、豪猪
鸟纲:红喉潜鸟、凤头鸊鷉、黑叉尾海燕、鸿雁、豆雁、灰雁、小白额雁、斑头秋沙鸭、红胸秋沙鸭、普通秋沙鸭、白眉山鹧鸪、紫水鸡、董鸡、黑水鸡、蛎鹬、中杓鹬、黑翅长脚鹬、反嘴鹬、棕腹杜鹃、紫寿带、红嘴相思鸟、银耳相思鸟、黑头蜡嘴雀、黑尾蜡嘴雀、黄胸巫
两栖纲:黑斑蛙、棘胸蛙、沼蛙
爬行纲:平胸龟、黄缘盒龟、黄额盒龟、锯缘摄龟、长鬣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8.11.08【实施日期】1989.03.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88年11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1988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法各条款所提野生动物,均系指前款规定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渔业法的规定。
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
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划和措施。
第七条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自治州、县和市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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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野生保护动物量刑标准是什么
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它们同样受到保护,不允许猎杀。
对于“三有动物”,私自捕捉可捕杀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
1、第十七条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
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
3、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