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土保持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表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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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保证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时,参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的专家,应是进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的专家。

第三条评审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应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确定。

第四条评审单位应当负责安排评审专家在评审工作期间的食宿、交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评审专家报酬。

评审专家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评审专家的工作,为其参加评审活动创造条件。

第二章评审专家第五条评审专家是指从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评审专家基本条件:(一)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有判别把握较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对国内、省内水土保持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发展有一定了解,熟悉国家和省水土保持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掌握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熟悉相关行业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施工方法与工艺,熟悉产生水土流失的因子调查与分析,能够提出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三)主持或参加过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领域市级以上项目的规划、设计、研究,有参加2项市级以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审查工作经历。

(四)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参加现场考察和相关技术评审工作。

(五)思想作风正派,能够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七条满足条件的专业人员,均可申请进入评审专家库,经水利厅组织审查通过后获得评审专家资格。

第八条评审专家申请程序:(一)本人提出申请;(二)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水利厅;(三)省水利厅组织评审,并对具备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有关评审、培训过程和结果应有书面记录。

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意见

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意见

南江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南江县交通运输局南江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南江县水务局南江县环境保护局南江县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意见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加强我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务局、环境保护局、共同审议通过了《南江县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意见》的意见,现就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搞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的重要性水土资源是人类生存之本,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依法防治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是生产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在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期搞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为先”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的重要前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对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强县和创建全国森林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前期工作各行政审批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合作。

发展改革部门应从严立项,国土部门勘测定界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存在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等情形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具体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执行。

(三)、加强审批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2018年修正)-

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2018年修正)-

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2018年修正)正文:----------------------------------------------------------------------------------------------------------------------------------------------------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2012年11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1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灾害,治理石漠化,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目标任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目标责任和考核奖惩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水土保持工作机构,行使本条例规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工作的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措施,做好本辖区内水土保持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将水土保持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和国民素质教育体系、中小学法制教育内容,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提供科研实验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和支持水土保持科研及推广工作,培养水土保持人才。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表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表

防治目标 2 定性防治目标明确 1.0定量防治目标符合国标规定和实际情况,修正合理,施工期防治目标值正确,线型工程有分段防治目标值 1.0防治措施总体布局与主体设计评价相呼应 1.0防治措施总体布局符合工程实际和当地自然条件2.0体系表、体系框图符合要求,无漏项2.0分区布设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布设合理、无漏项3.5明确了措施位置、形式、规模等要素2.5文字与图纸对应2.0工程量计算与典型设计图相符、工程量表正确2.0防治措施布设20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方法明确2.0实施时间(进度)与主体工程进度相匹配,明确、合理3.0,典型设计8 分区进行典型了设计,包括主体设计中界定为水土保持的措施,无漏项2.0 典型的选取合理,体现了措施类型、地形条件等2.0文字说明与图纸相对应,有必要的计算,且标准和参数选取合理2.0计算了工程量,明确了单位工程量和适用范围2.0水土保持监测4监测目的与原则、范围与时段正确1. 0监测内容、方法、频次与点位布设合理1. 0监测制度、人员、设施、设备、消耗性材料、成果要求齐全1. 0其他内容全面、正确1. 0编制依据全面、正确 0.3价格水平年、人工及主要材料单价、施工机械台时费与主体工程一致1. 0跨省项目按省分列水土保持措施投资及水土保持补偿费,运行期水土保持投资另行计算1. 0投资估算总表、分部工程投资表、分年度投资表、独立费用计算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工程单价汇总表、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主要材料单价汇总表齐全、准确3. 0(每缺1个表扣 0.3分)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苗木种籽单价等附件齐全合理1. 5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8效益分析中明确了本方案实施后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整治扰动土地面积、建设植被面积、减少水土流失量0.56项防治目标计算达到值合理、可复核0.7实施保证措施2包括了组织机构与管理、后续设计、招投标、监理、监测、施工管理、监督检查与竣工验收、资金使用管理,内容全面、符合项目实际2. 0(每缺1个内容扣 0.2分)结论与建议 1 结论概括、准确0.5明确了下阶段的建议0.5附件、附图8 附件准确、无漏项2. 0附图绘制正确、全面,符合规范要求6. 0合计得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编制单位证书编号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总体意见专家签字“一票否决”事项评审意见(是否存在)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未落实相关规定。

自治区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工作规程【模板】

自治区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工作规程【模板】

XX 自治区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工作规程一、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的区域条件国家、自治区批准设立的各类园区(包括能源化工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等),可以按照区域评估有关要求,整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园区内生产建设项目可免费共享区域评估成果。

除应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单独编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评估依据及审批流程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____________________ X X 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按照编制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报告、技术评审、申报审批的流程进行。

三、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报告的编制园区管理部门可以自行编制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单位编制。

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标准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__________ 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__________ 4-2008 )》等技术规程。

四、技术评审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由园区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形成技术评审意见和结论。

(一)评审专家组的组成。

应当从自治区水利厅建立的水利智库(专家库)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5-__ 人,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组成专家组,对园区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报告进行技术评审。

专家组组长由专家组成员推举产生,并经专家组全体成员表决确认。

(二)评审会议的组织。

专家评审会由园区管理部门负责召集。

会议按照听取编制单位情况汇报、专家质疑解答、专家发表意见、专家组长提出综合意见、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书的方法和步骤进行。

水行政主管部门侧重于政策法规及行业发展符合性评估;技术专家侧重于行业标准规范及技术符合性评估。

新版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验收程序)

新版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验收程序)

高速公路、段,水土保持设XX XXXX施自主验收实施方案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 [2018]133 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我局近期将组织开展 XX 高速公路 XX 至 XX、 XX 至 XX 段和 XX 高速公路水保验收工作,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验收组及成员组长: XXX 、 XXX成员:XXX、XXX、XXX、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和特邀水土保持专家 3 人以及项目指挥部相关人员。

二、验收时间与地点时间: 2008 年 8 月 8 日开始, 8 月 7 日下午或者晚上在至至敦化集合,XXXX段8月8日至9日,XXXX段8月 10 日至 11 日, XX 项目 8 月 13 日地点:项目现场及管理处会议室验收前一天晚上召开验收预备会议,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实施可编辑方案(包括实际人员分工)。

三、现场检查分组内业组:指挥部 1 人、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1 人、监测单位 1 人、监理单位 5 人、报告书编制单位 1 人、施工单位代表 1 人、水土保持专家 1 人及配合人员。

外业组:局领导、项目指挥长、计划处、技术处、交通工程处、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报告书编制单位、施工单位代表、水土保持专家 2 人及配合人员。

以上内业组、外业组人员,局内各处室、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报告书编制单位由局交通工程处负责通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代表由相关指挥部负责通知,水土保持专家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负责邀请。

各相关单位根据上述分组情况配备相关人员参加现场检查和验收会议。

局内各处室由局办公室安排 2 台车,指挥部等相关单位车辆根据工作需要自备。

验收会议室由相关指挥部联系借用路段管理处会议室(包括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等必要设备),工作餐由相关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定安排。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方案1. 引言水土保持是保护土壤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

在制定和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之前,需要进行方案评审,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本文档旨在制定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方案,帮助评审人员进行全面、准确的评审工作。

2. 评审范围水土保持方案的评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方案的目标和任务 -方案的技术路线和措施 - 方案的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 - 方案的预算和资源配置 - 方案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 方案的监测和评估方法3. 评审流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评审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3.1 提交方案申请单位或编制方应将水土保持方案提交给评审单位。

方案应包括方案书、附件和相关资料。

3.2 方案初审评审单位对提交的方案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检查方案的完整性、符合性和技术性。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方案,评审单位应及时通知申请单位,要求其进行修改完善。

3.3 专家评审评审单位将方案交由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专家评审应以专家评审会的形式进行,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3.4 方案修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申请单位进行方案的修改。

修改完毕后,申请单位将修改后的方案提交给评审单位。

3.5 终审和备案评审单位对修改后的方案进行最终审查,确认方案符合要求后,将方案进行备案,成为正式实施的水土保持方案。

4. 评审要点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的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4.1 目标和任务评审人员应确保方案的目标明确、任务合理,并与当地水土保持工作的实际需求相匹配。

4.2 技术路线和措施评审人员应对方案中提出的技术路线和措施进行评估,确保其科学性、可行性和适用性。

4.3 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评审人员应对方案的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进行评估,确保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4 预算和资源配置评审人员应对方案的预算和资源配置进行审查,确保其合理、充足和有效。

4.5 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评审人员应评估方案中存在的风险,并对相应的应对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方案能够应对各类风险。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21•【文号】办水保〔2024〕57号•【施行日期】2024.0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4〕57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技术评审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明确水利部负责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方案审查审批(一)突出审查审批重点。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部批项目落实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关于水土保持相关规定的审查审批把关。

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要求,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以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内项目选线选址不可避让论证把关。

严格东北黑土区、北方风沙区、青藏高原区等区域内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审查,从严控制扰动范围,强化表土、沙壳、结皮、地衣及高寒草甸、草原等保护措施落实。

聚焦生态安全、防洪安全、水质安全等,严格把好弃渣场(含临时堆存场,下同)选址安全关,加强对弃渣场防护及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审查。

加大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审查把关力度,强化水土流失源头防控。

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查,强化对变更必要性、合理性的分析论证,对弃渣场变更理由不充分、措施变更导致水土保持功能降低的,坚决不予通过。

(二)强化技术评审单位责任落实。

技术评审单位要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规定,对照审查审批重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技术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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