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1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
建筑企业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建筑施工工程的安全,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制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向企业领导汇报工程安全情况。
2.各施工部门设立安全员,负责协助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指导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3.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重大施工项目或特殊施工环境,应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4.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对施工安全的重视和意识。
三、安全责任制度1.企业领导层要对施工工程的安全负总责,并确保安全管理部门有足够的资源和支持。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各施工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各施工部门主管要对所属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要求部门员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管理,要积极配合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四、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前,要对工程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施工安全计划,并提前做好相关安全防护设施。
2.施工期间,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作业符合安全规范。
3.对重要工程部位和设备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4.对特殊作业要进行专门培训,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安全生产措施1.施工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严禁任何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施工作业。
2.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从事施工作业。
3.施工车辆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4.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作业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进行专门培训。
六、应急措施1.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在突发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2.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在紧急情况下做好自救和互救。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什么是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0篇)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
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结合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和已完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档案的评查。
第二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是指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及其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材料等收集、整理形成的档案卷宗。
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应当包括:(1)有关上级部门文件或本部门下发或上报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2)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处理等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等材料;(3)有关行政许可、依法审批或备案形成的资料;(4)日常安全监督工作形成的其他书面材料。
第四条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设置专职(兼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应当及时整理、分类有序、并以年度为期限装订存档,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采取平时评查与年度评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对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定期进行自我评查,一般于每季度末和年终进行。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第九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公司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3.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安全管理1. 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安全培训,了解并熟悉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建筑工程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并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
3. 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计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场地的安全。
4. 建筑工程公司将配备足够的安全装备和设施,员工必须正确使用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5. 员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反光服、防护眼镜等。
三、现场安全1. 建筑工程公司将组织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工地周边必须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线,保护外来人员的安全。
3.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道路和出入口必须通畅,避免杂物堆放和阻碍逃生。
4. 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划定隐患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作业安全1. 所有员工必须接受专业培训,熟悉施工操作规范,掌握正确的作业方法和技能。
2. 相关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严禁未经培训和考核的人员进行高风险作业。
3. 在高空和深坑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使用安全带、安全网等。
4. 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和调整机械设备的工作参数。
五、防火安全1. 建筑工程公司将制定防火计划,明确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进行定期演练和检测。
2.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禁烟规定,严禁在易燃和易爆物品周围吸烟。
3.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防止杂物堵塞通道。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____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项目经理任成员;各部室、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全领导管理机构。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第四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资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和监督安全工作等。
4. 每个员工都有安全生产的责任,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安全制度:1. 公司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文件,确保员工能正确操作、维护设施、应对突发情况。
2. 安全制度要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保持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一致。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1. 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
2. 新员工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必备6篇)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必备6篇)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7)起重吊装作业;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2篇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2024年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年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内所有从事建筑工程相关活动的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风险管控”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规范的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
第七条各部门主管应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并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定期接受培训,保持更新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九条员工对自身安全生产有义务,应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并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条合同工、临时工等特定岗位人员负责执行指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公司规定参与安全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范第十一条建筑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建筑公司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具。
第十三条建筑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修复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第十四条建筑公司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场地的整洁、有序,并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建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急救体系,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人员,并定期进行急救演练。
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第十六条建筑公司应对新进岗位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范等内容。
第十七条建筑公司应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八条建筑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活动,让员工熟悉应急处理程序,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第十九条建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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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理制福建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O 一三年一月一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资质范围内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二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公司设立质量安全部,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队伍建设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i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ioooom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20000用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公司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公司质量安全部的同意。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八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九条、质量安全部经理的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五)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六)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十条、质量安全部的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组织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指导、督促各项目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各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各项目部及有关部门对隐患进行整改。
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项目经理部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六)督促项目部及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其它各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公司质量安全部;(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第十三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施工员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三)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五条、职工安全生产守则(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三)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四)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第十六条、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公司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第十八条、公司要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归档。
第十九条、公司和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第二十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
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六)脚手架、卸料平台架、塔吊、人货电梯等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搭设,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安全。
(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第二十一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二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
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
行车时严禁载人。
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
第二十三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设备,如卷扬机、塔吊、人货电梯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二)清洗、维修机具和设备时,要停车打掩,切断电源,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要设专人看管电闸;(三)使用打夯机、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四)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五)圆盘锯、木工平刨等设备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一律不准使用。
第二十四条、安全技术交底(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征求质量安全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 3 份,公司质量安全部、项目部和班组各执 1 份。
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
专职安全员应现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一)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 (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