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底内容:

1、起重机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安全环境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司机操作,起重机司机应操作与操作证相对应的起重机械。

2、起重机司机应严格按照工地制订的维护保养计划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天班前、班后检查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工作内容、交接班情况应如实填写在施工机械运行维护保养记录中。

3、起重机司机班前、班后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每日检查,确认起重机无任何故障和隐患时方可开始工作。

4、起重机司机与起重指挥人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起重指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信号。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

5、司机在收到指挥人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信号后动作。起吊重物时应先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在继续起吊。

6、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

7、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在放下重物时,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吊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防止因重物摆动,造成事故。

8、起重机工作时,与起重作业无关人员严禁在起重机周围逗留。

9、起重机司机在操作过程中,应坚持“十不吊”原则:

(1)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负荷不吊;

(2)照明不足、指挥信号不明或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机悬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5)歪拉斜拽不吊;

(6)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作业票、无安全措施不吊;

(7)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有活动物不吊;

交底人审核人接受交底人

(8)棱角、刃口未采取防止钢丝绳磨损措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体或者重量不明的物体不吊;

(10)野外作业遇到大雪、雷雨、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10、起重机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列技术要求:

(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5)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6)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7)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8)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11、施工中,遇到以下情况必须首先办理安全作业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技术负责人到场指挥:

(1)起吊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2)起吊精密物体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3)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

(4)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

(5)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12、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额定负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动臂式起重机在接近额定负荷的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

13、起重机械各机构和装置不得随意变更或拆换。

14、在起重机械上的钢丝绳投入使用之前,应确保与钢丝绳工作有关的各种装置已安装就绪并运转正常。

15、正常使用情况下,钢丝绳应进行适时地清洗并涂上润滑油或润滑脂,并对钢丝绳应加强检验并作好记录,保证其信息返回,以便适时更换。

16、每个工作日都要尽可能对钢丝绳的任何可见部位进行观察,以便发现损坏与变形的情况。特别应留心钢丝绳在机械上的固定部位,发现有任何明显变化时,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由主管人员进行检查,如发现变化已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钢丝绳。

17、当钢丝绳损坏更换时,检验人员应弄清钢丝绳的损坏是否由机构上的缺陷所造成,如果是这样,应在更换新钢丝绳之前消除这缺陷。

18、新更换的钢丝绳应与原安装的钢丝绳同类型、同规格。如采用不同类型的钢丝绳,应保证新钢丝绳不低于原选钢丝绳的性能,并与卷筒和滑轮上的槽形相适应。如机械所需的钢丝绳系由较长的绳上切下,应在切断的两端进行处理,以防切断处引起钢丝绳的松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