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兴产业分类试行标准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工业招商引资办法(试行)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工业招商引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垫江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5.08•【字号】垫江府发〔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工业招商引资办法(试行)的通知垫江府发〔2017〕1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垫江县工业招商引资办法(试行)》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2017年5月8日垫江县工业招商引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在垫江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环保准入条件并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鼓励用地需求在20亩以内的企业通过租赁、购买标准化厂房等途径解决生产经营场所。
第三章供地政策第三条新建工业项目,投入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产出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项目建设竣工投产后,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下同)达到7万元/亩以上。
第四条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及“弹性土地出让年限”的供地政策。
第五条项目供地实行“四通一平”(即:“水、电、气、路”通和土地平整)。
土地出让价格根据项目规模、投资强度、税收、产业方向按7.2—15万元/亩出让;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国家重点扶持产业等用地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的执行。
第六条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投资强度达到150万元/亩以上的,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以产业扶持资金予以扶持:5000万元—10000万元给予每亩2万元扶持资金;10000万元—20000万元给予每亩3万元扶持资金;20000万元—30000万元给予每亩4万元扶持资金;30000万元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扶持额度。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函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0.06.19•【字号】津规资利用函〔2020〕427号•【施行日期】2020.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正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函各区政府:为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天津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施行。
此函。
2020年6月19日(建议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是进一步提高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用地保障方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创新完善土地管理机制,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努力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建立健全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制定专项规划,对改造开发的规模、时序等进行统筹安排,确保改造开发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市场主导,多方共赢鼓励土地权利人、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形成形式多样的再开发模式;兼顾各方利益,完善利益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统筹安排公益用地和产业调整用地,实现政府、改造方、土地权利人等多方共赢。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05•【字号】皖发改高技〔2024〕83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省有关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决策部署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持续壮大新质生产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安徽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2月5日安徽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方案(试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未来产业是由前沿科技创新驱动,当前处于萌芽阶段或产业化初期,具备成长为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巨大发展潜力,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和变革作用的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
未来产业先导区是以重大需求为导向,以未来技术突破和产业化为目标,构建创新资源持续汇聚、创新成果高效转化、产业生态迭代完善、产业成果不断涌现的未来产业集聚发展平台。
为规范管理和有效服务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决策部署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按照需求导向、前瞻布局、创新驱动、应用牵引、跨界融合的原则,以未来技术突破和数字化改革催生新动能,构建“源头创新—技术转化—产品开发—场景应用—产业化—产业集群”的未来产业培育链条,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深刻变革,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国家统计局2012年12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编制说明一、目的和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要求,为推动“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满足统计上测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速度的需要,特制定本分类。
本分类适用于对“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宏观监测和管理;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依据本分类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
二、主要原则(一) 同质性原则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的每一个类别所包括内容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活动,即所有性质相同(或相似)的活动归入同一个类别。
(二)唯一性原则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每一项产品(服务)原则上只能归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某一个类别,不得重复。
(三)经济活动原则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四)统计单位的原则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原则上以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为统计单位。
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到更细的活动和产品,因此在统计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按照产业活动单位分类和统计更为准确。
三、主要内容《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编制说明,第二部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表”。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共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七大产业。
本分类共分为三层,第一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中的七大产业,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划分为七个大类;第二层和第三层依据《“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以及发改委编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稿)将七大类进一步细分,第二层为30个类别,第三层为100个类别;在第三层建立与行业和产品(服务)的对应关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行业类别359个,对应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及服务2410项,其中对应《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服务)700多项。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落实《黑龙江省落实实施方案》责任分工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落实《黑龙江省落实实施方案》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31•【字号】七政办规〔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落实《黑龙江省落实实施方案》责任分工的通知七政办规〔201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七台河市落实《黑龙江省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近期若干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31日七台河市落实《黑龙江省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近期若干重点任务>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近期若干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16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责任分工如下。
一、提高科技供给能力(一)加大对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围绕产业发展中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开展应用研究。
鼓励企业和政府部门联合设立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类科研项目和科技人才培养计划。
加强科学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技术研发持续推进,强化自主创新成果的源头供给。
(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二)加强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黑龙江省重大科技研发项目。
针对我市“六大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产业结构调整需求,聚合各类创新主体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重大技术创新成果。
(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发改委配合)(三)加大鼓励科技创新各项政策落实力度。
对新认定的省和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企业院士工作站等按《七台河市产业扶持资金实施暂行办法》给予科技创新奖补资金支持。
2021年中国检验检测信息化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2021年中国检验检测信息化行业相关政策汇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检验检测信息化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检验检测信息化行业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检验检测信息化行业隶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检验检测信息化行业隶属于“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
2信息技术服务业”之“1。
2。
1新兴软件及服务行业”,涉及工业软件、高端信息技术服务支撑软件、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细分领域。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1)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中国检验检测信息化行业分析报告-行业发展格局与投资潜力评估显示,检验检测信息化行业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
工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并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拟定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布行政规章并组织实施;组织制订本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并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对全国软件产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并管理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
(2)国家版权局中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要负责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源程序封存及保管、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等职责。
(3)各细分行业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检验检测信息化行业自律规范与管理职能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承担,质量检验与监督职能由中国质量协会、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承担,协会职能如下: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如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化“十三五”建设任务与行动计划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年)工业大数据白皮书(2019版)等产业政策,将助力检验检测行业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政策的意见》解读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政策的意见》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土资源部•【公布日期】2015.09.18•【分类】其他正文《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政策的意见》解读日前,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印发了《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
这一文件的出台,是国土资源部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主动作为;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认真履行国土资源职责新定位,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的重大举施。
文件的实施,将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出台背景(一)落实新要求。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要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逐步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支撑作用。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不懈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
201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下发文件,对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中国制造2025》、发展信息产业新业态、“互联网+”行动计划等新产业、新业态做出了系统部署,这些都对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全面统筹落实。
(二)适应新需求。
新产业涉及行业众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例,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相关服务指导目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战略性新兴产业7个重点产业对应着国民经济行业359个类别、3100项产品与服务。
基于产业图谱的中国数字音乐产业

74中国电信业CHINA TELECOMMUNICATIONS TRADE数字音乐产业图谱构建当前,对数字音乐产业链的研究更多从音乐内容分发、流转与变现角度出发,聚焦在数字音乐商业模式形态分析,较少涉及数字音乐内容制作所需相关软硬件工具方面,其视角较为单一。
考虑到数字音乐是数字创意产业重要的细分领域,有必要结合我国数字创意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情况,科学搭建涉及技术设备制造、文化创意活动等不同业态的数字音乐全产业链,以便全面摸清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发展情况。
结合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对数字创意产业的分类情况,以及数字音乐产业本身的实际发展特点,本研究构建了集“软硬件设备—内容产出—内容销售”于一体的数字音乐产业链图谱框架,如下图所示:基于产业图谱的中国数字音乐产业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音乐产业随着网络的诞生和迅速普及,已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革。
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的兴起与飞速发展,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在数字经济时代浪潮下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缩影。
与模拟信号记录的传统音乐形式相对应,数字音乐是以数字技术为依托,以数字化的方式进行编辑、存储和传播的音乐。
它的兴起为传统唱片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和转变方向,前景广阔。
上游:软硬件设备软硬件设备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开发两大部分。
其中硬件设备主要包括录音设备和制作设备。
录音设备主要指采集、录入及存储声音的相关设备,包括麦克风(话筒)、声卡、音频接口、转换器、话放、录音笔(外采设备)等。
制作设备则指将采集的声音进行制作、合成、调试及效果播放的相关硬件设备,主要包括监听控制器、调音控制台、硬件效果器、midi 键盘与合成器、DAW 控制器。
软件开发主要指面向音乐制作的相关软件,主要包括音频工作站软件、虚拟乐器软件以及音频效果插件。
中游:内容产出内容产出环节则指数字音乐内容作品生产的主要环节,即音乐内容创作及制作。
音乐创作为音乐制作提供素材底稿,音乐制作则利用上游的软硬件设备作进一步加工处理,形成最终数字音乐作品,该环节主要包括音乐人、音乐工作室和唱片公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
(试行)
国家统计局
2012年12月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
编制说明
一、目的和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要求,为推动“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满足统计上测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速度的需要,特制定本分类。
本分类适用于对“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宏观监测和管理;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依据本分类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
二、主要原则
(一) 同质性原则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的每一个类别所包括内容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活动,即所有性质相同(或相似)的活动归入同一个类别。
(二)唯一性原则
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每一项产品(服务)原则上只能归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某一个类别,不得重复。
(三)经济活动原则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
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四)统计单位的原则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原则上以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为统计单位。
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到更细的活动和产品,因此在统计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按照产业活动单位分类和统计更为准确。
三、主要内容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编制说明,第二部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表”。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共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七大产业。
本分类共分为三层,第一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中的七大产业,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划分为七个大类;第二层和第三层依据《“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以及发改委编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稿)将七大类进一步细分,第二层为30个类别,第三层为100个类别;在第三层建立与行业和产品(服务)的对应关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行业类别359个,对应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及服务2410项,其中对应《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服务)700多项。
分类表中第三列和第四列分别表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用产品分
类目录》的代码和名称。
四、编码方法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为独立的分类体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
每一层采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码,位数不限,每层代码之间用“·”隔开。
凡第二层不再细分,则第三层代码补一位“0”。
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均采用标准代码。
五、对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对应代码
本分类原则上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第三层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条目(四位码)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小组条目(十位码),但当同一行业分类的小类或中类全部为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容时,则直接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或大类;当同一产品或服务的小类、组和小组全部为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容时,则直接对应《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中类、小类或组。
(二)关于重复问题
1.行业重复。
由于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互独立,每一大类都是完整的体系,原则上要求对应行业类别在同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大类中只出现一次。
由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详细程度不能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的需要,因此某产业大类中的某项服务或产品可能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内容的一部分,而另一个产业大类中的内容可能涉及该小类内容的另
外一部分,因此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条目在七大产业之间存在重复。
2.产品(服务)不重复。
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包含的产品和服务不得重复,即一项产品或服务不能同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业类别。
产品(服务)的唯一性保证了数据汇总时不出现重复计算。
(三)关于“前沿新材料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本分类设置了“前沿新材料产业”,包括纳米材料、生物材料、智能材料、超导材料。
大部分前沿新材料是根据工艺、技术、性能划分,与本分类其他相关内容重复,无法对应行业代码或产品代码。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