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参考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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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完整ppt课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完整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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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死亡保险区别
4、保费计算不同
意外险:依据意外死亡和残疾发生概率厘定,与职业有 关;
寿 险:纯保费依据生命表中死亡率及利率为依据,与 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有关;
5、责任准备金计提不同
意外险:按全部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 寿 险:按保单全部净值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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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失踪1.9人。 2011年3月11日,日本因大地震和海啸死亡与失踪人数为
为2.7万多人。 2012年,菲律宾“宝霞”台风则造成1千多人丧生。
人身意外风险的转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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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述 6.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6.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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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要求
理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伤害的含义,意外、伤害
的构成要素。
了解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掌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掌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的异同。
熟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保、可保和特约承保的意外伤
害有哪些?
掌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的给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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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特约承保的意外伤害 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除上两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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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了解
以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为保险责任,但不
规定具体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地点。
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责任仅限于在特定地点遭受的意外伤害或由于特别
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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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3月1日起,保 监会停止销售短期意外险 手撕保单。

人身意外保险ppt课件

人身意外保险ppt课件
人身意外保险

伤害与死亡、残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
即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时,
才构成保险责任。

本案中,由于被保险人不知道自己对青霉素
过敏,而医院方也认为可以正常使用青霉素,在
这种前提下发生了悲剧。很显然,青霉素过敏反
应是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直接原因,也是意外伤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
一生风险知多少
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危险概率有
•*受伤: 1/3 •*难产(行将生育的妇女):1/6 •*车祸:1/2 •*在家中受伤:1/80 •*受到致命武器的攻击:1/260 •*死于心脏病:1/340 •*家中成员死于突发事件:1/700 •*乳腺癌(女性):1/2500 •*自杀(女性):1/2000人0身意外保险
• 被保险人残疾
• 人身意外伤害残疾是因意外伤害事故直接造成的被 保险人机体损伤,遗留组织器官的缺损或功能障碍。
• 值得注意的是,在意外险中,若被保险人虽然遭受 意外伤害,但是通过治疗或自身修复在180天内 未遗留组织器官缺损或人功身意能外保险障碍,则不属于残疾
• 李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了意 外伤害医疗保险。一天,李某因支气管发炎,去 医院求治。医院按照医疗规程操作,先为被保险 人进行青霉素皮试,结果呈阴性。然后按医生规 定的药物剂量为其注射青霉素。治疗两天后,被 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医 治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迟发性青 霉素过敏。 李某的受益人持医院证明及保险合同 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人身意外保险
按投保方式分:
人身意外保险
• 不承保的意外伤害
• 它一般指那些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的行为引发的意外伤害,这种危险保险人一般都不 予受理。

团体意外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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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理赔要求-意外残疾或烧伤保险金(2/4)
意外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索赔申请人填写出险通知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 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复印件;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 或烧伤鉴定诊断书; 4、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5. 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 关证明文件;
成的爆炸、灼伤、污染 或辐射; • (九)恐怖袭击; •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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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 刑期间;
• (十二)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 (十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
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 (十四)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
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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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责任免除 •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烧烫伤、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
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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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 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 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 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 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 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
疾时(含烧烫伤),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
6.问题与回答 24
6.问题与回答

意外险培训讲义(PPT75张)

意外险培训讲义(PPT7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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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意外险培训的必要性
3、保险条款理解不透彻,保险责任掌握不准确,经常 将意健险与责任险相混淆。 4、单证使用不规范,没有按照总公司下发的意健险单 证样本规范使用,有的还在用车险单证来代替使用。 (主险、附加险共有78个条款,各条款因为保险标的不 同或者补充的附加风险不同而开办了不同的险种,但条 款的名词理解和开办的主要指导思想变化不大,因此, 今天以大家工作中经常接触的团意险、附加意外伤害医 疗险条款进行串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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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意外险培训的必要性
二、与其它财产险合同相比,意外险有其特殊性。是 定额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而不象其它财产险是 补偿性合同。(定额保险合同是当事人事先约定保险金 额的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时以保险金额作为给付金额。 补偿性合同是以保险标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合同,财 产保险合同均属于补偿性合同。 三、理赔中存在着许多问题 基于意健险的大力推动和快速发展,总、分公司理赔 部门已将该险种的监控、督导、管理做为日常的一项重 点工作,总公司定期抽查赔案,每季编写意健险理赔通 报,通报各分公司理赔数据和赔案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 题。在我们的日常理赔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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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保险条款解析
4、责任免除:日常工作中容易混淆的主要责任免除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有骗取保险金的可能性,容易 引发道德风险) (2)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 或被谋杀(理解时注意:上述原因导致的打斗、被谋杀等 结果不一定立即发生,可能存在时间差,被不熟悉人员的 误伤是属于保险责任的) (3)被保险人违法、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 措施 (4)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整容手术、内外科手术或其 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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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人身意外伤害险教学课件PPT

人身意外伤害险教学课件PPT
回至目录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一)按照所保风险分类(普通伤害保险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
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 普通的一般意外伤害而致死亡、残疾时,由保俭人给 付保险金的保险。它所承保的危险是一般的意外伤害。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二)按照保险责任分类(一般、医疗费用、综合、误工) 按照保险责任的不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划分
为以下四类: 1、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简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此种 保险只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 满足被保险人对意外伤害的保险需求。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2、显著特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只针对的是意外事故造成的
伤害或因伤害引起的残疾或死亡,它更重视外部原因导 致的身体伤害。这也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普通人寿保 险、健康保险的区别。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3、比例赔付特点 意外伤害保险的死亡保险金按约定的保险金额
给付,残疾保险金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的。
发错药、手术中事故等造成的意外伤害。 由于意外伤害的保险费率是根据大多数被保险人的
平均损失概率确定的,而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意外伤害 风险仅是对少数人而言的,为了保险费负担合理公平, 对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通常列为除外责任,如 果经过双方约定,由保险公司在保单上特别约定,将 医疗事故从除外责任中剔除。
特定地点为约束条件的意外伤害保险。 由于“三特定”是相对于普通意外伤害保险而
言的,所以特定意外伤害保险发生保险风险的机 率会更大些,这也是其称为特定意外伤害保险原 因。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PPT幻灯片PPT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PPT幻灯片PPT

2021/5/13
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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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条件
2、被保险人的死亡、残疾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责任期限是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 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在责 任期限内死亡,则构成保险责任。 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废实际上是确定残 废程度的期限。即以责任期限结束这一时点的情况 确定残疾程度。 我国的责任期限为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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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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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1、意外 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或 伤 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 的事故。应具备三个条件: (1)外来性: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身体外部 的因素作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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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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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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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二)与财产保险比较
1、相同之处
(1)短期保险;
(2)具有一定的补偿性(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 险而言);
(3)费率的确定和保费的缴纳相似;
(4)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一样。
2、不同之处
(1)保险标的;(2)保险金额确定; (3)受益人指定不同;(4)遵循的原则不同。
否→被保险人是否为公共利益,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安 全而冒险?是→构成意外
否→不构成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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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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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判定
(三)是否符合意外伤害保险金的给付条件
该意外伤害事件是否发生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 否→ 不构成;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与赔偿PPT(38张)

2019/5/19
案列介绍
湖北省洪湖市螺山镇中心小学一年级学生赵某在放学回家 途中,被一位素不相识的青年男子拐走。家长在其走失后, 多方组织寻找,并请求当地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协助查找。 两年后,仍杳无音讯,无奈之下,家长向人民法院申请其 子宣告死亡。法院核查真相后,依法宣告赵某死亡,并出 具了宣告死亡书。赵某在案发前已随校集体投保了平安保 险,保险金额5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家 长遂委托学校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公司是否应赔付?
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 被保险人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时,在技术上已不能采取措施避 免。
• 被保险人已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在技术上也可以采取措施避 免,但由于法律或职责上的规定,不能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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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危险 1.一般承保意外伤害 2.特约承保意外伤害 3.不承保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主要有:
• 死亡给付 • 残疾给付 • 派生责任: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
属生活费给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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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5.1.2 意外伤害的含义 1.意外伤害 2.伤害 3.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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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外伤害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 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或者与意愿相违背的 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侵害对被保险人 的身体明显地、剧烈地造成伤害的客观事 实。
不负责因疾病所致的死亡和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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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人身意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 特定原因、特定时间、特定地点
2.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误工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PPT(40张)


6.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2)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的不同比较 ① 可保危险不同 ② 给付确定不同 ③ 费率确定不同 ④ 保险期限不同 ⑤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提不同 ⑥ 交费方式不同
6.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2. 意外伤害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 (1)相同之处的比较
① 保险事故的发生方面 ② 保险责任方面 ③ 赔款补偿性质 ④ 保险期限 ⑤ 保险费的缴纳与确定方面 ⑥ 财务处理方面
5. 按保险期限分类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6.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6.2.1 保险责任的内容及特征
1. 保险责任的内容——是保险单上载明危险 发生时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或约定的保险事故 (或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发生后,保险人 所应承担的保险金赔付责任,也就是保险人 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金支付责任的事项。包 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费给付。
第6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主讲人:张娓
第6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6.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6.3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给付 6.4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品种
6.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6.1.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 ——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或意外险,指在保
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外来的、 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 (即意外事故)造成身体的伤害,并以此 为直接原因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时, 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医疗保险 金的一种保险。
6.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的确认:
是 是否有伤害事实
是否被保险人受伤 是

《意外伤害保险》课件2


理赔决定与支付
理赔决定
经过审核和调查后,保险公司会做出理 赔决定,决定是否赔付及赔付的金额。
VS
支付
一旦决定赔付,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 的方式及时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或受益 人。
PART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风险管理
风险识别与评估
要点一
风险识别
识别潜在的意外伤害风险,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生 产事故等。
随着消费者对风险的认识和保险意识 的提高,对意外伤害保险的需求将进 一步增加。
对消费者的建议与启示
提高保险意识
了解意外伤害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提高自身的保险意识。
选择正规渠道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时应选择正规渠 道,了解保险条款和保障范围。
关注保险创新
关注保险行业的新技术和创新产品 ,以便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 方案。
PART 06
常见问题解答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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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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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比较不同保险公司和产品的保障范围、理赔流程、保 费等方面,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意外伤害保险。
在,首先要了解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 能力,考虑职业、生活习惯、家庭状况等因素。
PART 03
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流程
理赔申请与受理
理赔申请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及相关单证。
受理
保险公司对提交的理赔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保资料齐全并 符合要求。
理赔审核与调查
审核
保险公司对提交的理赔资料进行详细 审核,核实事故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 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
调查
对于存在疑点的理赔案件,保险公司 会进行深入调查,以确定事故的真实 性和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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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6岁以上3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学生、儿童, 18岁以下投保人应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18岁以上投保 人与被保人应为同一人。
保险金额:意外伤害身故2万元,意外伤害医疗1千元。 住院和特定门诊医疗1万元。 保费:50元。保险期间:1年。 若被保险人有医保,意外免赔额为0,给付比例90%。无 医保免赔额50元,给付比例80%。疾病医疗等待期30天 有医保无免赔额,住院给付70%特定门诊医疗给付75%。 无医保住院医疗免赔额100元给付60%,特定门诊免赔额 400元给付比例70%。 每人限投保5 份,未成年人最多2份。
保险期间届满治疗未结束,本公司承担责任的期限门诊以 届满次日15天为限,住院届满次日90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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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2岁以上身体健康的儿童、学生 ,18岁以下投 保人应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18岁以上投保人与被保人应 为同一人。 保险金额:意外伤பைடு நூலகம்身故4万元,意外伤害医疗4千元。住 院费用补偿2.5万元。 保费:120元.保险期间:1年 若被保险人有医保,意外免赔额为0,给付比例90%。无医 保免赔额50元,给付比例80%。疾病医疗等待期30天有医 保无免赔额,住院给付70%特定门诊医疗给付75%。无医 保住院医疗免赔额100元给付60%,特定门诊免赔额400元 给付比例70%。 保险期间届满治疗未结束,本公司承担责任的期限门诊以 届满次日15天为限,住院届满次日90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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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需要的第一张保单 ★敲开客户房门的敲门砖 ★积累客户最有效的方法 ★最容易达成举绩的方法 ★轻易被大众认同的保单 ★市场开拓最容易的方法 ★业务人员专业性的体现 ★每日工作成本基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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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发生率增加 个人生活压力增加 意外险完善现有保障 意外险是劳动者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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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1岁以上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工 作的 ,18岁以下投保人应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18岁以上 投保人与被保人应为同一人。 保险金额:意外伤害身故5万元。 保费:50元。 保险期间:1年 被保险人的职业属5类(含5类)以上,公司不予承保。 每人限投保5份,未成年人建议投保额度不应超过保监会规 定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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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子找庄子聊天,树怎么叫成材? 树有标准件的概念 一围两围是桩子 三围四围可以盖房子 七围八围太值钱了 二三十围做家具、车船都不行 逍遥乎其下,庆睡呼其侧 不为阶段性的有用所束缚 神树,天下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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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工作的 ,18 岁以上者需自己投保。
保险金额:意外伤害身故2万元,意外伤害残疾1万元意外伤 害医疗1万元,意外伤害住院日定额每日10元。保费:50元
保险期间届满治疗未结束,本公司承担责任的期限自住院 届满次日最长不超过90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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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1岁以上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 工作的 ,18岁以下投保人应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保险金额:意外伤害身故10万元(人均分摊),意外 伤害医疗1万元(谁先出险谁先用)。保费:100元 保险期间:1年 若被保险人有医保,免赔额为0,给付比例95%。无医 保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90%。急诊可赔付,门诊在定 点医院可赔付。 每人限投保2 份,未成年人最多1份。 被保险人个数以5人为限。 保险期间届满治疗未结束,本公司承担责任的期限门 诊以届满次日15天为限,住院届满次日90天为限
保险期间:1年
若被保险人有医保,免赔额为0,给付比例95%。无医保免赔 额100元,给付比例90%。急诊可赔付,门诊在定点医院可 赔付。
每人限投保5 份,未成年人最多2份。
保险期间届满治疗未结束,本公司承担责任的期限门诊以届 满次日15天为限,住院届满次日90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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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28天以上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 工作的 ,18岁以下投保人应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保险金额:意外伤害身故12万元(人均分摊),意外伤害 医疗3万元(人均分摊)。保费:200元 保险期间:1年 若被保险人有医保,免赔额为0,给付比例90%。无医保免 赔额100元,给付比例80%。门诊不报。 每人限投保2 份,未成年人最多1份。 被保险人个数以4人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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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20岁至45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已领准 生证、妊娠未满20周的健康女性,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须为 同一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分娩的活产婴儿为附带被保 险人。如被保险人具有以下情况:唐氏筛查大于1/275,患 有或曾经患有恶性肿瘤、心肌梗塞、恶性淋巴瘤、白血病、 脑出血、脑梗塞、肾功能衰竭,请勿投保本卡。 保险金额:孕产妇身故1.8万元。新生儿身故7千元。孕产 妇特定孕产期疾病5千元。孕产妇妊娠终止手术1千元。新 生儿特定先天性疾病4千元。每人限投保一份。 保费:200元 保险期间:本卡对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为妊娠满二十周零 时起至妊娠终止后满二十八日的二十四时止,对附带被保 险人的保险期间为活产出生之时起至出生后满二十八日的 二十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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