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课后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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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工程《宪法学》教材配套题库马工程《宪法学》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课后习题+章节题库】目录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概念题二、简答题三、论述题四、案例分析题第二部分课后习题导论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第三章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四章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第五章国家基本制度第六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七章国家机构第八章宪法实施的监督第三部分章节题库导论第-章宪法学基本原理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第三章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四章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第五章国家基本制度第六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七章国家机构第八章宪法实施的监督试看部分内容考研真题精选―、概念题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沈工大2018年研;中南财大2010年研]相关试题:(1)成文宪法[中山大学2018年研](2)不成文宪法[中南财大2014年研;武汉理工2010年研;武大2006年研]答:(1)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称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其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都冠以国名。

成文宪法是美国和法国两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是资产阶级为了保障人权、确立新的自由主义政权体制而制定出来的。

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是成文宪法。

(2)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是与成文宪法相对应的概念。

不成文宪法富有弹性,适用性较强,能够被较好地运用以化解宪法争端,并且一般不会出现成文宪法时常面临的宪法危机。

英国宪法就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

(3)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宪法分类,由英国学者蒲莱士首次提出,依据的标准为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两者的区别在于:①两者的划分是相对的,它们之间的区别是程度上的而非性质上的。

不论成文宪法或者不成文宪法都是由具有宪法效力的宪法规范所构成的。

②即使在成文宪法国家,除了宪法典之外,不成文宪法的形式也构成宪法制度的重要基础,通常以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或者权威性的法律文件弥补宪法典的缺失。

《宪法学》课后习题及答案

《宪法学》课后习题及答案

《宪法学》课后习题及答案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1.宪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具有怎样的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如国家制度及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设置及相互关系等),而法律规定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制定:宪法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而普通法律的制定一般由常设的立法机关负责;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制宪机关成员的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有的需全民公决,而普通法律的通过一般只要代议机关的议员或代表半数通过。

修改:1.特点主体;2.的通过程序更严格;3.内容的限制(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如何理解“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关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按法律调整的对象所作的一种学理分类。

两种含义:(1)不成文宪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

(一般立法程序、效力与规定其他内容、调整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相同)(2)成文宪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

(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作为宪法的表现形式,宪法性法律应当是指不成文宪法国家规定宪法内容、作为宪法构成部分的一系列法律。

宪法性法律仅具有一般法律效率而不具有高于法律的效率。

3.如何理解宪法制定、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关系?宪法制定是指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理念、基本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制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

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依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制定不同于宪法修改,后者是在原有宪法的基础上对宪法内容作全部或部分的变动,但不改变原有宪法的理念和基本原则。

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都是使原有的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保持一致、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方法。

关于宪法的一些课后习题答案

关于宪法的一些课后习题答案

宪法作业题1.何为宪法?宪法的法律特征?答:宪法是反映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法律特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着一个国家有关社会制度的一些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

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其主要目地就在于以国家最高法的形式确认革命斗争胜利的结果,调节统治者内部的相互关系,以巩固本阶级的政治统治,并规划其将来的发展,最终实现其经济利益。

包括(1)宪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处在最高地位,与普通法律相比较,其效力最高。

(2)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一国内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人们进行各项活动的依据和基础。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较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宪法的相对稳定性,以维护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宪法的实质,宪法规范的特点?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宪法的本质主要是指它的阶级属性,即都是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制定的,都是维护一定阶级的统治和利益的有力工具。

宪法规范的特点有:第一,宪法规范的原则性。

这是指宪法规范比较原则,而不对国家生活中大量的具体问题作详尽的规定。

第二,宪法规定的最高性。

宪法规范最高性是指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的基本原则有:第一,人民民主原则。

也称主权在民原则,它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率先倡导的“主权在民”学说。

第二,基本人权原则。

人权的思想和理论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说。

第三,法制原则。

实行法制是民主宪政的内在要求。

第四,权力制约原则。

是一种普遍的客观规律,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关于分权和制衡的理论。

3.何谓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有何异同?答:现行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根据毛泽东、邓小平的有关论述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建设的经验,人民民主专政指的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的一种国家政权。

宪法与行政学课后习题答案

宪法与行政学课后习题答案

宪法与行政学课后习题答案宪法与行政学课后习题答案宪法与行政学是一门涉及国家政治组织和行政管理的学科,它关注的是国家权力的运行和行政机构的职能。

通过学习宪法与行政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国家政权的运作机制,以及行政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习题,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宪法与行政学课后习题及其答案。

1. 什么是宪法?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权力的组织和运行方式,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2. 宪法的主要特点有哪些?宪法的主要特点包括: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具有稳定性、具有普遍性、具有权威性、具有约束力等。

3. 宪法的修正程序是什么?宪法的修正程序通常包括立法机关的通过、公民的表决和总统的签署等步骤。

修正宪法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以保证修正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 什么是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是指政府机关和行政机构依法行使权力,管理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活动。

行政管理包括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环节。

5. 行政管理的原则有哪些?行政管理的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透明原则、责任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

这些原则旨在保证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

6. 什么是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所遵循的程序规定。

行政程序包括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行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等。

7. 行政程序的主要特点有哪些?行政程序的主要特点包括:合法性、公正性、公开性、迅速性、简便性等。

行政程序的规定旨在保证行政机关的行为合法、公正,同时提高行政效率。

8. 什么是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和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9. 行政监督的目的是什么?行政监督的目的是保证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遵守法律和纪律,保证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张献勇《宪法学》笔记和课后习题(含真题)详解(国家机构(上))【圣才出品】

张献勇《宪法学》笔记和课后习题(含真题)详解(国家机构(上))【圣才出品】

第六章国家机构(上)6.1 复习笔记一、国家机构概述1.国家机构的概念和职能(1)国家机构的概念国家机构是国家借助国家权力为实现其管理社会、维护社会秩序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有机联系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机构与一般社会组织的区别:①存在的基础不同②社会职能不同③职责不同④实现组织目的的手段不同⑤命运不同(2)国家机构的职能①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保护人民,惩处违法犯罪行为;②国家机构主要要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服务,为把国家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工作;③管理各项社会事务,发展为公民服务的各项制度和设施,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④维护社会秩序,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⑤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反抗侵略,为维护世界和平而努力。

2.国家机关的分类(1)以行使职权的性质为标准①西方国家将国家机关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三种;②我国,根据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则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等。

(2)以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为标准①在单一制国家,可将国家机关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②在联邦制国家,可以将国家机关分为联邦国家机关和组成联邦的各组成单位的国家机关。

(3)以国家机关的产生方式为标准①民选的国家机关,可分为直接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和间接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②非民选的国家机关。

3.中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我国国家机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表现为:①在意志代表方面,国家权力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的最高意志,制定法律,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②在权限划分方面,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军事机关等由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各机关在其宪法权限内处理属于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国家事务;③在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关系方面,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主动性的原则;④在国家机关内部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机关实行集体领导体制,而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则都实行首长个人负责制;⑤在具体工作方面,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宪法学》章节练习题与答案:第一章

《宪法学》章节练习题与答案:第一章

《宪法学》章节练习题与答案:第一章1.简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主要决定于以下三方面的因素:(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权限等等。

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普通法律,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违背;宪法是公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比其他法律要求更加严格。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宪法的通过或批准以及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一般都要求制宪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或者3/4以上的多数赞成,才能生效。

2.简述宪法最核心的价值。

答: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从历史上看,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往往是争取公民权利斗争的产物。

宪法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斗争的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然而,这两大块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的目的即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3.如何理解“宪法是全民意志的体现”?答:将宪法的本质归结为体现或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的观点就是全民意志论。

典型的全民意志论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的社会契约论。

该理论认为,政府是人们签订契约的产物,宪法则是这一契约的表现。

如果政府侵犯了人民的利益,人民有权推翻政府,并重新签订契约,组织新的政府。

马工程《宪法学》教材配套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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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工程《宪法学》教材配套题库答: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现代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成果。

该原则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是保障公民自由、平等、尊严的重要保障。

它要求国家在法律上和行政上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

同时,国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政策,加强对人权的保护和促进,以确保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现代宪法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重要保障。

课后题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1.什么是宪法学?它的研究内容是什么?(XXX2016年研)答:宪法学是研究宪法的学科,是现代法学的一个分支。

它主要研究宪法的性质、功能、原则、制定、修改、解释、实施和监督等方面的问题。

宪法学的研究内容包括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指导思想、国家机构、公民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问题。

宪法学是现代法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它对于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权利、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2.简述古代各国宪法的发展特点。

(XXX2017年研)答:古代各国宪法的发展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古代各国的宪法多数是不成文的,以惯法和传统法为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其次,古代各国的宪法多数是专制性质的,国王或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公民没有政治权利和自由。

再次,古代各国的宪法多数是封建性质的,以土地所有权和封建等级制度为基础,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和平等。

最后,古代各国的宪法多数是不完善的,存在着很多漏洞和缺陷,难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总之,古代各国宪法的发展特点主要表现为不成文、专制、封建和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

国家形式是指一国统治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方式,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政体是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国家主权的宏观体制,是对政权组织形式的抽象和概括意义上的政权构架。

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着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是通过特定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所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

宪法第五章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答案

宪法第五章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答案

宪法练习题(第五章)(答案)一、名词解释1.公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作为法律概念,公民依法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同时,承担宪法所规定的义务。

2. 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信教自由和不信教自由;信此宗教自由和信彼宗教自由;在同一宗教内,有信此教派自由也有信彼教派自由;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自由,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自由;有按宗教仪式信教自由,也有不按宗教仪式信教自由。

3. 基本权利,由宪法赋予公民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表明了公民的宪法地位,反映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相互关系,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运行的基础。

4. 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

5.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

国籍反映了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固定的法律联系。

6 基本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即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为实现公共利益,公民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它是公民对他人、社会和国家的首要法律义务,是国家和社会创制公民普通法律义务的应当性宪法依据。

7. 庇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庇护权,又称为“政治避难权”、“居留权”,是指一国公民因政治原因请求另一国准予其进入该国居留,或者已进入该国请求在该国居留,经该国政府批准而享有不被驱逐或不被引渡的权利。

8. 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

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一切其他权利实现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

二、选择题(一)单选题1.A 2.D 3. A 4.B. 5. D 6、D 7. D 8.B 9. A 10. C 11. C 12. A 13. C 14.B(二)多选题1、AC2、BD3、ACD4、ABD5、ACD6、ABC 7. AB 8 . ABCD 9. ABD 10.ACD 10.ABD 11. ABCD 12. ABCD 13. ACD 14. CD `15. AB 16. ABCD 17,.ABCD 18. BC 19.ABCD 20.ABD21.ABD 22.ABD 23.AC 24.ABC 25.BD 26. BCD 27.BCD(正确的)28.ABD三、判断说明题1.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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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1.宪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具有怎样的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如国家制度及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设置及相互关系等),而法律规定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制定:宪法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而普通法律的制定一般由常设的立法机关负责;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制宪机关成员的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有的需全民公决,而普通法律的通过一般只要代议机关的议员或代表半数通过。

修改:1.特点主体;2.修改宪法的通过程序更严格;3.修改宪法内容的限制(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如何理解“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关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按法律调整的对象所作的一种学理分类。

两种含义:(1)不成文宪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

(一般立法程序、效力与规定其他内容、调整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相同)(2)成文宪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

(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作为宪法的表现形式,宪法性法律应当是指不成文宪法国家规定宪法内容、作为宪法组成部分的一系列法律。

宪法性法律仅具有一般法律效力而不具有高于法律的效力。

3.如何理解宪法制定、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关系宪法制定是指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理念、基本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制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

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依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制定不同于宪法修改,后者是在原有宪法的基础上对宪法内容作全部或部分的变动,但不改变原有宪法的理念和基本原则。

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都是使原有的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保持一致、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方法。

界限:当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相一致,宪法规范仍能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而在适用宪法规范调整社会关系时,产生歧义,则用宪法解释,使宪法规范能准确、全面地调整社会关系;当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不相一致,通过宪法解释仍无法调整社会关系时,则需用宪法修改,使宪法规范能准确、全面地调整社会关系。

4.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空间效力宪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宪法在什么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全部空间,及一个国家的领土。

我国宪法未对领土明文规定,但宪法的效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全部范围,即国家主权的全部空间,包括我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5.如何理解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因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居于最高地位,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6.宪法发挥作用的条件是什么(1)宪法自身具有正当性。

以民主事实为基础,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2)社会成员具备宪法意识。

社会成员要形成信任宪法、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国家公权力形成严格依据宪法行使职权的意识。

(3)法律体系的完备。

法律的原则性规定需要由普通法律予以具体化。

(4)稳定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

否则,宪法权威被挑战。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1.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政治、思想和法律条件是什么(1)经济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

(2)政治条件: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建立。

(3)思想条件:以“天赋人权”、“人民主权”、“三权分立”和“法治”等为主要内容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深入人心。

(4)法律条件:法律制度本身的发展、法律形式的分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部门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

2.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的区别资本主义宪法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维护资产阶级统治地位,维护资产阶级利益;而社会主义宪法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上,维护无产阶级统治,维护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3.1954年宪法具有哪些基本特点对1982年宪法有何影响基本特点:(1)确立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

(2)这部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结果,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体现了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结合。

(3)在内容上,这部宪法反映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特点,除了确认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剥削制度,还规定依法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

影响:1982年宪法在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均继承并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其结构为: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总计138条。

4.如何理解我国宪法发展的经验和教训(1)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宪法修改工作的领导,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扬民主,扩大修宪的社会基础;严格按法定程序修改宪法。

(2)要随着国情的发展,对宪法中某些与现实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部分进行修改。

(3)认真贯彻法治精神,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依法规范国家权力。

5.为什么说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因为现行宪法进一步协调了宪法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推动了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协调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规定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第三章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包括哪些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如何理解宪法指导思想是宪法规范体系的灵魂因为宪法指导思想集中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凝聚了全社会各界的思想共识,是各族人民普遍认同和接受的国家根本意志,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

3.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和实践是如何贯彻宪法的指导思想的(1)使宪法的指导思想从根本上作为宪法制定与实施的理论依据,并且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从宪法的精神、理论和原则等角度,对宪法是否需要修改或者解释、何时修改或者解释、怎样修改或者解释等重大问题进行根本指导,对宪法实施中出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给予回答与指引,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实践性和稳定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不断发展完善。

(2)把宪法的指导思想作为人们认识宪法现象、分析宪法问题、探索宪法发展内在规律的根本方法,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4.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1)基本原则是指宪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所采取的基本立场和准则。

(2)宪法基本原则既是宪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宪法学的基本范畴。

在宪法学上,虽然对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存在不同观点,但强调宪法基本原则在宪法中的重要地位和指导作用却是共识。

(3)不同国家的宪法基本原则、同一国家不同时期的宪法基本原则不尽相同。

(4)宪法基本原则具有多重属性和不同特征,因此从不同角度对宪法基本原则进行分类是认识和研究宪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方法和途径。

5.宪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是什么(1)在宪法制定和修改中,宪法基本原则具有衔接宪法指导思想和宪法规范、构建宪法规则体系的作用。

(2)在宪法实施中,宪法基本原则是遵守宪法和适用宪法的重要依据。

(3)宪法基本原则在维护宪法稳定与社会发展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章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1.如何认识宪法与国家性质的关系(1)宪法与国家性质的关系十分密切。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在规定国家制度时,首先需要明确本国的国家性质。

(2)西方资本主义宪法为了掩盖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一般不明确规定其国家的阶级属性。

(3)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的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公开表明其国家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专政。

2.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1)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

(2)现行宪法序言明确提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由此表明,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表现。

(3)虽然现行宪法确认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并不意味着二者完全等同。

3.如何理解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1.统一战线是一些不同的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结成的联盟,即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

年宪法序言对爱国统一战线作出明确规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4.如何理解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性质的关系(1)国家性质决定着政权组织形式。

(2)政权组织形式对国家性质具有一定的反作用。

5.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特点有哪些(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民主集中原则下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

(2)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共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4)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6.我国为什么不能照搬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在中国实行“三权分立”,既无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更无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

如果不顾国情,违背人民的根本利益,照搬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必然会从根本上动摇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动摇我国政治稳定的根基。

7.我国为什么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1)我国具有统一的历史传统和实行单一制的渊源。

(2)我国各民族人民之间历来拥有和睦相处、友好往来的传统。

(3)建立单一制国家,有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4)建立单一制国家,有助于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8.我国的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有什么特点(1)国家的法律体系:只有一部宪法,由统一的中央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制定法律。

(2)国家机构的组成:只有一个最高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一套完整的司法体系。

(3)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划分:地方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通过宪法授予,地方政府受中央政府的控制和监督,地方行政区域单位和自治单位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力。

(4)对外关系:国家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第五章国家基本制度1.如何理解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1)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2)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用来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需要而结成的经济关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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