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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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管理制度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1. 引言公司股权是公司的核心资源之一,对于公司的投资者和股东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明确公司股权的管理方式和规范股权交易行为,制定公司股权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股权管理的相关事宜,并确保公司股权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促进公司发展和股东权益的保护。

2. 股权管理原则为确保股权管理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公司制定以下股权管理原则:2.1 公正性原则公司股权管理应遵循公正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股东,保护所有股东的利益。

2.2 透明度原则公司股权管理应具备透明度,股东应获得充分的信息,了解公司股权结构及相关交易情况。

2.3 合法性原则公司股权管理应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股权交易合法。

3. 股权管理流程3.1 股东注册股东注册是股权管理的起点,公司应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股东注册工作。

注册流程包括: - 完善注册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股权登记表等; - 提交注册申请; - 验证注册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2 股权登记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股权登记制度,确保股东持股数量的准确性。

具体步骤包括: - 接收股东提交的持股证明或其他支持材料; - 验证持股证明的真实性; - 记录股东持股数量。

3.3 股权转让公司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的行为。

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 股东提出转让申请,并说明转让的股权数量和受让方; - 公司审核转让申请,核实受让方的资质和转让条件的合法性; - 确认双方意愿一致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进行股权过户和相关登记手续。

3.4 股权质押公司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获得贷款或债务担保的行为。

股权质押的流程如下: - 股东提出股权质押申请,并说明贷款用途和质押股权数量; - 公司审核质押申请,核实贷款用途和相关合规要求; - 研究决定是否同意股权质押; - 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

3.5 股权注销股权注销是指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将股东持有的股权从公司股权结构中予以注销的行为。

股权管理制度

股权管理制度

股权管理制度股权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管理和配置股权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它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股权的定义、股权管理的目的、股权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股权的定义股权是指股东在公司中所拥有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包括股东的所有权利和利益。

持有股权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和分配利润,享受股东权益收益。

股权的转让和处置需要遵守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权管理的目的股权管理的目的是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和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有效的股权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公司和股东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增加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三、股权管理制度的内容1. 股东权益保护:明确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股东行为,防止股东滥用权力或损害公司利益。

2. 股权激励机制:制定股权激励政策,通过股权激励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绩效,促进公司发展。

3. 股权收购和减持管理:规定股东进行股权交易的程序和要求,防止非法收购或操纵市场价格。

4. 股权的行使和决策:明确股东在公司中的议事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的决策流程和权力制衡机制。

5. 股东知情权和参与权:保障股东获取公司信息和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充分实现股东的民主监督作用。

6. 股权的转让和处置:规定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和限制条件,以及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审核和批准程序。

四、股权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 制定股权管理制度: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模的股权管理制度,并公示于全体股东,确保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2. 宣传和培训:公司应通过内部培训、会议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股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要求,提高员工对股权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3. 监督和评估:公司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股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 客观公正处理纠纷: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涉及股权的纠纷,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行。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文库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文库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文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股权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股东,公司股东应遵守本制度规定,尊重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公司股权管理上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四条公司股权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监督公司股东的行为。

公司股东大会监督董事会执行股权管理制度。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五条公司股东享有公平、合法的股东权益,有权参与公司治理,有权按照公司章程享受公司收益。

第六条公司股东有权依法自愿选择购买、持有、转让和处分股权,有权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益。

第七条公司股东应依法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正常运作和稳定发展,不得恶意破坏公司治理和经营秩序。

第八条公司股东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有权获得关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

第九条公司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和知情权,有权参与公司治理,维护公司稳定。

第十条公司股东应依法履行股东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股东身份谋取私利。

第三章股东责任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依法履行股东权益,不得利用股东身份恶意破坏公司治理和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和知情权,维护公司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应配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管理层对公司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应参与公司治理,行使股东权利,支持公司正常经营,不得干扰公司正常运作。

第四章股东协议第十五条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签订股东协议,明确股东权益、义务和约束,调整公司内部关系。

第十六条股东协议应依法合法有效,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股东协议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备案,公司董事会应做出相应决定。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协议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完善公司股权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股权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股权管理制度一、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合理的股权结构可以有效地平衡各方利益,稳定公司经营。

公司应当注重股东权益的保护,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与效率。

公司股东应当依法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建立健全的合伙关系,在公司自愿的前提下设立一人一表的股权结构。

1. 股权分配公司的股权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原则,不得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保障股东权益不受侵害。

2. 股东权益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保障股东权益不受侵害。

公司应当尊重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财产权和受益权,保障股东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公司的利益。

3. 股东行为公司应当引导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股东监督机制,加强对股东行为的管理和监督,避免损害公司利益。

二、股权运作机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股权运作机制,改进股票流通机制,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应当做好股权流转登记工作,建立健全的股权流转制度,规范股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权益。

1. 股东大会公司应当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履行股东大会的职权,保障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知情权、表决权和财产权。

公司应当尊重股东权利,保障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参与权。

2. 股东决策公司应当依法保障股东决策的独立性和公平性,加强对股东决策的管理和监督,保障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权益。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程序,规范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行为。

3. 股东责任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股东责任制度,明确股东的权利和责任,促进股东积极投入公司发展,共同维护公司的长久利益。

公司应当依法规范股东行为,确保股东依法履行责任。

三、股权激励机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股权激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绩效。

公司应当合理设置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员工参与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发展。

1. 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应当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合理设置股权激励计划,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股权管理制度

股权管理制度

股权管理制度一、概述股权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有效管理和保护股东权益,规范股权的行使和流转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股权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股权的公平、公正、公开,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

二、股权定义1. 股权的定义:股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公司权益,包括股份、股息、分红、议案表决权、知情权等。

2. 股权证书:公司发行的股权证书是股东的有效凭证,股东应妥善保管股权证书,如股权证书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向公司申请重新办理。

三、股份管理1. 股份登记: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股份登记簿,记录股东的基本信息、股权份额等相关信息。

2. 股份流转:股权转让必须经过书面协议,并在登记簿上进行记录,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生效。

3. 股东大会: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权由按股权比例行使,大会决议事项需通过绝对多数或特定比例通过。

四、股权行使1. 股东权益:公司按照股东持股比例享有分红、分配红利等权益,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

2. 股东投票:股东可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公司应提供充分的信息,确保股东对公司事务有足够的了解。

五、股东权益保护1. 公司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在处理股东关系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任何股东。

2. 股东冲突解决: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处理股东之间的冲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 股东信息披露:公司应定期向股东公开公司的财务、经营和重大事项,确保股东的知情权。

六、股权激励1. 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股权激励计划,以激励和留住优秀人才。

2. 股权激励方式:公司可通过股权期权、股权分红等方式进行股权激励,具体方案需由股东大会批准。

七、违规处理1. 股权违规行为:股东行使股权时如有违规行为,公司可采取适当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股权行使、解除股权关系等。

2. 违规处理程序: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违规处理程序,保证处理违规行为的公正和公平。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公司有权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股权书管理制度

股权书管理制度

股权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股权管理,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股权的概念和种类公司股权是指股东在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按照权益性质可分为股本性质股权和其他权益性质股权。

根据表决权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根据权益比例的不同可分为控股权和一般股权。

三、股权的比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原股东未能按照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新股份发行时优先向公司内部员工,供应商,客户等特定对象。

新股份的发行不得损害原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股权的转让1. 股权转让应当经过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并在转让前向公司其他股东提供优先购买的机会。

2. 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遵循《公司法》关于国家安全审查的相关规定。

3. 股东在股权转让前要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转让的理由以及受让方的资质和合法来源,并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股权的解除1. 股东因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严重违背合同约定等原因,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可以决定对该股东的股权进行解除。

2. 股东死亡、宣告破产、失踪等情形,其继承人或受让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需换股权。

3. 股东解除股权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该股东对公司的权益也同时终止。

六、股东会1.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增加会议次数。

2. 股东会的召开应当提前30天通知所有股东,并公告在公司指定的报纸上。

3. 股东会应当通过议案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例如公司章程的修改,增减资本,合并分立,股份转让等。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1. 公司要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向股东披露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计划。

2. 公司要建立投资者关系联络机制,对外保持透明度,及时回应股东关切,并接受股东监督和投资者提问。

八、公司章程1.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组织法规,所有的股东都应当遵守。

2.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股东会议的审议和通过,并应向有基本权益的股东提前通知。

(一篇就够)股权管理制度范例

(一篇就够)股权管理制度范例

股权管理制度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股权管理,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全体股东。

3.原则:股权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

二、股东权利和义务1.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股份的受益权、处置权、表决权等。

2.股东义务: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股权管理机构和人员1.公司设立股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股权管理人员,负责股权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股权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股权管理制度,规范股权的分配、使用和处置等行为。

3.股权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股权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股权的分配和使用1.股权应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分配和使用。

2.股权的分配和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激励的原则,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股东应按照分配方案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认购股份,并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4.股东认购股份后,应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股权的处置和回购1.股权的处置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激励的原则,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股权的回购应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3.股权处置和回购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信息披露和监督检查1.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与股权管理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股权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股权管理的规范和有效。

3.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追究和处理。

七、附则1.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并制定补充规定。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制度

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制度

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及其下属企业,主要包括国有控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股权投资企业等。

第三条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应当坚持政府出手方向、市场化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督的原则,加强公司治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利润水平。

第四条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勤务忠诚、奋发向上、诚信守法的原则,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

第五条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内部控制等,加强风险防范和内部监督,确保国有股权有效、合法、安全的管理和运作。

第七条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国有股权运营单位形成健康的组织文化和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八条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和沟通机制,保证信息透明、公开、及时,便于相关各方监督和参与。

第九条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应当做好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培养和引进优秀的人才,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机构第十条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机构是公司国有资产的法定代表机构,是公司国有股权的所有权者。

第十一条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和政策;(二)审议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包括资产重组、资本运作、投资决策等;(三)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确保国有股权保值增值;(四)审核公司经营计划、年度预算和定期报告;(五)批准公司领导班子和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六)审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财务状况;(七)决定公司投资方向、经营政策等重大战略决策。

第十二条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制度,明确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内部制衡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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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管理制度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股东权利,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转,为切实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对象:公司的所有股东、公司及其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国家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股权管理的内容: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行使。

第五条公司的股权管理遵循如下原则:一、保证公司依法行为和高效运转原则;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二章公司股东的权利第六条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出股东大会的新提案。

第九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十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大财务决策和重大人事决策,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除此之外,任何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干涉公司的经营活动。

一、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如下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3、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14、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国有股股东代表指国有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国有股股东委托的自然人。

国有股股东委托股东代表,须填写“国有股股东代表委托书”,该委托书是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的证明。

四、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同时载明下列内容:1、代理人的姓名;2、是否具有表决权;3、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4、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5、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6、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五、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六、股东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审议表决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和特别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不享有表决权。

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十一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章公司股东的义务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本办法及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此处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此处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 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行为。

第四章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公司依法自主经营,有权拒绝任何股东违反本办法、《公司章程》、《公司法》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无理要求。

第十六条公司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第十七条公司应该建立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各法人股东的公司经济性质、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地、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和所持本公司股份;登记各自然人股东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和所持本公司股份。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应该每周一开始工作时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核对公司股东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变更登记股东名册。

公司认为本公司的股票出现异常交易情况时,必须即时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核对本公司股东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变更登记股东名册。

第十八条公司应该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时间和程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并及时通告各股东。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应该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只对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的事项进行决议。

第十九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在会议召开30日前通知公司股东。

第二十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该事先制作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并由出席会议股东签字。

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记录各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字,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记录各次董事会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字,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记录各次监事会会议,由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员签字,并保存至少十年。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该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充分披露有关信息。

具体披露信息的内容、格式、时间、期限、频率等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该坚持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开展经营活动,并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所处的产业环境和资本环境、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等拟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与亏损弥补方案、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合并分立方案和解散清算方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证券管理部解释,经公司总裁工作会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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