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使用说明
居民健康档案填写新要求

健康档案规范新要求1、所有人群(一般人群、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的居民健康档案需要添加封面,用A4白纸打印,一并装入档案袋中。
2、对于首次建档的人群,体检时必须测量双侧血压,左右血压值原则上是不同的。
3、吸烟情况:已戒烟的人群,“日吸烟量”一栏填0支,并填写“开始吸烟年龄”和“戒烟年龄”。
4、“血压达标”标准:收缩压<140mmHg且舒张压<90mmHg5、“血糖达标”标准:空腹血糖<7.0mmol/L随机血糖≤10.0mmol/L6、危险因素控制:所有人群健康体检表都要勾选“饮食”、“锻炼”;65岁以上老年人需填写“建议接种流感、肺炎疫苗”;BMI≥24.0的建议减体重,目标填写最终的理想体重:理想体重(kg)=身高(cm)-1057、个人基本信息表中“联系人”的填写顺序应是:家属→邻居→村干部→村医;“工作单位”无的,不能空项,应要写务农的村。
8、个人基本信息表从建档日起可保留三年,如果三年后基本信息无任何变化,继续使用;但三年后有需要更新的信息可重新填写一张新表放入档案中,原表废弃。
9、体检化验单要规范粘贴在健康体检表中,并将体检结果写在健康体检表,若是单位组织体检的,要有健康体检报告复印件,并将结果填在体检表中,二者缺一不可。
10、健康体检结果告知书:本人及体检表中各存放一份,内容包括:体检项目及结果、健康评价、健康指导意见、下次年检时间等。
11、现存主要健康问题: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未在可选项中的应填写在“其它系统疾病”中,并注明疾病。
12、健康评价:有异常,应注明异常的明确诊断的疾病或异常情况,如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痛风、脑卒中、胆结石、腰椎间盘突出等,应采用规范的医学诊断术语;对于在辅助检查中发现不能明确诊断的异常情况需建议复查,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或佐证材料,对于拒绝复查的,需写明情况并本人签字。
健康评价还应结合既往疾病史,如已经诊断的高血压或糖尿病在健康评价处仍然要写高血压、糖尿病等影响现有健康的疾病。
居民健康档案制度、流程、岗位职责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
未经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2.应为辖区内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3.对孕产妇、儿童、老年人或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病人,建立专案。
4.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动态管理。
5.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
6.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防鼠咬,妥善保存。
确定建档对象流程图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
2.负责组织与开展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同时做好档案建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工作。
3.负责居民健康档案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4.负责本中心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资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建立规范的卫生服务工作档案。
5.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8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是记录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资料,是对居民进行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应设健康档案室和档案柜专门存放。
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维护,档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居民接受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变动情况,都应在健康档案(含电子档案)中及时记录。
三、使用健康档案要细心、爱护,用后及时放归原处,防止丢失。
辅助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保持健康档案完整无损。
四、居民健康档案不可外借,也不准其他人员查阅。
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的人员,应保护居民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档案中的信息。
五、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区级健康档案数据中心,查阅居民电子档案应设置分级权限和____,保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六、应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信息,评估居民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针对危险因素和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并调整干预计划或治疗措施,管理、维护居民健康。
七、健康档案室及档案柜应具备适当的防尘、防晒、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防护设施。
健康档案室或档案柜中,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八、建档居民住址变更的,迁出与迁入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应做好居民健康档案(或电子档案)的转出与接收,保证居民健康管理的连续性。
九、建档居民发生死亡的,应在其档案(或电子档案)做好相关记录,整理装订后,按死亡年度分卷另行存放(电子档案也要妥当保存)。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二)一、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进行专项培训。
描述记录要规范统一,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
要注意内容的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对健康档案按照____岁以上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二、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个人健康档案建立和使用流程图

个人健康档案建立和使用流程图首先,将服务对象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到乡村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或参加周期性健康体检、寻求健康咨询、指导等)的农村常住居民;一类为重点管理人群,如中老年人、雨龄期和更年期妇女、孕产妇、0~3岁儿童、高血压及糖尿病等部分病种的慢性病病人。
其次,确定需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的服务对象和建档方式。
对于首次就诊者,医务人员应依据自愿原则为其建立健康档案;而对于重点管理人群则主要根据当地政府部门有关重点人群很理要求,通过入户服务(访视或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门诊接诊等方式,由责任医务人员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分期、分批建立健康档案。
对于需要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应耐心解释健康档案的作用,促使居民主动配合健康档案的建立。
第三步,建立居民个人健康档案。
个人健康档案包括:居民基本情况、主要问题目录、周期性健康体检表、服务记录表(接诊记录、各种重点人群随访表、儿童计划免疫记录表)等。
第四步,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对建立了健康档案的居民,同时为其填写和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嘱其在复诊或随访时使用。
健康档案信息卡的形式可以多样,其目的是便于查找健康档案。
第五步,在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包括家庭成员一般情况、家庭成员主要健康问题目录、家庭社会经济状况、变更情况等内容。
至此,完成了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当已建档居民复诊或随访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由导诊人员从居民健康档案室恩取该居民的健康档案,由接诊医务人员根据复诊或随访情况,填写相应表格或栏目,并补充和/或更新主要问题目录。
第二节健康档案管理居民健康档案既不像门诊病历那样由病人自行保管,也不像住院病历那样待病人出院后再存入病案室由专叶人员保管,多半是由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兼管和利用。
因此,如何科学、规范地进行管理,是需要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健康档案的常规管理包括档案的建立、保管和利用三个方面。
一、健康档案的建立健康档案通常由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建立,建档方式可采用群体建档和个体分别建档相结合的办法。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一、档案建立和管理
1.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目的是为了进行个体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和医疗服务。
档案主要包括个体的基本信息、家庭史、遗传史、生活习惯、体检结果、疾病诊断、治疗记录等内容。
2. 档案建立由居民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负责,负责收集和整理居民的健康信息,并存档备查。
3. 档案管理应严格遵守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和权益。
4. 档案管理应具备数据安全和保密性,防止档案信息泄露和滥用。
二、档案调阅和使用
1. 居民可以根据需要向所在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申请查阅自己的健康档案。
医疗机构应及时提供档案的调阅服务,并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医疗服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和健康指导时,可以根据居民的健康档案进行诊疗方案制定和指导。
3. 除医疗服务机构和居民本人外,未经授权,任何个体和组织不得查阅和使用居民的健康档案信息。
4. 医疗服务机构在使用居民的健康档案信息时,应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更新和管理
1. 居民的健康档案应定期进行更新和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居民可以向相关医疗机构提供新的健康信息,并要求更新和更正原有的档案信息。
3.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更新和归档居民的健康信息,并保持档案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4.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康档案的备份和保护措施,防止档案信息的丢失和损坏。
以上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的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居民健康填写档案的说明

关于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的补充说明1、统一用黑色笔填写,小心填写,避免写错,每人只有一份;2、黄色项为必填项,其他项均不填;3、档案封面上,最上层的编号填写需靠后填,也就是只填最后的那7个框框;填写的内容为身份证号码的后七位;4、在编号下面自行填写学号;5、联系电话系填写长号及短号;6、居委会名称:中山大学南方学院;7、封面上的建档单位、建档人、责任医生这三栏不需要填写;8、建档日期统一填写2011年9月15日9、个人基本信息表中的居住证号、家庭电话、婚姻状况、药物过敏史、家族史、遗传病史及残疾情况可不填;10、联系人姓名科目中,填写与建档对象关系紧密的亲友姓名;11、出生日期科目中,根据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如19490101。
12、工作单位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13、常住类型统一填写“2”;14、民族科目中,若属于少数民族的,应填写少数民族的全称,如“回族”;15、职业科目中,统一在后面的框框中填“8”;16、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科目中,若已经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在后面的框框中填“2”;若没有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则在后面的框框中填“8”;17、既往史中(1)疾病科目中,如果无的,直接在“1无”处打钩;如果有,则在2-12项中选择相应的科目如实填入下方的表格中;(2)手术科目中,填写曾经接受过的手术治疗。
如有,应填写具体手术名称和手术时间;(3)外伤科目中,有过骨折史的才需要填写,普通擦伤不需要填写;(4)输血科目中,填写曾经接受过的输血。
如有,应填写具体输血原因和发生时间、地点。
18、家族史科目中,指直系亲属(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子女)中是否患过所列出的具有遗传性或遗传倾向的疾病或症状。
有则选择具体疾病名称对应编号的数字,没有列出的请在“”上写明。
可以多选。
19、健康体检表中只需要填写姓名、编号(身份证后7位数字)、症状、身高、腰围、臀围、生活方式、现存主要健康问题、住院治疗情况及主要用药情况(主要用药情况根据住院治疗情况填写,如无则填无)。
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规范(PowerPoint 57页)

6、村医或部分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 根据实际情 况对所负责辖区范围内居民(重点人群)进行定 期随访。
(五)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 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 、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 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 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 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 医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
公
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共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卫
生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公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平
化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问
题
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第一类:面向全体居民的服务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健康教育
第二类:疾病预防控制服务 预防接种 传染病防治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年度复 诊或周 期性健 康检查
一般人群复诊者
询问病情,并填写接诊记
录;对需要转、会诊者, 填写转、会诊记录
0-36个月儿童 孕产妇
填写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 填写 0- 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随访表 填写孕产妇健康管理随访表
老年人 慢慢性性病病患患者者
填写老年人健康管理随访表 填写相应病种患者随访表
患者 重性精神疾病
五、考核指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随着健康管理的重要性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也成为了一项必要的工作。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目的在于确保个人的健康信息得到正确、安全、高效地保存和管理,以便为医疗服务提供准确的参考。
一、档案的建立与录入1. 个人信息录入居民档案的建立需要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此外,还应包括紧急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等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式。
2. 疾病史记录对于居民的疾病史,应详细记录既往的疾病情况以及诊断结果、治疗经过等相关信息。
特别是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应详细记录相关的检测指标和用药情况。
3. 药物过敏史记录个人对药物的过敏情况也是重要的信息之一,应该在健康档案中进行记录。
此信息对于医生在开具药物处方时的考量非常重要。
4. 检查结果和医疗报告将各类医疗检查的结果和医疗报告作为重要的档案进行归档和管理。
包括化验单、X光报告、CT扫描报告等等。
二、隐私保护与信息安全1. 信息的保密性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保密性是非常重要的。
医疗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必须确保个人健康档案的隐私,不得将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 数据的备份与存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应进行数据备份,并采取适当的存储措施,确保信息不会因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而丢失。
3. 访问权限控制医疗机构应设立健康档案访问权限的控制机制,确保只有合法授权的医务人员才能查看和修改档案信息。
三、信息利用与共享1. 信息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可以为医疗机构提供参考和参与到诊疗过程中,以更好地进行个性化诊断和治疗。
2. 信息共享医疗机构之间可以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连贯性和协同效应。
但共享必须经过明确的法律授权和居民自主选择,并且要严格保护居民的隐私。
四、档案的更新与维护1. 定期更新居民健康档案应定期进行更新。
医疗机构要及时记录个人就诊情况、检查结果和治疗计划等,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信息合一在个人就诊过程中,医疗机构应协调相关信息的录入和更新,避免因信息分散而产生不完整或重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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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使用说明
1.居民健康档案使用范围:凡是在北京市常住人口(包括北京市户籍和在北京
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地户籍居民)均应纳入健康管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居民健康档案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再根据家庭其他成员分类建
立相应的个人健康档案。
3.在建立健康档案时需进行的物理检查(如测量身高、体重、测量血压等)均
免费,需要进行辅助检查(如,化验、X线、B超等),需居民知情同意后,按照物价局规定的价格进行收费。
4.既往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对慢性病人、老年人、低保人员、残疾人、儿童、
孕产妇、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已建立的档案视为已建立了健康档案,但需按照新的健康档案书写要求,将不全部分,在今后的健康管理中补充完善。
5.“健康档案袋”印刷版式应依据《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形象识别手册》(修订
版)中的样板制作。
6.健康档案的存放:①以家庭为单位存放的,家庭健康档案及所有成员的个人
健康档案均放在一个家庭健康档案袋中;②个人健康档案分散存放的,户主的个人健康档案袋中应包括家庭健康档案,并在家庭健康档案——家庭其他成员信息表中注明个人健康档案的存放地。
7.在2008年6月底前,建立家庭健康档案的家庭,应覆盖所辖区域家庭户数的
70%以上,个人健康档案应覆盖所辖区域人口的50%以上。
8.建立健康档案的支出费用统一纳入公共卫生经费支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