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干部调出深圳市办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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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深圳特区内职工工作调动后购租原住房问题的通知-深府办[1990]59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深圳特区内职工工作调动后购租原住房问题的通知-深府办[1990]59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深圳特区内职工工作调动后购租原住房问题的通知
正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深圳特区内
职工工作调动后购、租原住房问题的通知
(深府办[1990]59号)
宝安县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保证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切实解决好房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精神,对深圳特区内职工因工作调动后,购、租原住房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原在企业工作职工,经组织批准正式调入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企业应准许其购、祖原住房,不得强行收回住房。

凡因工作需要,并经过组织批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职工,或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单位的职工,应允许其购、租原住房。

企业之间职工调动之后,是否购、租原住房,可参照上述原则执行,并可由调出调入的双方单位协商确定。

二、工作调动的职工买房后,接收单位向原产权单位补地价、差价等问题,按深圳市房改方案及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1990年1月30日
lar_79364 ——结束——。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第一步工作指引》的补充通知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第一步工作指引》的补充通知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第一步工作指引》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7.11.28•【字号】深人发[2007]104号•【施行日期】2007.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事局关于《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第一步工作指引》的补充通知(深人发〔2007〕104号)各区人事局,光明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在推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第一步工作中,一些单位就执行《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第一步工作指引》(深人发〔2007〕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遇到的具体问题向我们反映。

为统一政策、统一做法,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聘用合同签订问题(一)关于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聘用合同签订问题。

事业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聘任(任命)部门委托其主管部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副职人员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限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以及《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确定。

聘用合同中应注明:“聘任(任命)职务按××号文件执行”。

(二)关于尚未确定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非法人机构聘用合同签订问题。

尚未进行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应尽快确定拟任法定代表人,完成事业单位登记手续,然后进行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

(三)关于多种编制形式单位聘用合同签订问题。

多种编制形式单位中,使用事业编制并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进行了工资套改的人员,也应开展聘用制改革,签订聘用合同。

(四)关于由企业转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问题。

由企业转为事业单位的,在完成转制过渡工作,按学历、职务等条件核定调入工资后,再开展聘用制改革,完成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

厅级干部调动流程

厅级干部调动流程

厅级干部调动流程一、呈报调动材料。

1、调入单位出具同意进人报告,内容包括:调动理由、本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及使用情况。

2、填写《干部调动登记表》(一式四份),由调入、调出单位主管部门签注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盖章后,市委组织部、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各留存文书档案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

3、市编办签发的空编计划进人卡。

4、本人档案。

5、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要呈报一方城市户口、结婚证。

6、老干部身边无人照顾,其子女需调入的,应有老干部原在单位或居住地(干休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困难情况和子女情况证明、常住户口。

二、审核材料。

接到上述呈报材料后,先由干部调动承办人员进行审查,如发现有不清楚的问题和情况,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核查。

1、审查调入单位是否缺编。

如果是科级干部调动,还要看调入单位科级职数有无空缺。

对于机构、编制定员未确定及超编、满员单位不得再调入干部。

2、审查拟调人员所具备的条件是否符合调入单位的要求,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流向是否合理,避免造成新的夫妻两地分居。

3、审查《干部调动登记表》和本人档案,查看干部调动表中的项目填写是否与本人档案一致,调动理由是否充足,政治及工作表现如何。

4、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三、审定批准。

承办人员在认真审查拟调入干部调动材料基础上,填写干部调动审批卡。

科级以下干部的调动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部长审批;市管干部的调动可依据本部有关干部科室签的任职调干通知办理调动手续。

四、办理调动手续。

审批同意后,由承办人员负责及时将商调函发往调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调出单位或主管部门接到商调函后,必须按规定时间用干部行政介绍信的形式,将被调干部介绍回市委组织部报到,承办人员向调入单位开具干部介绍信。

各县(市、区)委组织干部行政介绍信一律加盖组织部公章,市直各单位一律加盖党组(党委)公章。

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的调动和安排,接到调动通知后,须按规定期限办理调动手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需通过组织批准或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延期,对无故逾期一个月以上不报到者,调动手续即行作废。

正处级干部省内调动流程

正处级干部省内调动流程

正处级干部省内调动流程
一、申请阶段
1.填写调动申请
(1)填写调动申请表格
(2)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调动原因
(3)附上必要的支持文件和证明材料
2.部门审核
(1)部门领导审核申请内容
(2)确认申请符合调动条件
(3)准备调动意见和建议报告
3.提交申请
(1)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人事部门
(2)人事部门确认申请完整性
(3)等待申请批准通知
二、审批与决策
1.组织评审
(1)组织调动申请评审会议
(2)分析调动原因和必要性
(3)提出调动意见和建议
2.领导批示
(1)领导审阅调动报告和意见(2)决定是否批准调动申请(3)确定调动时间和岗位安排3.通知申请人
(1)发送调动批复通知
(2)通知调动具体安排和流程(3)等待申请人确认接受意愿
三、调动实施
1.岗位交接
(1)确定原岗位交接人选(2)安排岗位交接时间和流程(3)确保资料和权限交接完整2.人事变动
(1)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2)更新干部档案和人事信息(3)发布人事调动通知和公告3.适应新岗位
(1)新岗位上任前准备
(2)适应新工作环境和团队
(3)履行新岗位职责和任务
四、跟踪与评估
1.跟踪调动情况
(1)定期了解调动后工作进展(2)处理调动后出现的问题和困难(3)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评估调动效果
(1)收集调动后工作评价意见(2)分析调动效果和成效
(3)提出调动后改进建议
3.总结与反馈
(1)总结调动经验和教训
(2)提供调动后的反馈意见
(3)完善调动流程和管理措施。

处级干部调动流程

处级干部调动流程

处级干部调动流程干部调动需要哪些流程,调动处级干部的条件是什么。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处级干部调动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处级干部调动流程一、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基础环节。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一)民主推荐的两种情况:领导班子换届推荐、班子缺额推荐(二)民主推荐的一般形式:采用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是按推荐主体分类的。

《干部任用条例》中所规定的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是按推荐方式分类的。

二者并不矛盾。

1、基本程序:(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提供推荐单位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2、参加对象:一般为本单位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根据各自情况需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如本单位人员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3、结果的使用。

推荐人选必须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方可列入考察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民主推荐中要注意的问题:1、确定的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2、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3、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二、考察。

考察是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只有考察准确,才能用人准确。

(一)考察形式:等额考察、差额考察(二)考察内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

对于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三)一般程序:1、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4、采取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6、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体制内跨区调动流程及材料

体制内跨区调动流程及材料

体制内跨区调动流程及材料
体制内跨区调动是指在同一组织机构或公司的不同地区之间进行工作岗位调动。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体制内跨区调动流程及所需材料:
1. 内部申请:员工首先需要向上级领导提出内部调动的申请,并解释自己希望跨区调动的原因和动机。

2. 领导审批:上级领导会对员工的申请进行评估,并根据组织的需求、员工的能力和业绩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批准调动申请。

3. 协商调配:如果调动申请获得批准,人力资源部门通常会与员工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和洽谈,确定具体的调动安排和时间。

4. 调动准备:在确定调动安排后,员工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办理调动手续、整理个人物品、了解新工作地点等。

5. 调动通知:人力资源部门会向员工发出正式的调动通知,确认调动的具体细节,包括新工作地点、职位、薪资等。

6. 材料准备:在进行跨区调动时,员工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办理调动手续和个人档案更新。

-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于证明自己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过去工作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任职证明等。

-相关资质证书: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个人材料:根据组织要求,可能需要提供一些额外的个人材料,如照片、家庭情况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体制内跨区调动流程及所需材料。

但具体的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会因组织和地区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咨询所在组织或人力资源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13•【字号】深府[2013]109号•【施行日期】2013.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调解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13〕10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年11月13日深圳市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维护社会稳定,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区(含新区,下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统称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对专项行政调解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行政调解,是指行政机关作为调解机关,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对争议各方的说服与劝导,促使各方当事人互让互谅、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有关争议的活动。

第三条行政机关可以对下列争议进行调解:(一)法律、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调解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治安管理、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保障等事宜产生的争议;(二)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补偿和具有行政管理特征的政府合同引发的争议;(三)其他依法可以进行调解的或市政府确定进行调解的争议。

第四条行政调解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工作机制,行政机关应对发生在本辖区、本部门的争议进行主动排查,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手段予以解决。

第五条行政调解坚持自愿平等、程序规范、依法合理、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建立行政调解机制,对能够通过行政调解解决的争议,应依法进行调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8.26•【字号】深人社发[2010]151号•【施行日期】2010.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151号)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市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的精神,我局将对军转干部进行适应性和专业培训,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以职位公开、考试考核、择优定岗的办法进行安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应性和专业培训(一)适应性培训。

1.培训对象。

符合深圳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10年军转干部(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2.培训目的、内容及方法。

通过培训促进军转干部转变角色、提高适应能力、学习地方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培训以地方工作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采取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分组研讨、经验分享等方法进行。

3.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14日(共5天),培训地点设在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5楼)。

培训报名于9月1日至9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国际人才大厦一楼大堂办理,报名时凭军官证领取《深圳市2010年军转干部安置考核计分表》核对签名后再领取《听课证》、《体检表》。

联系电话:83210779、83210778、137****2888。

培训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学员凭《听课证》上课,记录考勤情况。

培训结束后凭听课证领取《深圳市干部培训登记表》,作为新单位记录本年度参训的依据。

深圳调干入户流程

深圳调干入户流程
深圳市调干入户政策是指将户籍所在地与工作、生活地点不一
致的人员,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在工作、生活地点落户的政策。


面将为大家介绍深圳市调干入户的具体流程。

首先,申请人应当到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管理部
门咨询相关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调干入户的条件。

一般来说,
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在深圳市工作、生活满三年,且符合深圳市户
籍政策相关规定的人员。

其次,申请人需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工作单位的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这些材料是申请调干入户的必
备材料,申请人应当认真核对,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接着,申请人可以通过深圳市政府指定的网上申请平台进行线
上申请,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和申请表格。

在填写过程中,申请人
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然后,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深圳市户政部门
进行现场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申请人应当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
如实回答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辅助材料。

最后,经过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深圳市户政部门颁发的调干入户证明。

持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即可完成调干入户的流程。

总之,深圳市调干入户流程相对简单,但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申请人,祝大家顺利办理调干入户手续。

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办理程序和

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办理程序和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力量,为了更好地发挥干部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经常需要进行干部调动。

在进行干部调动时,需要办理行政介绍信,以保证干部能够顺利调动,同时也是对干部调动工作的规范和监督。

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办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请、审批、签批、抄送、记录等。

首先是申请环节。

当一位干部需要调动时,他所在的单位应当拟出调动建议,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审查,制定出调动方案。

然后需要申请行政介绍信,这一步主要由干部所在的单位负责。

其次是审批环节。

行政介绍信申请得到批准后,需要向上级组织申请审批,申请审批的单位应当向干部所在的单位提出有关要求。

审批过程中,审批单位应当认真审核干部的工作经历以及调动方案,确定调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同时也要保证干部调动符合国家和党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是签批环节。

签批是指上级组织对申请进行批示,签批主要由上级组织领导进行。

签批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调动建议的同意或者否决。

一旦上级组织批准了行政介绍信,就说明干部可以顺利调动。

如果上级组织拒绝了调动申请,那么干部所在的单位就需要修改调动方案,并重新向上级组织申请。

第四是抄送环节。

抄送是指在签批的同时,把有关文件和资料抄送到其他有关单位和部门。

这一步的目的是为了使其他单位和部门了解干部调动的情况,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

最后是记录环节。

当干部调动完成后,需要将调动的有关情况进行记录。

记录的内容包括干部调动的原因、方式、时间、目的、调动前后的工作情况等。

这一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调动工作的可追溯性,以备后续的监督和管理。

总之,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办理程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

通过规范和完善这一流程,可以保证干部调动工作的科学性、合法性和高效性,同时也可以保证组织架构的合理性和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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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干部调出深圳市办事指引
一、申请对象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原人事局)办理干部调动或毕业生接收入户深圳的,现需调出深圳市的(但属《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第八条规定的除外)。

二、申请材料
、申请调出深圳市报告(本人签名);
、《市内干部调动审查表》(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的业务表格下载;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并签署意见及盖公章)
、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接收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同意调入文件;(提交原件) 、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户籍迁出深圳证明、验原件。

)、《干部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提交原件。

由档案保管单位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后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若拟调出的是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先到市编办办理完毕出编手续后,再办理人才调出手续。


、所在单位办理商调手续。

原则上所在单位有档案保管权的,由单位直接办理商调手续,所在单位无档案保管权的,由档案托管单位办理商调手续。

如调入地要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调出意见的,请申请人凭上述申报材料—项申报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申请办理正式调出手续。

请申请人凭上述、、、、项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同意调出后,领取《干部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

四、其他事项
通过市组织部门或各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调入深圳手续的,请到市组织部门或各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附:深圳市内干部调动审查表
(两张表格须打印在同一张纸正反面上)(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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