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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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投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资产投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资产投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汇编1. 管理制度简介本文档旨在总结和概述资产投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有效运作和合规性。

以下是各项管理制度的简要概述。

2. 人事管理制度2.1 岗位职责该制度明确了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提供了详细的描述和任务分配。

这样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职责。

2.2 招聘与录用此制度规定了公司的招聘与录用流程,包括发布职位需求、筛选候选人、面试流程和录用决策。

这有助于确保公司聘用到合适的人才。

2.3 培训与发展该制度规定了员工培训和发展的政策和流程,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晋升机制。

这样可以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3. 财务管理制度3.1 预算管理此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预算的制定和执行流程,确保公司的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计划,并实现财务目标。

3.2 资金管理该制度涵盖了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并优化资金利用效率。

3.3 审计制度此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审计程序和流程,以保障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 风险管理制度4.1 风险评估与监控此制度明确了公司风险评估的方法和监控措施,旨在降低风险并防范潜在的损失。

4.2 业务风险管理该制度描述了各类业务风险的识别和管理方法,以确保合法性和规范性。

4.3 市场风险管理此制度规定了对市场风险的评估和监控,以应对市场波动和不确定性。

5. 合规管理制度5.1 法律合规该制度明确了公司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确保公司合法经营和规范运作。

5.2 内部合规控制此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合规控制的标准和程序,包括内部审计和合规培训,以预防违规行为。

5.3 外部合规监管该制度涵盖了公司与外部监管机构的合规沟通和配合,以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响应监管要求。

6. 信息管理制度6.1 信息收集与整理此制度规定了公司信息收集和整理的方法和流程,以支持决策和业务运营。

6.2 信息保护与安全该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保护与安全的要求和措施,以保障公司机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资产管理制度汇编概述资产管理制度是指组织内部为有效管理资产而采取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

本文档将汇编各种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制度,旨在提供清晰的指导和规范。

目的资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组织的资产得到合理的管理和利用,保证资产的价值最大化。

通过建立管理流程和责任制度,可以有效减少资产丢失、滥用和浪费。

内容1.资产清单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了资产清单的建立、更新和维护的要求。

包括资产分类、编号、登记、处置等相关事项。

2.资产采购制度资产采购制度明确了组织内部资产采购的流程和审批权限。

包括需求提出、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等环节。

3.资产领用和归还制度该制度规定了组织内部资产领用和归还的流程和规定。

包括领用申请、审批、资产归还流程等要求。

4.资产使用和保管制度资产使用和保管制度明确了对资产的使用规定,如规定使用范围、使用条件、保管要求等。

5.资产维护和保养制度该制度规定了资产维护和保养的要求。

包括例行维护、故障处理、保养记录等内容。

6.资产报废和处置制度资产报废和处置制度明确了资产报废和处置的流程和规定。

包括报废审批、处置方式选择、资产清理等环节。

7.资产盘点制度该制度规定了资产盘点的方式和频率,以确保组织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8.资产损失和差异处理制度资产损失和差异处理制度明确了对资产损失和差异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包括责任追究和补偿机制。

9.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对资产管理的责任和权力分配,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0.资产管理制度的改进和监督资产管理制度改进和监督制度明确了对资产管理制度的定期评估和改进,以及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总结本文档汇编了资产管理相关的各项制度,旨在规范组织内部对资产的管理和利用。

通过遵循这些制度,可以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确保资产的价值得到最大化的实现。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素材稿件7篇).doc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素材稿件7篇).doc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素材稿件7篇)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第一章说明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应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条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第四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更新、新增、调拨、报废等审批手续。

第五条有计划地组织对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及时处理多余和闲置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实地盘点至少一次,对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公司总部,国资局)批准,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七条要定期考核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对固定资产的购进、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八条严格资产折旧与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管理。

合理折旧,真实地反映成本和企业利润,正确地评价生产经营成果。

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促进产品数量、质量的提高,降低产品成本,保证公司扩大再生产和技术进步资金的需要。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第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价值在1500元以上。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十条对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管理:(1)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造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工作机器及设备、工具仪表及生产用具、运输设备、管理用具等。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食堂、学校、医院、专设的试验机械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3)出租固定资产、指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公司资产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资产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资产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质量管理行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保证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产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范围内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资产质量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经营,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资产质量。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资产保护和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质量管理档案,保存资产相关资料和记录,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资产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资产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资产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资产运营情况和管理效果的监测和评估,提高资产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资产质量管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为资产质量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资产保护管理第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保护管理制度,对各类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保护和管理。

第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监控体系,确保资产的安全利用和保护。

第三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保护工作,建立资产巡查和维护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护。

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流动资产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的物品领用和归还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确保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资产利用管理第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利用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二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利用管理,优化资产配置和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三条公司应当加强对流动资产的运营管理,合理规划和控制资金和存货的使用,提高流动资产的周转率。

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利用率,促进无形资产的创新和发展。

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制度汇编一、资产管理原则企业在进行资产管理时,应遵循合法性、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确保资产的合法获取、有效利用、安全保管和灵活调配,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资产分类与登记企业应根据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将资产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类别,并建立详细的资产登记制度。

每项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过程都应有明确的记录和管理。

三、资产采购与验收对于重大资产的采购,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包括需求分析、市场调研、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等环节。

采购完成后,应由专门的验收团队对资产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企业应对资产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维护计划。

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和维修,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并保持良好性能。

五、资产评估与处置企业应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了解其实际价值和使用效益。

对于不再适用或已经过时的资产,应及时制定处置方案,通过转让、报废等方式进行处理。

六、资产盘点与账务核对企业应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账务记录与实际相符。

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七、风险管理与内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对资产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确保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八、法律法规遵守企业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税法、会计法等。

同时,还应关注行业动态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管理制度,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九、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应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管理。

十、培训与文化建设企业应对员工进行资产管理相关的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同时,还应倡导节约资源、保护资产的企业文化,形成全员参与的资产管理氛围。

总结:。

公司各类财物管理制度汇总

公司各类财物管理制度汇总

公司各类财物管理制度汇总资产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多个方面。

为了确保这些资产的安全与合理利用,企业需要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进行规范。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财物管理制度要点:1.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作为企业长期使用的资产,其管理至关重要。

制度应包括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维护、折旧、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流程和责任人。

2. 存货管理制度:存货作为企业流动资产的一部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周转和成本控制。

制度应明确存货的采购、入库、存储、出库、盘点以及报废的处理程序。

3.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这是确保企业财务活动合规性的基石。

制度应规定收入和支出的审批流程、报销标准、资金调度原则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4. 预算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年度或项目预算,企业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制度应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监控和调整机制。

5.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和信用状况。

制度应规定账款的确认、催收、坏账准备及核销的标准和程序。

6. 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是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来源之一。

制度应涵盖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履行监督以及违约处理等内容。

7. 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度应明确审计的范围、频次、方法以及审计结果的处理方式。

8. 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企业应建立一套风险评估和内控体系,以识别、评估和应对可能影响企业财务和运营的风险。

9.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数据成为企业重要的资产之一。

制度应包含信息系统的使用、维护、数据备份和安全防护等内容。

10. 员工行为准则:员工是企业资产的直接管理者和使用者,他们的行为直接影响到资产的安全和效益。

因此,企业需要制定一套员工行为准则来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

企业要想实现财物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就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财物管理制度。

这套制度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定制,既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也要适应企业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求。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7篇范文精选)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7篇范文精选)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7篇范文精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1、目的: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采购审批、使用管理、维护管理、账务管理、报废处理等工作职责,保障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安全、完整。

2、适用范围:适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转让、报废、处置等活动。

3、定义:使用周期在1年以上或价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维修项目除外)。

4、管理职责:公司采用财务部、设备工程部/办公室、使用部门三级固定资产管理方法。

4.1财务部:4.1.1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帐务。

4.1.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财务手续。

4.1.3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4.2设备工程部:4.2.1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维护、维修,保证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和效率;4.2.2负责固定资产使用中的专业指导、监督检查,保证使用安全;4.2.3负责建立健全生产设备、设施、仪器、厂房等档案资料和台帐,采购/建设、使用、调拨、报废等帐务完整、清晰;4.2.4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编号工作;4.2.5参与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4.2.6负责厂房、设施、生产设备的大修计划。

4.3办公室4.3.1负责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包括申购、调拨、报废等;4.3.2负责建立健全办公用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和台帐,从采购、使用、调拨、报废等帐务完整清晰;4.3.3参与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4.4使用部门4.4.1建立部门固定资产使用、维护、保管等责任制度,保证使用安全、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4.4.2建立部门固定资产台帐和设备管理标识,帐、卡、物一致;4.4.3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掌握固定资产的状况并及时上报;4.4.4协助设备工程部制定年度生产设备、设施的大修计划。

5、固定资产购置5.1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5.2审核: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办公用固定资产交办公室专业审核,办公用以外的固定资产交设备工程部专业审核,审核其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调给性;5.3审批:由分管领导先审批,再经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5.4采购:使用部门将审批报告按办公用固定资产交办公室,除此之外的交设备工程部,由职能部门按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资产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资产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资产管理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管理工作,保护单位资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各类资产管理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

第三条资产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公开透明、综合协调的原则。

第二章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单位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单位所有资产。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编制资产管理制度和规范,指导并检查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二)统一核算、评估和监督资产的管理情况;(三)负责制定资产年度计划和预算,监督资产使用情况;(四)负责资产的调配、使用和维护。

第六条本单位应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单位负责人任主任,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审查并批准资产相关重要事项。

第七条各部门在进行资产管理工作时,应遵循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资产管理的流程第八条单位在接收新资产时,应填写《资产登记表》,详细登记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进行编号。

第九条单位在对资产进行维护、维修、更换等操作时,应填写《资产操作登记表》,详细记录操作的时间、人员、内容等信息。

第十条单位在进行资产清查时,应填写《资产清查表》,核对实际资产情况与登记情况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单位在对资产进行处置时,应填写《资产处置申请书》,经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置操作。

第四章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单位应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有效。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单位领导应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对资产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评价和奖励。

第五章资产管理的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单位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造成单位资产损失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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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完善资产运作程序,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和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经营(使用)单位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和技术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安全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全资及控股子、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参股企业可比照执行。

所属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的规定,规范对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定本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折旧率依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按集团公司下达的专项工程投资计划执行。

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

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集团公司审批。

各单位固定资产购建、技改、修理应根据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程序,对限额以上的项目实行招标。

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第八条流动资产管理: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存货等。

(一)货币资产管理应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和集团公司有关资金管理的办法执行。

严格现金保管制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各种有价证券。

交易性金融资产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所属企业购买和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报集团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所属企业应当制定应收票据管理办法,加强应收票据的收、付、承兑和贴现管理。

(四)所属企业要对应收账款等各种债权形成建立严格的批准程序和债权管理制度。

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并建立债权清理制度和账龄分析监督制度,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计提坏帐准备、上报和核销坏账损失,防范和降低呆坏账风险。

(五)所属企业应加强对存货的计价、采购、验收保管和定额管理。

存货库存必须合理、适度,存货保管部门和财务等部门应当定期稽核和盘点,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六)所属企业原则上不得将资产进行抵押,确需抵押须经集团公司审批。

第四章长期投资管理第九条长期投资管理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的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统一制定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投资行为、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果。

项目投资实行统一决策、分级管理,即集团公司负责集中决策,所属企业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履行对外投资职能。

第十一条所属企业投资必须严格遵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风险评估、决策立项、资产投出和持有、收益回笼、投资处置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对外投资涉及到实物资产转移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履行好相关报批手续。

第十二条所属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者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的,不得对外开展投资活动。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跟踪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部门要及时做好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和分析评价工作,定期对投资项目开展价值测试和分析,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投资进度、经营状况、收益实现等情况,对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或处置建议。

第十四条所属企业的合并、分立、兼并、重组、重大资产置换、租赁等业务,应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五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管理第十五条无形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各单位根据生产需要购置无形资产应纳入预算管理。

(二)接受投资、联营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将评估价值或合同价格等资料上报集团公司审查。

(三)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六条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及其他长期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列入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的开办费、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报集团公司备案。

列入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的其他支出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二)所属企业应加强其他长期资产的管理,不得随意挂账。

第六章资产评估管理第十七条所属企业在发生体制改革、对外投资、合并分立、清算、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拍卖、租赁、资产涉讼及其他影响国有权益等行为时,应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第十八条所属企业需进行资产评估时,应由资产占有或产权持有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集团公司审批。

办理资产评估项目立项需报送的材料包括: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申请文件、产权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拟聘请的中介机构的相关情况等资料。

第十九条所属企业在资产评估立项后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应将有关材料逐级报送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备案应提供的资料包括:资产占有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章资产处置管理第二十条资产处置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将其占有、使用的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类国有资产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原则进行,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二十二条资产处置范围包括:1、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且可以依法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2、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3、各类设备设施;4、机动车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5、报废与核销资产;6、存货;7、债权资产;8、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9、其它依法可以转让的实物和无形资产。

上述资产不包括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对外销售的产品。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资产处置的审核、上报及监督管理,生产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门、销售和物资供应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参与配合,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资产处置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检查。

第二十四条资产处置方式1、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经批准将所属的房屋及建筑物、土地、探矿权、采矿权、机动车、特种车辆、债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对外转让,应当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

2、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经批准将评估值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的机器设备、物品进行对外转让,应当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将评估值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机器设备、物品进行对外转让,由转让方根据转让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拍卖、竞投等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确需采用协议转让等其他处置方式的,必须按程序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定。

3、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经批准将资产在集团内部有偿调配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为集团公司或所属全资、绝对控股企业。

集团内部实施有偿调配,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的,转让价格可以资产评估或审计报告确认的资产价值为基准确定;转让方或受让方不属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的,转让价格须以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资产价值为基准确定。

第二十五条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处置资产按申报当期处置金额(指评估价)计算,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由申报企业自行审批,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100万元以上的由各单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申报,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销售及供应管理等部门审核、报总会计师审查后,对于100万元- 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的,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500万元- 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内的,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总经理批准;1000万元- 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内的,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定,董事长批准;超过2000万元的须报省国资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资产处置程序1、申报和内部决策审议。

由所属企业的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门、销售和供应部门、监察审计等部门审核鉴定,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2、进行资产评估。

对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应当严格按照《省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及委托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选聘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报省国资委备案后,作为确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3、制定资产处置方案。

所属企业应当按照处置资产的实际情况,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确定资产处置方式,资产处置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对受让方资格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等。

4、集团公司和省国资委审批。

对需要报集团公司审批的,所属企业应向集团公司提交资产处置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集团公司收到资产处置申请报告后,由财务部门组织对处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其中:生产技术部门应参与各类机器设备及探矿权、采矿权等处置资产的鉴定工作,并出具具体意见;工程管理部门应参与土地资源、房屋建筑物等处置资产的鉴定工作,并出具具体意见;销售部门应参与应收账款的鉴定工作,并出具具体意见;物资供应部门应参与材料等存货资产的鉴定工作,并出具具体意见;财务部门应参与机动车、其他应收款等处置资产的鉴定工作,并出具具体意见。

审核鉴定完成后报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审查,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出具集团公司批复文件予以批复处置。

需要报省国资委批准的,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相应报批手续。

5、结算交易资金。

所属企业应严格按照省国资委或集团公司审批确定的处置方式进行资产处置,确定受让方后应组织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资金结算和资产移交工作。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申报资产处置事项时,应根据资产处置的不同标的和方式提供包括但不限以下材料:(一)权属各单位书面请示;1.申请: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向本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提交处置资产申请;2.技术鉴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待处置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在“申请单”上签署意见,并报本单位负责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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