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民事法律行为+问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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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民事法律行为_案例(3篇)

分析民事法律行为_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它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分析,探讨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二、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50万元预付款。

然而,在货物交付过程中,乙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无法按期履行合同。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1. 合同主体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合法的民事主体,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2. 意思表示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均真实、明确地表达了各自的意愿,即甲公司购买货物,乙公司出售货物。

3. 合同内容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内容具体、明确,包括货物种类、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

4. 合同形式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书面形式,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形式要求。

5. 合同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有效合同。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1. 违约行为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

2.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三)诉讼请求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包括:1. 继续履行合同,交付货物;2. 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3. 支付违约金。

四、案例分析结论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有效合同。

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民法民事法律行为案例题(3篇)

民法民事法律行为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案情简介:甲(男,28岁)与乙(女,25岁)于2019年相识,并于2020年1月登记结婚。

婚后,甲、乙共同经营一家小餐馆。

2021年6月,甲在经营餐馆的过程中,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甲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此后,甲与乙的联系逐渐减少,甲未再支付家庭生活费用,也未再履行家庭义务。

2022年3月,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甲的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甲在收到起诉状后,未到庭应诉。

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判决甲、乙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判决生效后,甲不服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甲认为,他与乙的婚姻关系并未破裂,离婚判决不公。

甲还提出,他在经营餐馆的过程中,为家庭付出了很多努力,要求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充分考虑他的贡献。

二、法律问题1. 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2. 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如何考虑甲的贡献?三、案例分析1. 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本案中,甲离家出走,未支付家庭生活费用,也未履行家庭义务,与乙的联系逐渐减少。

根据甲的行为,可以认定甲与乙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

2. 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如何考虑甲的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分割。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在本案中,甲在经营餐馆的过程中,为家庭付出了很多努力,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充分考虑甲的贡献。

具体到本案,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甲、乙共同财产进行评估,确定财产价值。

(2)根据甲、乙双方的贡献,合理分配财产。

对于甲在经营餐馆过程中的贡献,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

(3)考虑到乙在家庭中的地位,给予乙一定的财产保障。

(4)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应依法判决,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

《民事法律行为》课件

《民事法律行为》课件
《民事法律行为》PPT课件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之间通过表达意思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 律制度的核心内容。
定义和基本要素
定义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之 间通过表达意思而产生的法 律关系。
基本要素
主体、客体、意思表示、法 律目的和形式等。
意思表示能力
行为能力
行为人应当具备以自己的真实意 愿作为法律行为的基础的能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认和保护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确认
确认法律行为的效力和真实 性。法院承认它们是合法和 有效的。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保护
根据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法 律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
1
无效的后果
2
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不具有法
律效力。
3无Βιβλιοθήκη 的原因未满合同能力、重大误解等。
案例分析
合同案例
买房签订的购房合同。
客体能力
客体能力指用于法律行为的财产 或权益。具备处分这些财产或权 益的能力。
客体能力的限制
四个方面:法律禁止、原则禁止、 事实禁止和限制行为能力。
法律意义和效力
1
法律意义
合法性和正当性。 保证民事主体的法律利益。
2
法律效力
从法律上保护、规范和实现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3
主要种类和特征
• 合同 • 法定代理 • 委托代理 • 捐赠
委托代理案例
一致同意由律师代理,出具授权 委托书。
捐赠案例
名画捐赠到博物馆展览。
总结
知识点回顾
定义、基本要素、法律意义、 主要种类和特征等内容。
学习笔记
要点记录和归纳总结。
学习体会
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和 法律效力有更深入的了解。

005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005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133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只有合法的民事行为才能构成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不一定都具有合法性,凡是在构成上有瑕疵的民事行为均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这里所称的合法性,既包括内容上的合法也包括形式上的合法。

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

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134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注意:意思表示虽然是民事法律行为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但意思表示本身不是法律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

是有目的的行为,它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

这一特点区别于其他法律事实,如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虽然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法律后果并非当事人自己主张,而是由法律规定的。

注意: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事实行为的区别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是与事实行为相对应的概念。

事实行为是指不具有意思表示内容,但按照法律规定,在客观上引起了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如侵权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发现埋藏物的行为等。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一)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依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须有几个方面的意思表示)1、单方法律行为。

指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行使个人权利的行为,而该行为仅仅发生个人的权利变动,如抛弃所有权、他物权的行为等;二是涉及他人权利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等,如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委托代理的授权、处分权的授予、无权代理的追认、遗嘱的订立、继承权的抛弃等。

民事法律行为案例讲解(3篇)

民事法律行为案例讲解(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是民事主体实现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分析和讲解,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规定。

二、案例背景甲、乙二人系邻居,甲家房屋位于乙家房屋的北侧。

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乙家房屋北侧的土地被征收,甲家房屋的采光受到影响。

甲、乙二人因此产生纠纷,甲认为乙家房屋的遮挡严重影响了其房屋的采光,要求乙家拆除遮挡物。

乙家则认为拆除遮挡物会影响到其房屋的安全,拒绝拆除。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分析1. 甲、乙二人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甲、乙二人之间的纠纷属于相邻关系,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2. 甲、乙二人的纠纷涉及民事法律行为。

在本案中,甲、乙二人就房屋采光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甲提起诉讼,乙应诉,双方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就房屋采光问题提出了各自的主张,这体现了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3. 案例中涉及的主要民事法律行为有:(1)甲、乙二人的协商行为。

甲、乙二人在纠纷发生初期,就房屋采光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这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合同行为。

虽然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协商行为本身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甲提起诉讼的行为。

甲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甲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3)乙应诉的行为。

乙作为被告,接受法院的传唤,参加诉讼,这是乙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的行为,也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4. 案例中涉及的主要民事法律关系有:(1)甲、乙二人的相邻关系。

甲、乙二人的房屋相邻,彼此之间存在着相邻关系,这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

(2)甲、乙二人的财产关系。

甲、乙二人在房屋采光问题上产生了纠纷,涉及到各自的财产权益,这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3
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生效的行为。如合同行为。
4
多方法律行为:两个以上当事人并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的行为。如合伙合同、成立 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等。
5
9.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划分标准:法律行为发生的效果 划分的意义:适用法律不同、行为的目的不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方式不同 财产行为:以发生财产上的法律效果为目的。 身份行为:依发生身份上的法律效果为目的。
9.4 意思表示不自由 2) 有欺诈故意:目的是使对方陷于错误并进行意思表示。过失不构成欺诈
3) 表意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 4) 表意人基于错误而作意思表示 受欺诈的意思表示须由法官根据欺诈行为与意思表示之间的关联性加以认定。 受欺诈意思表示的效力:民法通则 58 条将其归为绝对无效,合同法 54 条为可 撤销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 61 条和合同法 58 条受欺诈一方还可以享有损害赔 偿请求权。
1
9.1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民事法律行为与准法 律行为
准法律行为:行为人具有 一定的意思表示,但行为 的后果不是根据行为人的 意思表示,而是根据法律 规定发生的。
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 为三者关系
法律行为 = 民事法律行为 < 民事行 为
民事行为包括合法的民事行为(民事 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撤 销和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二.以意思表示为基本构成要素 三.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合法性
4
9.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1
区分标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所需的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数量不同。
2
单方法律行为:由一方行为人意思表示就能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如订立遗嘱、放弃 继承权、免除债务、授权等。单方法律行为通常只会使相对人获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课件

《民事法律行为》课件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或错误的情况。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符合法定形式
某些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公证、登记等形式,否则可能被认 定为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
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自成立 时起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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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瑕疵 • 附条件的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民事法律行为的解释
01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定义与特征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 和民事义务,是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重要 原因。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03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可将民事
法律行为分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02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成立要件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任何因欺诈、胁迫或错误导致的行为可能 被撤销或无效。
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 反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行为的意义
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现自身权利和利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民事主体可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 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秩序
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和自愿性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 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
促进经济发展

民事法律行为_案例分析(3篇)

民事法律行为_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乙两人系邻居,甲家位于乙家西侧。

2010年,甲家在原有房屋基础上加盖一层,导致乙家采光受到严重影响。

乙多次与甲协商,要求甲拆除加盖部分,但甲以各种理由拒绝。

2018年,乙将甲诉至法院,要求甲拆除加盖部分,恢复原状。

二、案件事实1. 2010年,甲家在原有房屋基础上加盖一层,导致乙家采光受到严重影响。

2. 乙多次与甲协商,要求甲拆除加盖部分,但甲以各种理由拒绝。

3. 2018年,乙将甲诉至法院,要求甲拆除加盖部分,恢复原状。

三、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相邻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和相邻关系,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 相邻权纠纷的认定本案中,甲家加盖房屋导致乙家采光受到严重影响,侵犯了乙家的相邻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甲家应当承担拆除加盖部分,恢复原状的义务。

2. 拆除加盖部分的必要性甲家加盖房屋导致乙家采光受到严重影响,严重影响乙家的居住质量。

拆除加盖部分是恢复乙家采光的原状,符合相邻权纠纷的处理原则。

3. 案件审理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家加盖房屋侵犯了乙家的相邻权,依法应当承担拆除加盖部分,恢复原状的义务。

据此,法院判决甲家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拆除加盖部分,恢复原状。

四、案例分析1. 本案体现了相邻权纠纷的解决原则。

在处理相邻权纠纷时,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本案强调了相邻权纠纷的司法救济途径。

当相邻权受到侵犯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寻求司法救济。

3. 本案警示了不动产权利人应依法行使权利。

在行使权利时,应充分考虑相邻关系,避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结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相邻权纠纷案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了双方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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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民事法律行为》练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答案:A解析: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B、C、D项是事实行为,即非表意行为,故排除。

2.明12岁,智力超常,已经写就三部小说出版,非常畅销。

后明发现东风擅自出版其中一部并大规模发行,告诉其父,其父告侵权,则主明根本就是一小孩,不存在问题。

关于本案,下列说确的是()A.明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写作属于其行为能力围B.明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取得C.写作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依法有效D.写作属于事实行为,与行为能力无关答案:D解析:写作属于事实行为,事实行为的效力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不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下列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的是:()A.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行为人有意思表示C.行为容不违法D.行为形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故选项A 中的正确表述应当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选项B中的正确表述为“意思表示真实”,而非“有意思表示”;选项D则不是所有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的有效条件。

5.某为参加求职面试,特地去商场订做高级西服一套。

后因笔试成绩太差,未被允许参加面试,则其订制西服的活动()A.有效B.重大误解,可变更C.重大误解,可撤销D.因目的落空而无效答案:A解析:该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格,行为动机不影响该行为的生效。

6.根据我国法律,法律行为的默示方式包括:A.以其言词而非书面进行意思表示B.特定情况下,以其不作为进行意思表示C.仅限于以作为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D.以其书面而非文字进行意思表示答案:B解析:明示即以书面或言词进行意思表示,默示则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但不作为的默示以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以及习惯为前提。

7.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

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

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解析A解析:依《合同法解释》第10条,当事人超越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围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并不因为当事人越权而无效,但违反了以下经营围而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1)限制经营的;(2)特许经营的;(3)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

本案中,装修公司超越经营围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不违反禁止、限制、特许经营规定,应认定为有效。

8.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要求的是()。

A.将来发生的事实B.不确定的事实C.合法的事实D.法律规定的事实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对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要求的把握问题。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是:应是不确定的事实;应是未发生的事实;应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应是合法的事实。

法律规定的事实条件,不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

故本题选项为D。

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约定:如果钢铁2000年7月市场价格高于3千元/吨,或低于2千5百元/吨,则合同不再履行;如在2千5百元/吨至3千元/吨之间,则应于2000年8月交货。

此合同为:()A.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C.附期限的民事行为D.无效民事行为答案:B解析:既然为“合同不再履行”,说明合同已经生效,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10.甲、乙约定,如果今年9月甲去美国留学,甲将把他的三居室以优惠价格租给乙。

该法律行为是:()A.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始期的法律行为C.附终期的法律行为D.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答案:D解析:所附的是不确定的事实,且为生效条件。

11.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

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A.肯定解除条件B.肯定延缓条件C.否定解除条件D.否定延缓条件答案:A解析:解除条件的效力指所附条件成就时,民事法律行为就失去效力。

肯定解除条件就是用肯定语言所附的解除条件。

12.某将房屋租给某使用,双方约定某应在某儿子大学毕业分配后的十天腾出房屋。

这一协议属于:()。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B.附停止条件的合同C.延缓期限的合同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答案:A解析:A项正确,因为双方在合同中附有一个发生与不发生不确定的事实,来决定合同效力的丧失。

B项错误,停止条件又称为生效条件,这与当事人的本意不符,当事人的本意在在何种情况下消灭合同的效力。

C项错误,延缓期限又称为生效期限,理由与第(2)项相同。

题干所说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不是附期限的合同。

期限必然届至,而某的儿子是否能考上大学是不确定的事实。

13.下列哪些行为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A.甲商店误将3000元的商品标价1000元卖给顾客乙B.甲公司与乙约定在运输途中对乙的人身伤害概不负责C.甲公司董事长以公司的名义为另一名董事的个人债务提供担保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可撤销法律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4.皮包公司甲没有履约能力,但它却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则该合同符合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性质?()A.采用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超越经营围的合同C.违反国家法律的合同D.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9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甲为皮包公司,无履约能力,即无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它不符合作为合同当事人的条件。

在无履约能力的情况下,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该合同很显然属于采用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15.甲、乙两人运一批货物到某地销售,到达后适逢甲患重病,急需钱入院治疗。

乙无法筹措到住院的钱,而货物也一时难于销售,丙得悉甲、乙情况后,向乙表示愿意以低价全部购买,乙为替甲治疗,不得不接受了丙提出的价格,将全部货物卖给丙,造成重大损失。

该合同属于下列哪种合同?()A.无效的合同B.可变更的合同或可撤销的合同C.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合同D.未成立的合同答案:B解析:《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

题中,乙为了给甲治病,被迫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损害自己利益,满足丙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要求,属于乘人之危的情形,因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16、某电器商行明知彩色电视机有质量问题,但在销售时故意不加说明,顾客甲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彩电。

该行为属于()。

A、受欺诈的行为B、显失公平的行为C、行为人对行为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答案:A17、甲公司董事长某与乙汽车制造厂订立一份汽车买卖合同,价格50万元。

乙厂如约运汽车至甲公司所在地时,甲公司其他董事及股东以公司部规定,因公司规模较小,每名董事对外所签订合同,如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应经董事会讨论决定,而某擅自订立购车合同乃属违反公司部规定的行为为由主合同无效,并拒绝收货拒付货款。

乙厂对甲公司部规定并不知晓。

则某所订合同,其效力如何?()A、有效B、无效C、效力未定D、可撤销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点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其职权行为的效力问题。

如果法定代表人超越其职权行为对外仍然产生效力,公司对其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18.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有()A.王某基于重大误解而与某订立的买卖合同B.12岁小学生小芳与当代商城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9000元电脑的合同C.某以欺诈手段与马某订立的买卖钢材的合同D.8岁小学生小与某公司签订的接受5000元赠与的合同.答案:B解析:效力未定合同,包括欠缺行为能力的合同,欠缺处分权的合同,欠缺代理权的合同和欠缺同意权的合同。

19.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可变更或撤销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效力未定的合同问题。

本题中,乙将电脑卖给丙,可能是以甲的名义卖给丙,也可能是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丙。

如果是以甲的名义卖给丙,依《合同法》第48条规定,构成缺乏代理权的效力未定的合同;如果是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丙,依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构成无权处分的效力未定的合同。

不论是依第48条,还是依第51条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只能是C。

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A.口头形式B.书面形式C.公证形式D.默示形式答案:ABCD解析:《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依法理,其他形式自然包括公证形式和默示形式。

2.下列民事行为中,哪些不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A.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C.误将赝品作为真品出卖的行为D.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的行为答案:ABD解析:选项A、B、D的行为均属于容违法的民事法律行为,A行为侵犯了他人利益,B、D行为违反了法律;选项C的行为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即重大误解行为。

3.构成民法上的欺诈,须具备()。

A.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B.欺诈人有欺诈的行为C.受欺诈人因欺诈陷入错误认识D.受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为意思表示答案: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故而ABCD项均正确。

4.下列哪些选项为重大误解行为?()A.甲不知女友已与他人结婚而购买订婚钻戒B.乙误真画为膺画而贱售之C.丙承揽粉刷他人围墙,因估算坪数错误,报价偏低D.丁误认某人为地震救命恩人而赠与五千元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查重大误解。

《民法通则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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