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保险法概述精品PPT课件
《保险法》课件.ppt

商法学
第三节 财产保险 一、财产保险概述
㈠财产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财产保险是指以补偿投保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 目的,以特定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承保标的的保 险活动。
(2)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它是指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即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发生变 化
(3)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它包括合同的解除和中止 两个方面的内容。
㈡、保险合同的终止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因法律规定的 原因出现,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 约定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之消灭 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两种 : 其一,行使终止权之终止 其二,保险合同
第三章:保险公司
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章: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七章:保险责任
第八章:附则
商法学
商法学
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平等自愿原则 (三)公平竞争、等价有偿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保险利益原则 (七)近因原则
商法学
㈡、保险人义务
1.条款说明义务 2.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3.保密的义务
㈢、索赔和理赔
商法学
索赔
1.提出出险通知和索赔请求
2.提供索赔单证
3.领取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
理赔
1.立案检验、现场查勘 2.审核责任 3.计算、确定并支付保险金 4.损余处理
商法学
㈣、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又称代位追偿权,是指在 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履行保险合同并赔 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所取得的在其赔付 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依法 享有的向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责任人)请求 索赔的权利
六、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商法学
保险法概述课件

保险法概述课件1. 课程介绍本课程将对保险法进行概述性讲解。
保险法是一门涉及保险行业的法律学科,主要研究涉及保险合同、保险业务和保险机构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本课程将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学员全面了解保险法的根本概念、原那么、适用范围以及相关实践案例。
2. 保险法的根本概念2.1 保险法的定义保险法是指国家为标准保险活动而制定、公布和实施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2.2 保险法的作用保险法的主要作用是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开展。
3. 保险法的根本原那么3.1 公平原那么保险法着重强调保险合同的公平原那么,要求保险合同的各方在订立和履行中应平等对待。
3.2 自愿原那么保险活动应当基于自愿原那么,任何一方不能被强制要求参与保险合同的订立。
3.3 合法原那么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4. 保险法的适用范围4.1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合同的根本要素、订立程序和履行义务,并明确了保险合同的效力和解除的相关规定。
4.2 保险经营活动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设立、监督管理以及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资本金要求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5. 保险法的实践案例5.1 保险合同纠纷案例分析通过实际案例,介绍保险合同纠纷的起因、争议焦点以及解决方式,使学员能够更好地理解保险法的适用。
5.2 保险行业监管案例选取一些典型的保险行业监管案例,分析监管主体的职责、监管措施以及监管效果,从而加深学员对保险法实践的理解。
6. 课程总结本课程通过对保险法的概述,使学员对保险法有了初步的了解,掌握了根本概念、原那么和适用范围。
同时,通过实践案例的分析,学员对保险法的应用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相信能够提升学员在保险法领域的专业素养,为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一章保险法概述【ppt】

• 根据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对于保 险合同,首先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保险法》未规定的,适用《合同法》 的规定;《保险法》和《合同法》都 没有规定的,适用《民法通则》的规 定。
2.保险法与《公司法》的关系 • 我国1993年通过(1999年修订) 《公司法》。对于保险公司,首先 适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 险法》未规定的,适用我国《公司 法》的规定。
(五)与其他法律的协调 • 我国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原则。合同法和 公司法是民商事法律的核心法律。 • 1.保险法与民法、合同法的关系 • 民法的基本法为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 则》。 •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章保险法概述
• 第一节 保险法的概念、地位和渊源 • 第二节 国外保险法的立法沿革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法的历史演进
第一节 保险法的概念、地位和渊源
一.保险法的概念 二.保险法的调整对象 三.保险法的地位 四.保险法的体例 五.保险法的渊源
一.保险法的概念
• 保险法是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 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
• 2006年3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条例》 由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 年7月1日起施行。
(三)行政规章 • 行政规章是指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关(保监会)制定颁布 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2010.5.1)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2010、4.1) •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0.4.1)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10.1) •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09.10.1) •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2009.10.1) •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009.10.1) •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08.9.11) •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2008.9.1)
保险法概述(ppt 31页)

(第81、82条)
2.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109条)
3.高管违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83条)
*
20
客户有保障吗?
➢保险条款我看不懂,还不是被你们蒙?! ➢买保险时客气得不得了,理赔时根本看不到人! ➢买了保险后我又想退也退不了! ➢保险公司倒闭了我找谁赔钱去! ➢债主追债拿我的保险金去还债?
• •
积极向上的心态,是成功者的最基本要素 5、
。20.1 0.920.1 0.909:4 2:0209: 42:02October 9, 2020
生活总会给你谢另一个谢机会,大这个机家会叫明天 6、
。2 020年1 0月9日 星期五 上午9 时42分2 秒09:42 :0220.1 0.9
人生就像骑单车,想保持平衡就得往前走
*
16
公司有保证
公司有监管
➢ 条款费率有监管——保证公平公正合理 1.保监会对保险条款和费率采取审批制和备案制。
(第136条)
2.保险公司违反规定,禁止申报保险条款和费率。(第137条)
*
公司有保证
公司有监管
➢ 自身风险有监管保证稳健
1.办理再保险,降低自身风险。
(第103条)
2.未按要求办理再保险,调整相关高管。(第140条)
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第114条)
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
(第26条)
*
客户有保障
优先权利
1.解除保险合同权利
(第15条)
*
客户有保障
优先权利
2.保证保险利益
(1)分立合并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
第一章保险法概述PPT课件

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
合同无效。 ”
(1)每个人均对自己的生命或健康拥有无限的经济 利益关系。
(2)配偶之间和父母子女之间相互具有保险利益。
1、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特点
(1)保险利益存在的时间不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保险利益的内容不同
(3)保险利益大小有无客观标准不同
(4)投保要求不同
2、我国关于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法律规定
《保险法》第31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
(3)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 近亲属相互之间具有保险利益。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具有保险利益
(5)被保险人同意视为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①合 伙人相互之间。②债权人对债务人
被保险人A,未成年,1996年其父B作为投保人为 其投保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少儿乐幸福成长综合保 险”,该保险条款第二章“保险责任”第4条第7款规 定:“被保险人在保险生效日起至22周岁,如遇父母 有一方意外死亡,以后各期年缴保险费减半;如遇父 母双方意外死亡,以后各期年缴保险费全免,保险责 任继续有效。”
1997年,被保险人的父母离异,A随母C生活,并 同时把投保人变更为C,后C于1999年与D结婚,D无婚 史,C、D共同抚养教育A。A之生父每月支付抚养费。 2000年D遇意外事故身故。C向保险公司申请豁免今后 每年50%的保费。
(五)保险利益的转移和消灭
1、保险利益的转移 (1)继承 (2)转让 (3)破产 2、保险利益的消灭
《保险法讲义》PPT课件

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将保险法纳入商法典中,主要有法国、日本、比利时、西班牙等; 2.制定单行保险法律,主要有德国、瑞士、瑞典、丹麦、英国、美国等; 3.将保险法作为民法典的一部分,放在民法债编中,采此体例的国家主要有意
大利、原苏联及东欧一些国家。
26
第二节 保险法的历史流变
• 一、保险法的形成 • 二、大陆法系保险法的历史流变 • (一)法国法系国家的保险法 • (二)德国法系国家的保险法 • 三、英美法系保险法的历史流变 • (一)英国保险法 • (二)美国保险法
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31
•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 保险合同的特征是在保险合同与其他民法上合同
相区别而言所表现出来的不同于其他民法上合同 的属性。 • (一)保险合同是债权合同 • 保险合同不能直接促使权利发生、变动或消灭, 是债权合同非物权合同。 • 保险合同属债法上合同的一种,但因保险合同所 生之债系属特种之债,故民法上有关债的
40
• 式合同,实务中有利于便捷地完成交易,切合效率价值的要求,亦能满足当 事人的实际生活需要。若必须等到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单证后才能成立, 则不利于上述价值的实现。其三,若采要式说,在实务中则必须等到签发保 险单或其他保险单证后合同才能成立。
41
• (六)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 • 格式合同是指由当事人一方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
35
• (三)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 合同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出相应代价为标
准,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两种。若当事人 一方取得合同约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 相应代价,则为有偿合同。若当事人取得约定的 权益,无须向对方当事人给付相应代价,则是无 偿合同,。 • 区分的法律意义在于:其一,订立合同主体的要 求不同。其二,当事人的责任轻重不同。
《保险法概述》课件

公司策略
规模、投资、消费者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务
数字技术
提高效率,改善用户体验
区域趋势
新市场和新商品的展望和预测
《保险法概述》PPT课件
在这个崇尚保障和风险管理的时代,保险法愈发重要。本课程将带您穿过保 险法的迷雾,为您呈现大幅重要的知识要点。
保险法的背景和作用
保险法是保障经济秩序和国家安全的法律框架。了解它在信用和风险管理中的地位和功效。
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的角色和职责
合同保障
合法合规的保险协议
打击欺诈行为
预防、防范和打击骗保
1
人寿保险
对个人意外伤亡赔偿保障
2
汽车保险
所有者对维修、损失和责任的理赔
3
财产保险
对被盗、毁坏或损坏的财产赔偿
4
灾难保险
自然和天气灾害带来的赔偿
保险合同的要素和特点
合同是任何事物的关键部分,保险合同更是如此。了解合同基本原则和必要要素,可以让消费者更好地理解和 参与。
合同定义
合法合规的保险协议
意向表示
保险法的执行和监督机制
应该如何确保保险法公正执行,并监视公司的行业成果?教您如何跟踪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并且维护您的权益。
证券交易委员会
保险交易的调查与执法部门
中国银监会
监督器具创新性责任保险的 机构、法规和会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技术和法律趋势的把握与遵循
保险法的最新发展和未来展望
对保险法进行了解并不仅仅是帮助自己保护,它还是不断变化和扩展的法律。在您做出决定之前,要了解当前 的最新进展和方向。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深入了解保险法的原则和规定,包括讨论公司的责任和细节、一些普遍诉讼中的相关问题以及更多。
保险法概述ppt课件

.
三、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1.守法原则和公平原则
2.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合同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 提
(1)财产保险利益的条件
(2) 人身保险利益的条件
.
3.最大诚信原则 4.损害赔偿原则
实际损失、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5.保险代位原则 第四节 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概述 1.保险人的义务 .
2.投保人的义务 二、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基本条款 (二)合同的重点条款 1.保险责任 2.责任的免除 (三)合同的特约条款
.
三、无效保险合同 1.主体不合格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内容不合法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解除的条件及方式 1.投保人通知解除. 合同
2.没有履行通知义务 3.违反告知义务 4.保险欺诈
第五节 财产保险 一、财产保险概述 (一)保险的对象 (二)保险危险.
(三)财产保险分类 注意重复保险与再保险的区别以及
重复保险的处理 二、保险事故的处理 注意代位权行使 三、机动车辆保险 (一)第三者责任险
.
第六节 人身保险 一、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分类 二、人身保险合同 (一)保险利益 (二)投保 (三)保险费及失. 效
(四)受益人 (五)保险金 (六)合同的解除
.
第七章 保险法 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 第二节 保险公司 第三节 保险代理 第 四节 保险合同 第五节 财产保险 第 六节 人身保险
.
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 一、保险的性质 (一)保险是一种法律制度
《保险法》 (二)保险是一种商业活动
《保险法》第2 条 商业保险、劳动保险、社会保险
.
(三)保险是一种融活动 保险公司是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 (四)保险是一种投资方式 投资连接保险 (五)保险是一种规避或转移风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保险制度形成的社会条件
❖ (一)寻求保险保障需方的存在 ❖ (二)保险服务成为独立的商品类型 ❖ (三)专门提供保险商品的供方的形成
❖ 二、现代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 ❖ 共同海损奠定基础 ❖ 海上借贷则是海上保险的前身
❖ 三、现代保险成长与火灾(陆上)保险 ❖ “火灾基尔特” ❖ 英国伦敦大火
❖ 3、被救济对象不特定;被保险人特定; ❖ 4、救济无需对价;保险需要相应对价; ❖ 5、救济范围由救济人自定;保险范围按照约定。
(二)保险与储蓄
❖ 储蓄是指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将其拥有的货币或有 价证券的使用权让渡给银行,并从中依法获取利息 的行为。与保险的却别在于:
❖ 1、适用范围不同;保险仅限于补偿意外
❖ 1、保险是发生在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 或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关系)
❖ 2、保险的适用范围涉及财产保险(补偿性) 和人身保险(返还性和给付性)两大类型
❖ 3、保险法的规定的保险限于商业保险
保险的法律特征
❖ 1、以约定的危险作为对象的; ❖ 天灾人祸; 纯粹危险 ❖ 2、以危险地集中和转移作为运行机制的; ❖ 保险人集中危险;投保人转移危险 ❖ 3、以科学的数理计算为依据的; ❖ 概率论;大数法则 ❖ 4、以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共济为基础的; ❖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 5、以经济补偿作为保险手段的; ❖ 6、是一种商品经营活动;
❖ (二)非损失说:保险技术说;经济需要满足说; 相互保险机构说;经济保障说
❖ (三)二元说: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
保险的两重社会属性
❖ 1、保险的经济属性 ❖ 生产力的发展——产品剩余——私有制——
私有财产保护——危险存在——保险 ❖ 2、保险的法律属性 ❖ 道德危险 ❖ 最大诚信原则 ❖ 保险利益原则
❖ 2、法律性质不同;保险属于互助共济
❖ 3、实施条件不同;
(三)保险与赌博
❖ 赌博是一种用财物作为赌注,以约定的不确 定的偶然事件的发生与否作为给付条件来较 量输赢的娱乐活动。与保险的区别:
❖ 1、性质不同;保险属于合法行为 ❖ 2、目的不同;保险在于保障 ❖ 3、使用条件不同;保险利益原则 ❖ 4、作用不同;
(五)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 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保险基 金,用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 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 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商业保险具有自愿性; ❖ 社会保险的经办者以财政支持作为后盾,商业保险
❖ 四、现代保险扩展于人寿保险 ❖ 基尔特 ❖ 人口生命表 ❖ 保险费率表 ❖ 均衡保险费 ❖ 五、现代保险完善于以责任保险为核心的工
业保险 ❖ 六、当代保险的繁荣和国际化发展
第二节 保险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 一、保险立法的产生 ❖ 1369《热那亚法令》 ❖ 二、保险立法的发展 ❖ 海上保险法规先于陆上保险法规 ❖ 财产保险法规先于人身保险法规 ❖ 三、现代各国的保险法 ❖ 法国法系;德国法系;英美法系
二、保险与相近概念的区别
❖ (一)保险与救济
❖ 救济是国家、社会组织或个人向陷入经济困境的特 定人或不特定人无偿提供物质帮助使其维持生活的 制度。与保险的区别:
❖ 1、救济是一种单方的无偿赠与行为;保险属于双 务有偿合同;
❖ 2、救济活动中的帮助人可以是国家、社会组织或 个人;保险人具有准入条件和监管规则;
第三节 保险法的概念和地位
❖ 一、保险法的概念 ❖ 调整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称。 ❖ 保险法的不同定义P18 ❖ 二、保险法的地位 ❖ 独立法律部门?有异议 ❖ 通说认为属于商法
第四节 保险法的调整对象和内容体系
❖ 一、保险法的调整对象 ❖ (一)保险合同关系
❖ (二)保险中介关系
❖ (三)保险监管关系
第一章 保 险 法 概 述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
❖ 一、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 Insurance
❖ 经济学:面临同类危险地众多的社会单位或个人, 集中一定的资产建立保险基金,以此对于因该危险 事故的发生而造成的特定社会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损 失予以补偿的经营行为。
❖ 法学: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 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 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 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 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 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四)保险与保证
❖ 保证是一种担保方法,表现为之债务人以外的第三 人作为保证人,与主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由保证 人向主债权人保证主债务人履行债务,当主债务人 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向主债权人履行债 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与保险的区别:
❖ 1、适用的风险范围不同; ❖ 2、两者的适用地位不同; ❖ 3、两者的适用基础不同; ❖ 4、两者的权利义务内容不同。
二、保险法的内容体系
❖ (一)保险合同法律制度 ❖ (二)保险业法律制度 ❖ (三)保险特别法律制度
❖第二章 ❖保险制度和保险法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 汉谟拉比法典:商队对被劫货物的补偿制度 ❖ 古罗马:“格雷吉亚”组织 ❖ 现代意义的保险制度形成于欧洲中世纪 ❖ 基本历史轨迹: ❖ 财产保险先于人身保险 ❖ 海上保险先于陆上保险
的经办者要进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商业保险保障范围比社会保险更为广泛。
第二节 保险的本质
❖ 一、保险是危险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
❖ 危险是在一定的生产力条件下,人们不可预见却又 可能遭受的损害或意外事件。
❖ 二、保险是具有双重属性的社会关系 ❖ 三种主要流派:
❖ (一)损失说: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危险转 移说
三、保险市场是市场经济的必要组成部分
❖ (一)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法则调节市场行着国家调节 的成分
❖ (三)现代各国市场经济的构成都表现为健 全复杂的市场结构体系
❖ 保险活动具备市场形态的各项构成要素; ❖ 保险市场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 社会经济活动的“稳压器”